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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第1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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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监卒业。又因谏官关贤奏,设为定例。府、州、县学岁贡生员各一人,翰林考

试经、书义各一道,判语一条,中式者一等入国子监,二等达中都,不中者遣还,

提调教官罚停廪禄。于是直省诸士子云集辇下。云南、四川皆有士官生,日本、

琉球、暹罗诸国亦皆有官生入监读书,辄加厚赐,并给其从人。永、宣间,先后

络绎。至成化、正德时,琉球生犹有至者。中都之置国学也,自洪武八年。至二

十六年乃革,以其师生并入京师。永乐元年始设北京国子监。十八年迁都,乃以

京师国子监为南京国子监,而太学生有南北监之分矣。

太祖虑武臣子弟但习武事,鲜知问学,命大都督府选入国学,其在凤阳者即

肄业于中都。命韩国公李善长等考定教官、生员高下,分列班次,曹国公李文忠

领监事以绳核之。嗣后勋臣子弟多入监读书。嘉靖元年令公、侯、伯未经任事、

年三十以下者,送监读书,寻令已任者亦送监,而年少勋戚争以入学为荣矣。

六堂诸生,有积分之法,司业二员分为左右,各提调三堂。凡通《四书》未

通经者,居正义、崇志、广业。一年半以上,文理条畅者,升修道、诚心。又一

年半,经史兼通、文理俱优者,乃升率性。升至率性,乃积分。其法,孟月试本

经义一道,仲月试论一道,诏、诰、表、内科一道,季月试经史第一道,判语二

条。每试,文理俱优者与一分,理优文劣者与半分,纰缪者无分。岁内积八分者

为及格,与出身。不及者仍坐堂肄业。如有才学超异者,奏请上裁。

洪武二十六年,尽擢监生刘政、龙镡等六十四人为行省布政、按察两使,及

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等官。其一旦而重用之,至于如此。其为四方大吏者,

盖无算也。李扩等自文华、武英擢御史,扩寻改给事中兼齐相府录事,盖台谏之

选亦出于太学。其常调者乃为府、州、县六品以下官。

初,以北方丧乱之馀,人鲜知学,遣国子生林伯云等三百六十六人分教各郡。

后乃推及他省,择其壮岁能文者为教谕等官。太祖虽间行科举,而监生与荐举人

才参用者居多,故其时布列中外者,太学生最盛。一再传之后,进士日益重,荐

举遂废,而举贡日益轻。虽积分历事不改初法,南北祭酒陈敬宗、李时勉等加意

振饬,已渐不如其始。众情所趋向,专在甲科。宦途升沉,定于谒选之日。监生

不获上第,即奋自镞砺,不能有成,积重之势然也。迨开纳粟之例,则流品渐淆,

且庶民亦得援生员之例以入监,谓之民生,亦谓之俊秀,而监生益轻。于是同处

