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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门-第2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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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被包围了。
攻城军又来了。
可惜金尧城不过是一座土城,跟徐州城的规模无法相比,外面的攻城军虽然没有淮军一样的攻城辎重,却有着比淮军高几十倍的耐力,一天十二个时辰不断,骑兵轮流向城内射火箭,粮草很难在城中贮藏下来。
好在困在城中的两万兵有半数装备了新式的火器,只要急促的枪声一响,突厥的骑兵也要老老实实撤退。
“他娘的,英雄末路,英雄末路啊!”
四月二十九夜晚,马峰一边抱怨着一边焦头烂额跑到城楼下,这一幕他太熟悉了,在徐州之战那些日子,他也近乎天天需要这么跑来找闵少顷。原以为噩梦已经过去了,谁知道同样的噩梦又开始了。
“英雄,可有自封的?”
闵少顷没好气说了一句,继续看着周围的地形图。但这份地形图实在是不详不实,草原上大多数地方都是一马平川,起伏很小,出了城除了遭遇战,还是只能遭遇战。但凡给突厥的骑兵遭遇上,大顺朝的边军就要吃亏。
突厥人是马背上作战,而朝廷的边军自大顺朝建国以来就习惯了躲在城垛后面放冷箭,弓马不娴熟,也就失去了跟突厥人为敌的基础,只能守在城里待死。
“粮草还有多少?”闵少顷问道。
“进城前丢了一批,进来又被烧了一批,运来的已经不多,幸好每个人身上多少都带着点,估计还能撑个三五七日。”
面对马峰模棱好几可的回答,闵少顷怒道:“到底是三天,五天,还是七天?”
“七八天,最多了,其实每个人手头上也就三四天的口粮,番狗这番日夜滋扰,想省着吃留点体力都不成。再这么下去,不用等饿死,城里的兵累也累死了!”
闵少顷叹口气,形势,的确是超出了他的预料。
在他原本看来,金尧城就算不是徐州一样的大城,但怎么也跟一座县城差不多,至少进可攻退可守。谁知道金尧城年久失修之下,早已成为塞外一座不起眼的土城,不但城墙矮到一根竹竿就能爬进来,地界也不大,长宽不到二里,跟个中原小镇子周围加上一层土墙差不多规模。
突厥人,耐心不怎么好,但耐性不错。本来困守几天城里就会断水断粮不战自溃,但突厥人却没那么好的忍耐心,攻城是一刻都不停。他们的攻城跟淮军攻城不同,攻城都是四面开始的,守城只要一时疏忽,突厥骑兵就会杀进城来。
攻守战已经进行了两天两夜,这是第三个夜晚,也是最让士兵们受不了的夜晚。两天两夜近乎是每个士兵身体的极限,很多士兵从进了城就没再休息过,即便睡着了一会,因为攻城的紧密又要起来组织防御。
“我们大顺朝的其他几路军呢?怎么一路都没跟上来?掉了队,他们就决定不来了?”马峰恼怒抱怨道,“还有回纥的援军,不是说尽快会跟我们在金尧城汇合?”
闵少顷却叹气道:“我看不是他们不想来,恐怕是自顾不暇。看突厥人现在这架势,早有防备,可怜我还以为自己的战术是多么的得当,原来是钻进了突厥人早就设置好的圈套!”
马峰安慰道:“闵大将军不用自责,我们本来就是主动出击迎战突厥人,就算是功败身死,青史上也会留我们一笔,想想也不是太糟糕!”
闵少顷打量了马峰一眼,像马峰这般在这般困难情境下还能自我安慰的人实在不多,这是功成名就名留青史也就罢了,想想这要是史书上如何说?因为这次错误的出兵,导致大顺朝日后在与突厥人的作战中处于绝对下风,要进贡求和才能求得苟安?
这样的青史留名他宁肯不要!
