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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第4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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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进士,终四川副使。谨厚有父风。
林俊,字待用,莆田人。成化十四年进士。除刑部主事,进员外郎。性侃直,
不随俗浮湛。事涉权贵,尚书林聪辄属俊治之。上疏请斩妖僧继晓并罪中贵梁芳,
帝大怒,下诏狱考讯。后府经历张黻救之,并下狱。太监怀恩力救,俊得谪姚州
判官,黻师宗知州。时言路久塞,两人直声震都下,为之语曰:“御史在刑曹,
黄门出后府。”寻以正月朔星变,帝感悟,复俊官,改南京。弘治元年用荐擢云
南副使。鹤庆玄化寺称有活佛,岁时集士女万人,争以金涂其面。俊命焚之,得
金悉以偿民逋。又毁淫祠三百六十区,皆撤其材修学宫。干崖土舍刀怕愈欲夺从
子宣抚官,劫其印数年。俊檄谕之,遂归印。进按察使。五年调湖广。以雨雪灾
异上疏陈时政得失。又言德安、安陆建王府及增修吉府,工役浩繁,财费巨万,
民不堪命。乞循宁、襄、德府故事,一切省俭,勿用琉璃及白石雕阑,请著为例。
不从。九年引疾,不待报径归。
久之,荐起广东右布政使,不拜。起南京右佥都御史,督操江。十四年正月
朔,陕西、山西地震水涌。疏述古宫闱、外戚、内侍、柄臣之祸;乞罢斋醮,减
织造,清役占,汰冗员,止工作,省供应,应赏赐,戒逸欲,远佞幸,亲贤人。
又请豫教皇储,恩荐侍郎谢铎,少卿储瓘、杨廉,致仕副使曹时中,处士刘闵堪
辅导。报闻。已,屡疏乞休,荐时中自代。不许。江西新昌民王武为盗,巡抚韩
邦问不能靖,命俊巡视。身入武巢,武请自效,悉擒贼党。诏即以俊代邦问,俊
引朱熹代唐仲友、包拯代宋祁事,力辞。不允。乃更定要约,庶务一新。王府征
岁禄,率倍取于民,以俊言大减省。宁王宸濠贪暴,俊屡裁抑之。王请易琉璃瓦,
费二万。俊言宜如旧,毋涉叔段京鄙之求,吴王几杖之赐。王怒,伺其过,无所
得。会俊以圣节按部,遂劾奏之,停俸三月。寻以母忧归。
武宗即位,言官交荐,江西人在朝者合疏乞还俊。乃进右副都御史,再抚江
西,遭父忧不果。正德四年起抚四川。眉州人刘烈倡乱,败而逃,诸不逞假其名
剽掠。俊绘形捕,莫能得。会保宁贼蓝廷瑞、鄢本恕、廖惠等继起,势益张,转
寇巴州。猝遇之华垄,单舆抵其营,譬晓利害,贼罗拜约降。淫雨失期,复叛去,
攻陷通江。俊击败之龙滩河,遣知府张敏等追败之门镇子,遂擒廖惠。而廷瑞奔
陕西西乡,越汉中三十六盘,至大巴山。官军追及,复大破之。遂移师击泸州贼
曹甫,且遣人招谕。甫佯听令,使弟琯劫如故。指挥李荫斩琯首,贼遂移江津。
分七营,将攻重庆。俊发酉阳、播州土兵助荫,以元日掩破其四营。贼遁入民家,
焚之尽毙。乘胜捣老营,指挥汪洋等中伏死。荫复进,去贼十五里。甫以数十骑
出,遇荫兵,败走。官军乘胜进围之,俘及焚死者二千有奇。已,本恕、廷瑞为
永顺土舍彭世麟所擒。俊论功进右都御史。甫党方四亡命思南,复攻南川、綦江,
以窥泸州。俊益发士兵,令副使何珊、李钺等败之去。捷闻,玺书奖励。俊在军,
与总督洪钟议多左。中贵子弟欲冒从军功,辄禁止。御史俞缁走避贼,而佥事吴
景战殁。缁惭,欲委罪俊,遂劾俊累报首功,贼终不灭;加凿井毁寺,逐僧徒,
迫为贼。于是俊前后被切责。比方四败,贼且尽,俊辞加秩及赏,乞以旧职归田。
诏不许辞秩,听其致仕。言官交请留,不报。俊归,士民号哭追送。时正德六年
