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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桃木梳-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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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于谦仍然没答。
李月琴觉得自己都忍气吞声地跟他好好谈了,他竟爱理不理,“砰”地把碗一摔,又搬出老话:“我为你了放弃了事业,心甘情愿地当个家庭主妇,你是怎么对我的。以前别人说到手了就不珍惜,我还不信……”
周于谦拈起餐巾,优雅地擦了擦嘴,打断她道:“结婚第一年,你就说不信了,今年是第七年,你会信才出鬼了。”
桌布被暴怒的手用力一掀,一套昂贵的范思哲餐具摔到地上,粉身碎骨,不心疼,反正厨房还有套爱马仕。战争又开始了,德国双立人刀叉化身为凶器,周于谦劈手夺过,却被李月琴趁机甩了一个耳刮子。
周于谦退得远远的站着,空气降到零度以下,他嘴里吐出的每个字都冻结成冰:“你觉得,你值得我爱吗?”
他搬到了南岭别墅,舍弃了最后的希望决定离婚。李月琴终于成功地把周于谦赶到了情妇身边,并接到周于谦律师递来的离婚协议书,除了一笔能供她挥霍的赡养费,再加一栋房子。她突然间清醒了,周于谦再不是那个结婚前手捧钻石跟她求婚的男友,她也不是比钻石还珍贵的宝贝,更不是众星拱月的李月琴,三十岁,年老色衰,七年的时间,他们有六年的时间耗费在吵架上,人生中还有什么是比这个更浪费的。
离婚协议书她没有签署,只让律师转告周于谦,希望他们都冷静一段时间,显然,她还不知道,最需要冷静的就是她自己。
这场战争没有获利者,包括来茴,虽然在众人眼里都觉得她捡了大便宜。事实上,她很郁卒,以往周于谦每个星期只来两三趟,现在是每晚必到。就像闲散的上班族突然换了个严格的顶头上司,除了不能偷懒外,还得没日没夜地加班,唯一的好处就是有加班费,可是她并不需要。
再到周末,来茴一醒来就痛苦地抚额哀叹,周于谦又是双手搂着她,害她想起床又怕把他吵醒。从前的礼拜六是她的假期,而现在……她记不清周于谦在这里过了多少夜,若长此下去,她考虑就算得罪金主,也要说明自己不想加班了。
“醒了?”周于谦松开手,伸了个懒腰。
“嗯,刚醒!”来茴赶紧起身,打开衣柜拿衣服。“你再睡会儿吧,早餐做好了我就叫你!”
“不睡了,把衣服拿给我!”周于谦坐起身,揉了揉头发说道。
“今天有没有公事要办?”
“没有。”
来茴找了套米黄色的休闲装递给他后,到门口从信箱里拿出早报放在客厅的茶几上,煮好咖啡,这才转身到厨房做早餐。
阳光大好的清晨,来茴把泡过的米倒进熬着红豆莲子的砂锅里,从冰箱里拿出火腿,黄瓜,海带,刀法熟练地切成丝。周于谦在客厅跷着脚,喝着咖啡,看着早报,很自然的,就像一个家,只是,来茴认为她在尽义务,而周于谦认为………这里比家宁静安详多了!
吃完早餐后,来茴在厨房洗碗盘,周于谦破天荒地走进厨房,站在来茴身后说道:“有个碗破了!”
来茴从清水里捡起碗,一个个地检查。“没有啊,好像都好好的。”
周于谦找到那个他刚吃过的碗,指着掉了点瓷的边缘说道:“这个不就是。”
“不好好的嘛,只是掉了点瓷,哪算破碗?”来茴把碗收回来,过水后放进消毒柜里,开始擦拭厨具。
“待会儿我陪你去买套新餐具吧。”周于谦觉得她既然都是亲自下厨,有必要买套像样的餐具,怎么也不能比家里摔破的那些差。
来茴擦拭的手一顿,错愕地看着他。“你陪我去买餐具?”见周于谦有些难堪,想他是脑袋给驴踢了,神智不清,立刻识相地说道:“就算这个碗破了,在平常人家,碗缺口了也照样用,只是个吃饭的碗,能盛饭就行,没必要买新的!”
