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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圣女-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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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手抓住寿星杖闪在房门侧方,轻轻拉开了门闩。

“谁呀?”她冷然问。

“老朋友,温不群。”门外的人答,嗓音特别阴森。

她一怔,拉开了房门。“是你,你还没死?”她淡淡一笑:“进来。我想,你也是闻风赶来的、”

“哈哈!无我瘟神温不群要别人死,阎王不敢勾我的魂。”是个花白头发梳成道譬,穿了一袭黑袍的花甲老人,手中搬弄着一根尺八铁铸代表吉祥的如意,阴笑着入室:“亿万珠宝谁不眼红?百余年来人人都在找,我无我瘟神岂能人后?你在这里似乎无事可为,看来你我都来晚了一步,是吗?”

“人可能被九宫山七雄,或者峭山山主弄走了,确是来晚了一步,运气不好。”

无我瘟神温不群,正是十大妖魔中的第二魔,排名比金眼太岁高一级,武功却高强多多,而且据说会施瘟毒,人见人怕。

百了枭婆的武功,也比金眼太岁高明,与无我瘟神相去不远,但却无法挤入十大妖魔之林,因为她露面的机会比金眼太岁少。

“晤!那些强盗不好惹。”无我瘟神在床缘坐下:“做强盗的人敢杀敢拼,动手就刀枪并举,一拥而上,憨不畏死,连老天爷也不怕。你放弃了?”

“我既然来了,怎能轻言放弃?”

“去找那些强盗?”

“人人都在作进山的准备,机会仍在。”

“晤!值得一走。”

“目下有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年轻人……”

“我知道,王若愚。”无我瘟神显然已到了许久。

“我和他攀上了交情,准备暗中跟他进山。你来了,老身多了五七分胜算。”

“好,利用年轻人办事,可以减少许多麻烦,省些劲。年轻人替老前辈效劳,应该的。”

“你我不要走在一起,以免引起他的误会,他如果提高警觉,可就难以控制了。老实说,老身还真没有制他的把握,他上招便击败了电剑公子。你我即使联手,也未必能胜得了他。”

“对这种不知天高地厚的小辈来硬的,咱们的老骨头怎受得了播弄?来软的阴的,保证万无一失。”

“哦!我忘了你的瘟毒。”

“你没忘,只是不希望我积极参与。”无我瘟神阴阴一笑:“你放心,我木会忘了老朋友。分金同利,独食不肥;亿万珍宝,你我能拿多少?你不打算多找几个朋友?咱们两个人,能应付众多的各路牛鬼蛇神?”

“以后再说吧!目下还不能证实,神力金刚是否真有一份藏宝图呢!”

“也好,以后再说。哦!今后你我得小心些。”

“小心什么?”

“大野狂狮。”

“咦!那个神秘侠义刀客?他……”

“他来了,住在高升老店。我猜,他是暗中追逐某个妖邪而来的,被他碰上了,可能有是非。那混蛋嫉恶如仇,刀下从不饶人的。也许,我得回避他。”

“哼!你我并不见得怕他呀!瘟老,你似乎愈来愈胆小了。”

“所以,我活得愈老愈如意。”无我瘟神不介意老果婆的讽刺:“对于有危险与无利可图的高手名宿,我宁可不招惹他们,我争意气逞筋骨之能的岁月,已经一去不返了,毙了他们三五个。也增加不了我多少威望,何苦?我也得好好准备,晚上见。”