十一月也。
世宗即位,起工部尚书,改刑部。在道数引疾,不许。因请帝亲近儒臣,正
其心以出号令,用浑朴为天下先。初诏所革,无迁就以废公议。既抵京师,会暑
月经筵辍讲,举祖宗勤学故事以谏。俊时年已七十,寓止朝房,示无久居意。数
为帝言亲大臣,勤圣学,辨异端,节财用。朝有大政,必侃侃陈论,中外想望其
风采。中官葛景等奸利事觉,为言官所纠,诏下司礼监察讯。俊言内臣犯法,法
司不得讯,是宫府异体也。乞下法司公讯,以诏平明之治。都督刘晖下狱,俊当
以交结朋党律,言与许泰同罪,请斩以谢天下。廖鹏、廖铠、齐佐、王瓛论死,
屡诏缓刑,俊乞亟行诛。又劾谷大用占民田万余顷。皆不听。中官崔文家人李阳
凤索匠师宋钰贿不获,嗾文杖之几死,下刑部治未决,而中旨移镇抚司。俊留不
遣,力争不纳。明日又奏,帝怒责陈状。俊言:“祖宗以刑狱付法司,以缉获奸
盗付镇抚。讯鞫既得,犹必付法司拟罪。未有夺取未定之囚,反付推问者。文先
朝漏奸,罪不容诛,兹复干内降。臣不忍朝廷百五十年纪纲,为此辈坏乱。”帝
惮其言直,乃不问。
俊以耆德起田间,持正不避嫌,既屡见格,遂乞致仕。诏加太子太保,给驿
赐隶廪如制。
俊数争“大礼”,与杨廷和合。尝上言推尊所生有不容已之情,有不可易之
礼,因辑尧、舜至宋理宗事凡十条,以上。及“大礼”议定,得罪者或杖死。四
年秋,俊从病中上书言:“古者鞭扑之刑,辱之而已,非欲糜烂其体肤而致之死
也,又非所以加于士大夫也。成化时,臣及见廷杖二三臣,率容厚棉底衣,重毡
叠裹,然且沉卧,久乃得痊。正德朝,逆瑾窃权,始令去衣,致末年多杖死。臣
又见成化、弘治时,惟叛逆、妖言、劫盗下诏狱,始命打问。他犯但言送问而已。
今一概打问,亦非故事。自去岁旧臣斥逐殆尽,朝署为空。乞圣明留念,既去者
礼致,未去者慰留。硕德重望如罗钦顺、王守仁、吕柟、鲁铎辈,宜列置左右。
臣衰病待尽,无复他望,敢效古人遗表之意,敬布犬马之心。”帝但下所司而已。
又明年,疾革,复上书请懋学隆孝,任贤纳谏,保躬导和,且预辞身后恤典,遂
卒。年七十六。
后一年,《明伦大典》成,追论俊附和廷和,削其官,其子达以士礼葬之。
俊历事四朝,抗辞敢谏,以礼进退,始终一节。隆庆初,复官,赠少保,谥
贞肃。
达,正德九年进士。官至南京吏部郎中。工篆籀,能古文。
张黻,吉水人。成化八年进士。历知涪州、宿州,介特不避权贵。弘治中,
俊蒙显擢,而黻老不用。王恕为之请,特予诰命。
金献民,字舜举,绵州人。成化二十年进士。除行人。弘治初,选授御史,
按云南、顺天,并著风裁。出为天津副使,历湖广按察使。正德初,刘瑾乱政,
追坐献民勘天津地不实,与巡抚柳应辰等械系诏狱,斥为民。未几,又坐湖广事,
再下狱,罚赎归。逾年,又以浏阳民刘道隆狱谳不实,罚米输塞下。瑾诛,起贵
州按察使。擢佥都御史,巡抚延绥,历南京刑部尚书。
世宗即位,召为左都御史。李凤阳下刑部,程贵下都察院,皆改诏狱,献民
力争。已,迁刑部尚书。执奏奸党王钦、王铨不宜贷死。皆不纳。寻代彭泽为兵
部尚书。五星聚营室,其占主兵。献民因请敕天下镇巡官预守战之备,且请用贤
纳谏,罢土木,屏玩好。帝颇采纳。献民性伉直,有执持,帝或不能从,卒无所
徇。帝初即位,尽斥先朝传奉官。已,太监邱福、潘杰等死,诏官其弟侄锦衣。
及司礼太监张钦死,以家人李贤承荫,贤死复欲官其子儒。献民先后执奏,帝皆
不从。土鲁番速檀满速儿寇肃州,命献民兼右都御史总制陕西四镇军务。比至兰
州,巡抚陈九畴已破敌,献民再以捷闻。还京,仍理部事。论功,荫锦衣世百户。
锦衣百户俞贤,中官泰养子也,以中旨管事,谏官争之。献民言:“祖宗有
旧制,孝庙有禁例,陛下登极有明诏。贤无公家庸,又非泰子姓,猥以厮养窃名
器,紊棨典章,不可之大者。宜纳谏官言。”弗听。锦衣副千户李全、王邦奇等
