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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宝鉴-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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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米修斯的话,胜负也只在五五之间。



米修斯虽然强大,但是龙嘲风也没打算退缩,为了建造祈愿祭坛他甚至在双首妖尸龙王修士迪亚的眼皮底下抢夺过龙骨,龙嘲风花了一个金币向酒楼伙计问清了剑斩峡的所在后,他把董情留在了拉夏之光城内,又留下了两名手下保护她,随后带着大红袍九人赶往剑斩峡。



董情虽然很想跟龙嘲风呆在一起,但是她也知道以自己那低劣的身手,去了只能成为他的负担。她坚持让龙嘲风把人全带走,并表示她可以保护自己,但是龙嘲风一句话就打消了她的坚持,让她的心里充满甜蜜。



“宝贝,在我的心中你比祈愿祭坛要重的多,我宁可不要怨灵珠,也不希望你出一点意外!”看着龙嘲风说这话时那对深情的眼睛,董情一时间有点痴了。



剑斩峡距离拉夏之光只有二十里的路程,整个峡谷全长三十公里,道路宽度仅有四米多点,连供两辆最小的马车并驰也办不到,峡谷两边是足有几百丈高的山崖,抬头望去只能看到一线天空,所以当地人也称呼它为“一线天”。当地传说这道峡谷是神域战神跟魔域恶魔大战时,随手一剑挥断了山峰才形成的峡谷,所以才被命名为剑斩峡。



几百丈峭壁换一些身手差点的可能办法逾越,可是对龙嘲风他们一行人来说却不是难事。大红袍等人脚步在峭壁上每点一下,身体就拔高几十米,几次换脚之后他们已经攀登到了峰顶,而身为鬼体的龙嘲风则像个气球一样飘飞而起,早已经先一步站在峰顶等着他们了。



龙嘲风不得不夸赞拉夏之光的执政官两句,因为他的办事效率高的惊人。自己一行人刚刚登上山谷,就发现几千体型凶悍手拿各式兵器的人冲进了峡谷中,他们脸上横生的肌肉狰狞扭曲着,充分的把“坏人”两个字刻在了脸上,他们冲进山谷后就快速的修建了一个个防御工事,把本来就狭窄的通道完全封锁起来。



“这些人是不是没有大脑?剑斩峡的地形这么有利,只要他们出些人攀到峰顶放置一些滚石,圣殿骑士就是再厉害也只有被埋葬了,舍易求难简直让人搞不懂!”站在龙嘲风身后的摩尔伽疑惑的开口说道。



“是人都知道在峰顶布置伏兵是最有效的歼敌手段,罗图又怎么会不防备,这些悍匪的能力虽然不怎么样,但是却也很聪明,没有做无用功。他们接到伏击罗图的任务又太匆促,又没有青铜战士以上的实力无法在短时间内攀上峰顶,罗图虽然固执但是能成为圣殿骑士的骑士长绝对不会是个蠢才,来到这里一定会派斥候攀上峰顶查探,到时候恐怕那些悍匪还没在峰顶布置好,就被罗图派出的斥候歼灭了。”龙嘲风一边目不转睛的打量着悍匪的布置一边向摩尔伽解释道,在几百丈高的峰顶换一般人往下看,最多看到底下有许多小黑点,但是在龙嘲风是一双鬼瞳下,那些人脸上的汗毛都被他看的清楚万分。



一刻钟后,龙嘲风他们居高临下已经看到了一百名身穿银色铠甲,披着金色披风的骑士们向着山谷驰来,他们座下的战马都是清一水的白色,身躯比起一般的马匹骠悍一倍,看上去简直像是一群披着马皮的骆驼。



“殿下,他们骑的那种叫做悍马,是一般的野马跟魔兽风驹交配所生,虽然不会操控元素,但是却力大无比,速度耐力都是上上之选,而且不像普通马匹那样容易受惊,好在这种悍马并不能产生后代,所以数量一直保持在一个比较低的水准,仅够天方国的圣殿骑士配备,如果天方国一般军团都配备这种悍马的话,寂灭国早就沦陷了!悍马的载重量可以达到半吨,是打造超重装骑兵的关键。”龙嘲风的另一名手下赖尔突然开口解说道,研究各种动物魔兽一向是赖尔的最大爱好,可以说他熟知浮萍大陆上的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兽类。



