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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做你的童养媳-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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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白了他一眼,“等你做完题了,再考虑吃的问题,不然嘛,别想!”
吴大少顿时耷拉着耳朵,拿起笔,埋头苦干。
坐在我们前面的同学听到我们的对方转过身来,看着我们乐,我前面的男同学说:“嘿,吴大少可真听媳妇儿的话!”
吴大少也是一乐,咧着嘴笑:“那可不!”
吴大少前面的女同学:“你俩别这么腻了,还让不让我们这些孤家寡人活了?”
吴大少摆摆手,头也没抬,“别介,真所谓‘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张大姐加油啊。”
两位同学怀着不同面目转过去了,吴大少侧头对我眨眨眼。我哭笑不得,摇着头继续看自己的书。
我们回家的时候徐阿姨留了张纸条放在餐桌上,桌上已经摆满了她给我们准备的晚餐。现在是面对高考的特殊时期,徐阿姨总是抽出时间给我们做午饭和晚饭,偶尔还给我们做夜宵。我很感激徐阿姨,虽然和她生活的时间不长,但是我可以从父亲舒展的眉眼间看到幸福和喜悦。这就是家的模样,无论谁离开,无论谁加入,都是幸福的模样,这就是家,温暖的、惬意的、舒心的。
吴大少看着一桌的大鱼大肉满足的叫嚷:“徐阿姨果然最懂我!”一边说还一边唱:“红烧肉呀我最爱!……”
我夹起一块半肥半瘦的肉塞到他嘴里,“认真吃饭!”
吴大少乐呵呵的笑,靠过来:“那……抱一下先?”
我拧他厚实的胳膊,“不行,吃饭,赶紧吃饭!”
吴大少对手上那点蚂蚁咬全不放在眼里,凑得更近了:“那亲下好?”说着,把脸也凑过来。
我张着爪子阻止某狼袭击,吴大少的大脸盘儿一点点压下,咱后仰后仰继续后仰,“不——准——过来!”咱伸出的爪子被他捉住手腕轻松挪开,另一只手也被捏地牢牢的,彻底丧失了抵抗力。
吴大少伸出大舌头舔了舔嘴,“媳妇儿亲一口呗。”
“吃……唔……”话说,什么时候咱成了头盘了?会不会太生猛了叻?
六点钟在家吃过晚饭,然后被吴大少拉着手去学校晚自习。一路遇到不少同去同往的同学或者认识的人,吴大少豪气干云的招呼来招呼去,对方的回答通常是:“啊,吴大少和你媳妇儿上自习来啦?”“你们小两口好啊。”……
我在一旁只能勉力装淡定,跟着吴大少附和:“是啊——”
有一天遇到咱班主任,我还来不及把手从吴大少手里解救出来,那边儿已经乐呵呵的开了口:“吴海、周瑾来上课啦?”然后偏头对她老公说:“你看这俩小孩儿,我看着长大的,这么多年了还这么好,真难得。吴海,可要好好疼你媳妇儿啊!结婚记得请老师啊!……”
“好叻,没问题!”吴大少嗓门挺大,震得我心肝儿一蹦一蹦的,那个结婚还有好几年的说,现在提是不是太早了点儿?还有那个班主任阿姨,您是不是也太民主了点儿?中国教育不是一向反对早恋支持晚婚的么?您太欧式了……话说咱班主任是教英语滴……
别人都说情人的眼睛是盲目的,比如把一身汗臭当做男人味,把随便而厚脸皮当做很有型,把偶尔逞强装酷当做有绅士风度。刘凌就曾说过,吴海那种粗野不羁的个性不是我的菜,赵毅然也说吴海不适合我,可是他们不知道的却是我的心告诉我他就是我灵魂的另一半归属。
钱钟书在提到妻子杨绛时说:在遇到她以前,我从来想过结婚的事。和她在一起这么多年,从未后悔过娶她做妻子,也从未想过娶别的女人。我把这句话给吴大少看的时候,他激动的抱着杂志,“这简直就是我的知己哇!”
我笑起来,笑他夸张的表情,却更多是满心的喜悦,我知道的,我一直都知道的。被这样一个男人爱着,人生何处不美满呢?爱情,恋爱中的人总是喜欢问,爱情是什么。是什么呢?这就是爱情。
终于走到了中学生活的最后,轰轰烈烈的高考在绵绵的细雨中结束。结束铃声响起后,我朝和吴海约定的地方走去,吴海正从另一座教学过来,我们同时看到了对方,四目相对,嘴角止不住上扬。
“怎么样?”
“唔,足够完成任务!”
我们的理想,大学同在一座城市,相依相守。他说他完成任务,我信,带着那么点儿自恋的吴大少。
吴海伸手抱住我,“媳妇儿,咱终于也是大学生了!亲我一下呗?我这两天很辛苦的!”
我笑,踮起脚尖在他脸上、鼻尖和嘴唇吻去,吴大少托着我的腰,含着我的嘴唇低低的笑出声,“媳妇儿,我太幸福了!”
我吻了吻他的唇,然后松开,“我也觉得好幸福!就像做梦一样,不,做梦也没有这么幸福过!”