太学,而举、贡得为府佐贰及州县正官,官、恩生得选部、院、府、卫、司、寺

小京职,尚为正途。而援例监生,仅得选州县佐贰及府首领官;其授京职者,乃

光禄寺、上林苑之属;其愿就远方者,则以云、贵、广西及各边省军卫有司首领,

及卫学、王府教授之缺用,而终身为异途矣。

举人入监,始于永乐中。会试下第,辄令翰林院录其优者,俾入学以俟后科,

给以教谕之俸。是时,会试有副榜,大抵署教官,故令入监者亦食其禄也。宣德

八年尝命礼部尚书胡濙与大学士杨士奇、杨荣选副榜举人龙文等二十四人,送

监进学。翰林院三月一考其文,与庶吉士同,颇示优异。后不复另试,则取副榜

年二十五以上者授教职,年未及者,或依亲,或入监读书。既而不拘年齿,依亲、

入监者皆听。依亲者,回籍读书,依亲肄业也。又有丁忧、成婚、省亲、送幼子,

皆仿依亲例,限年复班。正统中,天下教官多缺,而举人厌其卑冷,多不愿就。

十三年,御史万节请敕礼部多取副榜,以就教职。部臣以举人愿依亲入监者十之

七,愿就教职者仅十之三,但宜各随所欲,却其请不行。至成化十三年,御史胡

璘言:“天下教官率多岁贡,言行文章不足为人师范,请多取举人选用,而罢贡

生勿选。”部议岁贡如其旧,而举人教官仍许会试。自后就教者亦渐多矣。嘉靖

中,南北国学皆空虚,议尽发下第举人入监,且立限期以趣之。然举人不愿入监

者,卒不可力强。于是生员岁贡之外,不得不频举选贡以充国学矣。

贡生入监,初由生员选择,既命各学岁贡一人,故谓之岁贡。其例亦屡更。

洪武二十一年,定府、州、县学以一、二、三年为差。二十五年,定府学岁二人,

州学二岁三人,县学岁一人。永乐八年,定州县户不及五里者,州岁一人,县间

岁一人。十九年,令岁贡照洪武二十一年例。宣德七年,复照洪武二十五年例。

正统六年,更定府学岁一人,州学三岁二人,县学间岁一人。弘治、嘉靖间,仍

定府学岁二人,州学二岁三人,县学岁一人,遂为永制。后孔、颜、孟三氏,及

京学、卫学、都司、土官,川、云、贵诸远省,其按年充贡之法,亦间有增减云。

岁贡之始,必考学行端庄、文理优长者以充之。其后但取食廪年深者。弘治中,

南京祭酒章懋言:“洪、永间,国子生以数千计,今在监科贡共止六百馀人,岁

贡挨次而升,衰迟不振者十常八九。举人坐监,又每后时。差拨不敷,教养罕效。

近年有增贡之举,而所拔亦挨次之人,资格所拘,英才多滞。乞于常贡外令提学

行选贡之法,不分廪膳、增广生员,通行考选,务求学行兼优、年富力强、累试

优等者,乃以充贡。通计天下之广,约取五六百人。以后三、五年一行,则人才

可渐及往年矣。”乃下部议行之。此选贡所由始也。选贡多英才,入监课试辄居

上等,拨历诸司亦有干局。岁贡颓老,其势日绌,则惟愿就教而不愿入监。嘉靖

二十七年,祭酒程文德请将廷试岁贡惟留即选者于部,而其馀尽使入监。报可。

岁贡诸生合疏言,家贫亲老,不愿入监。礼部复请从其所愿,而尽使举人入监。

又从之。举人入监不能如期,南京祭酒潘晟至请设重罚以趣其必赴。于是举人、

选贡、岁贡三者迭为盛衰,而国学之盈虚亦靡有定也。万历中,工科郭如心言:

