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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嫁:法医小妾-第1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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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只是简单的一次经商之旅,现在掺进了藏宝图之争,形势立刻变得复杂多变,就算六十名护卫他都嫌少,减员过半,实在让人焦虑。
        “无妨~”傅立山反倒比他信心足了许多:“我们长风镖局在日格桑设有分舵,咱们去那边调些好手补充一下人员,再把伤员安置好,另外在当地招募几个勇士,当能胜任此行。”
        “临时招募?”江照影皱眉:“这个恐怕不太妥当吧?”
        万一给有心之人混进商队,从中做梗,岂不是引狼入室?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傅立山不以为然:“别小看了这些边民牧族人士,他们之间藏龙卧虎大有人材呢。”
        江照影本来还想所理力争,后来一想,若有心之人想要夹进商队,这里几百号人,绝非无隙可钻,可谓防不胜防,只防着那几个护卫哪里够?
        这里商议妥当,那边死人安葬的事宜也结束了,此时天还未大亮,商队的帐篷十去其八,时值冬季,草甸上无遮无庇,风吹在身上透骨的寒,在露天里呆站半个小时就会变成冰棍。
        唐郁冷漠高傲,谁都不敢去打扰他,都围到所剩不多的几顶帐篷里挤着相互取暖,哪里还能照顾到男女之别,给姜梅单独一顶帐篷休息?
        姜梅很自觉地带着绿珠去找唐郁。
        偌大的帐篷里,地上铺着长绒的地毡毛色雪白,华美中透着诡异。唐郁拥着一袭狐裘独坐在灯下,身影投在帐幕上显得格外的凄清,见她们进门,眼皮都没撩一下,冷冷地道:“睡门边,别弄脏了我的地毡。”
        绿珠唯唯诺诺,小心翼翼地卷了他扔过来的毯子,这一夜惊吓过度累到虚脱,一下子睡着了。
        姜梅心中有事,碾转不能成眠。
        这场突来的匪患,是那个“宿主”搞的鬼吗?如果的,那么她还要坚持跟着商队往下走吗?是不是应该在日格桑跟大家分道扬镳?
        “吵死了~”唐郁扔下手中书卷,冷冷地道:“你究竟要不要睡?”
        “唐郁~”姜梅睁开眼睛,怔怔地望着帐顶:“我好象看到他了。”
        “他,”唐郁蹙眉反问:“谁?”
        姜梅沉默许久,久到唐郁几乎以为她睡着了,她才轻轻地吐出三个字:“君墨染。”
        “你说那个黑脸大汉?”唐郁淡淡地道:“长得一点都不象。”
        “我感觉是他~”姜梅有些泄气:“可是我找遍了整个营地,都没找到他。”
        “找不到就是没有。”唐郁冷冷地批评:“别胡思乱想,早点睡。”
        “哦~”姜梅乖乖地闭上了眼睛。
        她没注意,在她身旁熟睡的绿珠却悄悄地睁开了眼睛……
纡兰会(二)
        路途再遥远,只要不停地走下去,总有抵达的一天,何况日格桑距商队不过一日之遥。
        当那座古老的城池出现在草原的尽头,那些喻意着吉祥如意的色彩绚烂的五色旗帜在空中飞舞时,商队所有人都放开脚步向他狂冲了过去。
        城里到处是密密麻麻的毡帐,偶然可以见到几座砖坏结构的住房夹杂在其中,那是汉族商人在这里构建的,起初为的方便自家商队的起居,后来演变成一种介乎于客栈和酒店之间的住所,对外经营了。
