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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擎-第3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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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的神。”
    “为什么?”“鸿钧”问道。
    “如果是两年前,我会毫不犹豫地答应你。但是现在……我做不到。”段天狼在黑暗中摇了摇头。
    “是因为‘天道’不懂得爱情吗?”“鸿钧”马上就想到了事情的关键。
    段天狼默认。
    “鸿钧”难以相信地笑了起来,“你虽然年轻。但是听到你这么说,我仍然觉得不可思议。以你这样聪明的人,怎么可能也会被这种无聊的东西所束缚呢?女人地吻,就像是风中的雨一样,是转过脸就会消失的东西,这种东西有什么好值得珍惜地吗?”
    “我不知道对别人来说,爱情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只知道,她对我来说,不是美丽的装饰。而是身体的一部分,是不可替代和失去的。”
    “人生就像是一艘快要沉默的沉船,我们地一生注定就是不停地放弃一些东西。只有懂得分清楚什么东西对自己真正重要的人,才可以真正达到人生成功的彼岸。”
    “我会功成身退。”段天狼说道,这是极为清晰地表态。
    “鸿钧”觉得不可思议之余,犹不死心,“到底那是个什么样的女人,竟然让你连成为世界主宰的机会放弃?”
    “有一段时间,我觉得很孤单,于是我开始渴望热闹的聚会,然而,我却总在中途独自离开。”段天狼缓缓说道,“那是我十三岁时候很短的一段之间。自那以后,我就以为这个世界上就是这样,没有任何值得在乎的事,没有任何渴望的事。”
    “然而,有一天,我却突然发现,我重新有了渴望。”段天狼接着说道,“我渴望抬头看着即将垂下的夕阳;我渴望站在街口吹着沁凉的风;我渴望踩着海边细腻地砂石;我渴望坐在电影院里看感人的电影;我渴望吃冰激凌店最后一个草莓雪糕;我渴望一个透不过气的拥抱,仿佛灵魂也被折服……而这一切,都只因为她在我身边。”
    “鸿钧”沉默了好久之后,他终于说道:“一切都会变的,六年之后,当你真正成熟,你会发现一切都变了。你所爱的那个女人已经爱上了别人,说不定连孩子都已经有了。当你去找她,敲响她的门之后,她一开门,你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她那笑得格外灿烂的全家福。而最要命的是,那时候你会发现,你一点也不感到生气,这时候,你才会发现,你早已经忘了她了。”
    原本,“鸿钧”觉得段天狼一定会很生气,很大声地反驳,然而他错了。
    段天狼的情绪没有受到任何影响,他只是淡淡地说道:“虽然我们只是第二次见面,但是从你的语调中,我可以知道你究竟是个意志多么坚强的人,但是我想有一天,你会明白你我之间,究竟谁的意志更加坚强。”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我活了两百年,我已经感到浑身疲惫,我再也不想活下去了,所以这一次,无论如何,我必须达成我的所愿。”“鸿钧”说道,“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一定会按照我所希望你走的路去走的。因为我坚信,你终有一天会明白,你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虽然从一开始我们两人的目标就是截然不同,甚至于互相排斥的。当故事走到最后,你我所愿只有一个可以应验。但是……我依然愿意跟你合作。”段天狼说着,伸出了手。
    “习鸿钧,……”
    随着星期天一声轻轻地呼唤,“鸿钧”再次睁开眼睛,回到了现实之中。
    “鸿钧”略微缓了口气,看着星期天,“你可知道当初为什么将你换下来,让莫伦顶上?”