“女人不都是认为,用漂亮的名牌餐具吃饭,胃口会大增吗?”这是他妻子说的,连手纸也要用名牌的,否则就成为她便秘的祸首。
“是不是我用VERSACE的餐盘装生猪肉,你都会胃口大增地茹毛饮血?”他被马踩过了?竟然站在厨房跟她讨论餐具和胃口这种女性话题。
“不买就不买吧!”周于谦颇没面子地走出厨房,想是自己喝粥的时候总担心被破碗割到,精神过于紧张才造成他想到陪她去买餐具。
周于谦刚离开,来茴就后悔不该说话那么冲,得罪他自己的日子也不好过。干完活后赶紧沏了壶龙井给他送到书房。
她没想到,这壶龙井把周于谦感动了好久,以至于茶都快凉了,他还望着关上的房门发呆。人真的是奇怪的动物,给他拿衣服早报,泡咖啡,做早餐,沏龙井,这都是以前来茴经常做的事儿,他周于谦从未觉得感动过,只想着他付了钱,就该得到这些享受,自从下定决心和李月琴离婚,搬到南岭后,来茴不厌其烦地做着这些小事情,他才开始思索。
甚至比较,李月琴嫁给他以前是明星,吃穿用度都是最奢华的,她若是下厨做顿饭,必定是要让人夸赞好半天才心满意足,所以,尽管她一年到头进厨房不过两三次,厨具一定要最顶级的,仿佛那样才对得起她付出的‘辛劳’。
而来茴,或许是因为出身贫穷,吃饭这些事情对她来讲,只要求吃好就够了,并不讲究排场,或者说是根本没想过餐具还要排场。
这也说不通,李月琴没成明星以前,也只是生于小康之家。还是性格差别吧,来茴虽然也虚荣,在外穿CHANEL,戴TIFFANY,却也能安于室中,看看书,做做家务。李月琴则是懒得连指甲都不愿意自己剪,每次都是指甲长了,才上美容院让别人修理。
想想婚姻失败,原因在于他们两个人都好逞强。结婚前,李月琴跟他描绘婚后的幸福美景:我要给你一个家,每天给你做饭洗衣服,教育我们的孩子。而他也信誓旦旦地说:我一定会疼你跟孩子。
结果是,婚后李月琴的确是给他洗衣服做饭,但只维持了一个月。对于她的懒惰,他看不过去,觉得她是个骗子,自然就会斥责两句,然而,每次都被她找各种理由给堵回去,时间长了,矛盾当然就产生了。
他心底陡然生出一个想法,或许他从未经历过真正的婚姻生活。如果来茴和谢家逸结婚了,她一定是心甘情愿地为谢家逸下厨浆衣,那才是真正的婚姻吧。
这个想法,让他很不舒服,甚至有些嫉妒!因为,来茴是为了钱才为他做这一切的!凭什么他得不到一个真心为他下厨的人?
正文 chapter 13
更新时间:2010…6…29 12:23:45 本章字数: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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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家逸的父母原本是家国营企业的工人,那家国企倒闭后,两老就以打零工为生。谢家逸原本是要将二老接到A城的享福的,但两人均是老实巴交的小市民,一辈子没啥见识,况且在小城住惯了,到了大城市总有些胆怯,又舍不得左邻右舍,谢家逸便在小城买地给父母在建了幢舒适的小楼,请了保姆照顾。
他这次回家没有提前通知,站在家门口时,谢母竟喜极而泣,忙拉着保姆去菜场买菜,他父亲是个少话的人,只在吃饭时,家里才热闹起来。
“你回来也不兴打个电话,你那房间除亚住着,我都没收拾,你看……”谢母吃了口饭,直怪儿子不说一声就回来,房间给别人住了,赶也不好赶。
“我是临时起意回来看看你跟爸,住一晚就走,这么多房间,我住哪间都行。怎么?徐亚住这里?”徐亚是谢家逸姑妈的儿子,两人年龄相仿,没出国以前,关系倒是很亲密。
“你也知道他跟他爸合不到不块儿去,我跟你爸住这么大的房子,空着也是浪费,干脆让他住这儿来了!”
