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笑着爱你-第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要是他看到我这样说他的话,非要把我杀了,以后我上班还是小心点。呵呵、、、、、死暴牙。)
快下班的时候小平跑来找我问下班去那里潇洒。其实我那里都不去的,但叫小平叫我陪她去,我还是会去的,谁叫她是我超好朋友兼同事呢?
我说:“那里也不去。”
小平说:“没节目,晚上我们去逛街吧!”
一想逛街,我又开始头疼了,逛街我会打瞌睡的。算了还是陪她去吧!反正待着家里也没什么事做的。去看看街上有什么新鲜事,凑凑热闹。
我说:“那好吧!去逛街买什么。”
小平笑着说:“还不知道,随便逛逛,要不买点零食回办公室吃。”说到零食,我们经常在一起吃一些比较怪的零食,有一点小平特别好,小平经常带点零食来给我吃,连她最好的同学也不给,就给我一个。我心里挺开心的。
“嗯,好的。反正我每天不早餐,饿的时候填填肚子也好。”
“是啊!”
“那下班之后给我电话。”
小平开心说:“好的。”
因为小平下班比我晚半个钟下班,所以我先下班回去到时候等小平来找我。当走街上的时候,街上的人实在太多太多,犹如跟过年街上的人一样多,我不理解为什么平常时街上的人都如此突出,那今年人流量岂不是翻一翻。街上的摩托车我最看不习惯的,明明知道街上的人那么多,还像疯子一样不顾人家的死活疯狂驾驶。
小平拉着我的手穿进人群中而不相识的人擦肩而过。也许偶尔认识个别的同事和朋友,但我还是笑着而过。因为大街上实在太吵了。最让我苦恼的是各种各样的商店门口摆着两个大大的喇叭,跟自己商店面对面的店铺对着干,好像这大街不是买东西的,而是比赛看谁家的喇叭最大声最响亮。也许这对于商店的老板来说这叫“有动力才有卖力。”这表面社会的竞争力越来越激烈了。适者生存!
我和小平走到一家化妆品店停了下来,进去看了看,没看到自己的喜欢的化妆品。小平也一样。这时在商店门口,我目光盯着一个男孩子看,这男孩子长相一般,但坐在门口给一个化妆师化起妆来。看到这种场面让我有点反感。男孩子化什么妆,平凡的孩子不需要化妆来隐藏一切。
小平惊讶说:“阿丹,你看那家伙在化妆呢?”
我笑了笑说:“嗯,是的。现在的男孩子还臭美的。”
小平在盯着看那男孩子看了看,没多久我们俩就走了,到了别的地方去。在逛街的同时我是想一个人是他“周龙斌”。我又忍不住给他发信息,我说“家伙在干嘛呢?等下打球PK一下怎么样。”没过多久周龙斌给我回了信息说:“我刚吃了饭现在在喝点饮料,晚点再打。”
我说:“好的,我现在和小平在逛街。”他还叫我回去的时候再联系他。
炎热的夏天实在太热了,没逛多久,我和小平就走进麦肯基吃东西去了,要了冰激凌草莓雪糕和别汉堡之类的东西,此时此刻的我最喜欢就是吃雪糕了。不知道何时我爱上吃雪糕这个坏习惯。一不开心的我,只知道大口大口吃雪糕,吃了雪糕心情就好很多了,心情也平静下来。因为雪糕甜甜的,心受到伤害吃了甜甜的雪糕也会好起来,伤口愈合。吃完之后掉头一睡,做个甜甜的梦,那怕受到天大的伤害也会明天会更好。
我看着小平,小平看着我,两人对着看。默默笑了。这笑容笑得真的很甜很甜。
我说:“小平吃多点。”
小平也关心我说:“你那么瘦应该多吃点。”
我们在麦肯基边吃边聊了好久好久,聊得非常开心。突然周龙斌这时候给我来电话了。从这里开始以后周龙斌我就直接叫他“暴牙”好了。因为这是我和他之间的称呼。我在想这里这样称呼他,他应该不会反对吧!也许他现在还不知道我这样败他呢?这时我在心里轻轻了扑哧一笑。
接通了周龙斌的电话。暴牙就说的:“丫头在那里啊!”
