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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汉朝-第29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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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述生前不肯降,延岑也不能代表公孙述。所以,吴汉就只有按游戏规则来办事,屠城泄愤。我们可以替吴汉想想,如果不屠,便宜了公孙述,那来歙和岑彭之死这笔帐怎么算?还有自己两次打到成都城,险些丧命,这笔风险怎么偿还?

战争的本质是什么?实际上它就是另外一种经济形态,就是尽量节约更多经济成本,尽量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换句话说,吴汉屠城不仅仅是泄愤的问题,更是平衡了收益利润与成本投入比例,要不然就没办法解释战争的合理性。

现在,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了:吴汉屠城,得到了经济利润,却输掉了政治道义。政治学的意义,就是宁愿吃眼前亏,也不要输长远前途。只可惜,吴汉悟性不够,定力不足,所以没有参透。也就怪不得,目光长远的刘秀要拍桌子骂娘了。

加些精彩回帖(草原隼):

作者:月望东山:

转一篇文章,以供诸位商榷:

驳“驳刘邦屠城”和“屠城三百”(转载)

我是蜀国人

近日看到百度吧里有“驳刘邦屠城”和“屠城三百”的帖子,大发谬论,不禁兴起,试驳之。

为了否定刘邦曾伙同项羽参与屠城的血腥恶行,作者不仅煞费苦心将“屠”字含义加以种种曲解,硬生生给它加上一个从来没有的“攻克、攻破”意义,并引申为美好意义的“解放”。这样一来《史记》和《汉书》共同记载的“(项)梁使羽与沛公别攻城阳,屠之”,摇身一变,项羽、刘邦变成“解放”军,来解救苦难的城阳老百姓,给人民送温暖来了。这种信口雌黄否定历史事实,并不惜篡改字义做法令人齿冷。

《史记》、《汉书》中“屠某地”的记载无一例外都是屠杀、屠戮的意思,没有所谓的“攻克、攻破”意义,更没有美好的“解放”之意。

比如刘邦曾威胁屠他的老家沛,“刘季乃书帛射城上,谓沛父老曰:‘天下苦秦久矣!今父老虽为沛令守,诸侯并起,今屠沛。沛今共诛令,择子弟可立者立之以应诸侯,则家室完。不然父子俱屠,无为也。”(《史记·高祖本纪》这里《索隐》解释这个“屠”字说:“范晔谓克城多所诛杀,故云屠。”这段话《汉书·高祖纪》也有,唐代颜师古解释:“屠,谓破取城邑,诛杀其人,如屠六畜然。”

作者对比了两段记载,“(周勃)至马邑,马邑不下,即攻残之。”(《史记·高祖本纪》)和“(周勃)屠马邑。”(《史记·绛侯周勃世家》),通过对比,似乎顺理成章得出“屠=攻残”,然后又大发谬论,狡辩说:“由此可见,当‘屠’的对象是‘城’时,可解释为:攻克、攻残、破。使用‘屠’字,说明战斗很激烈,守敌很顽强,战斗结束后,对‘城’的破坏很大,有可能只剩下残垣断壁。”

似乎作者认为的“攻残”只是攻破城墙,因此“屠”也就仅仅是攻破城墙,把怒气发泄在城头,留下一片残垣断壁而已,对人民是秋毫无犯的。可惜,《汉书·高祖纪》中偏偏对周勃“攻残”马邑有这样的记载:“太尉周勃道太原入定代地,至马邑,马邑不下,攻残之。师古曰:‘残,谓多所杀戮也。’”请注意颜师古的解释!“攻残”由两个字组成,攻是攻破之意,残就是杀戮、残杀民众。“攻残”的确切意思也就是攻破城市,并屠杀民众,并不是仅仅拿破坏城墙来发泄,留下残垣断壁。

同样,作者将《史记·项羽本纪》:“(项羽)又闻沛公已破咸阳,项羽大怒,使当阳君等击关。”与《汉书·陈胜项籍传》:“(项羽)闻沛公已屠咸阳,羽大怒,使当阳君击关。”对比,就轻率地得出“屠=破”的结论,其实这也是靠不住。

