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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秦不暮楚-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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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原来连瑜的房租已经到期;那会儿秦节让穆维找房子的时候,便是想着等秋闱过后;房租到期再让他搬回来;这会儿房租已经到期了,连瑜便准备把芳姐送回到秦家住,他说了情况,笑嘻嘻地对着秦昭行礼:“以后还要麻烦姑娘多多照顾芳姐啊!”
他不说还好,一说这话;秦昭倒生气了:“无瑕哥哥这是什么意思?难不成你不送我东西,我就对芳姐不好了不成?”
连瑜笑嘻嘻地凑到秦昭跟前:“自然不是;我只是感谢你啊!你不知道;芳姐这阵子过的不太快活,在我那边,地方小,来往的朋友又多,她过得很不自在。时常提起来过去住在这里,你对她如何照顾,如何的好”连瑜说的一点都不夸张,芳姐本就不是个能操心的人,身份又尴尬,虽然有邻居,可她一个妾,跟人交往的时候平白就矮了半头,秦节偶尔有朋友上门,撞上了,尊重点的喊一声芳姨,轻浮点的,竟有直接喊她名字的。芳姐是伏低做小惯了的,可连瑜却见不得这样的事儿:不管身份如何,这是生他这个身体的女人,这个女人或许出身卑贱,或许生性懦弱,但这都不该是她被别人慢待的理由:相比之下,反倒是在秦家那种不操心,不用见到外面乱七八糟的人,还能有些许简单的人际交往的纯后宅生活才是芳姐习惯的生活。
其实连瑜是有计划买个房子的的,但是他现在手头虽然有点钱,但不算宽裕,硬要买房,买到的只怕也并不比现在住的强,而且把钱花光了,他手头就又没钱做事情了。而且现在天已经开始转凉了,买了房子再收拾,怕就要年根了,实在折腾不起,最关键的还是芳姐喜欢这里,所以按照秦节一开始的安排,房租到期就搬回来,是最好的办法。
连瑜本人是不准备整天呆在秦家的,他是男人,有自己的交际圈子,总是住在秦家很不方便,正好他也要去官学继续深造,干脆就申请了宿舍,平日里住在官学,行动什么的方便些。
又过了三日,芳姐果然搬了回来,她在外面住了一阵子,好不容易在秦家养出来的一点点肉又瘦了回去,看起来,她是真的不适合那种环境。
芳姐回来,秦昭自然开心,她很喜欢芳姐,芳姐虽然有点胆小软弱,但是对人温柔和气,十分体谅人,别人对她好一分,她都念念不忘。其实秦昭自己也没意识到,于她而言,母亲的早逝让她对年长女性的关怀总是十分的渴望,虽然母亲林氏去世的时候,秦昭已经九岁,但是在此之前,林氏的身体就一直不太好,能给与秦昭的关心并不太多。于秦昭而言,或许母亲的形象,便是冯先生与芳姐糅合在一起的样子吧!
这天下午,秦昭还是按照老习惯先去给父亲请安,到了秦节那里,正说着话,忽然外头跌跌撞撞地跑进来了一个男仆:“老爷,老爷!吴王府出事儿了!”
