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黄金瞳-第68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嗷嗷……”
    金刚可不管庄睿发什么愣,两只长臂抓住山羊的两只后腿,使劲的一撕。
    站在近处的庄睿,只听到“撕拉”一声,山羊的内脏混杂着血迹,全部都浇淋在了他的身上,那股子腥臭味,让庄睿差点没闭过气去。
    可金刚却是兴奋的很,把变成了两片的山羊丢到地上后,使劲的锤了捶自己的胸口,似乎在向庄睿表现着自个儿的勇猛。
    “麻痹啊,我打扫了一上午啊……”
    庄睿呆呆的看着自己身上和山洞里的血迹内脏,不禁是欲哭无泪,身上还好清醒,可是这山洞里的血迹,难不成要让自己端个锅,来回打水去冲洗啊?
    “嗷……”
    金刚似乎对庄睿的反应不太满意,怎么着也要给点灵气奖励啊?所以这哥们很不爽的捡起半片羊身,长着大嘴就往鲜肉上咬去。
    “我x,不是说大猩猩是吃素的吗?这比哥们还生猛啊……”
    金刚的动作让庄睿惊醒了过来,看着它一口就撕下一大块连着筋骨的肉,那牙口简直比白狮还要好。
    “嗷嗷……”
    金刚不记仇,看到庄睿不吃,连忙抓起地上的另外一半羊肉,递到了庄睿面前,示范性的咬了一口自个儿手里的羊肉,似乎在教导庄睿怎么吃肉。
    “@¥¥#……%”
    庄睿同学顿时无语了,口中发出了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意义的嘟囔声,伸手接过了羊肉,看着那血乎乎的样子,却怎么都下不了嘴。
    “金刚,不要吃了,我做好吃的给你……”
    庄睿一把抢下金刚嘴里的肉,一手拿着半边羊肉,向溪流处跑去。
    金刚被庄睿夺走了吃食,倒是没有生气,有些好奇的跟着庄睿,看到他把内脏丢掉,冲洗干净后,拿回到了山洞外面。
    庄睿又跑到山脚处,捡了不少的柴火,最好笑的是金刚也跟在他后面学,抱了一大堆柴火下来,这让庄睿大为高兴,连着奖励了金刚好几股灵气。
    庄睿正发愁自个儿一个人如何拆屋子呢,有了金刚这喜爱学习的好同志在,那些木屋恐怕一天都能被它给拆散架。
    用标枪前面的小刀,庄睿将已经成为了两片的羊皮剥了下来,放到了一边,估计用不了今天,羊皮就能代替自己这三角裤了,现在那里面的家伙,都差点要暴露在空气里了。
    忙活了半个多小时后,庄睿才将两个半片羊架在火上烤了起来,金刚有些不明白,歪着头一直看着火上的羊肉,不过几分钟后香味传出,金刚的神态就变得有些不安了。
    “还要等一会……”
    庄睿对着抓耳挠腮的金刚笑了笑,用灵气安抚了一番之后,将注意力又放在了烤全羊上。
    等了半个多小时,整个羊身都被烤的金黄,庄睿将其拿了下来,放在通风的地方阴凉了一会之后,这才递给了金刚一只。
    早已等得迫不及待的金刚抓住羊肉就往嘴里塞,庄睿的形象也好不了多少,这都快10天不知肉滋味了,虽然没有任何的调料,庄睿也是吃的满嘴流油。
    只是庄睿的食量和进食速度,显然不能和金刚比,金刚吃完那半个烤羊后,庄睿只不过刚抱着羊肉啃了几口而已。
    吃完自己那份的金刚,眼巴巴的瞅着庄睿手中的半只烤羊,那纯洁的眼神,让庄睿不得不分出去了一大半给金刚。
    “洗澡,洗澡去……”
    浑身的血迹油腻,让庄睿感到十分不舒服,在吃完午饭后,拉着金刚往海边跑去。
    中午饭是金刚提供的,庄睿也想露一手,晚上整个全鱼宴来吃吃。
    PS:四更一万二了,六一过节……呃,陪着孩子过节的朋友们,把保底月票投给黄金瞳吧,打眼明儿想继续爆,把这情节写流畅,让朋友们看的舒服,这需要月票刺激啊
    。
    '  '
第八百三十四章 金刚(下)
    庄睿没有想到金刚那么大的块头,居然怕水,在庄睿下了水潭扎鱼的时候,金刚只是躲在一边,把庄睿扎上来的鱼一巴掌给拍死。
    “香,真香啊……,……
    庄睿从晒盐的地方,刮到了一些粗盐粒,虽然味道不怎么样,但是总归有了咸味,这让已经许久没有吃盐的庄睿,差点没兴*奋的将舌头咬掉。
    “这哥们不会是缺盐导致身上全是毛吧?”
