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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斯理系列-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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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还以为大家是给师父面子,后来,和师父谈起,才知道根本十七路人马加起来,也不是师父的对手,王家兄弟亦是先盘算过,才决定退走的。
当然,如果师父不露一手,难免有人会退得心生不甘。由于我第一位师傅王天兵,来自三姓桃源,所以这些江湖上的规矩,大都是我的第二位师父--扬州疯丐,教我的。
但是,虽然我刚拜师,却很快要和新师父分开。因为当铁蛋再醒来时,第一句说话便是:“叔叔给连云寨的人拿了去,快救他!”
我和祝香香听到连云寨的名字,都摸不着头脑,不期然朝扬州疯丐望去。
师父皱着眉,沉吟半晌,缓缓地说:“想不到赤老三也来凑兴。这老小子在一对朱砂掌上下了四十多年工夫,倒真不可少觑。”
我见到师父的模样,已可想像到连云寨的凶险。刚才面对十七路人马,师父谈笑用兵,挥洒自如,浑没半点惧意,现在提到一个赤老三,便已眉头深锁,不问可知,那姓赤的定然是个厉害脚色。
祝香香试着问:“前辈,那赤老三是……?”
师父把眉一扬,沉着声道:“是连云寨的老大,十年前,号称天下第一掌,后来败在我手下,自此绝迹江湖。”
我听到师父这样说,大喜过望,急着道:“师父,原来是你的手下败将,那么事情好办了!”
谁知师父冷笑一声,褪下半边鹑衣,露出左面肩膊,赫然印着淡红色的掌印。掌印周围,伤痕累累,看来是骨头碎裂得绽开皮肉弄成的伤口,虽然早已痊愈,但仍然触目惊心。
我、祝香香、铁蛋,都惊叫一声,想不到疯丐这样的绝世武功,也曾给人打得伤重如此。
疯丐长叹一声,摸着掌印,似在回首前尘旧事:“当年我是惨胜。赤老三的朱砂掌再多半分火候,我也会命丧当场,这招『三潭印月』,是朱砂掌的杀着,我虽然闪过要害,但一条左臂也险些儿给废了。事后调养了半年,才能运劲发力,至于朱砂掌的赤红印记,却似终不能尽褪。”
我们看着那三个淡江掌印,心中都为十年前的一战骇然。胜的一方尚且如此,那么败的一方岂不是……。
师父望着我们,似是看透我们的心意:“赤老三一击不能置我于死,给我废了右眼。”
祝香香眼珠一转,问道:“前辈为甚么不下杀手!”
师父静了片刻,狠狠地吐口痰,道:“我们只是比武,犯不着分生死。”
这时铁蛋从床上滚下,扑倒在地,朝师父直叩头,哭着道:“前辈,你好歹救我叔叔出来。”
疯丐哈哈大笑,一把拉上衣服,脚尖一挑,用巧劲把铁蛋踢回床上:“我说过揽上身的事儿,难道还丢下不管吗?”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发觉祝香香眼中有点忧虑,口唇动了动,但没有说话。
铁蛋忙不迭向疯丐道谢的时候,师父的眼光却扫向我:“连云寨离此要两日脚程,我习惯了独来独往,救完人再回来找你。”
本来,依我的性格,一定会求师父带我同去,但一来铁蛋实在还需要人照顾,二来我们又要赶往三姓桃源,便只好老实地点点头。
疯丐拿起竹杖,正欲离去,忽然又转过头来,望着我笑了起来。
起初,我还不知道他在笑甚么,但很快,我也明白了,禁不住也笑了起来。
我边笑边说:“师父,我的名字叫卫斯理。”
疯丐哈哈大笑:“卫斯理,好名字!”