        草原上的民族过着逐水草而居的生活,待纡兰节一过,毡帐拆走,留守在这里的却全部变成了汉人,也算是一种奇观。
        日格桑地处草甸腹地,官兵不到,朝廷不管,因此有许多逃犯潜逃于此,便留下来在这里扎根,他们年复一年地守在这里,等待着一年一度的纡兰节,等待着一年一次的狂欢。
        管你是贫是富是官是兵,是杀人犯还是大善人,草原以她博大的胸怀,默默地接纳着所有,奇异地和谐着一方土地。
        这里算是前往啖星的第一站,也算是一个补给站。'  '今年来得晚了,纡兰会已过了一半,性急的牧民已卖掉了部分手中的山货,回到自己的驻地,准备下一年的生产。
        但仍有为数众多的货物在等待着买主,江照影的商队一到,无疑给他们带来了新的希望。
        各家商铺的掌柜一哄而散,纷纷涌到集市上去寻找自己合心的货物。唯恐落在后面拣别人挑剩下的;傅立山忙着到镖行分舵补充人手;江照影则带上礼物去拜访相熟的部落酋长。
        姜梅乐得轻松,带着绿珠两个人惬意地在大街上溜达,这里瞧瞧,那里看看,倒也其乐无穷。
        游牧民族的女子大多身材健美,体态阿娜,由于长年餐风饮露,肤色都偏黎黑,姜梅看着叹为观止,大为羡慕。
        殊不知似她这么水灵灵俏生生的江南少女在此地更是难得一见,她在街上一走,自然而然吸引了无数的眼球。
        姜梅眼睛盯着琳琅满目的商品,只恨没有多长出一双手一双眼睛去看,又恨没有相机,不能记录如此丰富多彩的原生态风情,哪里有余暇注意周边情况?
        直到一柄锋利的短刃匕首冷不防递到她的面前,几乎削掉她的俏鼻,她惊呼一声,停住脚步回顾,才发现绿珠早已不知去向,身边围着的已是一群神色各异的青年男子。{  }
        持刀的是个浓眉大眼的青年,估计二十左右年纪,身板结实,高大健壮,腰上系着一大块色彩斑澜的虎皮,肩上还扛着一张连着熊头的熊皮,看上去颇有些威武雄壮之姿。
        “不,我不买刀。”姜梅怔了怔,估摸着那人是向自己推销商品,忙笑着摇了摇头。
        哪知那名青年并不肯离去,只固执地把刀继续往她面前推,大有她若不接就要跟着她到地老天荒之势。
        不但他如此,身边好几个男人都拨出随身带着的匕首,无比热情又无比虔诚地盯着她。
        姜梅转念一想:算了,不过是一柄匕首,又能值几个钱?买下来一算是纪念,二也算是帮人家一个忙。
        “多少钱?”她一边接匕首,一边低头去兜里掏钱。
        青年男子见她肯接匕首,大喜过望,旁观众人亦都跟着欢笑了起来。
        姜梅正茫然间,“啪”从人墙外飞进来一块石子精准地击在她的手背上,她吃痛,蓦地缩手,匕首掉落地面。
        青年面色一变,弯腰去捡匕首,就在这电光火石之间,一只手穿过从墙,忽地拽住姜梅的手腕,拖了她就跑。
        安静片刻之后,呼喝声四起,一群人在身后叽哩瓜啦地追了过来。
        “喂~”姜梅又惊又诧,身不由己被他拖得跑了半条街,终于甩脱他的手,愤然怒喝:“你是谁啊,想干什么?”
        “傻丫头~”那人忽地回头,倏然一笑:“刚才要不是我,你差点就把自己嫁了~”
        “煜~”听着这熟悉的嗓子,看到的却是一张陌生之极的面孔,姜梅不由掩唇退了一步:“是不是煜宸?”
        “不是我还有谁?”李煜宸挑眉,一只手撑着城墙,将姜梅禁锢在身旁,潇洒地挑了挑眉。
        “真的是你?”姜梅错愕地张大了眼睛,指着他忽地狂笑了起来:“我的天,居然真的是你!”
        “有什么不对吗?”李煜宸被她笑得心慌,反复检视着自己的着装——没有问题啊,她干嘛笑得象个白痴?
