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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话八戒-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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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郎是一名山贼,一名长得很魁梧,还有些帅的山贼。
其实牛郎本来不是山贼,因为官府的差役收税的时候,牵走了牛郎家的唯一的财产,一头牛。牛郎一怒之下,杀了官府派来收税的十几个差役,然后拾起了一把差役遗落的腰刀,上了雷公山。
牛郎本不叫牛郎,他姓孙,命守义,据说他有个亲戚曾经是西楚霸王的后裔,为了躲避刘家汉朝对西楚霸王后代的追捕,隐姓埋名。虽然他姓孙,并不是楚霸王的直系后代,但多少有点七拐八弯的亲戚关系,所以他还是遗传了西楚霸王的唯一的一个优点,力大无比,武艺超群,据说他的武艺便是西楚霸王家传下来的,千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入探囊取物。所以杀十几个差役并不是不可能办到的。
很快雷公山上就聚集了一些像牛郎一样,逃到山上的山贼,其实也就是一些难民,面黄肌瘦,衣衫褴褛。
可即便做了山贼,也不可能像以前的山贼那样穿绫罗绸缎、吃山珍海味、睡美女娇娃,他们离山贼的最高境界“日日洞房,天天过年”的境界还差了很远。
这并不是作为头领的牛郎不发愤图强,而是因为经过雷公山的人,基本上都比刚刚逃出来的牛郎强不了多少,面对这些人,除了身上的几根排骨,是没有任何油水的。说不得有时候还要倒贴他们一顿稀饭。
山贼做到这样,也算是极致了。所以穷,是必然的。但是牛郎却自得其乐,起码山寨还有稀饭喝,而山寨之外,是一个乱世,一个山贼的总瓢把子,领着一群戴着黄巾的山贼,四处打劫。只不过他们要劫的是刘氏的汉朝江山。
四处乱起,这打雷公山经过的人就更少了。一天两餐稀饭有时都难以保证。但这对于外面的乱世来说,已经是非常好的了。有新入伙的,谈起外头的乱世,只是叹气摇头,据说外头的人,都吃树根、树皮、观音土,甚至有人交换了孩子杀了吃。
所以跟随牛郎的山贼们都很满足,最起码现在的这个世道,做山贼看起来是一份非常有前途的事业。
“大哥,有肉票来了!”一名山贼进来禀报的时候,牛郎正将喝着一碗飘着几片菜叶,照的人影见的稀粥,正拿着手指在牙缝里抠塞在牙缝里的菜叶子。
肉票,是指看起来有钱的过路客,也就是被打劫的对象。如果是骨票,那就是看起来没有油水的,甚至可能还要让自己倒贴的被打劫对象。肉票和骨票并不是江湖上山贼的黑话,而是牛郎自己想出来的。雷公山的山贼都这样来区分打劫的对象的。
“对方有多少人?”牛郎将牙缝的菜叶子,抠到了嘴里,然后鼓起腮帮子,用力一喷,菜叶子飞出老远,黏在站的远远的一个山贼的裤子上。
“两张大车,都是两匹马拉的,那马车上估计是个大人物,还有跟随马车的有一群人,俺数不过来!好像比俺们山寨的人少点。”那山贼脸有些红。
“嗤——”牛郎摇头教训道,“这就是不识字的原因。唉,文盲还真可怕啊!走吧,取我的大刀来。”
所谓的大刀,不过是牛郎杀差役时候,捡的一把差役的腰刀,然后在腰刀刀柄上,接了一根长长的木棍而已。
做山贼虽然很有前途,但也摆脱不了一个穷字。这个世道,连山贼都穷成这样,那么富有的,就肯定只有那些达官贵人了。
牛郎率领一众莫约五十之众的山贼,“浩浩荡荡”的往山下赶去了。
经过雷公山的果然是两辆两马拉的豪华大车,但是护卫的人也有百来人,都是铠甲佩刀,长枪弓箭。其中还有一个大汉骑着高头大马,很显然是他们的头儿。
牛郎躲在路旁,看了看正要经过的马车,又转头看了看自己身边的一群衣衫褴褛,拿着木棍石头的山贼,咬了咬牙,做出了决定。
“劫!”