谢母正说着,一个身材微胖的年轻人走进饭厅,头发梳得光溜整齐,圆脸盘,穿件灰衬衫,样子虎头虎脑的,手指上挂着个钥匙圈,转得几把钥匙“锃锃”响,在看见谢家逸的一刹那,眼里有惊喜闪过,这人正是徐亚。“哎,回来的路上我还说这太阳咋不下山哩,原来是家逸回来了!”
“嗳呀,正说到你,快坐下吃饭………兰兰,去拿个酒杯来!”谢母拖了把椅子到家逸旁边,招呼徐亚坐下。
小保姆拿来小酒杯,家逸把茅台斟到酒杯里,递给徐亚。“我也是抽点儿空回来,明天就走!”
“你是大忙人,我比不得,难得回来一趟,先陪舅舅喝两盅,晚上我们再出去喝个痛快!”徐亚豪爽地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显然是常应酬的人。
家逸也把酒干掉,见到徐亚让他觉得亲切,拍拍徐亚的肩,他说道:“嗯,晚上还是去老地方!”
所谓的老地方就是长江边上的堤坝,水泥筑成的,缝隙里长了许多青草,夜晚到那里,或坐或躺,红色的月亮照在江面上,听着船行的“轰轰”声,看长江滚滚而去,倒是别有一番滋味。
家逸曲膝坐在堤坝上,拉开一罐青岛啤酒,手肘支着水泥地,不管仰躺在旁边的徐亚,自顾自地喝起来。“你还在国税工作?”
徐亚双手交错枕在脑后,望着天上红色的月芽儿,淡淡地回道:“是啊,做得真他妈郁闷,我想出去闯闯,再跟那帮人混下去,指不定哪天你就得往牢里送烟给我!”
家逸对内地的机关单位并不是很了解,但他清楚徐亚莽撞的性格,想来也不好混。“这可是铁饭碗啊,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你想清楚了!”
“稀罕!”徐亚偏头啐了一口,又说道:“想想人真不该长大,以前我们三人坐这里的时候,我还壮志凌云地说要出去赚大钱,你说你只想考上大学,回来端个铁饭碗,然后跟来茴结婚,我当时还笑你没出息,现在却反过来了。”
江风拂到脸上,微微的湿冷,谢家逸默默地喝酒,波澜壮阔的江面倒映着城市五光十色的灯火,江水流逝,灯火依然,如果他和来茴也像那灯火一样,不管时间的长河怎样流逝,一如从前多好。
“你后来有没有见过来茴?”他问徐亚。
“大二时她回来急匆匆地见过一面,好像是因为芸姨生病了!后来再没见过,说那女人也真没良心,跟你分手,连我也躲了。”
徐亚的话让谢家逸很是不悦,急忙回道:“芸姨瘫痪了!”
“什么时候的事?”徐亚突地坐起来,偏头向家逸问道。
“大概就是你最后见到她的时候吧!”
徐亚猛拍一下自己的大腿,说道:“她当时只说芸姨病了,我还以为是感冒之类的小病,没想到这么严重,那死妮子也不说!”
家逸心想,来茴连他这个正牌男友都没说,更何况是你徐亚。“芸姨生病的事你后来为什么没跟我讲?”
“我打电话去你们寝室,你不在,我让你的室友转告了!”徐亚没敢说他压根儿就忘了,随意编了个谎,他就不信家逸还会找出当年的室友一个个去问,就算问了,也没几个人记得,死无对证。
家逸在心里痛骂徐亚:他妈的你就不会多打几次。旋即又苦涩地想,能怪谁呢?怪命运太不凑巧?“来茴也在A城,我见到她了!”
“你们复合了?”徐亚只作这个猜想。
“我有女朋友了!一个跟来茴很相似的女孩!”
徐亚脸色一变,不满地说道:“我不信哪个女孩跟来茴相似,就算有,这世上也找不出比来茴对你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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