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阖家欢喜-第9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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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还教育了一下边上一脸黑线的老十,意思很明确,“对外,你要保护我;对内,你要绝对听我的话。”
夏茉也是一头黑线,这丫头真厉害。这话说的多有水平,自己比起来,就是白痴了。
而老八更是青筋直冒,有这么“夸”人的吗?什么叫怕老婆的都是没用的家伙?自己在她眼里就是没用的家伙了?刚刚老十一、老十四不说了吗,这位当着大家的面让老十向八哥学习。虽然老十一他们很聪明的把怕老婆三个字咽回去了,没当着夏茉的面说出来,但是老八是谁,他能不知道?她实际上就是想找个没用的家伙的样,当谁不知道吗?
老八气呼呼的瞪着其其格,但是很快,他就开始担心自己今晚怎么过了。
至于说晚上会自己帐篷老八怎么受罚就不写了,大家自己脑补。反正从那天起,老八对老十媳妇就不怎么顺眼,并且这种感觉伴其一生。
而老十的杯具人生才刚刚开始,送完马后,其其格好像真的挺喜欢老十的,拉着他去见自己的阿玛,然后看到什么好的都要送给老十。
老十除了对她的大白马还算有点好感之外,其他的,他可是皇子,啥好东西没见过,这些十岁小女孩喜欢的“好东西”有几样能被老十喜欢?喜欢就有鬼的!可是人家喜滋滋的松了,他要是不戴上,看其其格那失望的样子,他心里又不落忍了,于是每次都以失败而告终。于是老十现在穿得越来越花哨了。
这也就算了,送完东西,还拉着他四处乱跑,四处宣扬自己对老十的所有权。没两天的工夫,别说那些老王爷们了,反正木兰围场里能喘气的,都知道十爷是属于阿巴垓博尔济吉特氏其其格的。
于是不知道是不是出于对其其格那天冒犯的报复,老八有一天看到身上挂着五颜六色乱七八糟东西的老十看了半天,然后突然说道,“老十,你不是被其其格包养了吧?”
老八绝对是故意的,老十事后回忆时,愤然的想到。因为那天是康熙没事找儿子们一起座谈,主要是闲的,来
了木兰,大家散欢的开玩了,也没那么多规矩了,每天过来点个卯就各忙各的去了。
康熙也不愿意拘着他们,都还是孩子,所以除了太子和老四留在身边应对之外,对几个小的倒是放得很开。这天康熙没事,想想好像几天没跟儿子们谈谈,考较一下功课什么的,总不能玩野了,书都不读了不是。
功课问完了,还不错,虽然没有进步,但一些旧书都还记得,也都能背得出来,于是做好端起茶碗来喝奶子,想想要不要夸夸儿子们,这次就算是老十四都给自己挣了面子,总的来说他们其实都不错的。正想着,猛不丁的听到老八冒出的那一句,一口奶子喷了出来。
合该老十倒霉不是,康熙坐得角度正好对着他,谁让他现在是新贵,跟蒙古郡王联姻了,人家正经的和硕格格喜欢他,于是这么点小小的他对朝廷实际上就是立下了汗马功劳的。当然是当红炸子鸡,他不站在康熙面前谁站?
于是康熙的一口带着龙涎的奶子喷了老十正着。要不咋说人家是皇上呢,口都比正常人大,那口奶子,不但给老十做了个全方位的面膜,也顺便把头洗了。
站在老十边上的老十四那叫一个机警,不但自己跳开了,还拉了老十一一把。
老八本来就是等着康师傅吸了茶,才说的。所以说完就自己往后退,顺便还拉上了太子和四四。所以基本上,老十几乎独享了老爷子的优待。
老十三离老十最近,倒不是因为他跟老十关系有多好,但老十的位置是能在康熙眼前最好的位置。于是当事情发生时,他本来是知道要退后的,但来的太快了,还是沾了点福星。
老八绝对正经的拿帕子给老爷子擦嘴,拍背,一看就是好孩子,多孝顺啊!
