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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经典散文集-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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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店里学徒的一双手已经冻得非常大了,橐橐拿刀剁着肉,猛一看就像在那里剁着红肿的手指。柜台外面来了个女人,是个衰年的娟妓吧,现在是老鸨,或是合伙做生意的娘姨。头发依旧烫得蓬蓬松松撂向耳后,脸上有眉目校好的遗迹,现在也不疤不麻,不知怎么有点凸凹不平,犹犹疑疑的。她口镶金牙,黑绸皮袍卷起了袖口,袖口的羊皮因为旧的缘故,一丝一丝胶为一瓣一瓣,纷被着如同白色的磅蟹菊。她要买半斤肉,学徒忙着切他的肉丝,也不知他是没听见还是不答理。她脸上现出不确定的笑容,在门外立了一会,翘起两只手,显排她袖口的羊皮,指头上两只金戒指,指甲上斑驳的红蔻丹。

肉店老板娘坐在八仙桌旁边,向一个乡下上来的亲戚宣讲小姑的劣迹。她两手抄在口袋里,太紧的棉袍与蓝布罩袍把她像五花大绑似地绑了起来;她挣扎着,头往前伸,瞪着一双麻黄眼睛,但是在本埠新闻里她还可以是个“略具姿首”的少妇。“噢!阿哥格就是伊个!阿哥屋里就是伊屋里——从前格能讲末哉,现在算啥?”她那口气不是控诉也不是指斥,她眼睛里也并没有那亲戚,只是仇深似海;如同面前展开了一个大海似的,她眼睛里是那样的茫茫的无望。一次一次她提高了喉咙,发声喊,都仿佛是向海里吐口痰,明知元济于事。那亲戚衔着旱烟管,穿短打,一只脚踏在长板凳上;他也这样劝她:“格仔闲话倒也(要勿)去讲伊(口老)……”然而她紧接着还是恨一声:“噢!依阿哥囤两块肉皮依也搭伊去卖卖脱!”她把下巴举起来向墙上一指;板壁高处,钉着几枚钉,现在只有件蓝布围裙挂在那里。

再过去一家店面,无线电里媚媚唱着申曲,也是同样的人情人理有来有去的家常是非。先是个女人在那里发言,然后一个男子高亢流利地接口唱出这一串:“想我年纪大来岁数增,三长两短命归阴,抱头送终有啥人?”我真喜欢听,耳朵如鱼得水,在那音乐里翅棚游着。街道转了个弯,突然荒凉起来。迎面一带红墙,红砖上漆出来姥姥大的四个蓝团白字,是一个小学校。校园里高高生长着许多萧条的白色大树;背后的莹白的天,将微歌的树干映成了淡绿的。

中曲还在那里唱着,可是词句再也听不清了。我想起在一个唱本上看到的开篇:“谯楼初鼓定天下——隐隐谯楼二鼓敲……谯楼三鼓更凄凉……”第一旬口气很大,我非常喜欢那壮丽的景象,汉庸一路传下来的中国,万家灯火,在更鼓声中渐渐静了下来。

我拿着个网袋,里面瓶瓶罐罐,两只洋瓷盖碗里的豆腐与甜面酱都不能够让它倾侧,一大棵黄芽菜又得侧着点,不给它压碎了底下的鸡蛋;扶着挽着,吃力得很。冬天的阳光虽然微弱,正当午时,而且我路走得多,晒得久了,日光像个黄蜂在头上嗡嗡转,营营扰扰的,竟使人痒刺刺地出了汗。我真快乐我是走在中国的太阳底下。我也喜欢觉得手与脚都是年青有气力的。而这一切都是连在一起的,不知为什么。快乐的时候,无线电的声音,街上的颜色,仿佛我也都有份;即使忧愁沉淀下去也是中国的泥沙。总之,到底是中国。

回家来,来不及地把莱蔬往厨房里一堆,就坐在书桌前。我从来没有这么快地写出东西来过,所以简直心惊胆战。涂改之后成为这样:——

中国的日夜

我的路

走在我自己的国土。

乱纷纷都是自己人:

