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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婆是重生的-第2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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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了几声,她没回应,倒是田志祥从门外探头进来,“小洁在院子里。”
十月地巴黎,阳光晴好。
董洁坐在庭院中的靠椅上。
似乎就在昨天,她在这里同人约定要一起嫁人做新娘,如今应约地只有她自己。
董洁摊开手掌,阳光下她的手指发出近似透明的光泽。
张开、握紧,又张开、又握紧…………
人双手握拳而来,两手张开而去。来到世间拼命的抓啊抓,离开时,又能带走什么呢?
“姐…………”
她的昵喃被风吹散。
董洁张开的手忽然被人握住。她垂下眼睛,很快调整好心情,“要吃午餐了?”
大山仔细看她,“再等会儿,不着急。刚刚…………心情不好?”
董洁拉他坐到自己身边,“哥,我突然发现,你长的很帅。”大山失笑,轻轻在她腿上拍了一下,“第一天认识我吗?说这种话,讨打是不是?”
“以前,那不是没有特别那什么,”董洁不好意思的红了脸,“没有仔细看嘛。”
大山摸摸她脸上漂亮的粉红色,“相对于人的外表,内在更重要。”
他直直看人的表情,也许是阳光的关系,竟然让她想到了“柔情似水”这个词。“人的长相不是很重要,可是长的好还是让人看着舒服,也容易吸引人是不是?”
大忽然笑起来。
“哥?”
“你知道你最吸引我的是什么时候吗?”
董洁摇头,眼睛紧紧盯着他,她想知道。
大山眼睛向前看,脸上浮现一抹追忆的神色,“七年前,你第一次踏上巴黎的舞台,你上台谢幕,面对掌声和镁光灯,所有的人都为你鼓掌…………”那一刻,我跟自己说,一定要努力,要做一个可以配得上你的男人站在你身边,要做可以跟你肩并肩一起站在人前的人。
“你那么小,一点也不怯场,落落大方,根本就看不出是一个初出国门的人,对着镁光灯,一张嘴就是流利的法语,让所有人惊上加惊。小洁…………”
他摇摇头,“我有时候想,是我太自私,想把你留在身边,这些年你陪着我,很少出门。以你的工作来说,留在这里对你的发展更好,至少一年中应该有半年的时间留在国外,保罗先生跟我说:爱她,就要给她一双想飞的翅膀…………我却做不到,我的事业重心在国内……”
“哥,”董洁挽住他的手臂,“没什么啦,我反正不是有事业野心的人,你看我像是那种人吗?我对目前的生活很满意。”倾身靠近了轻啄他唇角,笑道:“以后会更满意,你知道的…………”她眨眨眼,眼波流转,似乎是抛媚眼,但并不成功,反而有种捉狭的调皮感。
大山噗嗤一笑,实在拿她没办法,又爱极她时不时流露出的小儿女情态。
董洁拍手道:“笑了笑了。哥,你是不是对我前些时候说要努力工作的话有些上心?我提前来巴黎,你又多想了,是吧?真是的…………”
她一把抱住他,“我过去是有个心愿,希望在巴黎时装周上露面,如今愿望圆满达成,当然是能偷懒则偷懒了,你不会以为我是那种整天想着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人吧?我是很羡慕那种人没错啦,不过一想到要那样活着,整天周旋在人情往来中,为了保住名气和地位兢兢业业不敢有片刻放松,时刻要想着充电开阔见识…………我一想到这些就头疼,这样的日子我可不爱,太累了。我就喜欢躲在你的背后偷懒,偶尔想振作的时候就努力一把,衣食无忧,又不用为五斗米折腰,这样随心所欲的过日子最好。”
正文 第三百二十九章 初见
更新时间:2009…4…13 1:04:47 本章字数:4682
林小芳第一次来北京。
此行之外,她到的最远的地方,就是家乡的县城。
不用种地,住在县城里的人,过着每天上班下班的生活,到月底就有工资拿。到处有小商店,街头巷尾都有小店,卖各种吃食和服装。农贸市场上天天人来人往的卖菜买菜,不像乡下地方,每五天才赶一次集。
私心里很羡慕县城里的孩子,他们无忧无虑骑着自行车上学,把车子骑的飞快,在上学放学的路上追逐、嬉戏、打闹。
她去县城,一次是参加运动会。
乡下来的学生和县城里的学生,有很明显的区别,不单单表现在服装的逊色上,还有说话看人应对,这些稍微有心留意就能看出差别的地方。站在自己的队伍里,看着别个队伍来了,又去了,穿着不一样的整齐些的服装,来去坐的是大客车。
有两次是去考试,参加课业上的选拔赛。
她的学习成绩很好,有足够的聪明,也付出了足够的努力。
和董洁通信这几年,林小芳自觉成长了很多,主要是心理方面。
她觉得比身边的同龄人早熟,有时候,内心可以在一定的高度上,理智的、客观的衡量和评价一切的人和事。当然不免也带一些主观色彩。
然而她很满足于目前的生活。
不管县城的学生过的怎么样,大抵是承父母余荫,这是先天个体上的差异,只是出生和生活地环境有所不同。大家也只是还在念书的学生,各自的未来,还得是他们自己去闯。而她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
第一次出远门,一个人,去的是北京。祖国的首都。
一路上林小芳都没有合眼。
这些年和于大伟地父母熟的像自家人,也认了于爸爸于妈妈做干爹干妈。
对干爸干妈,林小芳是发自内心的感激。
如果不是他们从中帮忙,就没有她的今天。做人如果没有能力知恩图报,至少要铭记心头,这是朴素的传统伦理教给她的,根深蒂固的认知。
跟干哥于大伟没有见过几次。
主要是他太忙。很少有时间回家乡。
邻里邻居都羡慕干爹干妈有一个在首都工作地儿子,提起他干爹干妈也是掩不住的兴奋和骄傲。
去年干爹干妈去了一趟北京,于哥接他们去玩。
回来时,林小芳缠着问他们北京之行的所见所闻。
城市那么那么的大,人有多么多么的多。各种各样地小轿车在宽阔的柏油马路上跑来跑去,楼很高很高,从没见过的几十层高……
干爹干妈模糊的描述加深了林小芳的向往。她再一次在心里发誓:一定要好好学习,考到北京去,到北京去读大学!
