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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屋夜话-无人来电-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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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医生不答反问道:“假若我有办法,能帮你站在罪犯面前,亲眼目击一次杀人的过程,并且还能使自己绝对不会被罪犯发现你的存在,你有胆子去目击吗?”

徐青衫说道:“那怎么可能?除非我是一个隐形人!”

青年医生认真地看了他一眼,忽道:“其实,要变成一个隐形人也不难。”

徐青衫一惊:“你开什么国际玩笑?是看科幻小说太多了吧!做隐形人,这是全人类都只能想,却办不到的事情!”

青年医生不置可否地起身离去,进了隔壁办公室。徐青衫正莫明其妙,忽见他手里拿着一张白纸进屋来,盯着徐青衫的眼睛很认真地问他:“请问这是什么?”

“这是一张白纸呀,你弄什么玄虚?”

青年医生不答,从白大褂的左边口袋里摸出一只小瓶子,里面装着小半瓶什么药水。他将白纸铺在徐青衫病床前的那把椅子上面,然后将瓶子里的药水洒了两滴到这张白纸上,又将白纸放进地上一只盛有半盆清水的面盆里,过不一会,徐青衫便看见白纸上面慢慢现出一些字来。

徐青衫看了一会,笑了:“这张纸上的字是用一种特殊的药水写上去的吧?而这瓶药水,应该是一种显影液,这种把戏在一些武侠小说里看见过,不足为奇。”

青年医生说:“你说的不错,这并不是什么新发明。可是,人类有时却很愚蠢,不能举一反三,结果几百年前本来就能实现的梦想,直到今天居然还没有人联想到!”

徐青衫见他说得十分认真,问道:“你不会是说,人也可以象这些字迹一样,通过这两种不同功用的药水,实现隐身和现身的奇迹吧?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青年医生见他不信,说:“其实我读大学时用自己的身子做过这种实验。”为了证明自己的话,他从白大褂的右边口袋里又摸出一只装有一种无色药水的小瓶子,象护士给病人打针前那样,用一把镊子敲碎玻璃瓶子,然后将里面的药水全部涂抹在自己的左手上。

结果,让人惊叹不已的奇迹真的发生了!他的左手就象变魔术一样,突然看不到了!

见徐青衫惊得目瞪口呆,青年医生诡秘地一笑,又将刚才那瓶显影药水涂在那只“消失”的手上,于是那只手又出现在徐青衫眼前。

“你现在相信了吧?怎么样?想不想做一次隐形人,去用你的眼睛,亲眼目击一次犯罪,并将你见到的真实杀人过程写入你的推理小说里。”

徐青衫呆了一会,终于说道:“我愿意!”

青年医生笑了笑,说:“那好,我就帮你隐身几天,等你不想隐身时,再来这家医院找我为你涂上显影药水。但请你一定要记住三点:一是只能是在夜班时间,二是只能找我本人,因为这是我们两个人的秘密,现在这个世界上,还没有第三个人知道隐身方法的秘密!”

“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当你涂上这种隐形药水后,千万不要直接被阳光照射到,因为这种药水非常怕太阳的紫外线,当你不小心被阳光直接照射到身上的话,你不但会被人看见,而且你的肉体立即会被这种药水烧烂!那种感觉就象被人用浓硫酸泼满全身一样,会将你活活烧死!”

第二章 冒失的代价

零点二十九分,宋明畅回到自己居住的艺华小区。

他今年34岁,原是一家国营企业的财务主管,因为挪用公款炒股,被开除了工作。便向亲朋好友借了一些钱,自己做生意,但因为经营不善,折腾了四五年,不但没赚到钱,反而欠下了几万块钱的外债。就连现在所居的这套两室一厅、建筑面积70平方米的商品房,首付金也是向父亲借的。生意做不成,银行按揭还得还,于是靠熟人帮忙,去一家私人承包的纸箱厂做了会计。

今天是老板的生日,老板将厂里的大小干部都请去家里喝酒,吃喝完后,又留大家打了几个小时的麻将,直到12点钟,才散了场。

宋明畅带着几分酒意,乘电梯上到自己居住的12楼后,正要取钥匙开自家的防盗门,忽然发现隔壁住户的防盗门虚掩未关,而屋里又没有开灯,微微犹豫了一下,忍不住凑眼向屋里偷看。

客厅里黑洞洞的,没有一点动静。

“一定是主人粗心大意,门没上锁就睡觉了!”