补了又补,连了又连的

补钉的彩云的人民。

我的人民,

我的青春,

我真高兴晒着太阳去买回来

沉重累赘的一日三餐。

谯楼初鼓定天下;

安民心,

嘈嘈的烦冤的人声下沉。

沉到底。……

中国,到底。

(收入《传奇》增订本,1946年11月上海山河图书公司出版)



 有几句话同读者说

有几句话同读者说

本文是作者为小说集(传奇)增订本(上海山河图书公司1946年11月初版)写的序言。

我自己从来没想到需要辩白,但最近一年来常常被人议论到,似乎被列为文化汉奸之一,自己也弄得莫名其妙。我所写的文章从来没有涉及政治,也没有拿过任何津贴。想想看我惟一的嫌疑要末就是所谓“大东亚文学者大会”第三届曾经叫我参加,报上登出的名单内有我;虽然我写了辞函去,(那封信我还记得,因为很短,仅只是:“承聘为第三届大东亚文学者大会代表,谨辞。张爱玲谨上。”)报上仍旧没有把名字去掉。

至于还有许多无稽的谩骂,甚面涉及我的私生活,可以辩驳之点本来非常多。而且即使有这种事实,也还牵涉不到我是否有汉奸嫌疑的问题;何况私人的事本来用不着向大众剖白,除了对自己家的家长之外仿佛我没有解释的义务。所以一直缄默着。同时我也实在不愿意耗费时间与精神去打笔墨官司,徒然搅乱心思,耽误了正当的工作。但一直这样沉默着,始终没有阐明我的地位,给社会上一个错误的印象,我也觉得是对不起关心我的前途的人,所以在小说集重印的时候写了这样一段作为序。反正只要读者知道了就是了。

***

《传奇》里面新收进的五篇,《留情》、《鸿鸾禧》、《红玫瑰与白玫瑰》、《等》、《桂花蒸阿小悲秋》,初发表的时候有许多草率的地方,实在对读者感到抱歉,这次付印之前大部分都经过增删。还有两篇改也无从改起的,只好不要了。

我不会做诗的,去年冬天却做了两首,自己很喜欢,又怕人家看了说:“不知所云”;原想解释一下,写到后来也成了一篇独立的散文。现在我把这篇《中国的日夜》放在这里当作跋,虽然它也并不能够代表这里许多故事的共同的背景,但作为一个传奇末了的“余韵”,似乎还适当。

封面是请炎樱设计的。借用了晚清的一张时装仕女图,画着个女人幽幽地在那里弄骨牌,旁边坐着奶妈,抱着孩子,仿佛是晚饭后家常的一幕。可是栏杆外,很突几地,有个比例不对的人形,像鬼魂出现似的,那是现代人,非常好奇地孜孜往里窥视。如果这画面有使人感到不安的地方,那也正是我希望造成的气氛。

(收入《传奇》增订本,1946年11月上海山河图书公司出版)



 《张爱玲小说集》自序

《张爱玲小说集》自序

我写的《传奇》与《流言》两种集子,曾经有人在香港印过,那是盗印的。此外我也还见到两本小说,作者的名字和我完全相同,看着觉得很诧异。其实说来惭愧,我写的东西实在是很少。《传奇》出版后,在一九四七年又添上几篇新的,把我所有的短篇小说都收在里面,成为《传奇增订本》。这次出版的,也就是根据那本“增订本”,不过书名和封面都换过了。

内容我自己看看,实在有些惶傀,但是我总认为这些故事本身是值得一写的,可惜被我写坏了。这里的故事,从某一个角度看来,可以说是传奇,其实像这一类的事也多得很。我希望读者看这本书的时候,也说不定会联想到他自己认识的人,或是见到听到的事情。不记得是不是《论语》上有这样两句话:“如得其情,哀矜而勿喜。”这两句话给我的印象很深刻。我们明白了一件事的内情,与一个人内心的曲折,我们也都“哀矜而勿喜”吧。

