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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小异的同居生活-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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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是什么?我想我开始怀疑自己对她一直以来的提防是不是太小人之心了。 
    “从本质上讲,我是个物质女人,我对物质的要求很高,我想如果有一天我失业了,我也许会活不下去的。是的,我已经不能回到家乡小城去过那种平淡得象温吞水一样的生活了,我需要用化妆品,时装和那些追随着我的男人的目光来让自己充实。如果需要一个恰当的词汇来概括的话,我想这个词应该叫‘诱惑’,我喜欢诱惑,被物质诱惑,然后去诱惑身边的每一个人,呵,我喜欢这种四处放电的感觉,这是女人的一种本能,你也有的,只是你可能没有意识到,或者不愿承认……你别跟我谈爱情,爱情也是诱惑的一种,如果你被哪桩爱情给套牢了,就势必要结束你的诱惑生涯,也许你可以,但我不行,我已经虚荣惯了。再说,哪有什么爱情是可以让你吃一辈子的?” 
    “我不是悲观,我经常恋爱,我不是不相信爱情,只是我太容易厌倦了,任何爱情的保鲜期都是那么短,最好吃的永远是开头那一段,如果我只想让它永远保留最初的甜味儿,就只能不断地重新开始。男人也是一样容易厌倦的动物,你要走在他前面,才能保持足够的主动。否则就不是你甩他,而是他甩你了,这样的打击我受不了,所以我一定要争取主动。除了你自己,没有人能真正保护你。” 
    “你问我怎么可能对爱情收放自如?这件事情很难解释,需要有足够的阅历和教训才可能学得会。也就是说,你得足够成熟。我想如果我终于到了玩厌的那一天,一定会找一个特别有钱的人,能做正室最好,如果不能,做金丝雀也无所谓。” 
    我不知道你看到这段话的时候有什么感觉,我当时真的很震惊,但是隐隐的,我又觉得她说得可能非常在理。的确,这世上能保证的事情已经太少了,变数总是不期而至,令人猝不及防。 
    我想何蕾一定受过感情上的创伤,“不错,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了。还是说说你吧,你有男友吗?象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不可能没有人追吧。”我笑了笑,“你先说。”“我啊,我当然有了,而且基本上一月一换,当然他们都得比较有钱,不然根本不够资格做我的男友。如果没有他们的赞助,我的薪水哪够花。”“那你每次都能很顺利地跟他们分手吗?”“为什么不能?”“如果你花了他们太多的钱……”“哈哈哈……”何蕾大笑起来,“你真的认为我什么都没有付出吗?女人能付出的其实东西只有一样,明白吗?哪有谁比谁更高尚了?也没有谁亏欠谁的。”我没有再接口,我的脑子已经开始混乱,何蕾的现实叫人害怕,我不敢去细想,因为那也许就是现实丑恶的一面,我不是不懂,只是一直在回避。 
    “还是说说你吧。”“我?我有男朋友,我就是为了他才来的上海。”“那他一定非常出色了,不然怎么配得上你?又怎么可能让你为他做这么多?呵呵,你真的很可爱,真象当年的我,希望你的运气会比我好些吧。”我一直拒绝再说更多,我和大同的关系在公司里是必须保密的。何蕾对我的隐瞒显然很不满意,“呵呵,你不能这么小气吧?哪天让我见见他?”我笑了笑,“看情况吧,他工作很忙。”“怎么,还舍不得让我看?难道你怕我抢走了他不成?”