“选贡非祖制,其始欲补岁贡之乏,其后遂妨岁贡之途,请停其选。”神宗以为

然。至崇祯时,又尝行之。恩贡者,国家有庆典或登极诏书,以当贡者充之。而

其次即为岁贡。纳贡视例监稍优,其实相仿也。

荫子入监,明初因前代任子之制,文官一品至七品,皆得荫一子以世其禄。

后乃渐为限制,在京三品以上方得请荫,谓之官生。出自特恩者,不限官品,谓

之恩生。或即与职事,或送监读书。官生必三品京官,成化三年从助教李伸言也。

时给事中李森不可。帝谕,责其刻薄;第令非历任年久政绩显著者,毋得滥叙而

已。既得荫叙,由提学官考送部试,如贡生例,送入监中。时内阁吕原子翾由荫

监补中书舍人,七年辛卯乞应顺天乡试。部请从之。给事中芮畿不可。帝允翾所

请,不为例。然其后以荫授舍人者,俱得应举矣。嘉、隆以后,宰相之子有初授

即为尚宝司丞,径转本司少卿,由光禄、太常以跻九列者,又有以军功荫锦衣者,

往往不由太学。其他并入监。恩生之始,建文元年录吴云子黼为国子生,以云死

节云南也。正德十六年定例,凡文武官死于忠谏者,一子入监。其后守土官死节

亦皆得荫子矣。又弘治十八年定例,东宫侍从官,讲读年久辅导有功者,殁后,

子孙乞恩,礼部奏请上裁。正德元年复定,其祖父年劳已及三年者,一子即授试

中书舍人习字;未及三年者,一子送监读书。八年复定,东宫侍班官三年者,一

子入监。又万历十二年定例,三品日讲官,虽未考满,一子入监。

例监始于景泰元年,以边事孔棘,令天下纳粟纳马者入监读书,限千人止。

行四年而罢。成化二年,南京大饥,守臣建议,欲令官员军民子孙纳粟送监。礼

部尚书姚夔言:“太学乃育才之地,近者直省起送四十岁生员,及纳草纳马者动

以万计,不胜其滥。且使天下以货为贤,士风日陋。”帝以为然,为却守臣之议。

然其后或遇岁荒,或因边警,或大兴工作,率援往例行之,讫不能止。此举、贡、

荫、例诸色监生,前后始末之大凡也。

监生历事,始于洪武五年。建文时,定考核法上、中、下三等。上等选用,

中、下等仍历一年再考。上等者依上等用,中等者不拘品级,随才任用,下等者

回监读书。永乐五年,选监生三十八人隶翰林院,习四夷译书。九年辛卯,钟英

等五人成进士,俱改庶吉士。壬辰、乙未以后,译书中会试者甚多,皆改庶吉士,

以为常。历事生成名,其蒙恩遇如此。仁宗初政,中军都督府奏监生七人吏事勤

慎,请注选授官。帝不许,仍令入学,由科举以进。他历事者,多不愿还监。于

是通政司引奏,六科办事监生二十人满日,例应还监,仍愿就科办事。帝复召二

十人者,谕令进学。盖是时,六科给事中多缺,诸生觊得之。帝察知其意,故不

授官也。宣宗以教官多缺,选用监生三百八十人,而程富等以都御史顾佐之荐,

使于各道历政三月,选择任之,所谓试御史也。监生拨历,初以入监年月为先后,

丁忧、省祭,有在家延留七八年者,比至入监,即得取拨。陈敬宗、李时勉先后

题请,一以坐监年月为浅深。其后又以存省、京储、依亲、就学、在家年月,亦

作坐堂之数。其患病及他事故,始以虚旷论。诸生互争年月资次,各援科条。成

化五年,祭酒陈鉴以两词具闻,乞敕礼部酌中定制,为礼科所驳。鉴复奏,互争

之。乃下部覆议,请一一精核,仍计地理远近、水程日月以为准。然文称往来,

纷错繁揉,上下伸缩,弊端甚多,卒不能画一也。初令监生由广业升率性,始得

积分出身。天顺以前,在监十馀年,然后拨历诸司,历事三月,仍留一年,送吏

部铨选。其兵部清黄及随御史出巡者,则以三年为率。其后,以监生积滞者多,

频减拨历岁月以疏通之。每岁拣选,优者辄与拨历,有未及一年者。弘治八年,

监生在监者少,而吏部听选至万馀人,有十馀年不得官者。祭酒林瀚以坐班人少,

不敷拨历,请开科贡。礼部尚书倪岳覆奏,科举已有定额,不可再增,惟请增岁

贡人数,而定诸司历事,必须日月满后,方与更替,使诸生坐监稍久,选人亦无

壅滞。及至嘉靖十年,监生在监者不及四百人,诸司历事岁额以千计。礼部尚书

李时引岳前议言:“岳权宜二法,一增岁额以足坐班生徒,一议差历以久坐班岁

月。于是府、州、县学以一岁二贡、二岁三贡、一岁一贡为差,行之四岁而止。

其诸司历事,三月考勤之后,仍历一年,其馀写本一年,清黄、写诰、清军、清

匠三年,以至出巡等项,俱如旧例日月。今国学缺人,视弘治间更甚,请将前件

事例,参酌举行。”并从之,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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