老爷子终于正常了,抬眼看看一身乱七八糟的老十,左看右看,又想想听到的那些话,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婚虽然是自己指的,可是是人家逼的,可怜的儿子啊!长得好看点也不是他的错不是,谁让他爹娘长得好呢!
“哎,老十啊,其其格……还小,你就忍忍吧,等将来娶进门了,再说!”老爷子很含蓄,但大家也不傻,现在在木兰,忍就忍忍吧。将来回了京,她正式嫁过来了,搓圆搓扁还不是看老十自己了。
老十用袖子擦了擦脸上的奶子,又不敢对老八怎么着,忙单膝点地,“儿子不委屈,儿子能为皇阿玛分忧是儿子该做的。”
都是皇子,这样的话张口就来啊,他们都习惯了。
康熙感动了,轻轻的拍拍他,“李德全,赏十阿哥一柄玉如意,老二,传旨,十阿哥人品贵重,酌定为和硕贝勒。”
老八笑了,没想到只是想恶整一下老十的,竟让他产房传喜讯,人升上去了。
太子和四四忍着笑,低头不语,老十这次的加封还真是憋屈啊,传出去,只怕有人要说,夫凭妻贵,为了让郡王面上好看,怎么着也得给他女婿一个贝勒衔不是。
于是老十被包养的传言经此一役算是做实了。
第一四一章狐狸风波
康熙三十七年的九月,秋狝大典总算是完了,大家在欢乐友好的氛围下,再一次肯定了下一年的平安。
当然这个跟夏茉的关系不大,她也有高兴的事,在地头蛇的老大的帮助下,他们买了一块山地,那上面很多有经验的猎人当庄户,夏茉画了图,让人在山坳里划出一块地方来把抓到的狐狸们放养在里面。
本来想的是跟电视里看到的那样做笼子来关上,可是问题是,她就瞟了一眼,又没看过专业书,她哪里知道怎么样,不如找气候差不多的地方,围起来放养,食物不够时,扔些活鸡什么的东西进去就可以。
从夏茉有创意那天起,老十他们就撒欢的带人去抓狐狸,银狐虽然比较稀罕,但还是抓到几只,还抓到了几只火狐狸,让夏茉尤为的兴奋,忙让人把地方分开,不能让银狐和火狐串种了。
对于夏茉的创意,其实大多数人都不看好,直到划地放养后,大家突然都感兴趣起来了,又不要很大的地方,很多成本,但把这些狐狸放在一起,生出的小狐狸都在眼前,长大了就能再生小狐狸,大狐狸就能取皮子,这就是钱啊。
于是热河这边开了新一轮的圈地热潮,于是,老爷子终于又惊动了。老八和夏茉又跪在了老爷子的面前。
“说话!”老爷子看到御史状告的折子,气得直抖,这是最单纯的老八两口子干的事?他真不敢相信,但人家言之凿凿,又让他不得不信。
“茉儿错了。”夏茉并不知道圈地的事,她以为老爷子为他们想养狐狸而生气,也对,皇子都是天之骄子,怎么能去养狐狸。
“错在哪了?”老爷子点头,总算是夏茉单纯。
“不该想着打狐狸不易,于是想自己养。忘记自己的身份,茉儿这就回去让人放了狐狸。”夏茉认错最快,而且在康熙面前,她一向是老实的马上改。
“皇阿玛,茉儿啥也不知道,您别问她了。”老八磕了一个头,叹道。
“那你说。”
“是!”老八心里还烦呢,他们这个场子有太子、老大、老四、老十、老十一、老十四的份子。所以他们抓到了狐狸也就直接送到他的场子里,大家都和气的很。
其他的人就不服气了,看到商机,没有理由不做,他们开始不讲规则的滥捕起来。自己园子里只要银狐和火狐,其他的他们都放了,可是其他人不这样,不是好的,他们直接射杀,一时间,木兰狐狸的数量锐减,情形惨不忍睹。
而山林也是,因为夏茉最早想到,老大当时为他们挑的是很适合狐狸生长的山林地,价钱也十分合理,买卖都很合适。
但后面的就不行了,大家圈地,然后好一点的几家争地,于是以势压人,相互火拼的事就在所难免。再后来,就成了强买强卖,甚至有人顶着主子的名头,直接索取。
现在御史不说别人,把自己两口子顶在前面,看他们好欺侮吗?
