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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第一强兵-第6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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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些事不急在一时,收降和解救工作还是很复杂的。

鲜卑人虽然屈服了,但只是一时的,就此认为他们会服服帖帖。那就大错特错了,严密的控制是必须的。

对此,疾风骑兵的将校们都没什么经验。义从的老兵不少,但公孙瓒对异族一向都是杀光拉倒,而且他也没俘虏过这么多胡人,何来经验可谈?

田豫的组织、调度能力很不错,不过在被公孙瓒提拔到身边当幕僚之前。他顶多只管过一县之地,几千人他能料理得过来,一下子上升了几十倍,他也没什么头绪。

赵云更不用说,就算是自己的军队,他也不擅长指挥多兵种的大兵团。他的风格就是一柄快剑,招式如电,一剑封喉。让他直取要害,那是一个顶俩,料理收降纳叛这种很复杂的琐事。那是诸葛亮和于禁的专长。

一时无法,赵云干脆把这事儿先放下。让田豫、秦风带大队人马在这边看着,自己带了几百人按图索骥,解救自家百姓去了。

很难想象,当疾风军的旗帜出现在山谷口的时候,引起的是怎样的动静。

先是一瞬间的静默,下一刻,仿佛白山崩塌了一样,山洪海啸般的欢呼声充斥了整个世界。

守山谷的几百个胡人一直盯着外面的动静,在发现弥加惨败被屠之后就做了鸟兽散。谷中的汉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也不敢便逃。胡人有的时候会故意玩猫捉老鼠的把戏,很难说这是不是试探,何况出关几百里了,他们连方向都分辨不清楚,这天寒地冻的能逃去哪里?

等到汉军的旗帜出现,一切疑虑顿时消散,人们用尽浑身的力气,宣泄着的心中的喜悦。

“王师!是王师啊!没想到封某还能再见到王师!爹!娘!一定是你们和封家的列祖列宗在保佑孩儿,让孩儿不至埋骨他乡,使祖宗蒙羞啊!”一个穿着破烂长袍,留了一缕长须,貌似读过书的中年人跪在地上,高举双手,大声悲呼。

“看呐,是骠骑军的旗!骠骑将军来救咱们了,咱们可以回家了!”认识或不认识,喜极而泣而的人们再顾不得许多,彼此对视,击掌,拥抱,拍着对方的后背,同时放声大哭,用尽一切办法,将自己的喜悦分享给别人,同时感受着别人分享给自己的幸福。

赵云哪儿见过这阵仗,正不知所措时,场面又发生了变化,变得更加混乱起来。

“娘子,娘子……你在哪儿啊,骠骑将军来救咱们了,没事了,咱们没事了!”

“儿啊……”

也不知谁喊了第一声,却一下唤醒了正在宣泄死里逃生的喜悦的民众,欢呼声顿时消失,代之的是呼儿唤女的呼声,不时还夹杂着阵阵哭声。哭声中有重逢的喜悦,也有知晓亲人噩耗的悲伤,更多的却是牵挂和焦急。

这场面让人心酸,更让人揪心,被气氛感染是一方面,骑兵们也很担心,胡人将汉民关押在几个山谷之中,每个山谷都有超过万人,这要是乱起来,互相拥挤踩踏就麻烦了。

但他们也没办法,维持秩序的事,他们并不擅长,而且几百人想安抚上万激动的百姓,确实也太难了些。众人齐齐看向赵云,希望这位主心骨能想想办法。

赵云也有点发愁,这比打仗可难多了,自己经验不足,哪儿有什么办法?可放着不管也不是个事儿,听到这边的动静,另外几个山谷也开始骚动起来了,万一为了寻找亲人,十万汉民失去秩序,那……

可现在能怎么办呢?用更大的声音压倒他们?凭自己的中气,吼一嗓子倒是没问题,可问题是,有用吗?会不会反而吓到人?