刚刚进入峡谷的入口,罗图骤然一摆手,身后的圣殿骑士纷纷在急速的奔驰中停了下来,他双手飞快的做出了一个手势后,立刻有十名圣殿骑士飞身从坐骑上跃起,向两边的悬崖上攀爬了上去。



“谁也不要乱动!”龙嘲风在飞速说完这句话后,一朵气状莲花从他双手中绽放,随后化作淡淡烟雾很快融合进空气之中,紧接着大红袍他们就诧异的发现,那些上到峰顶的圣殿骑士竟然睁着一对大眼睛视如不见的从他们身边掠过,在峰顶仔细的搜索起来,竟然对近在咫尺的龙嘲风等人毫无察觉,甚至有几个圣殿骑士竟然跟大红袍他们贴面走了过去,只要一伸手就能互相碰触到。



看着那些圣殿骑士像个瞎子一样从自己身边走过,大红袍九人简直对他们跟随的这位殿下佩服到了极点,其实龙嘲风施展的手法在他的那个世界却很简单,凡是达到鬼役级别的鬼魂都自带的一种本能技法“鬼打墙”,这是一种障眼法,靠的就是那些释放的雾气,被人吸尽后会对人的神经造成一些影响。



十名圣殿骑士仔细快速的搜过周围五里的一段峰顶后,向罗图比划了一个安全的手势。罗图接到消息后,挥手带领身后圣殿骑士缓缓前进,最后在距离那些悍匪三百米距离时停了下来,这个距离可以有效的防止对方弓箭手的袭击。



在罗图身后第一排中有两个并骑的人,其中左边的那个一带马缰缓缓走出阵列对着那些悍匪喊道:“你们这些满身罪恶的家伙眼睛瞎了吗?竟然敢阻挡圣殿骑士的道路,我数三个数你们马上把路给我让开,否则的话我希蛮会让你们后悔来到这个世界上!”



“一。。。。。。二。。。。。。。三”数完三个数的希蛮发现那些卑微肮脏的匪徒不光没有让开道路,反倒拿一种绿油油的贪婪眼光看着自己。他气得肺都快炸了,一带马头向着那些匪徒狂冲了过去。



执政官给出那些匪徒的价格不菲,普通的圣殿骑士一颗人头换取五千金币,骑士长罗图的人头可换五十万金币,两个副骑士长每颗人头十万金币,这个悬赏是通过“黑金”发布的,有着绝对的可信度,希蛮正是两名副骑士长之一,十万金币足够买下一座最好的庄园,让人舒舒服服的过上几辈子,所以在那些悍匪眼中,希蛮不光是骑士还是一座会走动的金山。



希蛮驾着坐骑刚刚冲出了不到百米,一阵箭雨迎面向他暴射过去,希蛮一声大吼下身上的铠甲突然变成了黄金色,那些纯钢的箭枝都在他罡气密布的铠甲上撞个粉碎,只有十几只青铜色的箭枝才能在他的盔甲上留下几道浅浅的划痕,希蛮是黄金高阶战士,他对自己的实力有着强烈的自信,在他看来这些匪类人数虽多,但都是些土鸡瓦狗,凭借他一人一剑足以荡平他们。



但是希蛮的得意并没有持续多久,在他前面骤然升起三堵炽烈的火墙,他的马速太快已经来不及躲闪了,一头扎进火墙之中,连续穿越过三道火墙之后,希蛮的铠甲金光已经暗淡了不少,同时他一头漂亮的金色长发也已经弯曲焦黑,他显然没有预料到对面竟然有奥术师存在。



希蛮一不小心吃了一个小亏,但他还是冲进了悍匪的队伍前面。希蛮手中的长枪横着一挥之下,挡在他前面的巨大铁鹿角已经被一分为二,躲在它后面的四名悍匪也被半月形金黄色的枪罡拦腰断成了两截。



希蛮像只猛虎一样扑进了悍匪群中,一个个人影都随着他的长枪飞到了半空之中,罗图看到希蛮已经成功的冲散了悍匪的队形,立刻一带马缰向峡谷中冲去,他身后的圣殿骑士也紧紧跟在他的马后发起冲锋,不足百人的队伍却发出了千军万马才有的气势。



