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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士大夫的非人生活-第3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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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走着瞧!”
“张转运使,不急,既然来了,正好看一出好戏。”
“你想做什么?”
“不是我想做什么?难道你坐看象罢盐一样,自杭州开始,一直到两浙全部罢市?”
“哼!”江钧冷哼一声,坐下。
做样子的,两人皆是心知肚明。
郑朗下令让韩绛与吕公弼审问贿赂案,江张二人知道无法善了。罢盐与罢市的手段使出,郑朗也没有办法与他们二人善了。要么是他们二人走,要么是石介走,还要看,六月带回的金银数量不足,连郑朗也要走。
一会儿带上几十个人。
都是将校,从禁军中收押上来的,他们全部有受贿的行为,包括两个禁兵的指挥。
有人证与物证,但这些将校不承认。
因为重视内治,宋朝可以说是中国封建朝代中法制最完善的朝代。立法完善,并且不时校正调整,“与时俱进”。制度齐全,从县到州到大理寺、刑部,都有一套齐全的审问机构。允许百姓上诉,甚至允许百姓拦御驾告御状,京师设闻登鼓,防止地方官吏沆瀣一气,造成冤假错案。还有复审与奏谳。疑案必须上报朝廷判决,判决下去,判决的官员必须为自己的判决担当。
就是这样,唯恐出现地方官员判案不公,又设有一套监察机构,比如州府的通判,一路的转运使,朝堂的御史台。最终定夺疑案不是在大理寺,而是在御史台。
审案时先由幕职官写出拟判,再由各位官员参加集体审判,签署画押,呈送长官正式宣判。仅在本级官僚系统内部,就形成了三次审核。还不能定判,必须问犯人是否服判,若不服可以上诉。若服罪无异,整个案子才能“结绝”。审讯过程中,可以使用一些刑具,但用刑必须长官同意,刑具、用刑部位、等级都有严格规定,不能随便施行。
不能当真,真若按照这些规定去做,宋朝的律法可以说领先了中国一千年。
但表面的样子要必须做一做的。
比如这些将校不承认罪状,现在有了人证物证,但不是很齐全,必须要一一再审。然而郑朗懒得审了,直接将他们押了起来,连同这些罪状一道带到京城。
京城若处理,他不问,不处理,他也不问,但不能在杭州继续搞事。
是第一批。
接着押进来的人更多,江钧与张从革却气愤的站起来,喝道:“郑朗,你想做什么?”
因为押进来的人有大小亭户,各个盐场盐仓官吏,一些大户豪强商贾,船夫走卒,几乎达到二百余人。
“难道两位转运使连本官审案也不让我审?”
一切按照制度说话,转运使有监督权,有疑案权,甚至推翻州府已经宣判的案子,但不能阻止州府审案。就是这样,已经让郑朗很难受了。
“好,某看你如何审!”江钧冷哼一声。
禁兵推搡着,将这些犯人推倒在地上,迅速离开公堂,到外面戒备去。
郑朗将厚厚的卷宗拿出,几乎是随机式的,从里面抽出二十份卷宗,一一问案。
有了两个转运使坐镇于此,被问到的二十人没有一个回答。
郑朗忽然厉声道:“来人哪,将这些人推出去弃市问斩!”
“你敢!”张从革与江钧同时站起来喝道。
张从革又补了一句:“郑朗,你无法无天,难道想谋反不成!”