送走了无我瘟神,老枭婆不住冷笑。

所有的妖魔鬼怪们,彼此之间少有往来,即使偶或因有所需要而走在一起,也只保持互相利用的表面和气,骨子里仍然尔虞我诈,很少有真挚的友谊存在。

电剑公子成了失势的末路王孙,谁也不想浪费工夫奉承巴结他了,即使是最要好的朋友,也避之唯恐不及,以免沾上他的霉气。

没有人再注意他的动静,他成了第一个逐距失败的可怜虫。

王若愚却成了众所注目的人,取代了电剑公子的剑客地位,也就失去任意活动的自由,一举一动都有人留意侦伺,不可能秘密进行任何事。

好在他的行动迅速,监视侦伺他的人,无法有效地跟踪他出没,也就无法估计或掌握他的动静。

电剑公子出现在一条小巷里,没有人再跟踪他。

推开一家民宅虚淹的大门,进入幽暗的内院。似乎宅中没有入,静悄悄像是空宅。

这种古老的住宅门窄窗小,大白天也阴森幽暗。密室的门窗一闭,不点灯必定景物难辨。

密室中不点灯,有四个人正在等候他。

“我已经找出最具有威胁的人,王若愚。”他向面目难辨的四个人说:“至于那姓张的小女人,实力空前庞大,表面上看,她的威胁比王若愚大得多。但骨子里正好相反,女人是容易利用的。你们不要惊动她,我会处理。”

“王若愚呢?”

“让他替我打头阵。”他眼中有得意的神色:“我已成功地把他捧出来撑大旗,是最具有利用价值的一颗棋子,一个光芒四射的人,他会把所有的注意力全吸引过去,我就可以从中取利了。届时……”

届时又如何,他没说。

不久,他重新在镇上走动。

没有人再注意他,他电剑公子已是一个失败者,往昔的光芒已经消退,不再受到重视。这世问是极为残酷的,人们不会愚蠢得去趋附一个失败者。人们的眼中,只看到一个成功的英雄。

王若愚就是成功的英雄,吸引了所有的人的注意。

当晚,王若愚失了踪。

众所周知,王若愚要进山区,去找九宫山七雄。而九宫山七雄,是掠走神力金刚的人。

当夜,所有的人也消失在山区里。

这一带山区,并非洪荒丛莽,山中的溪流甚多,溪流必定有人聚居,因此山区中散布着一些小村落,只是人口不多而已。

也由于交通不便,可耕种的土地有限,养活不了多少人,与外界极少往来,因此被看成虎狼横行的蔽地,鲜为世人所知的穷乡僻壤。

其实一两千年前,这一带(以陕州为中心)是南唬国的生息中心,国都在现在的陕州。貌国先后共有四个。东貌、西貌、北貌、南貌。这里。是南唬。

成语中的“假途灭貌”,指的是北貌(山西的平陆附近)。与陕州的南貌虽然扯不上关系,但却同是古貌侯国的子孙,有血缘关系。

山区的南缘,是洛河上游,村落更多,那一带已有大的市镇。

如果真是洪荒绝域,怎么可能有小股山贼啸聚?没有抢劫的对象,山贼岂不要靠喝西北风过活?

屿山山区方圆数百里,山贼有多股,每股不过四五十名悍贼,各股共推一个名义上的山主,以减少相互之间的利害冲突,但也经常发生互相吞并的事故,名义上的山主事实上缺乏约束力,也无法统一号令。

王若愚发现封锁山区的山贼,人数上百之多,已经猜出可能有三四股山贼,临时组成的统合行动用意显然在于阻止外人入山,这些人本不可能长远聚合在一起,也不可能有效地阻止外人入山。

示威行动,绝对吓阻止不了武功出类。拔萃的江湖豪强。

他孤家寡人一个,来去自如,方便得很。

人多顾忌也多,困难更多。以张小姐这群人来说,假如十三个男女,浩浩荡荡入山,必定与官兵人山剿贼一佯壮观,山贼们早就扬出百里外了。兵来贼走,兵去贼回,捉迷藏

因此当张小姐出现在一座山村时,她身边只有两名恃女。

已经是已牌左右,一夜中穿越崇山峻岭,辛苦备尝,该找地方歇息啦。

小山村仅有六七户人家,种山的农宅主人,接到三位天仙化人似的山外客,不但没感到谅讶,反而热诚地欢迎外客,张罗膳食,十分热心。

午后不久,张小姐已恢复元气,在客厅和农舍主人会晤,希望获得山中的消息。

“峭山山主吗?山区的人都知道这个匪首。”农舍主人姓罗,叫罗干,爽朗地回答她的询问:“他是四年前各地盗群公举的山主,叫黑铁塔贺壮。每年本村奉献的常例钱,有一半由他收取。”