因为《史记》这里只是用“破”揭示了刘邦攻破咸阳这个大的事实(此处的“破”当然也隐含有攻破、杀戮之意),而《汉书》才精确指出刘邦入咸阳时曾“屠咸阳”,也就是在攻破咸阳时,对民众多所杀伤的事实。刘邦“屠咸阳”的事实也被后代史家所接受,《三国志·蜀书》云:“昔高祖与楚约,先破秦者王。及屠咸阳,获子婴,犹怀推让。”另外假如说《汉书·陈胜项籍传》:“(项羽)闻沛公已屠咸阳”中的“屠”就是“破”,那么怎么解释在同一篇文章中下面这个“屠”字?“后数日,羽乃屠咸阳,杀秦降王子婴,烧其宫室,火三月不灭;收其宝货,略妇女而东。”(《汉书·陈胜项籍传》)作者大人,您总不能闭着眼睛胡诌,说刘邦就是天生圣人,道德高尚,他的“屠咸阳”就是纯粹“破”城,就是“解放”民众;而项羽的“屠咸阳”,才是不折不扣的屠杀。同一篇文章中,上下段落间,同样的“屠咸阳”的“屠”字,难道您就可以这样信口雌黄地变来变去?

明确了《史记》、《汉书》以来“屠”某地都是无一例外都是屠杀、屠戮的意思,我们也不难理解,《后汉书·耿弇列传》的记载:“(耿)弇凡所平郡四十六,屠城三百,未尝挫折。”这里的“屠”也是屠杀、屠戮的意思。为什么耿弇敢于如此疯狂,因为光武帝暗地鼓励大将这么做!

像光武大将吴汉消灭蜀地公孙述政权时,曾大肆杀降屠戮,“乃夷述妻子,尽灭公孙氏,并族延岑。遂放兵大掠,焚述宫室。”光武帝对吴汉屠蜀,也只有寥寥几句谴责,“帝闻之怒,以谴汉。”只是骂骂吴汉的副将刘尚,“城降三日,吏人从服,孩儿老母,口以万数,一旦于兵纵火,闻之可为酸鼻!尚宗室子孙,尝更吏职,何忍行此?仰视天,俯视地,观放麑啜羹,二者孰仁?良失斩将吊人之义也!”(《后汉书·公孙述传》)说光武帝做做样子,是因为,光武帝没有对刘尚做出任何实质性惩罚,更不用说惩罚屠杀的指挥者吴汉了。汉光武帝对吴汉的处置竟然是“赐谷二万斛”,以答灭蜀之功(《后汉书·吴汉传》)。吴汉杀降屠蜀,汉光武帝只是表示口头谴责,实际却“赐谷二万斛”,这根本就是表面谴责,内心赞成的阴险的两面派手段,也就是统治者惯用的蒙蔽大众,博取人心的统治之术。有了光武帝的暗示和纵容,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耿)弇凡所平郡四十六,屠城三百”的记载(《后汉书·耿弇列传》)。

至于作者引用怀王父老意见,认为“怀王诸老将皆曰:‘项羽为人僄悍猾贼,尝攻襄城,襄城无遗类,皆坑之,诸所过无不残灭。且楚数进取,前陈王、项梁皆败。不如更遣长者扶义而西,告谕秦父兄。秦父兄苦其主久矣,今诚得长者往,毋侵暴,宜可下。今项羽僄悍不可遣,独沛公素宽大长者,可遣。’”(《史记·高祖本纪》)责问如果刘邦和项羽联手屠城阳发生在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他们这么快就得了集体失忆症?”并由此否定“刘邦和项羽根本就没有屠城阳”。这种推断也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首先,《史记》和《汉书》都无一例外地有项梁“使羽与沛公别攻城阳,屠之”的记载(《史记·高祖本纪》、《史记·项羽本纪》、《汉书·陈胜项籍传》)另外,《汉书·高祖纪》有记载:“沛公、项羽追北,至城阳,攻屠其城。”作为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两个史学家,司马迁和班固不可能都弱智到闭着眼睛说瞎话,捏造无中生有的事实,来污蔑本朝高祖。也不能是笔误,因为这些记载多次出现,彼此吻合。

其次,从当时秦末动乱之残酷来看。和动辄屠城杀戮无辜,“诸所过无不残灭”的项羽相比,偶尔进行屠城的刘邦无疑就可算是一个“宽大长者”了。虎狼当道,当老虎远比狼更凶恶残暴时,处于鱼肉地位的民众,也只能两害相遇择其轻了。偶然屠城的刘邦被誉为“宽大长者”,这显然是民众在秦末战乱中一种苦痛而无奈的表示,难道就真的能证明刘邦就是一个双手不沾民众鲜血的彬彬君子?这种“宽大长者”说法有什么说服力,可以驳倒《史记》和《汉书》多处一致的记载,让作者一口咬定“刘邦和项羽根本就没有屠城阳”呢?