    “不知道。”星期天摇头道。
    “因为你虽然忠诚可靠,但是毕竟年岁已大,再加上你儿子反叛,你的锐气已丧。所以,我将莫伦换了上来。目的就是希望借用莫伦的锐气,逼迫段天狼,让他不得不将‘天道’开发到最高境界。”“鸿钧”说着,喘了口气,“当初改造‘天道’,我有亲自参与,给段天狼动手术,让他的大脑跟‘天道’结合,更是我亲自动手。而在这里,我已经做了手脚,只要‘天道’开发到百分之百,段天狼便会彻底和‘天道’容二为一,变成我们期待他成为的所在。”
    “然而,当不久前,当段天狼开始掉头发的时候,我就知道,我说期待的事情已经发生了,段天狼已经彻底跟‘天道’融合了。而今天公布的这些档案,更加证明了这一切。你要知道,这些资料我可是全都授意莫伦他们暗中协助罗斯切尔德家族的人保护着的。然而,在昨天一个小时之内,我们所布置的所有防线就被瞬间全部击溃。如果不是跟‘天道’彻底融合,他绝对没有这个能力。”
    “既然如此,我们确实不应该跟罗斯切尔德家族合作,我们干脆一鼓作气,干掉他们,然后……”星期天高兴地说到这里,脸色又变了起来,“既然如此,那习鸿钧,你还怎么?”
    “难道你没有听到段天狼昨天的发言吗,只有十天了。”“鸿钧”无奈地闭上双眼,“即使“天道”跟段天狼完全融合,但是如果段天狼愿意以身体元气相对抗的话,那么他还可以撑十天。不过十天后……”
    “啊?”星期天惊得一下子从地上一跃而起,“难道……”
第十四节 凌雪伤的表白
    凌梦蝶待在凌雪伤的房间里,做为受到段天狼委托,在最后阶段执行各种收尾工作的人,将她的妹妹和龙过海安全地送到乌托邦王国,也是她的职责之一。
    而现在这个时候,凌雪伤还在办公室里开着集团公司的会议,并不知道她的姐姐已经在她的房间里。
    凌致远坐在离凌梦蝶不远的地方,有些担心地说道:“这次的赌注是不是下大了一点?”
    凌致远本来只是个资质平庸的人,他的所得几乎都来源于他的这个女儿,所以他对她说话的语气从来都是极为客气,乃至于有些敬畏的。
    而凌梦蝶对于自己的父亲一切都仰仗着自己这一点也并不以为然,虽然碍于父女身份不便过于唐突,但是倒也谈不上有多少尊重。尤其是在私下谈话的时候,更加是不假辞色,很多时候更像是在跟下属说话。
    因此,当她听到凌致远的疑问之后,她也没有做太多解释,只是淡淡地说道:“这件事情的复杂程度,不是父亲所可以了解的,你就不要发表意见了。”
    因为习惯了女儿的这种强势,所以凌致远并没有觉得女儿的话有多么不中听,而是继续问道:“既然你这么肯定的话,那么我……我是不是也跟着你们一起走?这样也许更加安全些。”
    凌梦蝶摇了摇头,说道:“没有这个必要,你还是留在中国吧。西蒙他们再怎么样,也不会动你的。虽然这么说。有点不中听,但是父亲你无论是对段天狼还是对西蒙来说,都没有一点价值。”
    凌致远听到有些尴尬地咳嗽了一声,说道:“不管怎么说。龙天翔死掉这件事情,我都是有相当程度责任的,我不知道段天狼是不是会介意这件事。”
    当年凌梦蝶在少年时代曾经遭受到不正常的对待地时候,凌梦蝶是曾经向凌致远透露的。但是凌致远看到自己的女儿从那个人身上也学到了许多本事,并且这种本事能够帮助自己飞黄腾达,所以他充耳不闻。有这件事,可以知道凌致远的骨子里自私到了何等程度,而这也正是凌梦蝶对他难以升起尊敬自信地原因。而眼下这个时候,凌致远的谈话,又再次显示出了他的个人特质。
    凌梦蝶这时候终于难以忍受心中的不耐。仰起头,看着凌致远说道:“父亲,拜托你说话的时候。可以稍微考虑一下别人的感受吗?”