想了又想,他突然灵机一动,向骑兵们打了个手势,然后带头放声高歌起来:“严风吹霜海草凋,筋干精坚胡马骄。汉家战士三十万,将军兼领霍嫖姚……”

骑兵们微微一怔,不知道赵将军这个时候唱军歌有什么用,但还是下意识的齐声应和:“流星白羽腰间插,剑花秋莲光出匣。天兵照雪下玉关,虏箭如沙射金甲。云龙风虎尽交回,太白入月敌可摧……”

歌声高亢如云,豪情冲天,瞬间压过了满山遍谷的呼儿唤女声,人们愕然相望,呼声渐渐低沉,歌声越发高亢起来,汉军将士血染碧沙,奋勇杀敌的场景仿佛就在眼前!

“敌可摧,旄头灭,履胡之肠涉胡血……”

歌词用词并不生僻,即便没读过书,也能听个大概,至少能充分感受到其中的气氛。

“悬胡青天上,埋胡紫塞傍。胡无人,汉道昌。”到了最后那句言简意赅,有如宣言一般的六个字,望着山谷上空猎猎飘扬的汉字军旗,整个山谷的人都跟着应和起来。

胡域无人,汉道乃昌。

第七四四章锦囊妙计

这一忙,就是从早到晚,等安置工作大致结束之后,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

疾风军的将校们一个个都是头昏眼花,疲倦欲死。攻击敌人,把十倍于己的敌人当羊赶,他们做过不止一两次,可安置十万人却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个中滋味,辛苦艰难,实在是让人不堪回味。

更悲苦的是,安置结束后,秦风等高级将领仍然得不到和期盼已久的毡榻亲密接触的机会,而是被主将赵云抓住,召开军议,商议接下来的行动。

“本将以为,国让兄的说法是很有道理的,所以接下来,进兵之事姑且放放,关于如何安排、控制俘虏,我有了些想法……”赵云兴致勃勃的说着,全然不顾众将已经变成苦瓜的脸。

“早知道就应该依照前例,都杀光了事,不然怎么会有现在的麻烦?”秦风低着头,小声嘟嘟囔囔。之前赵云给田豫解释的时候,他觉得赵云说的有道理,但经过了今天的安置之后,他终于意识到,赵云的命令到底意味着什么了。

留下十几万俘虏,再加上十万汉民,疾风骑兵的马蹄算是被彻底拴牢了。进兵之事姑且放放?不放能行吗?二十几万人哇!要保护一部分,还要防范控制另一部分,疾风军这点人手够不够用都是两说,还说什么进兵?

就算内部事务都处理妥当了,带着二十多万人,行军速度肯定和蜗牛一样。别说来去如风的奔袭了,万一遇到敌人。连跑都没法跑,只能死扛。要是不小心遇到鲜卑撤退的大股部队,搞不好会把前面赚的全都赔光也说不定。

想到未来这段日子,秦风心中一片灰暗,哭的心都有了。

“将军的意思,莫非是效仿鲜卑?将部众打散安置?”在这个议题上,能跟上赵云节奏的唯有田豫。别看秦风等人一个个都是叫苦连天的,实际上。在安置工作当中,田豫一个人发挥的作用,比他们一群人还大。

秦风倒是不会为此而自卑,他只是个武将,干嘛要管这些文官的勾当啊?

鲜卑人在押送汉民的过程中,是将每家人都打散了的,这样最大的好处就是防止汉民逃跑。汉人对家族的重视。远在鲜卑人之上,即便是个人有逃跑的机会,他们也会想着要把全家人一起救出来。

鲜卑这个打散的策略一出,汉民想找到家人都难,遑论全家逃亡?所以,弥加在出兵夹击汉军的时候。只留了几百个人看守,却依然游刃有余。

“正是。”赵云微笑颔首,并没有因为被人看出在借鉴,有什么不安。

“不过,胡人对家族似乎不那么看重吧?”田豫想了想。提出了新的疑问。

他不是在找茬,拾遗补缺本来就是幕僚的职责。青州军的传统也是言者无罪,提倡所有人都毫无保留的畅所欲言。田豫本来就是个很有想法的人,随军近月,自然而然的融入了这个氛围。