“朝廷,应该会派援军来吧。”闵少顷看着远处黑暗中闪现的一点火光,若有所思道。
那些火光,正代表着突厥人的兵马,闵少顷看了良久,想了想,即便朝廷得到消息派出援兵,恐怕也是十天以后的事,从长安城到金尧城,相隔数千里,快马加鞭一路不休十天也难以走完这条路。
午夜时分,攻城的突厥人进入短暂的休整,估计是突厥人那边又开饭了。每天也只有突厥人开饭时,城里的士兵才会松口气,吃点干粮喝点水,或者是小寐一会。闵少顷和马峰倚在土垛子上,对着茫茫的星空发呆。
“草原上,看天上的星辰,就是不一样,你看,一个个闪着就好像触手可及。”马峰说了一句,转而用胳膊撑着身体侧头打量正在困困欲眠的闵少顷,“你说,朝廷会派谁来援救我们?”
“我从何知晓?”
闵少顷将头侧向一边,不想被马峰打搅他的小睡。
“肯定还是会派那个姓刘的来,除了他,恐怕也没别人能带兵杀过来!”马峰揣测着说道,“但姓刘的有没有那么好心,就不知道了。就从徐州城那一战就看出来,那绝对是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连皇帝他都能扔在徐州城不管,何况是我们?要我是他,巴不得咱俩早点死了才好呢!”
闵少顷稍稍转过头瞅了马峰一眼,随即又把头调回去。
刚才马峰还在自我安慰,现在就开始说丧气话了。不过这也正是马峰,在闵少顷看来,马峰就是那种事事无所谓的人,老好人,别人说要投降淮军,马峰就帮着大伙来劝他投降,皇帝到了徐州城,马峰一点也没懈怠应战。到了论功请赏,马峰也没计功劳,反而将功劳全都推给了他。
这样的人,适合当朋友,不适合当下属。历史也不会记他为忠臣。
“你怎么知道刘文严不会来?”闵少顷说了一句。
“这还用说?这次咱俩这是明摆着抢他的功劳,这倒好,功劳没抢着,被人看了笑话。那刘文严别看整天好像忠于职守的,但他绝对是那种小肚鸡肠的人,这样的人功高盖主,早晚不得好死!”
说到这,马峰又悻悻然补充了一句,“不过也比早死,不然我们也死了!”
闵少顷叹口气,现在就好像徐州之战一样,明知道困局只有刘文严一人可解,却也对他不信任,巴望着他来却又好像明知道他不会来一样。徐州之战刘文严虽然没亲自救徐州城的急,但的确是刘文严把淮军给逼退。有时候救一座城,也不需要出兵,围魏救赵也可以。
“来不来,顺天应命便可!”闵少顷最后叹了一句。
第三百一十四章变态人总有变态事(上)
朝廷这次出兵不像上次那般高调,又是祭天又是皇帝亲自送行,弄的满城风雨。
上次那是轰轰烈烈,为了彰显朝廷平定突厥的决心,但因为前面打了败仗,这次出发就要悄无声息,就好像鬼子进村一样。刘愈临出征,也只是带了十几名侍卫到城外去集合,吕楚儿等女军侍卫他是一个都没带。用刘愈的话说,这是男人的战争。
这次征调的将领多是中下级将领,有封号的将军一个都没有,但在这些将领中,却有一个名头很响的人物,准确来说是一个降将,原来淮王的猛将大将军花集安,曾经让霍病吃瘪一蹶不振的人物。
花集安作为淮王的大将,在淮王身死之后,便投降了朝廷军,跟大多数的降将一样,他的待遇很一般,只是一个无实权的将领,但为了显示朝廷的优待,给他的官职还是保持原状,也就是大将军,连俸禄兵部那些人都想办法克扣,因为所有人都明白,一个降将,没胆子敢去兵部闹腾。
花集安自从随军进了长安城,也一直过的很低调。
花家也算是淮地的大户,这次花家并没有举家迁徙过来,随着花集安过来的只有他和他的夫人,以及两个刚学会跑还不能上学读书的孩子,他在长安城,从来不去见客,只是在兵部例会的事后过去转转,领了俸禄,一家人不愁。对于一个降将来说,没有机遇也就等于从军的生涯到了头。甚至连那些藩王进京城,曾暗中联络他。他也选择了避而不见。
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处境,花集安是个明白人,知道他身份特殊,稍有不慎就要人头落地。
但他没想到,这次随军出征的名单中会有他的名字,而且据说是前锋将军武义侯刘愈亲自点的将领,在众多降将中,只有他一个有这样的殊荣。
能上战场。就意味着能重新领兵,要不是朝廷绝对信任,谁也不敢让一个降将去带兵,谁不怕降将中途再反水?