    庄睿看着身边正学他进食的金刚,不怀好意的想到,这大猩猩的学习能力真的是很强,只要自己做过一次的动作,它都能学个八九不离十。
    “嗷嗷!呼呼……呼呼………
    吃完了自己手中的鱼后,金刚又看向了庄睿,老实不客气的将庄睿身边烤好的三四条鱼都拿走了。
    金刚倒也不是白吃,在庄睿烤鱼的时候,它不知道从哪里抱来一捆甘蔗,很风骚的给了庄睿一半,并且还给庄睿做了示范,如何吃甘蔗。
    “噗噗………
    看着金刚张开大嘴,很夸张的往外吐着甘蔗渣,庄睿不禁笑了起来,和金刚在一起呆的时间长了,感觉金刚就像是个五六岁大的孩子一般,十分的可爱,你要是夸奖它几句,会让这个大家伙高兴好半天。
    “噗噗!”
    庄睿也学着金刚的样子,往外吐着甘蔗渣,这让金刚异常的高兴,裂开大嘴憨厚的笑了起来,不时的用拳头捶一下胸口。
    兴*奋过后的金刚看了看身边的甘蔗,稍微犹豫了一下,然后又分出去好几根,轻轻的放在了庄睿身边。
    金刚的这个举动,让庄睿心里有些感动,在自然界里”动物对于自己的食物,向来都是护的很紧的,智慧越高的动物越是如此。
    金刚能有这种表现,已经不是把自己当成同类,而是将自己当成最亲密的伙伴了。
    不过吃鱼的时候”金刚足够兴*奋,或许是怕水的原因,让他从来没吃过鱼,庄睿扎了七八条旧多斤重的海鱼,倒是有一大半落入到金刚的肚子里。
    “金刚,下来洗澡……”
    这两天和金刚相处,庄睿实在闻不惯它身上的那股子臭味,估计这哥们从出生就没洗过澡吧”庄睿站在水潭浅处,向金刚招手。
    “呜呜………
    金刚那大脑袋直摆,两只长臂胡乱挥舞着,身体不断的往后退着,似乎在表达着自己对水的恐惧。
    “别怕啊,你看,没事的………
    庄睿捧起水向金刚泼去,搞的大家伙一头一脸全是水迹”吓得金刚手脚并用,一突溜跑出十几米远。
    可能是感觉水对自己并没有伤害,金刚做贼似地轻手轻脚的又跑了回来,弄着一潭清水和在水里游泳的庄睿,有点儿犹豫。
    不知道是不是那次潜水憋气的原因”庄睿发现自己现在可以轻易的在水中憋气七八分钟,看到金刚不过来,庄睿一个猛子扎到了水底,再也不露面了。
    一分钟过去了,金刚只是探头探脑的看了一眼,没什么反应。
    三分钟过去了,金刚有些着急起来,拿了根棍子在水里拨来拨去的,但是还不敢下水。
    五分钟过去了,金刚开始急的“嚯嚯”直叫起来”并且尝试着伸了一条腿在水里。
    大猩猩是最喜欢学习的一种动物,金刚自然也不例外”见到庄睿久未从水里露头,金刚终于将一只腿伸进了水潭里”然后触电般的又抬了上去。
    或许是刚才冰凉的潭水,让金刚感觉很舒服,大家伙小心翼翼的又把脚放了进去,慢慢的整个身体都滑进水里,学着庄睿的动作,在水里折腾了起来。
    “金刚,好样的!”庄睿在水里看得真切,浮上水面喘了口气候,冲着金刚竖起了大拇指。
    水潭浅处只有一米多深,金刚在水里的扑腾了大半天之后,就学会了游泳,而且由于动物的天性,它在水里比庄睿要灵活多了。
    这种本能让庄睿羡慕不已,自己从小就会游泳,但是现在也就掌握了狗刨和仰泳,看人家金刚,两臂一展,居然都会蝶泳了,还是无师自通的。