又是制度。
宋朝对死刑案更加重视,不但要有严格的审问过程,并且一定要得到犯人自己的招供书,执行时也要有齐全的措施。行刑必须公开,一般有绞斩两种,另外少数用了族刑、杖杀与弃市,族刑是谋反谋大逆之罪用的,夷一族,只有震慑,几乎未用过。杖杀是乱棍子打死。弃市是带到公共场所处死,多是用在贪官身上,也很少用。
行刑时,允许家属前来诀别,犯人在行刑时喊冤必须缓刑重审,也别当真,若那样岳飞不会喊冤?但两位转运使坐在此地,又是敌对一方,就必须按照这些程序执行。
还有时间,必须在每天的未申二时,行刑季节一般在秋后,也就是秋后问斩,但遇到特例,也可以在冬季执行,春夏二季绝对不能执行死刑,重大节日也不能执行死刑。时正好磨蹭一会,到了未时,但季不行。况且手续也不对。
“不是我想谋反,是这群人想谋反。今天罢盐,又接着罢市,明天要不要罢政,罢军,罢国,罢帝?暴乱谋反之即,正是使用重典之时,来人,拖到衙门外,砍首示众,以便制止谋反暴乱扩大!”
“你好大的胆子?”
“难道不是如此,都罢了市,下面还想做什么?我及时用重典阻止局势糜烂,你们二位为什么再三阻拦,难道你们是他们的首领?拉下去,问斩!”
外面的禁兵闯进来,将这二十人拖了出去。
喊冤也不行,刽子手拿着鬼头刀走出去,一声声惨厉的喊叫声传出,一会刽子手将二十个人头捧了上来,说道:“郑知府,人犯全部处死。”
看着血淋的人头,公堂上忽然传出一阵臊臭味,有的犯人吓得尿裤子了。
郑朗拍了拍手,从堂后走出一人,正是吴畦南。
人犯中有人发出一声“咦。”
郑朗道:“诸位,没有想到吧,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居然敢暴乱谋反,你以为你们不交待就能躲过去吗?”
江钧与张从革也惊讶万分的看着吴畦南,再细细默想一遍,忽然惊出一身冷汗。
郑朗继续抽卷宗,又抽出了二十份,点出名字,卷宗都懒得念了,道:“不但你们会死,还有你们家人。不如老实交待,看本官能不能从轻发落。还有,是谁给了你们胆量,让你们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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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第三百零五章疑问品
第三百零五章疑问品罢盐的事让朝廷小小震憾,但不会真将它当成暴动与谋反。它是第一次出现,可类似的事情发生许多,比如水利,阻挠拆田还湖,修堰筑坝,严重的导致江湖泛滥。更有甚者,雇人掘开河堤,以取菱藕之利。
但对杭州发生这样的事,并且bō及到两浙其他地区,朝廷十分不满。
然而上书的只有江钧,没有看到郑朗的书奏,朝廷一直在观注,没有给出结论。
直到罢市……
罢市对国家影响也不会很恶劣,可继续bō及到两浙,再拖上一两个月不解决,后果谁都不能预测了。
朝廷终于开始协商。
双方对错,朝廷许多大臣心知肚明,不是罢盐与罢市,是双方不和角力的产物。两个转运使肯定犯了错误,郑朗也不好,咄咄逼人,以下犯上是跑不了的。小事化大。一查sī盐,必然会有许多事发生,也懂,但你想查,石介也是你推荐的巡盐使,必须将度控制好,否则也有责任。
不管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作为宋朝正统的士大夫,许多人已意识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含义,后来王安石变法反对者众多,固然是变法jī烈,导致许多弊端出现,还有王安石变法xìng质成取民财敛之于国,不少大臣也反对这做法。盐专营形成于唐朝后期,宋朝更加过份,弊病多多,因此许多大臣隐然将它视为与民争利的一种畸形国政。只是国家用度太多,没有大臣敢说中止。郑朗大肆查sī盐,也不符合这部分大臣的看法。况且当初是杭州全州百姓签名请郑朗赴任的,包括郑朗打压的一部分人在内,郑朗这种做法,也不大好。
赵祯自己都不赞成为朝廷敛财,极度sāo乱地方,那怕官员没有从中贪污半文钱。
更多的人不懂为什么郑朗刻意招惹江钧。
没有这个必要,韩绛将江衙内打了一顿足矣,为什么还要打?
