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叹隙驹石火梦身-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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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怎么可能黏人,那就定然不是了,我早料到将有失望的结果,也并未太伤心。那人怎么会住在如此平凡的地方,与如此平凡的人相处呢。我自嘲的笑笑,正要道别。他又接着说下去,姑娘您的红发光泽柔软,可是他却是满头的干枯白发……

我马上打断了他,问,他的发色是白色还是银色?

他呵呵笑,应该是银色,白色不是老人的头发吗,他是因为太懒,没有爱护,所以看上去像白色。

我欲再问些什么,可几次启唇,却未出声。

若不是那人也就罢了,若是真的那个月射寒江的男子,我又如何自处。

我抬头观望巫城,屋子街道都是灰色调,尘埃满目,毒辣的太阳干燥的土地,萎靡不振的人群。我与丈夫也只是路过,不愿长处。我再瞪向摊主,他一身月白色麻布衣裳,头上扣了草帽,面目模糊不清,全无气质,而那人便是住在这般人的家中。怎么可能。

一直在心中为他堆砌华丽铺陈温暖甜美的形容词,小心翼翼的描绘他与他爱人之间的快乐温馨,若是结果如此不堪,我要如何自处。

天下相似之人甚多,一定不是那人。如此自我安慰一番,我终于舒了口气,与摊主道别。

那一年,我一千二百一十五岁。也许得知了那人的消息。

接近有归客栈,我在一家卖首饰的小店停住了脚。

里面的挂配、发钏、步摇、梳子等琳琅满目。细节处虽然有些粗糙,但设计却比一些贵重的发饰多了几分灵巧。我看中了一支金绞丝灯笼簪和一支银嵌翠蝴蝶簪。

对着铜镜,老板娘为我梳发,云髻高翘,然后簪上装饰。非常不错,于是我直接买下簪子,没有解开发髻。

到客栈,一眼就见到丈夫坐在窗边,静静品茶。

我走到他面前,脱了风衣,指着发髻问,好看不?

他点点头说,起儿一向怎么打扮都动人。

我笑眯了眼,问丈夫记不记得新婚的清晨,我梳了发髻后对他说的话。

当然记得,他说,你说过我们会幸福。

我摇摇头说,才不是呢,我的原话是这样的——“以后我都要梳上这般的发髻,以后我还要为你穿衣束发,以后呐,我要你幸福。我要让自己明白知道,我是你的妻,一生一世”,可是你看,近来我都忘记为你束发,也忘记为自己梳上发髻了。以后啊,我不会忘记了,你不准再自己梳头了哦。

什么时候决心的呢,也许在我说想一个人逛逛的时候,也许在摊主说那个人有一头白发的时候,也许在老板娘为我插上灯笼簪子的时候。我真心爱着这个人,可我不愿意有前生后世的牵扯。我再也不要与他恋爱,我只要如过去,做一个好妻子,一生一世。

敏感如丈夫也没有发现我的决心,只是瞅我,无奈的纵容了我的任性,道,何必勉强自己呢。

泪忽然间落下。我说,白玄,我爱你。


  正文  8

四处游历五百多年后,我们便不停的收到来自孩子们的纸鹤传音,希望我们回村。丈夫只有近一百年的生命,孩子们恐怕父亲只顾游玩,忘记了修行。

其实不然。在地界虽不若在妖界可以学到很多法术,但对于心的历练却十分有益。地界人生命短暂,所以欲望的燃烧格外激烈,也常常格外美丽。若我们能在其中却不迷失自己,对修行,真的是大大的助益。我进步飞速,更不论丈夫了。

离应劫只有十年的时候,孙儿萧悦出生,丈夫才同意了回村的提议。

回到故里,我转了村子几圈,也去了禁地。近六百年的时光流逝得无影无踪,村子还是原来的村子,没有一点变化。

几天后,便是悦儿的满月酒。静儿只邀请了双方的父母和兄弟姐妹,都是亲密的自家人,格外温馨。身边围绕着静儿清儿颖儿,怀里抱着悦儿,抬眸便与丈夫的目光相接,我想自己的人生已然足够完整与安乐。