是的,牛郎做出了一生中最重要的决定。他决定要劫着两辆大车。俗话说: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这样的达官贵人,大多数也不算什么好人,劫了他们,也算是劫富济贫了。
一想到这里,尽管是面对强敌,他义无反顾,回头看了看身边的蹲在树草从中的自己的兄弟,点了点头,然后就一个闪身,跳了出来,挡住了路当中。
马车顿时停了下来,百来人的护卫,立即团团将两辆马车围住,行动迅速快捷,很显然是训练有素的。
百来人中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大汉走上前,扬鞭指着牛郎喝道:“你要干什么?”
牛郎觉得他很搞笑,自己拦刀拿刀,自然是要打劫的啊,他哈哈大笑了一声:“难道你看不到吗?打劫!”说着将“大刀”一摆,做了一个架势。
“打劫?”那个骑着大马的大汉好像也在听一个很好笑的笑话,回头对他那些手下大笑道,“他说他要打劫?”顿时就是一阵哄笑声。
“你一个人也想打劫我们这一百多人?”那大汉笑了一阵,对着牛郎嬉笑着,在他看来,或许这人的神经有些问题。
一个人?牛郎左右一看,原来自己那群兄弟都还缩在草丛中,不敢出来。任自己一人上前来打头阵了。
这时候听得里面有个声音传来:“莫伤他性命,只得让我们过去就好,别难为他了,看他脸色不好,想必也是饿坏了,拿几个馒头给他吧!”声音很好听,仿佛很熟悉的样子。然后马车的帘子轻轻的掀起一角。牛郎看到了一张自己从出生以来最好看的脸,一张漂亮女人的脸。
牛郎觉得自己很屈辱,这是自己一生中最屈辱的事情。
“噗!”一声,一个鼓鼓的布袋被仍在牛郎面前的地上。
“这里有十几个馒头,够你吃上一阵的!”那个骑马的大汉一边指挥众人从牛郎身边经过,一遍忍不住嬉笑着对牛郎道,“以后别再干这种打劫的事,今天幸亏是遇上我家小姐,她是慈悲心肠,不然你的这条小命就送在这里了。”
牛郎看着两辆大车,还有那百来人的背影,忽然间就觉得一股气冲向脑门,不由大喝一声:“我要打劫!”
那骑着大马的汉子回头望了他一下,盯着他看:“你说什么?”
“我——”牛郎的话没有说完,就说不出来了,因为从草丛里钻出了自己手下的几十个兄弟,将他的嘴死死的捂住,其中一个对着那大汉赔笑道,“这位大爷,您请过去,这人得了失心疯,我们来寻他的,想不到在这里想要打劫您,您多担待!”
那大汉点头,对众人道:“仔细看好了他,若是在跑道路上拿着一把破刀扮成山贼,可就不会再遇上像我家小姐这样的善心的人了。仔细他的性命。”
牛郎眼睁睁的看着马车走远了,消失在山脚。
“可以放开我了吧?”牛郎对几个按着自己的手下兄弟笑道。
那几个忙放开,其中一个陪笑道:“大哥,实在对不住,他们人多,干不过他们,只要按着大哥你了。”
牛郎哈哈大笑道:“你们不按住我,我也不会去傻到和他们打一架的。”
“那大哥您刚才还说打劫?”
“嘿嘿,他们都走了,总得撂几句狠话吧,还以为我们真是乞丐呢?”牛郎大笑着从包裹里抓出一个馒头啃了一口,“不过那女人真好看,要是讨了她做婆娘,心满意足了!”