秦节一愣,站了起来:“出什么事儿了?”这男仆是平日里随他在外面的做事的赵来福,平日里四平八稳的,能让他这么不管不顾的直接跑来后宅,那一定是出大事儿了。
赵来福大大地喘了口气:“上午的时候,吴王家的十二郎带着几个仆人出门买东西,走丢了!找了大半天都没找到,吴王方才让人过来报案……”
秦节的脸色顿时变了,这阵子,江宁城里接二连三的丢孩子,半个月里丢了十几个孩子,他估摸着应该是什么拐子团伙游荡到了江宁,楼通判最近什么都不干,就忙着主抓这个案子呢!以往拐子拐人,女孩子的话各个年龄阶段都可能被拐,而男孩子则趋向于拐比较年幼的;毕竟前者只要漂亮,什么岁数的都卖得出去,就算已经十五六岁什么都懂了,被拐到个大户人家卖做妾,往深宅大院里一关,谁还找得到?男孩子相对差些,毕竟想要男孩子不出门那是很难的,大部分买男孩子的都是自己没孩子,偷偷买一个冒充自己的,这种的务必需要孩子年纪小不记事儿,才好充作自己的孩子养。可最近江宁丢孩子丢的很奇怪,不光是女孩子,连懂事儿了的男孩子都丢,细细一查,这些男孩子几乎全都是好人家细皮嫩肉长得貌美的……一看这个规律,有丰富把办案经验的娄通判便下了结论:这怕不是一般的拐子,专拐漂亮男孩子的,十有八九是外地的哪个暗窼子想要采买漂亮男孩子。
男倡在本朝是不合法的,所以但凡提供男倡的地方,定然不是正经的娼家,一定是隐秘的暗窼子,这种地方本就见不得人,一旦被查到,主事者绝对是砍头的命,这种情况下,他们还有什么顾忌?怎么可能通过正规渠道买卖人口,绝对是私下买人,这种情况下,专业拐子投其所好,去抓些漂亮的半大男孩子就没什么奇怪的了……
原本这一系列案子,虽然让人头疼,但是楼通判还是有把握查出来的,他已经有了一些线索,他跟秦节保证,给他时间,他一定能把这个拐子团伙一网打尽……
可现在,我勒个去,吴王的儿子丢了,丢的方式跟前几个孩子基本一致,秦节的脑袋一下子就炸了,你妹啊,王爷的儿子要是给弄到暗窼子,这案子可就大发了!秦节顾不得跟女儿解释什么,匆匆地披上外衣冲了出去,出了门又拐回来戴上帽子,这才又跑了出去。
秦昭的头皮也炸了,她依稀听父亲说过城里丢孩子的事儿,当时秦节还吓唬她不许她到处乱跑呢!谁知道一扭头的功夫,吴王家的王妃亲生的小王子竟然丢了,十二郎,那不就是那个调皮的小家伙么?秦昭的脑子里乱糟糟的,为那个孩子担心,也为自己的父亲担心。吴王再闲散不管事儿,也是个王爷,他的儿子在秦节的辖区出了事儿。秦昭越想越担心,这要是能找到杨艳辉还好,要是找不到……
可是秦昭在秦节这里等到亥时,父亲还是没回来,见秦明已经困得不行了,便带着他先回自己的房间睡了。
第二天一早,秦昭又带了弟弟给父亲请安,到了秦节院子,发现秦节依然不在,问了侍女,才知道他一晚上都没回来。秦节的办公地点就在前衙,从前头走到后头一共也用不了几步路,一夜未归,显然是没查出什么结果。
秦昭知道这次恐怕是麻烦了,强忍着心头的烦闷,照常去上课,知道从许先生那里回来,秦昭才忍不住又让琉璃到外头打听消息去了。
琉璃回来之后,脸色也十分不好:“听说城门都给封了,城里戒严,挨家搜藏……要我说,若是出事儿当时就告诉大人,立刻封了城门,可能还好点,他们大张旗鼓的找了一天,且不说拐子很可能已经出城了,只怕就算还没出成,也被打草惊蛇,早作打算了。这次的事情,怕是麻烦了……”
琥珀喝道:“休要胡言乱语,大人定然是有办法的。”
琉璃也知道自己失言,赶紧对秦昭说:“姑娘别急,大人吉人自有天相,肯定能把小王子找到的。”
秦昭勉强一笑,心里越发不安。琉璃却又想起另外一件事儿来:“刚才去外头,正好看到胜男姐姐过来,连小郎昨天就去出城玩儿去了,到现在还没回来……她本来想过来问问姑娘拿个主意,后来听我说了戒严的事情,才松了口气,说估计连小郎昨晚是被堵在城外进不来了,应该不用担心。又想着这会儿咱们肯定也忙乱,不敢打扰,便先回官学里等连小郎了。”
秦昭有些恼火:“大冷的天,他跑去城外折腾什么?”
琉璃笑道:“好像是听说山上的梅花好看,想要去散散心……嗨,连小郎一个大人,总归丢不了的!”
秦昭也忍不住笑了起来,可不是,城外有的是逆旅,寺院,还有庄户人家,连瑜那么大一个大活人,就算进不得城里来,随便找一个地方总能先住下来……他总不至于也让拐子拐了吧?