他在一种邪恶的力量驱使下,决定摸进屋去偷一点东西。为防意外,他取出钥匙,无声地将自家的房门开了,也让房门虚掩一线,这样,只要邻居家一有异样动静,自己就能以最快的速度逃回家里。

他小心地推开邻居家的门,轻手轻脚地走进屋去。

虽然确信主人已经睡下,但为安全起见,他还是决定先查看一下各房间的情况,而没有急着在客厅里顺手牵羊拿些东西。他小心地通过走廊,摸到了门对门的两个卧室之间。因为这套房屋与他家设计相同,所以他知道左边那道门里是主居室,右边的是次卧室,而紧邻次卧的是卫生间。

虽然搬来这个小区住了三年多,但对于邻居家的情况,他却几乎一无所知。有时在等电梯之时,偶尔碰见,彼此也没有打招呼。根据他的印象,这家好象只住有一个青年女子,所以一直怀疑对方是个离婚独居的少妇,或者还没嫁人的剩女。

他先将次卧室的门轻轻打开,向屋里偷看。次卧室虽然没有开灯,但窗帘没关,透过远处一些楼房的光亮,可以清楚地看见这间屋子没有住人。屋里只有一桌一椅,桌上放有一台电脑,看来主人只把这间屋子当做书房使用。

他又轻轻拧开主卧室的门把手,顿时大吃一惊,只见床头灯竟然亮着!而主人正和衣躺在床上发呆!

更要命的是,那个年轻女人也发现了他!

那女人忽见一个男人出现在自己家里,惊了一下,随即尖叫起来。他慌忙扑上前去,用身子压住对方,并用手去捂对方的嘴。

年轻女人一边拼命挣扎,一边大声呼救:“来人呀,杀人了!”

他惊恐万分,用双手卡住对方的脖子,年轻女人更加惊恐,拼命反抗。

他死命镇压对方的反抗,因为他的身材非常强壮,所以很快就控制住了局面,女人已渐渐失去了反抗之力,但就在这时,女人似乎突然又生出一股新的力量,力气大得让他吃惊,他的两只手几乎要被扳开,甚至沉重的身躯也差点被推下床去!

但最终还是因为彼此力量悬殊太大,女人被彻底制服。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才发现女人早已没有了抵抗。本来和自己纠缠不休的手和脚,也已经离开了他的身子,软软地象个大字一样地散开着。

他惊了一下,松开双手,看对方是昏厥了还是已经……

结果他恐怖地发现对方已经死了!

天哪,自己竟然杀了人!

想到刚才那个冒失、冲动的决定,将自己变成了一个罪不可恕的杀人犯,他的肠子都要悔青了!但人已经死了,追悔已迟。

他呆呆地看着女人已经死去的身子,虽然因为刚才的挣扎,她的上衣几乎完全被扒开,露出了黑色的乳罩和雪白的肚皮,但这些已完全刺激不起他的性欲了,他只觉自己的脑子变得一片空白。

※※※

现在要怎么办?趁没人发现,马上逃回家里?

但尸体被人发现了怎么办?警方会查到自己头上吗?

他也是一个推理小说迷,结婚前也曾写过推理小说,虽然都未能发表,但毕竟写过几部推理小说,所以具有一点反侦察的能力和意识。他知道杀人现场是不可复制的道理,警方往往能在杀人现场搜集到许多罪犯意想不到的杀人证据,比如指纹,足迹,头发,甚至体液、头皮屑等东西。

如果不处理好杀人现场就离开,迟早会被警方抓住。到那时,自己还有家庭,就彻底完蛋了!