老八气愤的说完,再规矩的磕了一头,“儿子知道错了,可是现在若是真的放了先抓的狐狸,也会别他人抓走,这样还不如由儿子来养着,儿子保证,每十只狐狸,会放生两只,以留物种繁衍。”
老八平时虽然不着调,但不代表他傻,几句话清清楚楚的把事情始末一说,并且强调自己只要银狐和火狐,其他的放了,而且他们以后逢十放二,不会滥捕滥杀;其二是,他们是公平买卖,没有以势压人,自己没错,错的是那些跟风又不遵守游戏规则的人。
夏茉听呆了,外面竟然已经成这样了。皇子养狐狸不是罪,可是因为皇子要养狐狸,于是让别人跟风就是罪了,跟风也不是罪,但跟风还不好好的跟,以势压人就不对了。于是说滥捕滥杀夏茉就不说啥了,她相信轮回的,再直白一点就是,“出来混总在还的”,就看是啥时候了。
老爷子这才明白,御史点出老八并不是因为老八这么做了,而是借老八的口把别人牵出来。他们得罪不起别人,可老八得罪得起。看来于是也不傻,老八两口子脾气还好,至少没有那些弯弯绕的肠子,不会私下的使什么坏,其他人就不同了。
“那还是茉儿错了,若不是茉儿乱想,事情也不回到这个地步,请皇阿玛责罚,以儆效尤。”夏茉听老八也没名,想想自然也都是勋贵了,如果撇清自己,老爷子怎么罚别人,老爷子把自己俩口子拉进来不就是做给别人看的吗?
“总算还有明理的。皇八子胤禩滥捕围场猎物,罚俸半年。老八可服气?”老爷子也难啊,只能高高的举起,轻轻的放下。
“儿子服气!”老八乐开了花,才半年的俸禄,哪个皇子会在乎这点俸禄。其实来之前,太子派人给他递过话,如果消除不了老爷子的怒气,让他把庄子送给老爷子,这样老爷子就有理由来发作其他那些人了。
但老八倒不是舍不得这点庄子,而他也不是傻子,把庄子交内务府,就是把其他圈地的人得罪死了,他可不想当太子手中的刀。
老爷子看到了老八的笑容,摇摇头,细细的想想刚刚的话,老大、太子、老四、老十、老十一、老十四都在这庄子里有份子,所以他们不会再多此一举的再圈地,那么御史剑指的是谁?
刚刚老八也没说,看来是不想说的,看来就是除了刚刚几个之外,跟来的皇子只怕都是有份的。沉吟了一下,看看老实跪着的夏茉,又觉得好笑起来,这丫头真是,先当那只银狐是烫手的山芋,生怕砸在自己手上。现在倒好,倒是想到抓活的来生仔,直接找狐狸皮子了,什么孩子啊?
“你就那么喜欢银狐皮?”康熙有些纳闷起来,还特意去养了取皮。
“是额娘觉得茉儿穿银狐或者火狐最漂亮!”夏茉心里也郁闷啊,以前没指婚之前,她享受的是和硕公主的份例,又是受宠的,康熙有什么好皮子除了按例赏给嫔妃外,总会留几张给她的,可是良妃固执的认定了她穿银狐或者火狐好看。
可是穿纯色的银狐皮,在宫里是犯忌讳的,弱得跟朵小白花一样,谁乐意啊?火狐狸皮红红的一团,在雪地里,生怕别人看不见啊?
再说现在工艺简单,都觉得一整块皮子最好看,没有一点的花样,只能点缀。良妃的手艺是没话可说,可是穿了十多年,怎么也穿厌了不是。
她又不敢说不要,良妃多疼自己啊。
康熙想想每年都看到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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