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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村 春色]-第2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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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心事重重地回到家。进了门,换过鞋,把提袋往沙发上一扔,上卧室里往床上一躺,心想:还是自己家里好。兰花家里虽然也行,但是哪比得上这里的物质条件呢?
他舒服地在床上打了几个滚,想想跟美女打滚的情景,真是太爽了。那样的日子要是天天有,那才够劲呢。
他躺了没多久,手机又发出简讯的声音。他心想:这回又是谁呢?是兰花,还是兰月?
拿过来一瞧,却是李阿姨发来的。内容是:“情人是鲜花,抓在手里不想撒:朋友是葱花,哪里需要哪里抓;小秘是火花,偶尔来点小摩擦;老婆是麻花,饿了才会想起她。”
成刚看罢大笑,心想:这挺有道理。老婆成了一种需要,情人像是艺术品。
但这样说未免对老婆有点太不公平。但在生活中,也确实是这样子。他仔细想想,自己的哪个情人不是鲜花呢?但兰花也不差就是了。
想到这儿,他发了简讯给兰月,告诉她自己已经到家。然后,打了电话给兰花,告诉她自己已顺利到达,不用担心。
兰花说道:“我知道你不喜欢做饭。得了,你每天还是出去吃吧,记住,少喝酒,多吃菜,酒喝多了不好。”
成刚答应一声,说道:“我知道了,我会爱护自己的身体。”
兰花说道:“你办完正事,就快点回来陪我吧。你不在我的身边,我觉得我身边空空荡荡的。”
成刚笑了,说道:“瞧你,还跟个小孩子似的,咱们也不是刚结婚。好了,我会尽快回去的。”又说了几句,才把电话挂断了。
他心想:那几个女人还不知道我走的事呢,应该告诉她们,不然她们会担心。
这么想着,便发了简讯给小路和玲玲,还特地跟玲玲加了句:记得通知兰雪。
发完简讯后,他在屋里转了一圈,看看有没有什么变化。看过之后,觉得只是落了些灰。想到兰花的叮嘱,便拿了抹布打扫。即使干活的时候,他的心也没有闲着,还是想着美女。想过自己的那些女人之后,就想起风雨荷,想起新认识的小王以及凶得像一头豹子一样的公车小妞。美丽的女人都是一幅画、一首歌、一部好车啊!
简单地收拾一下之后,觉得应该吃饭了。于是他打电话要附近的饭店送来几样可口的小菜,打开一瓶好酒自斟自饮起来。酒是好东西,几口下肚之后,他全身血液像是被火点燃了似的。他想到在自己的床上,兰花、兰月、小路是怎样的热情和性感啊,唉,现在谁来相伴呢?
吃完饭,他便躺到卧室睡着了。一觉醒来,已经下午三点多钟。坐起来揉揉惺忪的眼睛,听到手机的简讯声。他心想:一定是她们发来的吧?除了她们,还能有谁呢?
走过去,将手机简讯打开一看,果然是她们。玲玲的简讯是:“成大哥,你说走就走,也不告诉我一声,我要生气了。回来时,别忘了第一个来看我。玲玲吩星星、吩月亮地盼你回来。”成刚心想:玲玲到底是一个温柔懂事的姑娘,连发的简讯都教人喜欢。
再看小路,写的是:“成刚,你真混蛋。走时连个屁都不放,回来看我不赏你个嘴巴?在省城老实点,别勾三搭四、勾五搭六,也不怕意外中标,烂掉鸡鸡。”
落款是最爱你的人小路。
成刚看罢苦笑,心想:这充满火药味和诅咒的东西,也说是最爱我。这样的爱,一般人可是接受不了,幸好我是成刚,早就习惯她的满嘴粗话、胡说八道。
因为要是不这样说的话,那就不是她了。当然,他也可以感觉到,她对自己确实是有爱的。
再看兰月的,则是另一种风格:“日不见,如隔三秋。青山不改,绿水悠悠。
当君归来日,梨花带雨流。“成刚见了,大为欣赏,心想:到底是兰月,到底是老师,有知识、有修养的人,风采自非他人所及。她的魅力可不只表面上的美貌和丰腴,还有丰富的内涵。我真是幸运,真是艳福无边。回想昔日的好事,一颗心岂有不醉的呢?