他的儿子才五岁,他非常爱儿子。对妻子虽然不似以前追她时那样情热了,甚至有时还有过离婚的想法,但现在可能要失去这一切时,他才发现,自己原来还是非常爱妻子的!

想到家人,他虽然更加痛苦和后悔,但头脑也渐渐冷静了下来。事情已经无可挽回,现在惟一能做的是尽量消灭犯罪证据,使自己能逃脱法律的严惩。

看见床上十分凌乱的样子,他想到:这上面不知有多少自己犯罪的证据,可能有头发,有指纹,甚至可能还有头皮屑之类的东西!

他紧张地思忖一会,决定清理杀人现场。

他想起自己家里有一双洗碗用的手套,决定回家去取过来,戴上它就便于布置和清理现场了。但随即想道:“那双手套不能用,上面不但有自己的指纹,而且可能有妻子的指纹,虽然可以用水清洗掉,但也难保万一。”

于是他走进女人的厨房,看能否找到洗碗用的手套或者别的工具。幸好他们住的是顶楼,不用担心楼上住户通过窗子看见他在别人家的厨房里。

但因为没有开灯,加之对女人的家里情况不熟悉,所以一时什么也看不清楚。忽地想道:“索兴开灯大干,如果被远处楼房的人注意到屋里还亮着灯,也许反而有利,警察说不定还会因此弄错案发时间,以为女人至少在这段时间里还活着!”

心念于此,于是毫无顾忌地找到屋里的开关,按亮了厨房的电灯。

运气真好,厨柜的水笼头上搭着一双红色的皮制洗碗手套。他将两只手套戴上,正要进屋去清理现场,忽见客厅的玻璃门上的门帘大开着,虽然现在是深夜,对面远处的一些楼房都已关了灯,但为谨慎起见,他还是过去将门帘全部关好。

回过身来,他看见客厅的木地板上面留下了几个自己皮鞋的足迹,吃了一惊,忙到门口的鞋柜里,找到一双女人的拖鞋穿上,心想:“等一切布置好后,一定要记得用拖布拖一遍自已活动过的地方。”

他穿着女人的拖鞋,走进屋去,看着死去的女人,心想:到底要如何处理尸体呢?

碎尸,并将碎块分批抛弃?这样也难保万一,只要有一部分碎块被人发现,就会引起警方的高度重视。警方很快能通过尸体碎块,判断出死者的性别、年龄、血型甚至身高等基本特征,再将这些特征写进认尸布告里去,发动群众,提供最近失踪的年轻女性的信息。那么这个女人的同事(看她平日的打扮,似乎是一个白领)很快便会根据这些信息报警!

他想了一会,发现自己无论如何处理尸体,这个女人的单位或者同事都会很快发现女人异常失踪的秘密!

看来不用白费精力处理尸体本身了。只能处理现场的痕迹,并尽量将现场布置成别的犯罪现场。

情杀?不行,他连女人的社交情况都不知道,布置这种现场可能让警方一眼就能看出是个假现场。

奸杀?更不行,那样只会增加自己的犯罪证据。

干脆布置成入室行窃并杀人的现场吧?他心里苦笑一下,这本来就是事情的真相。

但想来想去,似乎只有布置成入室行窃和杀人的现场可行一些,于是他将女人的衣服扒个精光,打算将衣物拿回家里,再寻机会处理掉,因为这个女人的衣物上面很可能留有太多的证据。

他迅速清理了他能想到的所有痕迹后,关了电灯,带着女人的衣物和自己穿过的拖鞋回到自己家里。

第三章 古怪的房屋

接下来的几天里,宋明畅心里一直很不安,虽然自己将现场处理得很干净,但能否蒙混过去,实在没有把握。根据他以前写推理小说的经验,总觉得罪犯无论多么狡猾,最后都难逃警察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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