我说:“在麦肯基吃雪糕呢?”
 周龙斌:“那你什么回来啊!”
我说:“还不知道,应该很快了吧!”
 周龙斌:“那回来给我电话,我在“非时代咖啡店”等你。
我说:“好的,我很快就到。”
挂了电话,我依然和小平在麦肯基聊天。根本没把刚才暴牙的话放在眼里,继续我和小平的对话。我们聊了很多关于生活、工作、还有以后该如何怎样做一切等问题,说了很多, 也幻想以后该如何掌握自己的机遇和命运。
在麦肯基我和小平足足聊了两个钟左右,终于踏出门口,一阵火烈烈热气马上从我们身上飞速经过,这就是所谓的七月,像在火焰山似的。热得汗水直流。 繁的脚步,连鬟并暖。热闹的街,人往匆匆。
往回走的我,抬头看天空半圆的月亮,看起来似乎不是很耀眼。月亮也许也不是天天都那么的光耀。犹如跟人的心情一样,时好时坏。
我和小平往回家的路上走的时候,想起来周龙斌暴牙跟我说的话,回来的时候给他电话,周龙斌还说在“非时代咖啡店等我。”这时候的我苦恼了,我那里知道什么“非时代的咖啡店”,在那里我都不知道。差不多到公司的十字路口我就给周龙斌打电话,电话打通之后,我直接问他说:“在那里啊!”
周龙斌说:“在非时代。”
我接着说:“非时代在那里。”
在我问的同时,小平已经看到周龙斌了,说那家伙就在我们的对面。但我用眼看过去时,还是没看到。
周龙斌说:“我在你对面,已经看到你了。你过来就是。”
我说:“我没看到你在那里啊!”这时候小平指着周龙斌说:“在那里。”这时候我才看到那家伙周龙斌,他已经招手向我打招呼了。可能是晚上天黑的原因,看不到也不奇怪的。没想到当我和小平走过马路的时候,走近一看,我们的经理等几个人居然也在“非时代”喝咖啡。这下我和小平两个想落跑也没机会了。只能厚着脸皮走过去和他们一起聊聊天之类的。我和小平眨了眨眼睛,摆摆动作,表示已经没有办法落跑了。走过去跟他们几个打了招呼,然后坐了下来,跟老板要了杯奶茶。我们两个傻傻看着他们几个聊一些关于他们以前的事情。无聊、、、听点不耐烦我,有点坐不住了。想立马回家看书去,小平看得出我不耐烦的样子,还用眼神告诉我,不要急再等等,我只好再等等,边打着瞌睡边听他们啥聊。那时候的我心不在焉的,只能玩弄一下自己的手机。偶尔望着路边的风景,路上的树木栩栩如生。
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在场有人说要走了,听到这句话时候我的精神突然马上精神好几百倍,心有说不出的高兴。因为再也不用在这里啥听他们的旧账。走的时候我和小平走得最快,周龙斌跟着我后面走,剩下就把他们丢在后面了。看着周龙斌跟了上来。
我说:“现在时间已经九点多了,有点晚就不打球了,改天再打。”
周龙斌笑着说:“好啊!”