    看到凌梦蝶发火了,凌致远知道眼下不便再继续说下去,他于是赶紧站了起来,说道:“呃,你在房间里替小雪收拾一下吧。我去外面帮你买点水果。”
    看到凌致远畏缩的起身,正要离开的样子。凌梦蝶又无奈地叹了口气,说道:“天翔的事。主要的罪责在我,就算段天狼要惩罚,也是我,轮不到你地。”
    听到这个,凌致远原本畏缩的表情便顿时阳光起来,“你忙,我去给你买水果。”
    等到凌致远离开之后,凌梦蝶有些疲倦地躺在凌雪伤的床上,休息了一阵。刚一闭上眼睛。她地眼前就开始浮现出从小到大的种种往事。
    自从上次看完了段天狼的录像之后,凌梦蝶就总是不断地陷入各种回忆之中,而其中最多的,就是跟小雪的手足之情,以及跟龙氏兄弟地青梅竹马。
    不得不说,这一次又一次的回忆,对于凌梦蝶做出跟段天狼全面合作这个决定,有着非常关键的促进作用。凌梦蝶有时候甚至怀疑段天狼是否在那个录像带里,放进了某种影响人地情绪的代码,可以让人不知不觉地陷入怀旧的情绪之中。
    然而,不管怎样都好,最重要的是,凌梦蝶一点也不后悔自己的选择。
    凌梦蝶之所以不后悔,不只是基于段天狼深信段天狼必将获胜,更因为她从这段日子的行动中,发现了一个不同于从前的自己。一个不那么野心,不那么冷酷,不那么机心的自己。
    凌梦蝶发现,其实自己更喜欢现在的自己。
    “不管怎么说,你是女人,你终究还是个女人啊。女人地话,只有当女人的时候才能有真正的欢乐吧。”凌梦蝶躺在床上,闭着眼睛的脸庞对着天花板,眼前不知不觉地出现龙天翔的脸颊。
    “为什么七年前没有这样想呢?为什么十七年前没有这么想呢?”
    凌梦蝶在心里这样问着,这问题让她有些不堪重负,她于是赶紧睁开眼睛,从床上坐了起来。
    闲坐着,脑袋里仍然会胡思乱想,于是凌梦蝶便开始给凌雪伤收拾起东西来。
    不一会,凌梦蝶在凌雪伤的床头柜的最下方发现了一本笔记本。当她翻开来看,纸张微微有些变色,看起来似乎有些年份的样子。
    凌梦蝶于是坐在床边,将笔记本放在膝盖上看了起来,她首先是略微翻了翻,然后就发现这是凌梦蝶的日记本。这个日记本最早的时间追溯到了两千零七年,而最近的这是两个月前的。
    很显然,这是个时间跨度很长的日记本,她的主人并不是按照时间,而是按照心情来记录的。因此,在这个日记本上,有时候会连续几天都有日记,有时候长达几个月没有日记。
    虽然凌梦蝶已经决定了弃暗投明,但是她并曾经干过太多坏事,偷看日记本对她来说,就更不在话下了。因此,凌梦蝶几乎是犹都没有犹豫的,就开始看起凌雪伤的日记来,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然干嘛呢?
    刚开始凌梦蝶都是用浏览的方式在看,直到半个小时之后。她才终于找到了一篇值得她细读的日记。
    “和往常一样,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正午,上午地课已经是过去时了。
    微微晃了晃脑袋。有点疼,但不好意思抱怨睡太久睡得头疼,因为这实在跟别人没有关系。所以只能嘟着嘴巴向着虚空中哈口气,当是自我交待吧。
    啊,是啊,头有点疼呢,该怎么办?头疼的人应该多休息一下才对,所以再睡一下吧,于是,下午的课就这样错过了。
    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黄昏。
    我不是个悲观地人,但是我喜欢黄昏,尤其喜欢黄昏的时候散步。我在黄昏的时候散过很多次步。每次都是走同一条路,所以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好说的。
    每次别人跟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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