第五十一章 被俘
第五十一章被俘
牛郎决定离开雷公山。
这个决定是牛郎考虑了很久才决定下来的。自从看到了那辆马车里面亮晶晶的眸子之后,他决定放弃这份还有前途的职业——山贼。
做出这个决定的最初动力就是那个女人的眸子。是的,是女人。作为很久没有看到女人的牛郎来说,那个女人的到来,让牛郎再次认识到,自己强烈的想要再看一眼那双眼睛,因为他总觉的那双眼睛曾经在哪里见到过。
是在梦里。牛郎想起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也是他决定要离开雷公山的那一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
牛郎动身的那天是己未日。爻曰:宜会亲友、安葬;忌出行。
牛郎换了一件出行的最好的衣服,但还是很破,唯一和平日的区别就是比较干净。牛郎将他的那把刀上接的长木棍扔了。因为出行带着一把长刀很不方便。
山寨的弟兄们都很舍不得牛郎,因为牛郎很讲义气,而且武艺高强,打劫的话从来都是冲锋在前。这一点让所有兄弟们都佩服。但是他们留不住牛郎。
在牛郎出走的第一个晚上,他睡在一架客栈的马厩里德草堆上。因为像他这样的山贼太穷了,住不起房间也是很正常的。
这天晚上,牛郎做了一个梦,梦见他看到了一座宫殿,一座非常冷清的宫殿,因为宫殿里洒满了月光,大殿的外面,一个白衣的女子,月下翩然起舞,唱着世上最美丽动听的歌词。虽然只是看到背影,但是牛郎认为她一定非常美。因为女人的美不只在脸上,更在初遇时那一刹那给人心灵的那种触动。
而且这个美得飘然不群的身影,好像自己在哪里见过一样,就好像是在自己的心里已经欣赏了很多年。
牛郎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他出走的第二天的早上。他吃了一个怀中已经比石头稍微软一点的馒头,继续上路了。
一路走来,牛郎这才真正的确信做山贼真的是很有前途的职业,以前那些投奔来的人说的虽然凄惨,但牛郎却没有亲眼见过,如今遍野哀鸿,道路积尸,一幅末世景象。
“兄弟,你干什么的?”这时候大路旁走过一对头戴黄巾衣衫褴褛的男人,很瘦,瘦的脸上的表情只有一张皮在动,因为他抽动了一下嘴角。
“过路的。”牛郎老老实实的回答。
“过路的还带着刀?”
“路上山贼多!”牛郎觉得说这话实在有些搞笑,因为自己在一天以前还是一个山贼,而且还是一个山贼的头子。
“那跟着我们吧!”一个瘦小的中年男人将一领黄巾系在他的脖子上,然后拍了拍牛郎的肩膀大笑道,“以后你就是我们黄巾兄弟了。”
牛郎就这样当了黄巾军。
他还是做了山贼。以前他只不过是雷公山上打家劫舍的小山贼,如今他就是一名跟随这些头戴黄巾的面黄肌瘦的人打劫江山的打山贼了。
强行拉牛郎入伙的瘦小的中年男子叫小黑。因为像他这样的人,是没有名字的,而像他这样的人,在黄巾军里,不计其数。
因为原本他就是一个插田的。因为无田可插了,所以他就成了黄巾军,虽然也是隔三差五的吃不饱,但已经比做连树皮都没得吃的顺民来讲,已经强多了。
但是牛郎不能叫他小黑,他得叫他黑哥。因为他是伍长,是他的最直接的领导,叫领导,当然得用尊称。
黑哥很讲义气,这一点在黄巾军中不多见,所以黑哥的兄弟虽然不多,但每每都对他表达出最崇高的敬意和无条件的服从。
从此牛郎随着黄巾军四处征战,但是牛郎有一个原则,他从不参与烧杀抢掠穿的比他还要破旧的衣服的人,他杀敌从来都是冲在最前面的。
关于后一点,黑哥多次强调:杀敌,只要拼命的嘶吼就可以了,能跌倒就尽量跌倒,能跑的慢就尽量跑得慢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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