以冒滥汰去,至是奏辨不已,下部覆议。献民言:“全等足不履行阵而坐论首功,
身不隶公家而躐跻显秩。陛下登极,汰去者三百余人,人心称快。万一幸端再启,
则前诏皆虚,将来奏扰,有何纪极。”帝竟授全等试百户。献民复奏曰:“令出
惟行勿惟反。今以小人奏辨,一旦复官九十余人,徇左右私,坏祖宗法,窃为陛
下惜之。明旨不许夤缘管事,而奔竞已成风矣;不许比例陈乞,而奏扰已踵至矣。
谁生厉阶,至今为梗。望仍斥全等,以息人言,消天变。”言官任洛等亦以为言,
不听。
会宁夏总兵官种勋行赂京师,侦事者获其籍,献民名在焉。给事蔡经、御史
高世魁等交章劾之,献民因引疾归。居二年,邦奇讦前尚书彭泽,词连献民,逮
下刑部狱。法司劾献民奉命专征,未至其地,掠功妄报。失大臣体,宜夺职闲住,
削其世荫。诏可。
初,“大礼”议起,献民数偕廷臣疏争。及左顺门哭谏,又与徐文华倡之。
帝由此不悦,卒得罪。隆庆初,赠恤如制。
秦金,字国声,无锡人。弘治六年进士。授户部主事,历郎中。正德初,迁
河南提学副使,改右参政。守开封,破赵鐩于陈桥。历山东左、右布政使。承
寇躏后,与巡抚赵璜共拊循,疮痍始起。九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诸王府
所据山场湖荡,皆奏还之官。降盗贺璋、罗大洪复叛,讨平之。郴州桂阳瑶龚福
全称王,金先后破寨八十余,斩首二千级,擒福全及其党刘福兴等。录功,增俸
一级,荫锦衣世百户,力辞得请。入为户部右侍郎。
世宗即位,改吏部。言官论金无人伦鉴,复改户部,转左,署部事。外戚邵
喜乞庄田,金述祖制,请按治。帝宥喜,命都察院禁如制。中旨各宫仍置皇庄,
遣官校分督。金言:“西汉盛时以苑囿赋贫民,今奈何剥民以益上。乞勘正德间
额外侵占者,悉归其主,而尽撤管庄之人。”帝称善,即从其议。
嘉靖二年擢南京礼部尚书,率诸臣上疏曰:“陛下继统以来,昭德塞违,励
精图治,动无过举,宜召天和,而灾眚频告者,何也?《诗》曰:‘靡不有初,
鲜克有终。’陛下登极一诏,百度咸贞,天下拭目望至治。比来多与诏违,百司
罔遵,万民失仰,此诏令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逐庸回,任耆旧。比内阁拟旨
辄中改,至疏请,徒答温语,此任贤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听言如流,朝请暮
报。比来事涉戚畹、宦寺,虽九卿执奏,科道交章,皆曰‘业经有旨’。此听纳
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凡先朝传升、乞升等官,一切厘革。比来恩泽过滥,封
拜频烦。此慎名器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凡奸党巨恶俱付三法司。比来辄下镇
抚。此谨国法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首命户部减马房粮刍之半,且令科道官备
核马数。乃因太监阎洪等言,遂寝前诏。此恤民瘼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遣斥
法王、佛子、国师、禅师。比来于禁地设斋醮。此崇正道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
精明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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