    只是如此一来,水潭里的鱼儿就遭了秧,贪吃的金刚几乎将所有稍大一点的鱼,都给摒捉干净了,好在这个水潭和大海相连,不断的会有鱼儿游进来的。
    接下来的两天,金刚干脆就不愿意回去了,拉着庄睿住在了水潭边上,当然,它负责抓鱼,庄睿则是负责烧烤,一天到晚都是炊烟升起。
    庄睿现在别的东西没有,最多的就是时间了,见到这个新伙伴高兴,也就陪着金刚玩耍起来。
    几天下来,庄睿和金刚之间的关系愈加亲密起来,大家伙虽然长相凶猛,但是却很细心,为了让庄睿睡的舒服,它居然抱来一捆干枯的甘蔗枝,给庄睿当垫子用。
    而且双方的配合也越发默契,对于庄睿一些简单的语言,金刚已经完全能听得懂,可惜的是,金刚不能说话,即使如此,也排解了庄睿许多寂寞。
    这几天里,除了烤鱼给金刚吃之外,庄睿也加快了对木屋的清理工作。
    大肚汉也有大肚汉的好处,在接下来的几天,庄睿对木屋的考古工作,有了很大的进展,原因就是身边多了一个拆迁工。
    五六天的功夫,整个村落就清理的只剩下一间木屋了,其余的全都成了废墟,不过那些木头庄睿也没浪费,全都成了烧烤的材料。
    从十几件木屋里面,清理出来大量的生活用具和兵器盔甲,有诱迹斑斑的长矛,做工精致的短斧以及各种款式的骑士剑,这些东西都带有国外中世纪的风格,不是当地土著能制造出来的。
    里面的几个木碗也解决了庄睿的实际问题,端着木碗喝着鱼汤,让庄睿感觉到自己还生活在现代社会,并没有退化到人猿那今年代去。
    最有用的应该是那个除了有点锈迹,还可以使用的锯子,这东西让庄睿看到了离开孤岛的希望,等发掘完这些木屋后,庄睿就准备制造独木筏了。
    在发掘出的这些木屋中,庄睿又发现八具尸体,均是械斗而死,看来应该是一场内部的火并,是不是当时所有在岛上的人都同归于尽?庄睿也不得而知。
    不过这些线索,足以让庄睿进一步的考证出,这里的确是海盗生存过的地方,但是海盗为何将老巢选在这个孤岛上,让庄睿百思不得其解。
    因为这个孤岛礁石密布,进出极为困难,一个不小心就是船毁人亡的下场,只是从遗迹清理中,庄睿并未找到答*案。
    对于数百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庄睿并没有纠结很长时间,倒是发掘出来好多他能使用的东西,让庄睿高兴不已。
    衣服……自然是没有了,即使有也早已腐烂了。
    不过庄睿居然翻出一双小牛皮的靴子,而且除了有些褪色之后,保存的十分完好,庄睿把脚套进去试了下,虽然有一点点紧,但是比自己做的那鞋子要舒服一百倍。
    庄睿可顾不得这是几百年前的古董了,直接就穿在了脚上,现存的庄睿头戴牛仔帽,腰间围着一块硝干了的山羊皮,脚蹬皮靴,身上被阳光晒的黑黝黝的,要是在脸上再涂抹一些颜色,整个就像一印第安土著一般了。
    另外在废墟里,还庄睿还找到一双放在木盒里的金丝手套,做工极其精致,虽然历经数百年,仍然像新的一样,这玩意庄睿可舍不得戴着,小心翼翼的放到了山洞里。
    “金刚……轻一点,再轻一点……”,还有最后一个木屋,整片村落就算是清理完了,金刚的拆迁动作十分的粗暴,直接用蒲扇般的巴掌,就将木屋给推到了,反正肉糙皮厚的它不怕那些木头打在身上。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