再引一篇关于屠城的

汉晋“屠城”释义

我们都知道现在“屠城”是指战后对居民的屠杀,实际上在中国古代,尤其是汉晋古文中,“屠城”也与与“克城”“破城”混用,与屠杀未必有关系,所以,看到“屠城”就怒发冲冠的指斥为民贼是大可不必的。这个问题很早以前零零散散举了些例子,前段时间见有网友为《后汉书》上几个记载争论很厉害,所以总结下,发上来,请方家指教。

《晋书五行志》详细记载了攻城方怎么用望云气的方法判别哪些城容易攻下,将城上云气分为“坚城之气”和“屠城之气”,并指出对于城上有“屠城之气”者,“其城营皆可屠”。这里所说的“屠城”和“可屠”,显然不是指屠杀,而是针对“破城”和“可以破城”而言。无独有偶,〈旧唐书五行志〉也记载了这么一套方法,通过望云气来预言城池能否攻下,诸如“城上气如灰,城可屠”云云。

把容易攻下的城称为“可屠”的在史书中并非五行志独有,例如〈魏书邢峦传〉记载了邢峦的奏章,称自己平蜀,前军才到梓潼;就有百姓来归附,“新化之民;翻然怀惠”,前去涪城,信心满满,“旦夕可屠”;类似还有〈旧唐书王思政传〉,王思政守城;在城中偃旗息鼓,攻城方“恃其众;谓一战可屠;乃四面鼓噪而上”。这里的“一战可屠”,实际和我们常说的“一鼓可破”差不多。

“屠城”用做“破城”有其历史渊源,〈史记正义〉注刘贾“屠城父”,称“屠谓多所诛杀也”,杀伤很大即称“屠”,这和今义常指的战后滥杀有所不同。而〈后汉书〉作者范晔进一步在〈汉书高帝纪〉注“屠沛”一条指明“克城多所诛杀也,故称屠”。原先是多所诛杀称“屠“,后来则因为“克城”往往多所诛杀,就把“克城”也称为“屠城”,这就是“屠城”“克城”混用的原由。

这种混用范晔在其〈后汉书〉中使用颇多,臧宫平蜀,“拔挠竹,破涪城,斩公孙述弟恢,复攻拔繁、郫”,这一系列军事成功,范晔是用“宫连屠大城”总结。再如<;耿弇传>;;记其一生“凡所平郡四十六,屠城三百,未尝挫折”。范晔对于汉军如吴汉等的屠杀劣迹并无讳言,而对耿弇则未有屠杀记载,这里在总论其一生战功时说的“屠城三百”,只能解作“克城三百”,这也和前句“平郡四十六”的味道一致。

“屠城”作“克城”在汉晋史书上人物直接引语中出现得尤其频繁,大概是当时口语的一种趋势。曹魏司马昭出军灭蜀汉,规划说“举大众以屠城,散锐卒以略野”;东晋王玄谟攻城迟缓,桓护之劝称“岂得计士众伤疲,愿以屠城为急”;东晋众将想弃北城攻南城,朱龄石劝阻:“今屠南城,不足以破北。若尽锐以拔北垒,南城不麾而自散也”。北魏传檄刘宋,自称“十道并进,连营五千,步骑百万,隐隐桓桓。以此屠城,何城不溃,以此奋击,何坚不摧”,以上各处的“屠城”,都应以“破城”理解为贴切。

“屠城”的“破城”之意使跟滥杀毫不沾边的事记为“屠城”,刘邦受子婴降入咸阳,蜀汉费诗称为“屠咸阳,获子婴”,晋朝裴秀也在文章中称“汉祖屠咸阳”。曹操受刘琮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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