目前的问题是,身边孤孤单单,连个美女都没有。漫漫长夜,谁来给我温暖和柔情?女人虽多,也是远水不解近渴。在省城,自己相近的女人并没有谁,继母不能算,雨荷也不是情人。这个女警官还恨着自己吧?她说过要跟自己比武,还要打得自己连滚带爬,真够凶的。
他百无聊赖一下午,可谓度日如年。好容易天黑了,他感觉分外孤独,既不想找什么朋友喝酒去,也不想在家上网或者看书。他现在最需要的是一个女人相伴呢。女人对自己作用是别的所不能代替的。
既然家里没有女人,那么自己出去找找吧。即使不能一亲芳泽,即使是过过瘾也是好的。这么想着他便打起精神,穿好衣服,兴冲冲地出了门,仿佛是去赴一个美丽的约会一般。
到了街上,他才开始想自己该去哪里。他心想:夜晚是女人们露面的良辰,许多女人都在夜晚展示魅力。自己要去找鸡吗?不好,即使没有女人,也不该堕落到那种地步。得了,还是找个规矩点的地方吧!
于是他想到了酒吧、夜总会等场所。他随意散步,在路旁各式各样灯光的映照下,寻找着自己的目标。城市不像农村,到了晚上静悄悄的,路上连个行人都少见。这里不然,晚上仍是黄金时期,不但车多,人也很多。许多人画伏夜出,夜生活才是他们最看重的。
在他走路的过程中,偶尔会看见路边有女人浓妆艳抹,穿着暴露,手里还夹根烟,不时抽上两口,眼睛常常斜视着,眼神不正。看到这种女人,成刚连忙匆匆而过,像是躲瘟疫似的。同样是女人,他也需要女人,但对这种女人他从不来电。一想到他们千人骑、万人摸、乱人人,他总是感到反胃恶心想吐。虽说她们落到如此下场,有许多复杂的原因、有值得同情的一面。可是,成刚认为,一个女人再为难、再无奈,也不应该干这行。干了这行,就不叫人了,是一生都洗刷不掉的耻辱。
当他路过一家舞厅时便动了心。那家门口响着节奏铿锵的曲子,显示着粗犷、奔放、狂野、激情。门口的灯五颜六色,跟着音乐变幻莫测,墙上的“洋妞”也一明一暗。明亮时,能看到她穿着三点式,一手抚胸一手揉胯,眼睛释放着野性和贪婪。虽说是画,也弄得跟真的一样,成刚不得不佩服现代人的聪明与才智。
进了里面,等于进入一个蒙胧的世界。大厅里灯光闪烁,喇叭震耳,因为来得早,舞池里还没有人跳舞。大家都在座位上吃吃喝喝、说说笑笑。洒脱和惬意的姿态,使人觉得世界太平,从来就没有苦恼、灾难、战争、疾病等等。
成刚在正对舞池的位置上坐好,等着节目的开场。他享用着几瓶啤酒和一些零食,一会儿瞧瞧舞厅,瞧瞧舞台,一会儿看看周围快乐的人们。他发现,多数人都不是自己来,都是有伴,形单影只的找不到几个。在这种时候,他更加思念自己的女人们。
大概坐了有十几分钟,喝了半瓶酒。一个女人像幽灵一样在他对面坐下,幽暗中,只见她留着长头发,上半身穿着比胸罩大一点的东西,下面露着两条大腿。
她的脸凑近成刚,说道:“帅哥,一个人很没意思吧,让我来陪你吧。”在音响发威的环境里,成刚也听到了她的声音。
成刚看了她两眼,挥了挥手说道:“快走吧,我这里不需要你。我的女朋友很快就会来了,当心她挠花你的脸。”那女人向成刚做了个鬼脸,扭肩摆臀地走了。成刚看了看她的背影,心想:兰月众女给我的感觉是诱惑、是美丽,而她这样的女人却只会让我觉得不舒服。我成刚虽是色鬼,也是有原则的色鬼,我不是嫖客样的男人,什么女人都行。