离开静儿家,与丈夫两人散着步回去。

踏着厚厚的积雪,听着雪落的声音,我低下头看着我与丈夫交握的双手。他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我实在喜爱。我怎么就决心不与这个人恋爱呢。二百三十七年前,为什么我要下了这个决定呢。二百三十七年后的现在,我又为什么不曾为这个决定后悔呢。

原来,我只要一场一生一世的完美演出,我不是一个善心的编剧,所以纵使曲子唱得千转百回,纵使爱上了他,入了戏,到如今也只能惘然若失却不肯悔过。

十年实在是太短的时间,才去禁地喝了几回醉仙,才向玲姐姐多学了几道新菜,才为丈夫做了几件衣服,可一晃眼,丈夫要去应劫。

丈夫没有说过自己应劫成功的机率,我猜几乎能达百分百。可是我知道,他想悟道,而这个机率实在太渺茫啊。他问我是否会去找他,我说不。应该伤了他的心吧,可是我只应承了一生一世,不肯多给半点。

一千四百六十二的一生,听着如此的悠远和漫长。可真正回忆起丰盛的点点滴滴,也不过从家中的地窖抵达禁地的塑像。

记忆真是奇怪的东西,愈远反而愈发清晰。是不是总如此,生命中最初的二三人、二三事铭心刻骨,后来的生活,即使再丰盛美满,再痛彻心肺,也只是修饰的花边,浮云而过。仿佛经历了最初的一段后,时间悄悄的加快了步伐,眨眼人已老朽。

我对着塑像微微一笑,就地坐下。俗语说,天若有情天亦老。这尊塑像却不曾老去,依旧立在郁郁葱葱的针叶林间,依旧散发着袅袅春意,不曾被俗事沾染。

我捧起了酒坛子,揭封,放到嘴边,却又失了喝酒的兴致。放下坛子,我把灵识探入那人留下的有曼陀罗花纹的古老银戒,期待着戒指的变化。

可是全无反应,就在我准备放弃,心中已然愤愤的责备那人的冷笑话时,眼前有水蓝色的粼粼波光一闪而过,睁眼,身前已经立了一人。

一身松散的黑色长袍,淡紫色的长卷发束在身后,漆黑无光的眼瞳,他的全身被隐隐的光泽笼罩,就如第一次遇见那人。也是个仙人。

他瞥了一眼我中指的戒指,问道,你就是白起吧。

我点点头,请问您是?

我是太安,太平的朋友,他接着说,那五百年间,多谢你陪伴太平。

太平?太平吗……我把“太平”放在嘴间咀嚼,的确是符合我想象也适合那人的姓名。然后,我向太安确认道,那人叫做太平?

太安很疑惑的挑眉看我,动作与那人简直是一个模子刻下的。他说是。

我心里喜悦忧伤,低低说,我以前并未问过那人的姓名,我以前并未知晓他的姓名。

一千四百六十二岁,我知道了那人的名字。

太安问我为什么使用这枚戒指,有什么需要帮助吗。我想一想,便问他能不能让我的丈夫跳出轮回。

太安点点头,然后与来时一般,蓦的消失了。

我坐着等他,喝几口醉仙,然后悠悠的望天望地,缓缓的想东想西。鸟儿已然成群结队的飞回,塑像边春意更浓。

不久,太安又随着一阵水蓝色波光出现。他说,你的丈夫已经在仙界的名录上,并不需要我的帮助。

我吃惊道,我不认为我丈夫真是个无欲无求的人。

他挑眉笑道,虽然仙人也分了很多种,但我从不知道仙人该是无欲无求的。

他说,你还可以要求我帮助你做一件事情。

我摇头,不了,我再没有其他的心愿。

他用眼角的余光觑那尊塑像,眉目间尽是轻视,然后对我说,我可以把你变成那样。

我瞪大了眼望他,然后醒悟,气愤道,你用了读心术?