说罢扬长而去,声音从外面传来:“你们有事情办,不妨先走,叫化子自有找人的法门。”
这也真是道理,在当时的社会,科学并不发达,人,便是传递消息的主要工具,说到耳目众多,谁也及不上丐帮。
师父走后,我和祝香香安慰了铁蛋一会,便各自睡觉。
在祝香香坚持下,铁蛋睡了唯一的床,而我和祝香香,则一起睡在地上。对我来说,自然是求之不得。
第二天清早,铁蛋的精神好多了,谈到日军宝藏的用处,铁蛋说他和叔叔都想将宝藏用来做点对国家有益的事,可是还未决定怎样使用。
祝香香突然说:“铁蛋,你不是一直想做将军吗?”
铁蛋点点头,道:“不是想,是一定会。”
祝香香笑着说:“你把日军的宝藏献给况大将军,我担保他一定把你留在身边。”
铁蛋呆了呆,挥了挥手,才大声说:“好主意!”
况大将军统率雄师百万,官阶极高,而且英明神武,极得人民爱戴,一向是铁蛋的偶像。将宝藏给他作为军费,再投身大将军摩下,对铁蛋来说,的确是最佳选择。
事情就这样决定了,祝香香立即修书一封,推荐铁蛋给况大将军。
我和祝香香,决定先行上路,铁蛋则留在旅馆,等待扬州疯丐救他叔叔回来。
离别的时候,我和铁蛋都依依不舍,紧紧的握着手良久。
但,路总是要上的,何况还是和我最爱的祝香香一起。
至于扬州疯丐大闹连云寨,自然是另外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了。
……(本卷结束) ……
钻石花
楔子
“钻石花”这篇故事,是“卫斯理”为主角故事中的第一篇,写作时,还完全未涉及“科学幻想”这个题材。在第一次出版的时候,曾再三考虑要不要列入,结果还是列入了。因为这是卫斯理这个人物的“首本戏”,对这个人物的来龙去脉,有相当详细的交待。不久之前,一位读友就问:“卫斯理的中国武术,主要是哪里学来的?”就有点自己也记不清楚,还是他有肯定的答案:是杭州疯丐金二的徒弟。
这种“典故”,就是全在“钻石花”这个故事中。
本来,一直很喜欢在“连作小说”的形式中,利用出现过的各类人物,虽然故事不同,但熟悉的人物,经常出现,可收事半功倍之效。“钻石花”中的人物,除卫斯理之外,其余的,都再也未曾出现过,像石菊,应该十分可爱,可以再现,黎明玫是死了,无话可说。
其所以未再用到“钻石花”中其他人物的原因,只怕是为了它不是科幻题材故事的缘故总之,写作人有很多情形,都不是有意安排的,至于无意间何以会出现这种情形,实在无从追究。
由于这是最早期的作品,所以在重校之际,改动之处也相当多。多年写作生涯,文字总比以前要洗练得多了。
一九八六、八、十一
第一章 弹向大海的钻石
这是一个隆冬的天气,在亚热带,虽然不会冷到滴水成冰,但是在海面上,西北风吹了上来,却也不怎么好受,所以,在一艘远程渡轮的甲板上,显得十分冷清。那天晚上,又是一点月光也没有,黑沉沉的天上,只有几颗亮晶晶的星星,我因为生性喜静,这天晚上,我又穿著一件厚厚的大衣,可以不畏凛烈的西北风,我在甲板上踽踽地踱著,倒感到这样的境界另有一番滋味。
正当我以为是独自一个人在甲板上的时候,忽然听得“嗤”地一声,我立即循声望去,只觉在栏杆上,另有一个人倚著,望著海面,那“嗤”的一声,正是从他那里所发出来的。
我心中感到十分奇怪,因为刚才那一声,曾经学过中国武术的人,都可以听得出,那是以极强的指力,弹出一件东西的声音,也就是如今一般武侠小说中所说的“暗器嘶空”之声。
因此我停住了脚步,点著了一支烟,在点火的时候,我偷偷地抬起头来仔细打量那个人。
只见他左手拿著一只布袋,右手伸入布袋之中,拈出一粒小东西来,向空中一扬,“嗤”地一声,那粒东西,便跌入了海中,溅起的水花并不高。