然而不能说。
郑朗那本中庸很理智的,有许多大臣认真看了几遍,不少大臣还将它搬到自己执政政策当中。不可能象自己这样想的去做,于是坐等郑朗的书奏。
这导致朝廷协商没有结果。
赵祯十分郁闷,下诏书让郑朗写密奏呈上,有什么安排不好说,但可以对朕说,难道朕还会出卖你?为什么没有奏报抵京。
正等待时,江钧的书奏一封接着一封呈上。
所谓恶人先告状,正好用来形容他。
连同各个亭户联名上诉书也呈到朝廷,对郑朗来说无疑是一种讥讽的事。但还没有罢市来得恶劣,更没有处斩犯人来得恶劣。
江钧书奏一到京城,引起一片喧哗。
宋朝对刑狱的态度是慎刑,秦桧那哥子不算,包括南宋大多数时间,整个北宋,那怕在宋徽宗时代,对刑狱态度都是抱以缜密,就是为了防止冤假错案发生的。正是这种态度,整个北宋,没有大型的酷案发生,这在整个中国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现象。
为达到这一点,设置了种种制度,完善度远远超过后来的明清,有的方面比近代史上许多国家还要完善。特别是死刑。
郑朗开的这个先河很是不好,大大的不好。
书奏一到京城,立即引来许多弹劾奏折。
这时候,郑朗的奏折才姗姗来迟。
奏折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密奏,写给赵祯的。
赵祯不提,郑朗也要写,是为了国家,为了国家也等于是为了赵祯,但必须让赵祯过目一下,就不算胡作非为了。一部分是公开的奏折,递到中书。
这份奏折写得同样很详细,包括事情的起因,我是杀了人。不仅是这二十人,还有,第二批二十人提出来,吓坏了,大多数人招供,还有六人犹豫不决,毕竟他们老大正坐在边上。又让郑朗命人拖出去砍头。
这一招很好使唤,二十六个人头血淋淋的放在边上,几乎有问必答,那怕问他养了几个小妾,一月做了多少房事,都会回答。江钧与张从革反对,可是有人招供为什么敢这么做,是盐监与盐仓的官员说他们二人会庇护。让郑朗将他们轰出去。
你们是转运使,但涉及到你们二人,必须回避。
也是宋朝法制进步的地方,一是鞫谳分司,狱司推鞫,法司检断,各有司存,所以防jiān。还不够,又将鞫分成审讯与录问两部分,谳分成检法议刑与判决两部分,本朝比之前世,刑狱号称平者……有此具也。其实后世也没有宋朝之平,不说岳飞,那仅是少数的事例,比起任何朝代,大型冤案算是宋朝最“平”。
二是翻异别推,录问口供时人犯翻供,须移司别推,别推不服临刑喊冤,则须差官别勘。别推官员不干碍官,原审官员必须一律回避。若别推后原审是错误的,原推官员须责罚,若连复推官员也是错误的,一道受罚。还嫌不够,判决之前,上级司法有权驳正,例如江钧可以驳正郑朗的宣判。
三是法官回避,法官与犯人之间有亲属、仇嫌、业师、同事、同年(同榜进士)、上下级关系的,包括承办案件的推勘官、录问官、检法官、移推别推官一律回避。
制度很不错,执行却是不力。
这三条一度让郑朗很苦恼,现在却用在江钧与张从革身上,既然犯人说与他们有牵连,纵然是转运使,也没有明显证据,两人也不可能留下证据主动参与这些人协商,但同样要回避。
当天发生的事是如此,可在奏折里郑朗写了实情,不是“随机”抽出来的,那是为了吓唬犯人,以便用最快速度将这次风bō打压下去。其实所选的四十人,不仅是此次罢盐罢市中的罪盔祸首,平时也有许多恶劣的行径,没有这次风bō,也可以按律当杀。抽的时候看似随意,实际是做了记号。
定的罪是暴动谋反。
可有可无,说暴动能勉强之,谋反过了。然而不用雷霆手段,继续扩大,后果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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