、第四十六章
秦昭怎么也不会想到;连瑜还真就碰到拐子了。
这会儿,连瑜正一脸纠结地看着身上的绳子;苦逼地想:“主角模板一旦开启;果然是自带柯南的走哪儿哪儿出事儿的特效!”
绑架他的人也只是那绳子松松地把连瑜捆在椅子上,大概是怕勒坏了他一身的细皮嫩肉,所以绳子捆的并不算紧。抬头看看窗户,窗户上并没有铁栏杆之类的东西。连瑜心中庆幸,自己那父文弱胆小的样子成功地骗过了这些匪徒;所以这些人并没有太防备他。
连瑜想想这一天来的经历,颇有些哭笑不得的感觉。他出城的时候;对丫鬟说自己是出来看梅花的;当然,这只是明面上的理由,他其实是想踅摸踅摸周围的矿产。他身边就那么一个男仆,今天还请假了,丫鬟不会骑马,连瑜索性就自己出门了。
连瑜想弄个玻璃工坊,这东西除了工艺以外,原材料也是个问题。这可不是交通便捷的二十一世纪,什么矿石一列火车轰轰轰就运到了,要是材料离的远,光是运费就够呛,而且也太麻烦。他前阵子私下里找退休的琉璃工人做实验的时候,用的都是高价买来的硅石矿。他前几天从一个采草药到城里卖的山民手里发现了天然石英矿石,颜色不太好,有不少杂质,这东西是没资格被叫做水晶的,看起来只是有点光泽的石头。那山民放了几块儿在篮子里,想要带回去给女儿玩。连瑜见到那东西,便向山民打听在哪里发现的东西,后来便约了日子,他来找那山民,由山民带他去山上找到矿石的地方。
连瑜一大早就出来,找到这个乡民住的地方,这个乡民叫做李二狗,三十岁上下,人倒是挺憨厚的。连瑜给了他二两银子,李二狗便高高兴兴地带他上山了,没一会儿,便走到了李二狗捡到矿石的地方。
这是个小山包,离官道并不算太远,被两个大山包夹在中间,与旁边草木横生的大山包不同,这个小山包上寸草不生,到处都是砂石,在水草丰茂的南方,这种寸草不生的小山包十分稀罕。连瑜见了,差点兴奋的蹦起来,这是个天然的石英矿,他看看,这个山包上像那位叫做李二狗的山民拿的那块儿石英矿那么晶莹剔透的很少,没人会跑到这里采水晶,可是,这些东西作为玻璃原料的话,已经足够了。
连瑜知道,这种荒山的价格是十分低廉的,他想想就觉得兴奋,然后,兴奋中的连瑜,干了一件愚蠢之极的事情:他不舍得立刻回家,想要趁机到四周玩玩,便问李二狗这周围有什么风景名胜没有。
李二狗是住在这里的乡民,对他来说,这老山包子有啥好看的?搜肠刮肚地想了半天,想起来旁边的山上有座野庙,便跟连瑜说了。
连瑜一听,哦,还有个庙?那去看看呗!嘿,这年头的庙放他看来那可都是古迹啊!他也没仔细问情况,并不知道这座庙平日里根本没什么香火,兴致勃勃地就按照李二狗指的方向沿着山路上去了。他没让李二狗跟着,有山路通上去,且只有那么一条山路怎么也走不丢的,此处离官道也不远,并没有什么野兽。连瑜那点儿小资情怀便发作了,想自己到山上走走。
李二狗本来想跟着,但见连瑜坚持,便同意先回村里去,安排他老婆晚上好好做几道菜。李二狗心情好着呢,连瑜一下子就给了他二两银子,他们一家人忙上一年还未必能攒上二两银子呢!出手这么阔绰的举人老爷,他可得好好伺候好了。
连瑜这家伙,过去因为某种原因,从来就没有自己爬过山,当然,逃命那次不算,晕晕乎乎地就爬到路上去了,哪里记得路?这会儿他看那小庙在对面的半山腰,寻思着个把小时大概就能过去了,谁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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