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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性正浓-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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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没有真正爱过他。她爱的只是青春期自身冒出来的爱的激情,是很盲目的一种爱。然而生米煮成熟饭,不想离婚就得痛苦一辈子,也怨不得父母,因为是自己找的。
荆歌: 真没想到顾艳比张梅还要赞同包办。但顾艳的说法,须得遇到通情达理的父母,才能够成立。如果是势利的父母,只是向钱看,只是攀高枝,而全然不考虑子女的感受,不顾及子女的死活,嫁女儿差不多等于是卖女儿,这样的把关,恐怕是要出问题的。
张梅: 我其实哪里是喜欢包办,我是在对婚姻失望的时候,觉得与其自由,还不如包办。正像顾艳说的,包办的婚姻如果不幸福,还有个怪头,怪父母不好呀,害了我呀。但自由恋爱之后的婚姻如果不幸福,怪谁去呢?谁都怪不着,就更郁闷了。
顾艳: 一般来说,家长对孩子的婚姻,具有一种纵深的目光和理性,而孩子是横向面的。他们只重视当时的感觉。“一切跟着感觉走。”这当然没有错哦。可是感觉这东西在许多问题上,是承载不起重量的。人需要理性的升华,才能走向成熟和高贵。
丁丽英:我想结果大概都一样。这是一个人的命。命运一般很难改变。如果他注定是婚姻幸福的,不管怎样都会美满,反之,总是别别扭扭的,不乏缺憾。这就要讲到所谓的缘分问题,我想,大凡能做到夫妻的,并不是偶然,不管包办还是自由恋爱,其中的概率,一辈子也就是这可数的几回,不可能无限的频繁吧。其实,一个人喜欢的总是同一种类型的人,这是恋爱的根基,加上外部条件适宜,婚姻就得以稳固。从这个意义看,包办婚姻就比较优越。因为一开始它就奠定了理性的基础:门当户对,或者八字匹配,并已做好一切结婚的准备。这对保存情感的纯洁和新鲜度很有好处。而自由恋爱并不是每次都能顺利地进入婚姻,每次恋爱的失败都会导致身心的伤害,这种阴影对人的幸福构成了障碍。有些人因为多次恋爱受挫,即使后来得到了很好的婚姻,也不会再有幸福的感觉。幸福的感觉很重要,惟因它珍贵,现代人恐怕已对此不敢奢求。当然,成功的自由恋爱在这方面更有优势,但怎样把成功的自由恋爱变为成功的婚姻,难度却很高。
荆歌: 真是有意思啊,又冒出一个“我爱包办”的来了。
储福金: 其实,现在基本上都是自由婚姻了。就是男女两方是由人介绍认识的,哪怕是父母先认定的,最终也必须男女双方“谈对象”,都满意了,才会结婚。很难缺少了“自由恋爱”的过程。
说到包办婚姻的妙处,先结婚再来慢慢恋爱,于当今时代,这只是一种好玩的说法,或者说是一种展示想像力的说法。因为男女当事人都不可能愿意在不知对方心性甚至相貌的情况下,“赌一把”,期望结了婚以后有很长很妙的恋爱过程等着去享受。