花集安心想,或许是刘文严想借机会报复他,不过这也没什么可报复的,在战场上。胜败都是兵家常事,要说当初他将霍病的八路军折损了几十人,他自己的兵折损的更多,他将此事引为自己从军之中最大的耻辱,从那之后,他再没得过淮王的重用。所有人都觉得他一无是处,连朝廷的一点散兵游勇都打不过,愧当一个大将军。
后来证明,淮王苦心经营的长江防线,还不是被刘文严朝夕之间攻破了?
花集安带着复杂的心情告别了家人。骑着马独身一人到了城外的军营报到。没什么可说的,既然朝廷还有用得着他的地方。他就必须要去,否则朝廷的人会说他恋旧主,不肯为朝廷效力,yù加之罪何患无辞?
到了军营,不多的人,这里应该是一个后勤的营地,他这才知道,原来一批先头部队已经出发了。料想刘愈应该走了,这次救急出发仓促,刘愈应该随在最前的军队中出发,他也没在这军营中发现刘愈的存在,倒是让他看到一个人,很年轻,他也很熟悉,当初站在城头上对他叫嚣的小子,但他不敢轻视,因为他知道这个就是霍病,朝廷的少武大将军,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们有点过节。
“霍将军有礼!”要说花集安也觉得奇怪,这次征调的军将并不少,但只有他一个是来这军营的,从这军营的规模来看,根本不是大的军营,长安城外那么多军营,这么一个后勤的军营怎可能劳动霍病这样的大将过来?他一直以为,霍病是那种善于在前攻城略地的先锋将军,没想到他也会出现在这里。
“你是哪个?”霍病瞅了瞅花集安,觉得可能是在哪见过,但并不认得。
“属下花集安,见过霍将军!”
霍病登时一蹦老高,指着花集安的鼻子叫道:“你……就是那个淮王的jiān细?”
花集安脸sè苍白,霍病这话是何意?淮王的jiān细?不会是有人中伤他,说他跟淮王的余孽还有勾结?
“霍将军莫动气,是兵部让属下来随军出征的。”
花集安拿出朝廷的公文,霍病看了看,也不知道他看懂没,长吁一口气道:“原来是这样。”说完把委任状扔给花集安,“我知道了,你……就随军。”
朝廷给花集安的任命,是让他做这支军队的副将,说到底,他也没明白过来,这支军队到底是做什么。要说线头部队已经出发,那就是说刘愈已经先走了,这后续的部队自然就是管后勤的。那也就是说让他做一个管后勤的副将,本来也没什么,他一个降将,能出来带兵已经是朝廷的恩赐,再说跟着刘文严出去打仗,获胜的概率应该颇高,他还有继续建功立业的机会。但霍病出现在这支军队中,让他感觉很不解。
难道是霍病得罪了刘愈,让刘愈给下放到军需营来了?
准备工作还在继续中,这支军营每个人看起来也就那么回事,很土,都是农家汉子出身,一出口一股大老西的腔调,身为江南人听惯了吴侬细语的花集安有点受不了这些关中人说话的语调,还有他们待人deep热情。听说花集安是个将军,很多士兵都围拢上来,跟他索要签名。
“要我写名字?”花集安一头雾水,“又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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