正在人群中杀的不亦乐乎的希蛮,并没有发现一个脸带恶魔面具的胖子手握一把漆黑的三棱刺悄悄掩到了他身后,随后以一种不附合他体型的速度骤然跃起,把手中的漆黑三棱刺送进了他的后背,泛着金光的罡甲在漆黑的三棱刺下,就像是黄油一样被戳穿了,希蛮瞬间感到体内的能量一下都离他远去了。这无疑是之命一击,丧失罡甲防护的他轻易的被铁锤挥落马下,紧接着被乱刃分尸了。



那个一击得手的胖子,悄无声息的退出了战场,从始至终这一切除了峰顶上的龙嘲风外没有一个人发现,毕竟其他人观察事物凭借的是肉眼,而龙嘲风却是灵识。



“杀,给我杀,给我把这些罪人杀光,为希蛮报仇!”看到自己得力的手下被那些悍匪乱刃分尸,罗图也丧失了一贯的冷静,带头冲进了悍匪的阵营中下达了屠杀的命令。



而此时在峭壁上方观战的龙嘲风却将注意力转移出了战场,他看出杀死黄金骑士并不是因为胖子的实力如何高超,而是仰仗于那只古怪的三棱兵刃。黄金高阶战士的罡气坚固无比,到底只什么利器像插豆腐一般将它穿透呢?



“你们在这里等着,不要乱动,我去去就来!”龙嘲风跟大红袍他们说完这句话后,立刻运起了“藏魂术”,整个人在瞬间隐去了行踪。



峡谷深处一个肥胖人影突然停下了奔驰,一把摘下了脸上的恶魔面具,把手中的三棱刺上下抛动,脸上露出一股掩饰不住的得意,嘴里狂笑着说道:“老子的钱岂是那么好拿的,希蛮是我自己杀死的,黑市的奖赏还是老子自己去取吧,什么狗屁黄金高阶骑士,还不是被老子的屠龙刃轻易了结了,如果老子的潜行术再升一级就算是罗图也躲不过我的暗杀,看你还敢趾高气扬的瞧不起老子吗?”面具下的样貌赫然就是那个叫做拉法尔的拉夏之光的执政官,此时的他简直粗鄙的像个屠夫,原来那种贵族的样子荡然无存,看来这才是他的真实本性。



但是拉法尔的笑容没有维持多久马上就瞪圆了双眼,然后脸上露出惊恐、愤怒、疑惑、沮丧的混合表情,看上去比哭更难看三分,造成这个原因的只有一个,在他手中不断上下抛动的屠龙刃竟然在一次抛起后凭空消失了。



“妈的!是……”拉法尔骂道一半忽然意识到有些不妙。一个能无声无息在他眼前取走屠龙刃的高人,想要取他的性命也是举手之劳。想到这里他马上变出一副谦逊的嘴脸说道:“是哪位高人收去了我的屠龙刃,如果是拉法尔有什么得罪的地方,我在这里向您赔罪,只希望阁下能高抬贵手把我的兵刃还回,拉法尔愿意出两百万枚金币进献阁下以表谢意。”



两百万金币已经是拉法尔的全部积蓄了,足以买下一座二等城市,屠龙刃虽然珍贵无比,但是如果拿到黑市上拍卖的话也就值这个数,毕竟它不是那些无价的史诗兵器。



然而拉法尔躬身等了半天,周围却没有一点动静传出来,最后他只能无奈的叹了一口气,看来金币对于对方的吸引力远不如屠龙刃来的大。



龙嘲风小心的拿着那把屠龙刃,心里简直要乐开花了,这把屠龙刃当中竟然是用一种奇异的金属制成,这种金属有种奇怪的特性,即像矿物又像生物,这种金属不光坚硬锋锐而且有着破除一切罡气护罩的能力,名副其实的无坚不摧,并且被这把屠龙刃刺出的伤口,除非剔除它周围的血肉否则伤口根本无法愈合,而且拖的时间越久周围被腐蚀的面积就越大,依靠这个特性确实能杀死巨龙,屠龙刃的名字应该就是这样来的。



最让龙嘲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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