特别是父母对女儿说:你如果再跟他,我就打断你的腿。或者说:你跟了他,就别再回这个家,等于我没有这个女儿。凡如此,女儿还偏“爱情至上”跟了那个男人,那婚姻的结果惟一有可能的是父母不同意子女的婚姻,在于反对而不在于“包办”。往往父母反对的婚姻,是要失败的。因为父母都是过来人,是用理性看问题的,浅一点看的是经济,深一层看的是人品,而被情感冲昏头脑的小儿女们,偏偏是越反对感情越浓,天涯海角跟尔去。多少年后再流着泪叹“怎么跟了这么一个人”,再悔当初不听父母老人言。时已晚矣。
顾艳: 我以为先理性后感性,倒是一条比较好的出路。对个体来说,你要选择一个什么样的人做你的伴侣,你的心里要有一个尺度和标准。这道理仿佛就像先“结婚”后“恋爱”一样。你的大方向(硬件)把握住了,那么(软件)就比较容易处理,再难也不会偏离跑道。
储福金: 这只是理性的看法,我不是理性主义者,也觉得感情的花是最美艳的,爱是人生最浪漫最幸福的,哪怕前面是火坑,哪管对方将来显出来的是恶魔形象,爱时尽管爱着,哪有心思计较对不对该不该。如果时时要听从理性的指点,而压抑了自己,一生都没尽情燃烧过,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正因为此,有多少女子,朝着荆歌之类富有男人魅力者,“飞蛾扑火”而去。
张梅: 要是能看见火光,当然是要扑上去的。但是许多人,一辈子都见不到这个火,这蛾子当然就心灰意冷了,就会想,还是由父母为自己办一办吧。不管弄来的是什么东西,放到篮子里,就是菜了。据我所知,不少现代人,真的就不会爱了,不知道怎么去爱了,因此懒得不得了,不要这权利了,交给父母算了。这种“包办”,是因为根本就不需要自由,觉得自由是个很无聊的东西,所以还是包办好。
丁丽英:包办婚姻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让你一开始就死了心,不可能有其他选择,从而节省了时间精力和情感的投入。如果加上一辈子不准离婚,两个人就会格外地小心维护,为了整体和谐而修正自我。惟因妄想全无,才可以宁静致远,达到生活的和谐。但包办婚姻更适应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如果外部条件变化太快,人的情况跟着在变,其古板的结构必定受到威胁,难免履不适足,削足适履之苦。反过来讲,自由恋爱也会导致婚姻跟不上情感的变化,所谓跟不上趟。现在的婚姻一般都是自由恋爱,但离婚率却有增无减。离婚容易也导致了婚姻的轻率。一产生好感就结婚,稍不如意就离,人们好像越来越普遍地缺乏耐心。什么东西都需要培植,感情更是如此。
李洁非:我估计荆歌绝不愿意被“包办”的,他这种人,假如被“包”而且“办”了,就不知道会干出甚等狗急跳墙的事来。所以,他会庆幸自己是生存在“自由”之“恋爱”的时代。
荆歌: 那么,洁非是喜欢“包办”还是“自由”呢?你能不能不做塔利班时代的阿富汗妇女,把该掀开的掀开?
李洁非:我不是喜欢“包办婚姻”,我只晓得绝对不能对“自由恋爱”大唱赞歌。凭良心说,没有比“自由”更可笑可骗人的字眼了——即使后面再跟上一个同样动听的“恋爱”。真的,根本就没有什么“自由恋爱”,我打赌。人是什么?人可不是天上的飞鸟、地上的走兽;动物才自由呢,人是社会物,天生被制约、被规范的命,什么自由不自由的?