“他的山寨在什么地方?”她追问。

“往南,第九座颀端尖锐的那座山,叫尖顶山,他的山寨建在峰腰的树林里,叫仰天寨。”罗干但然回答,无意隐瞒:“小径不好走,姑娘最好不要前往,那地方很险要,官兵曾经三度烧毁那座山寨。”

“这两天他曾经出现在狭百镇,掠人抢劫,我一定要找到他。”

“你找不到他了。”罗干不假思索他说、

“为何?”

“不但是他那一伙贼人,其他山寨的匪盗,全部往南走了,仰天寨恐怕连一头狗也没留下。”

“全都往南走了?”张小姐一怔,往南,是更荒凉的崇山峻岭:“为什么?”

“听说要前往某地方分赃。”罗干摇头苦笑:“我们山村穷山贼们也闹穷,只要能多分一些金银,贼人们必定争先恐后,决不放过机会。”

“往南是什么地方?”

“不知道。我们生长在这百十里方圆的荒山野岭,死也死在这里。大多数入的一生中,足迹从没到过州城。姑娘如果继续追赶,深山里虎狼成群,食物无着,很可能迷失在内,放弃吧!去不得。”

“谢谢大叔的忠告,但我是不会放弃的。”她坚决地说:村民们当然不可能知道,问也问不出所以然来,村民从没听说过什么九宫七雄,更不知道九宫山在问处地方。本地的山主名甚多,人言人殊,但可以断言的是,此地绝对没有九宫山。

简陋的木造山寨空无一物,小贼们去向不明。

万山丛中,夜间不便行走,连小径也隐约难辨,必须在山寨过夜。山寨有二三十间草屋,群雄各据一方歇息。敌意明显的人,住远些以免发生冲突。重要的事还没有着落,犯不着急急了断仇恨,因此总算相安无事,谁也不想引起纠纷。

王若愚是最先到达的人,他在西寨的一间茅屋内歇息。除了用水需至寨后的山泉汲取之外,食物必须靠从镇上带来的干粮。

天终于黑了,山林中兽吼此起彼落。山寨中到底来了多少人,谁也不知道。夜间有那些人在外走动,却是他们防范的目标,也防备山贼们返回,所以每个人皆高提警觉,甚至派人守哨。

天黑后不久,狂风掠过山野林梢,树林枝叶摇摇,发出撼人心魄的风涛声,天字中金蛇乱舞,隆隆雷声震撼着山寨,接着大雨如注。

山寨都是简陋的茅屋,在狂风暴雨中撼动,住在里面,真有天地未日光临的感觉。

王若愚堵死了所有的门窗,点起了携来的蜡烛,将手杖塞在简陋木架床下,头枕小包裹和衣就寝,连短靴也没脱除。

他其实不需点烛,闯荡江湖的好汉:“夜间忌灯火,点灯入睡是颇为危险的事。

这枝蜡烛是细芯的,是可燃整夜的所谓长明烛,光度不怎么明亮,微弱的火焰,在从缝隙中透入的微风中摇曳,屋中的景物也随之闪烁不定。

房屋甚大,是强盗们的宿处,粗制的木架形大统铺,可以睡一小队二十余名小贼。他一个人睡在上面,孤零零倍感寂寞。

一阵倦意袭来,他朦朦胧胧梦入华青。

外面暴雨如注,风雨声催促他入眠。

蛤山山区有无数山岭,却有一半是谬雇秃山,连耐得了风雪旱涝的松柏,也无法生长。

现在,他所经过的山岭,却是满山青翠,鸟语花香,路两旁茂林修竹,满眼青绿。

小坡的树林下,草地中,一片嫣红的花海,那是三月天盛开的映山红。

但在文人笔下,这种花称为杜鹃。

他手中提了一只大包裹,撒开大步直奔西乡的碧箩村。村居府城二十里左右,是一座颇为富裕的村庄。村中的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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