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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神-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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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伯骁





第一卷 纵横谷 引子



环江城。



这里曾经是神族金天氏的世居之地。



曾经,就是今天下午以前。



现在已是深夜。在太阳下山的时候,环江城被妖军攻破了。



现在的环江城里,到处分布着大大小小的妖军营帐。



月色高照,四野静寂。



妖兽们战了一天,也劫掠了一天,早已累了,现在都在呼呼大睡。



一个身影从一间最大的营帐里悄悄地走出来,几个起落,飘向城外远处,在一个小小的土坡上站定,回首望了望沉卧于群山之中宏伟的环江城,然后身形一起,消失在夜色中。



……



千兽山,妖王行宫。



妖王万寿正在大殿上愤怒地走来走去。赤裸的上身因为这愤怒的缘故,爆起了根根青筋。



两边肃立着妖族各支的族长和大巫师。他们胆战心惊地低着头,不知道这次谁会被王拿来出气。



如果说这里面还有谁不会对妖王的愤怒感到恐惧,那就只有此刻正淡笑着站在殿中的大巫师哈蛛了。



这个蜘蛛精,王宠得很,当然不会迁怒于她的了。



——所有妖兽都愤愤不平。



“他居然走了,他居然走了!”万寿嘴里不停地咕噜着,脸上的神色愤怒而悲伤。



“我那么重用他,他居然走了!”



哈蛛理了理自己垂在耳际的金色长发,柔声道:“王不必过于伤心,他既然走了,我们当然要杀了他。”



万寿似乎突然找到了发泄愤怒的地方,他一把抓住哈蛛的衣带,把她提了起来:“你说什么?你居然说杀了他?”



“你可知道,他足可以抵得上20万锯牛骑兵?”



哈蛛似乎并未被万寿的愤怒吓倒,她居然还笑了笑:“正因为这样,我们更要杀了他。”



“因为我们不能让别的任何人拥有他。”



万寿紧皱着眉头,看着手里的哈蛛。



突然,他笑了。



“哈哈……哈蛛知我心意啊!”



他说着,把哈蛛放下来,伸手在哈蛛的香臀上一拍:“那你便去帮孤王办这件事吧。”



……



这里是通往纵横谷的必经之路——纵横谷,是和金天族血脉相联的轩辕族世居的地方。



四个战士穿着的人正走在这条路上。



两男两女。



他们已经非常疲惫——连日的跋涉已经让他们疲累不堪。



可他们还在坚持。



一定要赶到纵横谷,请轩辕族发兵,给金天氏战死的族民报仇——这是支撑他们不会倒下的信念。



日头正猛。



一道金色的光芒凭空在他们的去路上炸开,四人被迫止住了脚步。



一个身着华服的男人出现在他们眼前。



那人发须皆白,但脸色恬淡,身上一片淡金色光芒萦绕不息,使他看起来充满了王者的威严。



而最让四人惊讶的,还是他那身华服上,绣着的金天氏标志——一条银光闪耀的水蛇。



这竟是个神!



而且,竟然还是金天氏的族神!



四人一齐拜倒:“祖!”



金天的祖神不是都随着少昊先祖飞升九天了吗?为何还会出现在此处?



四人虽然疑惑,但心中被涌堵多日的委屈,在见到自己族神的那一刹那彭湃而出,让他们的疑惑暂时被掩盖。



那金天族神看着面前跪着的四人,长长地叹了口气。



“我们沉睡三千年了,想不到刚一醒来,便看到自己的族人被屠杀,他们的家园被霸占。”



“纵是已成神这么多年,我们却也无法坐视。”



四人听他如此说,一齐泣声道:“祖!为子民们报仇啊!”



“那猿妖……那猿妖率30万妖军,竟然在一日之间,屠我金天数万战士,破我城池,掠我神殿。”



几人越说语气越是悲凄。



那金天祖神叹息着摇头道:“我们已是成神之人,岂能再管人间事!”



“倒是你们四人,天命使然,注定将负起为金天族人报仇的重任。诛猿妖,灭妖军,重建环江城。”



一名男战士悲声道:“我们……我们四人,哪里是那妖帅的对手啊!”



那族神却笑了:“我奉次神少昊之命,来赐你们力量。有了这力量,即便是群妖毕集,你们也能轻松斩杀,何况一小小的猿妖。”



四人听族神这样一说,尽都抬起头来,原本一片悲愤绝望之色的眼中,再次泛起了明亮的光彩。



…… 



第一卷 纵横谷 第一章 明日汉唐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到了逐鹿原上。



草地上的薄雾还没有散去,阳光却从这薄雾中透射出来,使草地上一簇簇的白罗花成了金黄色;成群的马儿静静地享受着它们在逐鹿原上的早餐时光;谷口两侧的千年榕树在晨风中舒服地抖着叶子;那个躺在老榕树横伸出来的粗大的枝杆上的少年,刚从睡梦中醒过来,正同样舒服地伸着懒腰。



“一夜无事,看来飞雪真是杞人忧天了。”他边从树枝上坐起来,边在口里喃喃地念叨。



少年想着昨天答应轻轻的事,便决定去东边的湛池,看能不能等到金镶玉出来觅食,好抓一条回去哄他那爱哭的妹妹。于是他从树上跃下来,轻轻地吹了声口哨。雾里传来一阵马蹄声,一匹血红的骏马跳跃着跑过来,身上腾腾地冒着热气,嘴角还残留着一些草屑。“看起来你已经吃过早饭了,是吗?”少年笑着和他的伙伴打招呼。红马发出一声低嘶,抖了抖身上长长的鬃毛,精神焕发。少年跃上马背,拍了拍红马的脖子,道:“走吧,我们去碰碰运气。”