望着望着,好戏终于开场了。首先乐曲一变,变成标准爵士快歌。一个大块头的男人出现在舞台上,他穿了条内裤,披了一件红斗篷,头戴顶礼帽。那胳膊上、大腿上的肌肉看起来挺大、挺结实。这种打扮引起在场女士们的欢呼,她们像是很喜欢这样的男人,跟那种猴子形的、太监形的正好两样。
那男人向台下送个飞吻,台下突然激动了起来,大家全被点燃了身上的血液,纷纷离座涌向舞池。眨眼间,宽绰闪着彩色灯光的舞池热闹起来,大家大呼小叫地动起来、舞起来。那样子各不相同,有人像长虫扭动,有人像黑熊摇动,有人像机器般晃动,有人像生病,有人像性交,有人像发疯,有人像发骚……当然,也有人跳得很好,像是受过专业训练。
成刚悄悄地喝着酒,经常看看舞厅和舞台。他对男人不感兴趣,专门盯着女人看。在头上的彩灯、霓虹灯的转动下,其他人的脸都不太能看清,好像身在一个虚幻聊斋似的世界,自己都难以认识自己。
当他喝完一瓶酒时,再看舞台,男人已下去,上来一个女生。虽说离得近些看不清楚脸,但是,凭感觉那身材很不错。够高,三围也好,她的打扮比较符合这个场合。她的上半身只有件胸罩,银光闪闪,下半身穿着像是由破布条围成的玩意。布条扬起时,可以看到同样发着白光的小内裤。
她跳起来了,跳得那么灵活、那么急促,但狂野之中带着矜持,奔放之中有所节制。
成刚不禁对她动了好奇心,也放下酒杯进入舞池之中。他一边乱舞,一边观察那女的。这回看清楚了,因为专门有一束灯光照耀领舞台,所以他才能把对方看得一清二楚。嘿,她的身材果然好,颀长标致,她的长相也不错,年轻漂亮,又有点野性,只是脸上的忧郁之色难以抹去。她像是女王一样,冷冰冰地打量着芸芸众生。
成刚看她晃头、甩发、扭腰、踢腿、晃屁股,无论哪一个动作都那么自然流畅,不像是在作商业表演,倒像是自娱自乐。由于生得好看,舞跳得好,台下人不时报以口哨声及掌声。那姑娘始终是同一个表情,没有特殊的反应,好像她对这一切都习以为常。
成刚仔细看了她一会儿,发现她有点眼熟,好像在哪见过。他在人群中舞动着,想了好一会儿才豁然开朗,这个姑娘不就是在公车对自己无礼的那个丫头吗?
原来她是干这个的,我还以为是在校的学生呢。那么多的职业,选哪行不行,为什么非得选这一行呢?
成刚凑到前排去,想把她看得更清楚。只见她的胳膊和大腿都很白、很美,连小肚脐也圆圆深深的,挺可爱。每当她侧身时,还可以看到小内裤紧包鼓绷绷的屁股。那屁股肉竟露出一小部分,使人想入非非。每当她一将腿抬高时,那紧紧的胯间也让人胡思乱想。
她多像一个妖精,勾引着多情的男人。那些男人一边跳着,一边大叫,兽性十足。他们都把脸对着她,有的向前拱着下体,脸上带着淫笑。这连成刚见了都觉得不爽,真想痛骂他们没有教养,可是,这种场合就是这个样子。
这时候,一个最大胆的男人晃着往舞台去了。
那人是个醉汉,头发又长又乱,一身酒气。他蹒跚走动,走过成刚的身边,再往前去,一弯腰竟上了舞台。领舞的姑娘非常反感,可又不能赶他走。在以往,像这样的家伙她见过。但老板说过,不能跟顾客翻脸,因为顾客可是上帝。
于是,她往旁边让了让,留个跳舞的空间给他。在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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