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秃贼记-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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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缩回去,但又怎么能瞒得过我老叶的火眼金睛。



由此可见力王的消耗确实很大,看起来随随便便的一挥,动用地都是本命真力,力过之后能让锤话过地空间成型短暂的时间停顿,才能将那些看不见地血雾隔绝在外。



鸭血汤此时虽然飘散在空气中,但她那嗓子嗲的吓人的声音时时的都会嘲笑力王几句,中间再夹杂上几声淫笑,很是能刺激人的下半身神经。



“力,你没有以前厉害了”



“力,再用力些,人家又开始觉得你很棒了!”



“力,你还是那么的粗鲁!”



“力,再加把劲,你就快要碰到我了!”



看力王脸红脖子粗的架势,很有点黑瞎子掰玉米,有劲不会用的样子。



“我王,你怎么还不走,属下快撑不住了。”



我正在看的津津有味,那知道力王的最终良苦用心居然是在为我争取时间,但是,先别说我不能扔下我刚收的几个小跟班。就算是我把他们几个扔下,但还有一个俺上了车没补票的老婆呢,我老叶怎么能做出那样的事情。



最主要的是,我觉得力王的智商可能有点问题,明知道伤不了人家,却又要费劲拔力的把她当住,这种明显费力不落好的活他为什么还干的那么执着。



“让开!我来!”



我心头一热,其实早就想凑上去跟个热闹了,我对血魔这种斗法的方式很感兴趣,我本人也可以化身为雾,不过说白了也无非就是以离恨七式催动出大面积的血雾用来掩护,而我在自己的的雾气里,很有点主场的意思,不但能十分节省力气,而且速度和攻击力都会成几何倍上升,但是要真做到无形无迹那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遵从的仍旧是能量守衡定律,一个固定的形态,不可能就真正的那么消失了。但血魔明显以另一种形态做到了,是怎么做到的我不清楚,也许她掌握了某中规则,也许的她速度超过了光速也说不定,但是那都是消耗非常大的,怎么可能还有闲情雅秩来逗某一个只知道用蛮力的二傻。



而我最最好奇,也是最最想弄明白的就是,她是怎么做到的。



正文第二卷今当笑沧海第三十六章斗吐



力王在我一声大喝下出现了短暂的愣神,我已经周身爆发出强烈的血雾,将四周所有的东西都笼罩在内。



血雾形成的刹那,我心中似有所领悟,身体在血雾内一晃再晃,身影随即融入了血雾当中。



“切!小秃头,你不行的!”血魔不屑的声音严重的刺激了



“臭婊子你啥意思,打架归打架,凭什么在老力那里就是很棒很棒,到我这你就说不行了,这种话关于到一个男人的终生性质的生活质量,你怎么能乱说,你知不知道你这话会给一个男人造成多大的心理伤害,轻则终生不举,重则改变爱好倾向从此沦为小受也说不定,你这样的态度是极不道德和极不责任的空话谎话,你应该上绞刑台,不,你应该上屠宰场”



“这”血魔明显犹豫了一下,她可能有点怀疑这次的劫掠对象是我,到底是不是个明确的举动,“那,那我道歉,道歉,我收回刚才的话!”



不错,她确实道歉了,声音有点哆嗦。



无色的血雾,是她的屏障,只要她还在血雾当中,就能自由的在几个空间里不停的穿梭转换,在立于不败之地的同时,再施展万般手段一举毙敌,这样算来她几乎可以算得上是长胜将军了。



但反过来讲,一旦血魔的血雾一经破坏,甚至碰上了有效的干扰,她赖已为仗地空间通道便会变的不再稳定。甚至可能反而将自己陷在混乱的空间内。



此时血魔的声音哆嗦中黏糊的吓人,因为我也感觉道,她不停穿梭于两界的通道,开始不稳定起来。



力王应该也想到了这点,所以他除了短暂的打乱一分即合地空间能力外,一直在追求的一种能够影响时间,或者空间转换地能量。最终他将希望寄托于纯粹高温的火法之上,所以在利用数万年的时间修练出了一种能够和火云兽这种能自带天下至阳之火合体的功法。但是很可惜,事实证明,他错了。



血魔的看家本事,自然不是那么容易干扰的,假如随便放点雾就能起到干扰作用,那么血魔早就不知道被人用屁干扰死多少回了。你看那些魔族妖兽动辄就是几十米上百米高,一个屁的威力足已媲美一颗生化烟雾弹了。效果看起来甚至比我地血雾还要霸道。



而现在,她颤栗了。漫天的血雾里,处处都是我身体的延续,同样在空气里无处不在的血魔,我能轻易的捕捉到,显然她正在努力的想要摆脱我,震动和转换的频率方式不停的变化,且在急噪中变地越来越缓慢和谨慎。。



这说明什么?苍天早上!这说明老子的功夫对于无形无相的血魔。刚好是她的克星,即使算不上是克星,但也能算上是……,反正老子吃定他了,这可绝对称的是瞎猫碰上了死耗子……?是秀才遇见兵,哈哈……。



一边的力王如今已经恢复了几分力气。正在使劲地捏胳膊锤腿,忽然听见血魔道歉,一个兔子跳蹦起来大叫道:“我没听错吧?血魔竟然会给别人道歉,呜哈哈……”



没有人会喜欢那种感觉,就好象两个身体完全重合融入的感觉,皮肤,血肉,感觉,完全都共享了,血魔不例外。我更加不例外。一想到我正在一大盆子鸭血汤里漫游,我就只恶心的想哭。



恶心着。恶心着,我就开始有呕吐的感觉,天知道我现在也是一片雾,真要是想呕吐的话,是从什么地方吐出来,会不会是像是鲸鱼换水一样飙出一条雾柱,但幸好血魔的转换已经越来越慢,越来越无力,甚至有很大的力不从心的感觉,甚至连话都不说了,看来她也已经明白了,一切的挣扎都是徒劳的,在真理面前,一切地不切实际都是纸老虎。



再恶心着恶心着,我甚至有了混睡迷糊地感觉,而且喉咙里好象真的卡了一大盆子发了酸地鸭血汤,迷茫中,好象,好象这汤的味道竟然还不赖,酸酸甜甜有点咸,而且我还正好有点渴,然后一仰脖………………………小弟先干为敬!