        “不是~”姜梅好容易止住笑,看到他莫名其妙的眼神,噗哧一声又笑了出来:“印象中的李公子永远一身白衣胜雪,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穿得五颜六色象棵圣诞树的样子,实在不多见。”
        “哈~”李煜宸不自在地拉了拉衣摆,笑道:“入乡随俗,咱也得应应景不是?不过,你说的圣诞树是什么?我似乎没见过。”
        “咳~”姜梅轻咳一声,以快打快扰乱他的思绪:“反正有那么一种树就是啦,你不必管那么多。对了,你既然早到了,为什么一直不跟我联络?还有,我不过买一把刀而已,你干嘛说得那么严重?”
        “首先,”李煜宸极自然地牵起她的手:“我昨天刚到日桑,所以不存在早到不跟你联络的问题。其次,那些男人把匕首递给你,可不是希望你买下,而游牧民族未婚男女在纡兰会上双方定情的信物。”
        “等等,”姜梅一脸糊涂:“你说你昨天刚到?那张药方是谁放在我的书里的?”
        “药方,”这下轮到李煜宸吃惊:“什么药方?”
        甩
纡兰会(三)
        姜梅沉默,忽地醒悟:莫非那药方是墨染写的?他常年带兵打仗,这点治马的常识应该也有。
        “什么药方?”李煜宸还在追问。
        “没什么~”姜梅含糊地道:“就上次商队的马拉稀,有人在我的书里放了张方子,我以为是你。对了,你说这破匕首是干嘛用的?”
        定情?这玩意会不会太不吉利了?
        李煜宸深深地看了她一眼,道:“你特地来赶纡兰节,不知纡兰节的重头大戏吗?”
        “说来听听?”姜梅饶有兴致地追问。
        “赛马,叼羊,纡兰相会。”李煜宸淡淡地笑:“不问即知,纡兰相会才是重中之重呢!”
        要知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四季都在流浪,几乎没有固定的居所,也就没有机会去结识异性。纡兰节把各部落的人集中在一起,其实也就是给了大家一个相互交流,相互结识,相互流动的机会。
        在纡兰节上,青年男女若是看中了对方,男的赠匕首,女的送鞭子,如果相互交换那就算达成共识,可以相携回家,喜结连理了。
        “不过,用刀子来表达爱意,好象有点……”姜梅想起自己的误会,不觉哑然。
        不过细想一下,相比现代的玫瑰,这种方式的确够粗犷放达,有浓郁的民族风情,也十分的符合民情。
        “嘿嘿~”李煜宸上下打量她一遍,冲姜梅吹了个响亮的口哨:“看不出来,咱们的梅子到了这蛮荒之地还挺受欢迎。”
        “去你的!”姜梅一拳击过去。
        敢拐着弯嘲笑她是个下堂妇,在中原无人问津,只能到这蛮荒之地来骗骗无知的游牧民族?
        “梅子~”李煜宸没有闪避,兜住她的拳头包在掌心轻轻地摩挲:“能再次看到你的笑容,真好!”
        姜梅呆住,红晕漫上脖颈,正欲挣脱,李煜宸已牵了她往城外走:“到了日格桑,成天呆在城里哪能看到塞外风光?走,咱们去看赛马和叼羊大会去!”
        在游牧民族里流传着一句俗话“摔跤见力气,叼羊见勇气!”
        剽悍的游牧民族们最爱叼羊的活动,因为他们常年在草原上驰骋,经常要同恶劣的天气和凶猛的禽兽们搏斗。  这种娱乐即能增加生活的情趣,更能锻炼骑手的本领。
        赛场设在城外不到五里的一片开阔的坡地上。此时已围了不少看热闹的人群,大家笑着闹着,议论纷纷,对参赛的队伍评头论足,看哪个小伙子长得最帅,哪匹马儿最雄壮,哪个人最勇敢……
        参赛的两支队伍,各选出十名选手,分别着红色和蓝色的袍子,头戴鲜艳的花帽,一个个显得精神抖搂,生气勃勃。
        随着领队一声令下,二十匹骏马向场中急驰而去,一名蓝衣青年一马当先,冲到了场地中间,弯腰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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