然而机会来的又早又突然,干哥突然问她:要不要去北京读中学?
林小芳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幸运,她激动的在电话里一再确认:真地吗?我真的可以去北京读中学,今年吗?现在吗?……
消息传出去。左邻右舍一片哗然,大家都嫉妒她的好运。
去那么大地城市读书,几乎就等于确定了。她的未来是一片金光大道的坦途,未来是一定要做吃皇粮的城里人,而且是大城市的人。爸爸妈妈脸上也觉得光彩。
虽然不明白这份幸运是怎么回事,但父母接到消息就开始为她准备行李,拿出了家里最好的被褥、枕头…………最后被告知,不用带这些,那边学校统一安排。父母兴奋之余,领她进了一趟县城。专门为她买了两身新衣服和新鞋。从里到外,包括内衣内裤和袜子。都买了新的。
离家前一夜,父母兴奋的几乎一宿未睡。父亲一遍遍重复着几天来说过好多遍地叮咛,母亲给她摊了一些加了鸡蛋地饼,煮了十多个鸡蛋塞进她背包里,又准备了一些苹果、梨、枣。生怕饿着她似的,直到背包塞无可塞,才不得不停了手,转而一再叮嘱她要争气,要好好表现,将来有了出息,别忘了提携弟弟一把……
于哥在电话里说要她买卧铺票,林小芳去买票时发现跟硬座比起来,其中有好几十元地差距,赶紧拒绝了。
她主动要了硬座票。
钱要用在刀刃上。不可以浪费别人的钱,省下来的那些钱,完全可以用在更值得用钱的地儿。林小芳想,她一分钱不挣,完全靠别人资助,能省一点是一点,不能浪费。她是农村出来的孩子,吃得了苦。
生平第一次坐火车,她不舍得睡,不舍得错过沿途的风景。
哪怕是在黑夜中,仍然极力睁大了眼睛往外看。邻座的是个中年大叔,交谈中知道她第一次出门,很照顾她。问她去哪里,她很自豪的告诉人家:去北京读书。那一刻,心底的自豪油然而生,伴随这种情感的,还有深深的感恩之情。
第一次进京这一路的心情起伏,从此永远铭记在林小芳心里,多年后想起来,还是清晰的如在昨天。
林小芳到了北京才发现,父母咬牙狠下心掏钱给她买的衣服,在这里还是显的土气。
不过林小芳并不介意这一点,多年来她早就学会了不讲究这些。
她热切的希望见到通信了几年的好朋友董洁。
她是她在这个城市感觉最亲切、也最熟悉的朋友。一想到她,就觉得心安。
有些失望,听于哥说董洁跟着她哥去了很远的外地出差。
林小芳开始了她在北京的求学生涯。
学校是一早就安排好的,为了方便她能更快些跟上进度………两地地课本有些差异。所学略有不同,有段时间,于大伟会在下班后抽出些时间给她补课。
当然她也问到了资助人的一些事,既然来到北京,就想向人家当面说声谢谢。
林小芳并不晓得大山和董洁是直接的出资人,只知道董洁跟出钱资助他们这些人读书的人认识。有一些关系。
于大伟婉言拒绝了她。
林小芳本质上是个要强的人,为了早日跟上这边的学习进度,她每天几乎只睡四五个小时,剩下地时间全部用来学习。
等大山和董洁从国外回来时,她已经顺利跟上了班上的学习,并且在最近一次考试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除了英语听力上沿需努力,她又是一个成绩优异的好学生了。
回国后。大山第一时间投入忙碌的工作中。
没办法,出国期间,公司积压下来待处理的事情太多了。
因为董洁突然改变计划,急于去巴黎的关系,兄妹俩地美国之行。没来得及去洛杉矶拜会罗家亲友。
年轻一代,罗伟和罗兰,以及素未谋面的罗强,特意飞去纽约,与大山聚了一下。
不管是外婆,还是美国的舅爷爷,无不希望好不容易联络上的亲人,年轻人这一辈能多些联系。成为相谈甚欢的好朋友最好。
罗兰要来北京念大学,申请已经通过,正在办手续。
外婆因为这事。专门找大山问个详细。
而唐老爷子等人更关心地是他们俩个在国外办的婚事。
一早说好,兄妹俩个会趁这次出国之行,找个名不见经传的教堂行礼。
至于他俩个后来因为伤心朋友双双去世,决定更改行礼的时间地点等等,其中牵涉到与朋友的约定和自己的心情,要解释一时也不知从何说起,况且免不了为此再伤心一场。大山便隐了未提,唐老爷子等人就以为一切仍旧会按原订计划进行。
他们在纽约。也的确去过教堂。一半是以观光客的身份,一半大山也存了些心思。希望多少可以弥补董洁心头地遗憾。
当家人问起,大山便含糊的应承:“行过礼了,一切很顺利。”
唐春燕凑过来问:“有照片吗?快拿出来,大家都等着看
“照片?”
“没有拍下来几张照片做纪念?”唐春燕奇怪道:“小洁不是说,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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