然后,我有点喝高了!



当天上的月亮在白天出现而掩盖了日头的光辉,并逐渐变为三个赤红色的时候,人世间彼此最心爱的情人会注定死别,最珍爱的宝贝将永远失去,最重视的亲情将在风中消散,天地万物生灵随之化为灰烬,从此高山塌陷,草木为尘,星辰日月逐一湮灭,史上三界当重归混沌,当混沌中再繁生出灵种后,天地才会再次始分,行就一次三界六道九十九重天。



“三个月亮,还是赤红色的,秃子你就胡扯。”



“谁?”我一拨拉脑袋猛坐身身子“是谁能看透老子的梦境,还顺便把它打扰了?”



眼前是个美女,非常女,也非常美,正瞪着双大眼睛盯着我。



“幸好你是女人,声音也算有点糖份,不然就凭你那生秃子,老子就能挖了你那双瞎眼珠子。更别说还窥探了老子的梦境。”实话实说,既然是个女人,那我肯定就不和她计较了,要是个长的和小犬一样的傻B爷们,小爷少不得先让它吃几吨大便再一棍打杀了。



“可你偏偏就是秃子吗!而且你连梦话都说的那么大声,我想不知道你梦见什么都难。”小美女扁着嘴嗔吟道。



“你……”我猛抬头给了她一个最足杀气的眼神,只不过眼身一落到她身上,却诱使我不得不好好的看看看,这一看不要紧,可就再也撒不开眼了。



她类型很特别,是那种让人看一眼就想心生强jian之意的那种,要不是她还穿着一身红缎子的小短褂……,不过在强jian犯眼中,其实下手对象穿不穿衣服都差不多,穿了的话顶多多费点事,没穿的话也无非就是少了点刺激。最起码她现在在我眼里穿和不穿的分别就不大,因为……!



我轻轻的舔了舔嘴唇!



正文第一章真身



正文混沌!(大结局)



看着我全部身家都在这个女人手里,我忽然心中非常的有点小迫切,很激动激动的轻轻动了一个念头。



“哈哈哈哈……”



我在血魔错愕的眼神中潇洒的穿上了兜天锦缎,这次我也学乖了,将兜天锦缎幻化成了一件连帽的披风斗篷,就好象鸭血汤穿的那件一样,将身体遮掩了个严严实实。



随着游龙顶一声畅快的呻吟,我手里立刻又多了一把大枪,千冰幻佩仍旧是挂到脚脖子上。



“现在,我可以强jian你了……,我操!”我回手又是一个大嘴巴抽到了自己的脸上,一脸歉意的盯着血魔。



血魔,也在我第二次莫名其妙的抽了自己后,神经病一样的的笑了起来。



我奇怪的盯着她,老实说她现在笑的很像个高级妓女,而且是拿了嫖资后却发现嫖客原来是个软面条一样的笑容。



“很好,他们说的不错,你确实不是魔的转生。看来你确实是活不了多久了!”



“什么?”血魔的话说的我一愣一愣的,“不对,很不对!到底哪里不对呢?”



“是不是感觉我对你太好了,是不是感觉都太顺利了?是不是感觉你活到现在其实一直都糊里糊涂的?看那边,你很快就能知道答案了。”



是呀,都太顺利了,血魔在魔界里,能和力王相媲美。放到天上,怎么说也是个盛人佛祖级别的人物,我跟他们这些大佬比,虽然看起来实力相差不大,但我终究只是个二十出头地无业小青年,没理由能在他们这些小脑能长出白毛的老算计手里占到任何便宜。



但假如细细琢磨的话,好象我在他们手里占的便宜还真不少。



从牛魔王到济癫。再力王,甚至是理论上让我穿越的观音菩萨。



然后我抬头。看见远远的小山头后边转出几个高矮不一的身影。



打死我也想不到领头地是竟然是牛魔王,那本该像他说的那样融入到了我地身体了。



不过以前我看到他,或者想到他的时候总觉得特别亲切,自打知道他融到身体里后,我甚至有那么几天真的把他当成我干爹了,但现在陡然再见到他,我立刻意识到这牛犊子绝对跟我玩了点猫腻。他不是个实在人。



再后边跟着昆仲、原论,这两个家伙一舍当初的那份孙子样,怎么看怎么不像当初缺爹一样哈巴狗似的一口一个王,点头哈腰的叫着。



再往后看就更了不得了,在后边大模死样跟着的,竟然是几个地道地神仙,为首的当然就是济癫,他一直都和这些人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然后的是礼相、狂将。和一个穿着肥裆裤的道士,看头顶上老有个光圈应该也是个老大的神仙,但绝对不是天使。



再然后是个长的很不赖的女人,不过脸上总是朦朦胧胧地带着一层雾气,给人一种雾里看花,难得庐山真面的感觉。



从一到尾。这些人的眼光,都是水一样的平静,平静看起来像是一些毫无感情的石头。这也说明他们从现在所做的每一件事,所说地每一句话,都已经是经过深思熟虑、千锤百炼而来的结果。



当然,我现在我看神仙的眼光,和看隔壁偷了我手机的二柱子也没啥区别了,就那么点斤两,感觉再也不像原来那种有仰望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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