丁丽英:是啊,尽管说了包办婚姻的这么多好处,这种形式在现代社会好像也不怎么吃得开。有时看韩剧,发现他们居然还在那里订婚相亲什么的,觉得特别奇怪。即使如此,有人介绍,总比自己认识机会来得多,网恋的机会更是接近于无限,但到头来,一个人只能找到一个最适合自己的配偶。这类配偶的数目有可能大得不得了,但你要是运气不好,永远也不可能碰到一个,如果运气好,早晚总是碰得到的。我的意思是,该学会怎样把自己的运气弄得好一点,因为婚姻是包办还是自由恋爱,很大的因素也是由命运决定的。人应该学会听天由命,最好不要瞎折腾。
荆歌: 丁丽英的“听天由命”说,倒是无懈可击。不管是包办还是自由,幸福了,你就拍拍手,说自己命好,不用表扬任何人。若是痛苦了,你就跺跺脚,怨自己命不好,也不用怪三怪四。这种婚姻自我麻痹法,对社会稳定,是能够起到积极作用的。同时也比较适用于张梅这样的恋爱懒人。
张梅:我倒不是懒,我是觉得,是成长的过程制约了人在婚姻恋爱上获取最大的幸福。有热情的时候不懂事,懂事了呢,又没热情了。要是倒过来,有热情的时候是最懂事的,那么就不会犯错,就会好好把握。等到不懂事了,热情也没有了,也就不会胡来了。
李洁非:把“自由恋爱”说成20世纪以来中国人性的最大解放,是顶顶搞笑的。其实什么也没解放。以前“包办”讲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后来无非不讲这个,讲别的。比方说现在,讲票子、车子、房子——没有这些东东,则既不恋,也不爱。“自由”了吗?的的确确,父母是不“包办”了,社会俗见却开始“包办”我们。有何区别?再早一些年,是政治在“包办”婚姻爱情,出身不好没人敢要,臭老九也基本上跟半残废一个档次;最好是老干部(牛啊!),次一点,弄个军属当当也凑合——须知,这一切跟户口、升学、参军、提干、工作调动、肥皂票、肉票全都大有关系哟。
荆歌: 洁非这真是横扫一切。不管是包办还是自由,他都认为不好。包办固然不好,自由呢,骨子里还是不自由,还是包办,因此也不好。
李洁非:不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挑对象,就叫“恋爱”而且“自由”?这说法真傻。包办、包办,其于人也在劫难逃。不被家庭包办,便被社会、时代包办。包你没商量、办你没二话。如是而论,则如荆歌者流,跳得再高,亦属枉然了。哈哈。
荆歌: 被洁非这么一深刻,我们真是没日子过了。我们到底是应该自由呢,还是包办?我们被你说得都不敢婚姻了。但我相信,我这么说,你一定会让我知道不婚姻的害处,你会告诉我,不婚其实与婚姻是一回事,是一样的可怕,那么我就会在恐惧婚姻的同时恐惧不婚,真正是无路可走了。
李洁非:鲁迅早年提过一个问题:娜拉走了以后怎样?是呵,怎样?我看不怎么样。二三十年代的“娜拉”们,阮玲玉式的不少(虽未必走到那一步)。五六十年代的“娜拉”们,张洁《无字》写得比较典型。“文革”时代的“娜拉”们,误了终身的不要太多噢。至于八九十年代以至今天的“娜拉”们怎么样,嘿嘿,俺不说也罢。
顾艳:最理想的是有一次自由恋爱,爱得死去活来。完全是激情喷发,与落到实地的婚姻又有一段距离。待冷静下来了,解剖一下自己,听听父母和朋友的意见,这个你爱的人是否真正适合你,是否真正是你的另一半。哈哈,说来说去新式的“包办”,就是给恋爱中的自己,多几双眼睛。这又何乐而不为呢?!
荆歌: 顾艳这是两头都要。先是自由,玩痛快了,玩疯了,把父母也气得差不多了,然后回来,再让老人家给包办一下,省心过日子去吧。
李洁非:荆歌到底是不是在设圈套,这嫌疑到现在也不能排除。不过,再咂摸咂摸,我又觉得问题出人意料地有点意思。张梅女士已写文章,“对‘包办’大唱颂歌”,对此我想说:聪明,非常聪明!
张梅: 婚姻就是一场赌博,我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也是一个对美好婚姻的羡慕者。总之好的婚姻形形色色,不好的婚姻形形色色,很难以形式来定论。我是属狗的,属狗的人多愚忠。我对婚姻也是愚忠。
荆歌: 张梅的话,最后落到一个“愚忠”上头,我觉得是我们今天谈话一个非常吉祥的结尾。婚姻既然是一种契约,那么“忠”总是一件好事,不管它是愚是智。至少它是符合缔结婚姻的初衷的。但是,这对解决我们今天讨论的问题,却没有半点儿帮助。因为你所“忠”的,是包办婚姻呢,还是由自由恋爱而成立的家庭?问题还是没有解决。问题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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