二十四
           (二十四) 
    王瑞在那年夏天带我去香港参加了一个研讨会。在香港的那个星期里,我基本上每天都给大同打二个电话,还为他买了两套高档西服,最后剩下的钱只够我买一些小版香水带回去送人了。 
    临回上海的前一天晚上,王瑞让我陪他去给他太太和女儿挑礼物。“没办法,每次我来香港她们都一定要我带礼物。还好一年也只来了三五趟,不然还不让她们给整穷了。”王瑞的女儿十七岁了,来年就要考大学,我主张为她选一款质地稍好的名表,王瑞点了点头,“这丫头老吵着让我给她买首饰,我没答应,正考虑买什么好呢,还是手表比较合适。”我笑了,“女孩子爱美是天性,款式漂亮的手表也一样有装饰作用。”最后我帮他选了一款价格九百多元的手表,戴在手腕上比给他看,“好看是好看,就是贵了点。”王瑞笑笑,“价格无所谓,关键是女儿喜欢就好。”“我也不能保证她是不是一定喜欢啊。”“没关系,我相信你的眼光。” 
    为他太太选首饰的时候颇费了一番周折,王瑞打算给太太买白金手链或手镯,我一向偏爱造型简单,手工细致的饰品,但首饰一细巧,价格相应就便宜些,我最钟意的一条细链子的价格还不到五百元,“小秦,你戴这些首饰都很漂亮,只是以我太太的年纪,她可能会喜欢那些华丽一些的款式,而在价格上,至少不能比女儿的那只表便宜吧,不然她肯定要找我的麻烦。”最后总算选定了一只价格近三千多元的钻石手镯,王瑞握着我的手,仔细打量我手腕上那只熠熠生辉的镯子,“她的手腕比你粗点儿,戴着应该合适。就这只吧。小姐,请你包起来,还有刚才这位小姐戴过的那款。”王瑞指着我很钟意的那条链子说。我有一时的困惑,王瑞对我笑了笑,并没有解释,我也没多问。 
    临回宾馆前,王瑞特意带我去西贡一家餐厅吃了宵夜,王瑞说,这里的糖水很不错,他几乎每次来香港都要来吃一次。“我记得我第一次来香港的时候还只是一个公关部普通职员,是来香港参加培训的,当时的总裁叫陈士良,他现在已经是我们新加坡四海公司的总裁了。当时我被人带来这里喝糖水,我还跟同事开玩笑,我说如果将来有机会,我也要在上海开同样的一间,自己做老板。呵呵,现在看来,可能得等我退休了才有这个机会了。” 
    其实几个月的交往下来,我发现王瑞其实是个很随和的人,而且为人很正经,不嗜酒,带我出去应酬的时候总是很关照我,偶尔遇到贪酒好色的客户他总是护着我,不让别人有亲近我的机会,有时候我感觉他很象我的父亲。 
    除了工作之外我们偶尔也谈点别的,想不到他和我居然还是同一间大学毕业的,这个整天忙于工作的大男人居然还自费出过一本诗集,当时我正好在为他整理书架,不小心弄掉了一本薄薄的小册子,拣起来后才发现书架上居然有近十本这样一模一样的小册子,封面上赫然写着:王瑞著。当时他笑了笑,“写诗也算是我年轻时候的梦想之一,没人捧场就只好自己出钱啦,弄本书出来也算是记录下自己曾经的轨迹吧,都是十几二十年前写的,那时候年轻气盛,嘿嘿,现在是再也写不出来了。”我翻看了几页,大着胆子问了一声,“可不可以送一本给我?”“好啊,你拿一本去吧。我正愁没有销路,该送的都已经送过了。总不能上街去叫卖吧?”我卟哧一声笑出来,“您真谦虚。”“那也要看在谁跟前谦虚啊。我记得你来应聘时的简历上写着你已经发表过十几万字的作品了,大作家跟前,我能不谦虚吗,哈哈……”“什么作家呀?不过说句实话,我写的东西的确不比那些出过书的人差。”“哈哈,我喜欢你自信的样子。你知不知道,其实我在面试时就比较中意你,只是从工作经验来讲,何蕾的优势要比你大,所以最后管理层还是决定录用她,而将你作为备用人选。”王瑞的解释令我感动不已,“其实王总,不管是不是录用,当你在面试时告诉我很希望我加盟世海的时候我就已经很满足了,毕竟那已经是对我极大的肯定了。”我没有说的是,王瑞的这番话推心置腹,更是超出了我的意料之外。 