他无视我的愤怒,继续问,你觉得如何?

我答应了。

变成一尊塑像,静静伫立于天地之间,的确是我想过的最完美的结局。我整个人生,在我答应的那一刻,终于完满。

他应许了一天的时间,让我好好告别。


  正文  9

院中的桃花纷纷的开,纷纷的落。四面八方的风吹过,卷起春泥的腥香。早春是这般寂寞和美好。

回了书房,我坐上已然古旧的红木椅子,细细的研墨,然后展开素白的宣纸。

写给孩子们的信,一蹴而就。内容言笑晏晏,积极乐观。

写给丈夫的信,被我撕了。本辞不达意,何况写的人并不明白自己想要表达什么,又何必徒增看的人的困扰。他终于达成愿望,能永远记得曾经的爱情,我却不在了。也许他恨,也许他忘。而我,却不能为他改变自己的决定,实在只能抱歉。对于丈夫,千言万语,不如不言不语。

最后是写给那人的信。我写了一段,撕了一次,再写了一整封,又撕了一次,最后终于写成。是自己不愿意读第二次的一封信,可是那人既不会放在心间,也就无所谓内容如何了。写信,本就是一种苍凉而美丽的形式,是自己一个人的盛宴,与他人无关。

第二天清晨,听着鸟儿叽喳的叫声醒来。

我搬开玉兰花树下刻着“白玄”的青石板,脱下无名指的珊瑚戒指,与丈夫的头发放在一处,又重新埋了。然后在青石板上添了“白起”二字,同是用黄金簪刻的,可是字迹难看,十分不协调。

接着沐浴更衣,梳顺了长发,散在身前。

然后去了书房。把写给孩子们的信细细读了一次,用碧玉纸镇压在书桌上。

最后素面朝天,怀中揣着写给那人的信件,抱着醉仙前往禁地。

到达的时候,太安已经等在那里。

我把信交给太安,拜托他转交时,手一直一直发颤。

他问,后悔了吗?

我摇头。

可是你在害怕,太安盯着我。

我点头,笑道,面对死亡总是要怕的,可是不死的话,一日过去下一日又接上,似乎永无止境,不得解脱不能逃避,实在太累了。

太安挑眉说,你这么认为就好。

是的,只要我所行之事在自己眼中视为清洁,还有什么介怀呢。

我始终确定,我的人生丰盛饱满、无懈可击。

我背靠着塑像,抱膝坐在青草地上,身边放了一坛醉仙。

闭眼,听着来来去去忽高忽低的风声,意识渐渐远去……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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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写给太平的信》

太平呐,一岁:遇见你二岁:你离开六岁:再次遇见你。我化形。我嫁给白玄七十八岁:你流泪四百七十九岁:你安慰我五白零六岁:你告别一千二百一十五岁:似乎听到了你的消息一千四百六十二岁:写信给你

太平,你看,你看,我是个多么糟糕的人。

我的人生安乐幸福完满。我自以为清醒的计算一切。我把自己置于永不受伤之处。可是,太平,我多希望自己是个甜美的女子。

如果我是个甜美的女子,那么我会对你告白,不会嫁给白玄,在我六岁的时候。

如果我是个甜美的女子,那么我会与白玄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不会选择放弃,在我一千二百一十五岁的时候。

如果我是个甜美的女子,那么我会浪迹天涯对酒当歌,不会随意断绝生命,在我一千四百六十二岁的时候。

如果我是个甜美的女子,那么我会后悔今生的所为。

可是,我知道,即使时光倒流,即使物是人是,我的选择依然。我没有悔改。

所以,太平,我很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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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10

寅儿,记住娘今天的话。你爹不是那十万两的私犯。你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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