湛池在逐鹿原的东边,也就是环绕纵横谷的五指山脉的吟歌山下——纵横谷就是少年的家,也是神族轩辕世代聚居之地。



少年叫汉唐,轩辕汉唐,轩辕人的信使,同时也兼任轩辕族族长和军事统帅飞雪的帐前听命——就是探子。他奉飞雪之命在这里监视,注意着逐鹿原上的风吹草动。轩辕的这位统帅从未这样紧张过——妖族大军在短短半年的时间里已经连续攻陷了高辛、金天、帝、和神农四个部落,并正向这里进发,这是任何人都无法淡然处之的。



“任何动静,马上回来报告。”这是飞雪的命令。



按理说军队是不会让一个十几岁的小孩来执行这种任务的,可谁叫整个纵横谷里只他汉唐的眼力能够穿越方圆数十公里的逐鹿原,直达黑樟林呢。更何况,能做一些连成年的轩辕战士都做不到的事,对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孩子来说,本身就是一种莫大的荣耀。尤其是汉唐这样的少年,更是如此。



可是,这已经是他在这里的第五天了。



每天从日出到日落,从日落到日出,他都没有发现任何值得向飞雪报告的事,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这倒让他有些壮志未酬的感觉,浑身上下痒得难受。



不过,至少,今天早上他已找到了消磨这无聊时间的好办法——去湛池抓金镶玉。



反正,已经在这里守了好几天了,都没什么动静,他想,倒可以放心地利用早上这一点点的时间去办自己的私事——总不会有妖怪在本该舒舒服服地享受早餐的时候来打家劫舍吧。况且,后面还有天衣的前锋营看着呢,汉唐在心里这样想到。



湛池风景如画,尤其是在早上。



现在正是风华尽显的初秋时节,池边的雪松早已经抖尽了枝叶上的晨露,在漫野的红色枫叶中展现着自己那不甘示弱的绿意。两旁的峭壁傲然而立,很好地从三面把湛池包围在其中,这让湛池在草原的角落看起来并不显眼,吟歌山上的河流在这里飞泄直下,成了湛池唯一的活水源头。清早金色的阳光让池水变得五颜六色,流光泻影,这是湛池诸多让人流连忘返的奇异景观之一。



金镶玉喜欢在这种时候出来觅食,湖水的颜色可以很好地掩护它们那淡蓝色的玉石甲壳,只要它们把黄金的身体缩在甲壳里,普通人是绝对发现不了它们的。它们的种族曾在人类居住的地方繁衍生息了很多年,从未被发现过。但这些掩护对汉唐却起不了任何作用,轩辕人天生的感应能力使他能轻而易举地察觉到金镶玉的存在。



所以,汉唐很快就在石滩的缝隙里发现了金镶玉:那长得像乌龟的小动物正爬在那里专心致志地享受它的早餐——一只锦鲤,金色的头和四肢毫无心机地摊在甲壳外面。



突然它似乎已经注意到了汉唐那不怀好意的接近——要知道,这些小东西的预知危险的能力往往超出人们的想象——把头和四肢“嗖”地缩到了淡蓝色的甲壳里面去了,然后它的身体就渐渐地慢慢地变得暗淡起来——在湖水不能为自己提供保护的时候,它们就会使出隐身这一招来——对金镶玉的这种技巧,汉唐了如指掌。



毕竟,他已经抓过十几只这种动物了。



不能惊动它,汉唐心道,这种东西一旦进了甲壳,做好准备后,移动位置是相当迅速的,几乎是快如闪电。



所以汉唐没有马上行动,反而慢吞吞地坐了下来,就在石滩上。静静地等待着小东西放松警惕。



果然,一会儿过后,小金镶玉感觉到似乎危险已经过去了,试探性地把左边的前腿慢慢地伸了出来,然后又“嗖”地缩了回去。看到这个愚笨探路的动作,汉唐差点忍不住笑出声来。



终于,小东西好象确定了真的没有危险,又慢慢地把四肢和头伸了出来。



机会来了!汉唐“腾”地立了起来,朝金镶玉扑了过去。现在是这种动物最慢的时候,它就算再快,也来不及在瞬间改变自己的状态,更何况,汉唐也很快,最多只比闪电慢一点点,所以对这一击,他还是有信心的。



可惜他还是慢了一点点,只是一点点,当他的手就要捂上小东西的甲壳时,他看到一缕淡蓝色的光从石滩上飘了出来——金镶玉逃走了。



汉唐爬在地上叹了口气。



“我就知道你抓不住它。”一个似笑非笑的声音从他背后传来。



汉唐一惊,遭电击般地从地上弹起来。



面前的人个子不高,但却有种说不出的气势。



这种气势让他看起来身形伟岸。



脸上有些不多的胡渣子;还有些笑意;嘴角故作幽默的瘪着;头发很长,呈淡淡的红色,不知用什么东西在脑后束起来;身上穿着一件白金的铠甲,就套在一件脏兮兮的灰布服外;背上还背着一个长形的包袱,汉唐特异的透视能力让他马上看出那里面是一杆银色的折枪。不过,最让汉唐注目的还不是这些,而是他的眼睛:他的眼睛里有一抹浓厚的色彩,这使他的眼睛看起来比一般人更亮,瞳孔更黑。



“你以为这种东西那么好抓吗,要不你来试试。”汉唐可不愿意输在口舌上,面对着那人好像是嘲笑的行为,汉唐已经忘记了按例询问他的来历。



“试什么?”那人故作不解地问到。



“哦,也许,你是说这个。”



那人摊开手掌,一只金镶玉乖乖地躺在他的手掌上。



汉唐的脸“唰”地红了。



他不得不佩服眼前这个看起来脏兮兮的、又有点帅的家伙:抓金镶玉,他得等到金镶玉最懈怠的时候,人家可是在金镶玉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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