    后来,在王瑞的要求下,我将自己创作的几部小说的手稿给他看了,几天后他很认真地对我说,“好好写,一直写下去,我相信你一定比我强,一定会有成功的一天。”我笑了,“其实我给别人做过枪手,如果说出书,我早就已经出过了,只是署的是别人的名字,所以是不是能出书,是不是能出名,我真的不是很在乎。只要还能有时间和兴趣坐下来写点儿什么,我就很满足了。”王瑞闻言愣了一下,“小秦,你真的挺特别的。不过我欣赏。” 
    我也很欣赏王瑞,他的平易近人以及洁身自好使他在他这个身份和层次的人当中显得很不寻常。我一边喝糖水,一边接口道,“现在你还不是一样做老板?如果你真的有心,在上海开一间糖水店找别人打理也是可能的。”“现在是打工的,如果真的做老板,要花的心思可能更多了。开了糖水店如果不能自己打理,还不如不开了,其实开店不是目的,享受开店的乐趣才是目的所在,而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才会真正开心。赚钱多少倒无所谓了。所以现在一定要赚足钱,才能够到时候折腾。”“哈哈,那简单啊,以后你开店我帮你打理,不能包你赚钱,但可以保证最多只到亏完本钱为止,有空了你就来做大厨,亲自煮糖水,好不好?”王瑞大笑起来,“是够简单,那先说定了,到时候你来做老板娘。嗯,是不是要先下点定金什么的啊?”王瑞低头解开公文包,取出那款包好的白金手链递给我,“一定要收下哦,不然就是没诚意跟我合作。” 
    当王瑞叫小姐将这条链子包起来的时候,我已经隐隐料到了这个答案,只是当谜底揭晓的这一刻,我还是有些无所适从起来。我不知道怎么答话,王瑞笑了笑,“你别多想,我们是朋友对不对?朋友送你的礼物你收不收?”我坦然了,“当然。”
二十五
           (二十五) 
    下飞机后天已擦黑,王瑞的司机小林已经等在机场外,很殷勤地上来接我们的行李。王瑞坚持要送我回家,我没有推却,只是选了离住处相隔一条街的路口下了车,“前面不能停车,我自己走进去吧,只有一小段路了。”“好吧,如果觉得累,明天就休息一天,候天再回公司上班。”“不了,明天还有很多资料要整理。我会来上班的。”王瑞没有再说话,将探在窗口的身子抽回去,靠在椅背上,示意司机开车,车子启动的那一霎,他看了我一眼,黑暗中他的眼睛显得分外明亮。 
    我提起行李往回走,街上昏黄的路灯已经亮了,路边的便利店里坐着神情萎靡的妇人,正耐着性子给调皮的儿子喂饭。我不由地加快了脚步,好多天没见大同了,电话里也只是例行公事的问候,不知道他是不是也一样想我。街上的人不多,我提着两手的行李在人行道上转了一圈,想象我进屋后见到他的样子,嗯,我要丢掉行李,先说一声“大同,抱抱。”然后他就会笑着上来抱住我,“宝贝,想我了吧?” 
    我的想象落空了,屋子里黑漆漆的,大同不在。拨了电话给他,电话里有悠扬的背景音乐,他显然身处公共场所。他咳嗽了一声,小声对我说,“我还有点事,你先休息吧,我可能要晚点回来。” 
    我是真的累了,也不知道大同是几点回来的,第二天一早我就让他穿上了我新买的西服,大同听话地在镜前试穿了,最后我决定让他穿那身驼色西服,大同反身刮了一下我的鼻子,“宝贝,怎么尽想着我呢,有没有给自己买点什么?”“有啊,一条白金手链。”“在哪儿?怎么不戴上?”我迟疑了一下,撒娇道,“要你给我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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