“的确,胡人对妻子都视为财产,妻子儿女被人掳走,就像是商人折了本,努力再赚回来就是,不会和咱们中原人一样,有投鼠忌器之类的顾忌。”赵云点点头,认可了田豫的说法,在胡人和汉人虽然长相差不多,但各方面的差异却是极大。

要是有人夺了高唐城,把全军将士的家眷都抓住,即便以骠骑军之强,也随时都有可能军心崩溃。但对鲜卑人来说,这十几万家眷损失掉,并非难以承受之痛,反正还有很多随军的小部落,只要将其吞并就可以了。

“把胡人分开,并不是防止他们逃跑的意思,而是令其无法反乱。”赵云进一步解释着自己的想法:“根据秦校尉等人的说法,普通牧人和女人都是很无知的,虽然也很凶残,但他们在部落中,本来也是受人驱使压迫的,所以,那些长老才是关键……”

草原上生存条件很恶劣,上了年纪的人通常会被视为累赘,是很难有善终的。另一方面,草原人没有系统的知识传承,知识都要靠口口相授,老人的经验、阅历又是很宝贵的财富。

于是,长老制度应运而生。普通的老年人,只能在失去劳动能力后,自生自灭,但老年人中出类拔萃的,则会成为长老,可以在部落的重大决策上起到很关键的作用。

其实,这和中原的世家豪门骨子里是一样的东西,只是草原上部落的兴衰周期很短,这些草原世家不具备长期传承的条件而已。

“没有这些长老的引领,这十几万牧人和妇孺就是纯粹的乌合之众,想作乱也找不到领袖。何况,依照草原上的法则,做为战胜者,我军对这些人本就可以生杀予夺,所以,只要组织得力,就不会有什么麻烦。”

“将军此言有理,就这样做吧,不过……”

田豫认真的思考片刻,在桌案上放着的舆图摊开,指点着说道:“我军现在所处的位置有些……敏感,若是没有俘虏和民众,这里再好不过,正好方便轻骑纵横捭阖,可现在么,就算安定了俘虏,在这个随时有被兵之险的地方,恐怕也……”

“若是转移,一来队伍太过庞大,行动缓慢,二来鲜卑虽有退意,但其仍在围攻居庸城,说不定还会有场大战,将军护送民众,押送俘虏,怕是会延误了军机呐。”

古往今来的武将,都不怎么喜欢俘虏,杀俘者比比皆是,原因就在这里。俘虏很累赘也很麻烦,而且还有隐患,放了的话,又会削弱战果。

这次,赵云也没主意了,现在疾风军的最大问题是孤立在外,没有情报来源。弥加的部众出发的很早,幽州的局势变化又很快,若是没有这些累赘,赵云肯定是要入关探探究竟的,现在么……

“报……”正为难间,帐外一阵脚步声急响,下一刻,传令兵掀门而入,高声通报道:“启禀将军,蓟县有信使到!”

“蓟县信使?”赵云大吃一惊,腾地站起身来,众人也是面面相觑。

蓟县的信使怎么可能找到这里来?疾风军最后一次向后方通报位置,是在奔袭弹汗山之前,其后转战千里,无暇也没办法向后方通报,蓟县的信使是什么时候出来的尚未可知,能直接找到这里来……难道他有顺风耳吗?

不会是假的吧?

“来的是沐校尉……”来通报的传令兵很机灵,知道主将在惊讶什么,一句话就解释了所有疑团。

沐汪从军,和徐庶是同一时期,资历尚在赵云之上,是王羽的心腹嫡系,军中认识他的人不少,做假是不太可能的。

“快,快快有请!”赵云大喜,连声吩咐道。

不多时,一脸风霜之色,衣衫褴褛的沐汪进来了。大氅白色那面已经变成了灰黑,倒是土黄那面依稀还有些旧日模样,制作精良的皮甲上多了好几处豁口,时隔多日,隐隐还有血迹湛然,最狼狈的还是他的皮靴,前面破了个大口子,能很清楚的看到他的脚趾。

“沐校尉怎地搞得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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