在那粒东西划空而过的时候,我看到那粒东西,发出一丝亮晶晶的闪光。
那一定是无聊的人,在将玻璃珠子抛向海中,以消遣时间,我想。
与其一个人在甲板上闲踱,何不走过去和他搭讪几句?我又想。因为每一个人,如果你能够设法打开他心扉的话,你就一定可以听得到一个极其动人的故事,不论那人是行动之间太过矫揉的贵族还是过著原始生活的土人。这是我的经验,所以,我轻轻地来到了他的身边。
那人像是全然未曾发觉我在向他走近,仍然是望著黑漆漆的海面,机械地将那袋中的东西,一粒一粒地抛入海中。直到我来到了他身边,只有四五尺远近处,他才猛地回过头来。
我和他打了一个照面,天色虽然黑暗,但是就著远处射过来的灯光,我可以很清楚地看得清他的脸面,他是一个三十不到的年轻人,虽然有著一种忧伤得过分的神气,但是却仍然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刚毅的人,大约因为他所受的打击实在太大了,所以脸上才出现这样的神气来。
他冷冷地望了我一眼,眼色是如此之冷峻,然后,简单地道:“走开。”我并没有听从他命令式的说话,只是停住了脚步,不再前进。
“走开!”他第二次冷冷地叱著。我向他作了一个不明所以的神情,他忽然冷笑了几声,转过身去,又重复那机械的动作。
我在他身旁站了好一会,他一直将那些小粒东西抛入海中,我也不断注视著他。在附近的一个船舱的窗中突然亮起了灯光,而灯光映了出来之际,我已经陡地看清,他拈在手中的,竟是一粒足有十五克拉大小的钻石!
在那一瞬间,我完全地呆住了!我绝对不是一个守财奴,但对于印度土王式的豪奢,却也不表苟同。因为钱,究竟是有著许多用处的!
而那个穿著一套墨绿色西装的年轻人,竟将那么大颗的钻石--世上最值钱的矿物--顺手抛入海中!而在我发现他以前,他不知已经抛出多少粒!
霎时之间,我脑中不知闪过了多少念头,最后,我猜想他是一个走私集团的人物,他将钻石抛入海中,多半是一种最新的走私方法。
我虽然转了不少念头,但是却只费了极少的时间,我立即踏前一步,喝道:“住手!”
我那陡然的一喝,显然收到了预期的效果,那年轻人突然间呆了一呆,回过头来,而就在这一刹那间,我右手中指向外“拍”地一弹,那枝已吸了一半的香烟,向他的面门弹了出去,同时,左手翻处,已然抓向他手中的布袋。
那年轻人一偏头,将我弹出的香烟避开,可是烟头上著火的地方,因为一弹之力,迸散开来,却也烫了他的脸,使他怔了一怔。
就在那一怔之际,我已然捉住了他的手腕,一沉一抖间,手臂一缩,已然将他手中的布袋抢了过来!我一得手就退后,那年轻人的眼中突然射出了两道精芒,向我狠狠地扑了过来!
我早已看出那年轻人也是曾经练过中国武术的,因此早已有了准备,一见他扑了过来,身子便向后退了开去。可是,就在我一退,他向前一扑的时候,他的身子扑到了一半,突然以一足支地,转了一个半圆,这一来,他便变得向我的侧边攻过来,我的躲避,变得完全失去了作用!
而亦是在那一瞬间,我也己然看出了那年轻人的师承!
当时,我心中既怒且惊,再想要应变时,左手的肘处,突然一麻,瞬霎之间,那一只软布袋,又被他夺了回去,而他一夺回了软布袋之后,身形晃动,也向后疾退了开去。我岂肯甘心于这样的失败?连忙伸手入袋,己然取出一柄手枪来,枪口指向他,冷笑一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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