小平跟我打完招呼自己一个人回宿舍了,因为我住外面没有住宿舍,只能各自回去。我单独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周龙斌也跟着我走,还说送我回家。此刻我没说什么,觉得要送就送吧!我并没有拒绝他的要求。一路上好像我们俩没有说什么话,只顾走。快到家的时候。
我说:“我快到家了,你可以回去了。”
周龙斌说:“啊、、那么快就到了。”
这下我们俩的脚步停了下来,我转身看了一下周龙斌,而周龙斌的目光也深深看着我。两双目光此刻碰壁。我把视线移开。
“前面就到我家了,你赶紧回去吧!”我说。
周龙斌说:“我知道啊!把你送到楼下我就回去。”
“不用送了,就前面一点就到。”
我看着周龙斌的眼神叫他回去,在他的眼神里看出他有点依依不舍的的感觉。这时候我们俩靠得很近,彼此身上的衣服都挨着。手不知不觉被周龙斌拉着了,我的心本来跳得正常,突然感觉心跳加速。仿佛周龙斌也是一样。
看着依依不舍的周龙斌,此刻让我想起一首李商隐的诗“无题”。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
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
看到周龙斌的时候神情慌张,面部发红,心跳加速。犹如初恋这种感觉,爱还很朦胧,也许这种爱叫爱的萌芽;爱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它很美妙一种很单纯的爱,爱仅仅局限于对彼此有好感,喜欢和对方在一起,觉得和对方在一起很开心。总之很幸福的感觉。
最后周龙斌走的时候紧紧抱着我,感觉他的呼吸有点喘,那时候吓得不敢说任何一句话。保持沉默。然后他轻轻在我磕头上亲了一下之后才舍得离开。看着周龙斌的背影慢慢地从我面前消失,之后我才一个人走回家。回到家我就赶紧洗澡睡觉。躺在床上边抱着本书看,喜欢看书的我,此时此刻的心情看书我那里看得进去。回想一下刚才在楼下和周龙斌的那一幕,想想周龙斌为什么要亲我,我也不明白,因为我和周龙斌不是什么男女朋友。亲我这样的举动难道他不怕我多想吗?真的好想问他到底为什么。这又是什么用意。唉、、、算了不管他,管他是什么用意都好,主要我现在想睡觉,也许睡到明天就什么也不记得了。书抱着怀里,甜甜的闭上眼睛。开始今晚的梦乡!
接下来这几天,还是一样的上班和下班。前几天晚上的事情早就忘得一干二净。这几天也老实那里也不想去,下了班就待着家里看电视和看我最爱的书,可能书才是我真正的朋友。只有它永远不会背叛我,一生中对我最好的我想就只有书了。在我家可能什么都不多,只有书最多的,电脑旁的一张桌子摆着整整齐齐都是书,而梳妆台也摆着满满一排书。我床头更是我最爱的书,因为在床头方便拿和阅读。书可以让我一个月不出半步门口就可以,我这个人很简单只有书给我看就满足了。
周龙斌还是一样每天晚上八点钟左右的时候在线,还是随便聊两句。但我还是不想多说那么多,可能是心里有阴影吧!当我听到周龙斌问我有没有男朋友的时候。我心突然痛了起来,周龙斌一下子从我最底处挖出我的痛角!我不得不承认,我是个被严重伤害过的人。
以下的纯属是我的回忆。曾经有人说过多么的喜欢我,还追了我两年,我居然一点也不动心,之后再经过同事讨论他,还叫我给他个机会,可我还是考虑了好久,因为我怕他伤害,所以不敢随便和任何一个人在一起,那怕是我认识很久的人。这件事好像是明明中注定,最后终究还是答应跟他在一起,我和他在一起的日子真的很开心。记得有一次是我的生日,我和他穿了情侣装一起去爬山,还有我的妹妹为了庆祝我的生日也一起去爬山照相,一路上我和他照了很多特别好看的照片,那时候照相的我非常上镜的,照出我的照片简直无法相信相片中的人是我。这一刻我觉得二十年来照得最好看的照片就是今天照的。照片中的我很阳光,样子非常可爱型的那种,还时不时露出我脸上深深的酒窝可迷人了。我身上并没有突出迷人的地方,说突出可能就是我脸上那两个酒窝。可能上天眷顾我所以才给我留下的吧!一路上有很优美的风景,花草树木在我眼中都是最美的。我没办法说它不完美的,可能因为有爱一切才变得完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