一九五四年七月于香港

(收入《张爱玲小说集》,1954年7月香港天风出版社初版)



 忆胡适之

忆胡适之

一九五四年秋,我在香港寄了本《秧歌》①给胡适先生,另写了封短信,没留底稿,大致是说希望这本书有点像他评《海上花》②的“平淡而近自然”。收到的回信一直郑重收藏、但是这些年来搬家次数太多,终于遗失。幸而朋友代抄过一份,她还保存着,如下:

爱玲女士:

谢谢你十月分五日的信和你的小说《秧歌》!

请你恕我这许久没给你写信。

你这本《秧歌》,我仔细看了两遍,我很高兴能看见这本报有文学价值的作品。你自己说的“有一点接近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我认为你在这个方面已做到了很成功的地步!

这本小说,从头到尾,写的是“饥饿”,——也许你曾想到用《饿》做书名,写的真好,真有“平淡而近自然”的细致工夫。

你写月香回家后的第一顿“稠粥”,已很动人了。后来加上一位从城市来忍不得饿的顾先生,他写他背人偷吃镇上带回来的东西的情形,真使我很佩服。我最佩服你写他出门去丢蛋壳和枣核的一段,和“从来没注意到(小麻饼)吃起来夸嗤夸嗤,响得那么厉害”一段。这几段也许还有人容易欣赏。

下面写阿招挨打的一段,我怕读者也许不见得一读就能了解了。

①《秧歌》,张爱玲于五十年代初创作的长篇小说。

②《海上花》,全称《海上花列传》,晚清章回小说,韩邦庆(花也怜侬)著。三十年代,上海亚东图书馆出版该书新式标点本,由胡适作序。

你写人情,也很细致,也能做到“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如131—132页写那条棉被,如175、189页写的那件棉袄,都是很成功的。189页写锦袄的一段真写得好,使我很感动。

“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是很难得一舱读者的赏识的。《海上花》就是一个久被埋没的好例子。你这本小说出版后,得到什么评论?我很想知道一二。

你的英文本,将来我一定特别留意。

中文本可否请你多寄两三本来,我要介绍给一些朋友看看。

书中160页“他爹今年八十了,我都八十一了”,与205页的“六十八喽”相差太远,似是小误。76页“在被窝里点着蜡烛”,似乎也可删。

以上说的话,是一个不曾做文艺创作的人的胡说,请你不要见笑。我读了你十月的信上说的“很久以前我读体写的《醒世姻缘》①与《海上花》的考证,印象非常深,后来找了这两部小说来看,这些年来,前后不知看了多少遍,自己以为得到不少益处。”——我读了这几句话,又读了你的小说,我真很感觉高兴!

如果我提倡这两部小说的效果单止产生了你这一本《秧歌》,我也应该十分满意了。

①《醒世姻缘》,全称《醒世姻缘传》,清代章回小说,西周生辑著。据胡适考证,“西周生”即蒲松龄(《醒世姻缘传》考证)。

你在这本小说之前,还写了些什么书?如方便时,我很想看看。

匆匆敬祝平安

胡适敬上

一九五五、一、廿五

(旧历元旦后一日)

适之先生的加固似是两用的,有时候是好句子加固,有时候是语气加重,像西方文字下面加杠子。讲到加杠子,二0、三0年代的标点,起初都是人地名左测加一行直线,很醒目,不知道后来为什么废除了,我一直惋惜。又不像别国文字可以大写。这封信上仍旧是月香。书名是左侧加一行曲线,后来通用引语号。适之先生用了引语号,后来又忘了,仍用一行曲线。在我看来都是“五四”那时代的痕迹,“不胜低回”。

我第二封信的底稿也交那位朋友收着,所以侥幸还在:

适之先生:

收到您的信,真高兴到极点,实在是非常大的荣幸。最使我感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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