夕阳的余晖照耀在花草树木间,像一副怀旧的水墨画,我们就镶嵌在着红花绿叶之中轻轻的笑。
小媳妇儿梦话版:
吴大少:媳妇儿,本来我可以考得更好的,都怪你考前没亲我!
擦擦冷汗的周瑾:考前需要保持平稳的心态。
吴大少:我需要兴奋啊兴奋,就因为你没亲我,我考试的时候老想你亲我来着。
冷汗更加汹涌的周瑾:……
吴大少:媳妇儿,你是不是该补偿补偿我啊?
周瑾:考试都过了,补什么补?不行!
吴大少:可是我现在想亲你耶。
周瑾:忍住!
吴大少扭扭腰:忍不住!
察觉到某人狼性爆发的周瑾,撩起裙摆打算飞奔,却被一只粗壮的胳膊拦腰抱住。
某狼张开血盆大口,红果果的大舌头舔舔尖尖的犬牙:哇嘎嘎……媳妇儿,我来了!!
41刘陵那点儿事儿
高考的结果还算满意,不过在成绩出来以前吴大少就去了训练营,最后的志愿也是我帮着填的。我不知道不当特警的他干嘛训练成铜墙铁壁的模样,不过,好,既然大家都觉得有利无害那就去。不过他这次去的时间比预期长,明明说好和我一起去D市的,也只得我一个人去。
刘家派了车来接,这次来的人是刘凌,我有些意外,不过很快释然。刘凌显然没有我从容,看我的眼神有些不自在,扭扭捏捏地说:“要不是丁博弈去看他妈,我才不会来接你。”
我笑了笑,没说话,上了车和司机打过招呼,然后靠在椅背闭目养神,这两个人一个比一个头疼。我可以明显感觉到刘凌对我的态度不一样了,我说过他是一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嘴上说得多么多么厉害,实际上也渴望别人关心和疼爱。
到刘家时常和母亲一起逛街,参加她们的牌局,当然都是在边儿上观摩。
似乎是因为丁博弈不在的缘故,刘凌特别闲,经常跟着我们一起,几个贵妇打牌的时候,他就拉我去打桌球。以前的桌球技术基本上都是他和丁博弈教的,现在充当了“天才”的我,被少年时的刘凌仰慕还真是件啼笑皆非的事。
一天我们俩在常去的会所打球,在我俯身打球的时候一个男的冲我吹起了口哨,刚开始我没在意,后来他们那桌的人开始起哄,刘凌的面色不好,我拉他:“要不我们走了?”那边的人似乎知道我们想离开的意图,那个吊儿郎当的青年叫嚣起来,“哟,小妹妹要走啦?陪哥哥们再玩会儿呗?诶,小美眉,不要急着走啊……”
我没理会这些垃圾,径直走了,刚走到门口就听“轰”的一声,扭过头一看,刘凌已经和那些人打起来了。
“你算那根葱,敢调戏我妹!”刘凌这几年迅速窜张,加上一身厚实的脂肪,很能称上人高马大,但他一个人根本不是三四个人的对手,他已经急红了眼,不管揍人还是被人揍都跟拼了命似的。
我上去拦是拦不住了,赶紧叫经理让安保过来,六七个安保全上才把这场混乱平息下来。刘凌的脸已经被揍成了包子,后来我问他干嘛非要动手,他说:“我妹被人调戏了,做哥哥的当然要挺身而出!”
看着他满脸青紫的脸,我忍不住笑起来。
刘凌捂着红肿的腮帮子,龇着牙:“你这可是没心没肺啊,哥哥为了你连帅气英俊的脸都豁出去了,你再怎么着也得流几滴眼泪才合适呀。”
我按住发疼的太阳穴,不忘白他一眼:“你这脸破相等于整容,好不好?”
会所的老板认识刘凌,事情很快解决。我以为也就这么平息下来,哪知刘凌和人打架斗殴的事没能瞒过群众的眼睛,疼爱孙儿的老太太捧着他的“猪头脸”心疼的要命,刘志伟气得想让“猪头脸”更加浓墨重彩,最后在我反复而多次的劝说下,在跟会所老板认真确认过情况以后,刘志伟才使刘凌小哥的“猪头脸”得以保全。母亲听了我的话也是半信半疑,琢磨着是不是我被刘凌威胁替他背黑锅。唉,这是信誉问题,不能指望人们相信一个惯犯为了助人为乐犯罪,因为惯犯通常很难被信任耶。
刘凌把腿往茶几上一放,双手一抄,“小瑾啊,我想吃木瓜。”
“木瓜丰胸,你现在需要的是减肥,黄瓜最好。”
“……小瑾啊,哥哥可是为你受的伤哦,哎哟喂,我的手好痛,八成是断了,哪个庸医居然连我的手断了都没发现,哎哟妈呀,好痛——痛死我了……”
无语中……
后来的日子,刘凌小朋友就以使唤我为乐,连他那群狐朋狗友都被凉在一边儿,奇迹啊!
“哥,您点的丰胸木瓜!”咱大手一挥,很不客气的把盘子送到刘凌面前。
刘凌的双眼皮眼睛眯成单眼皮,“妹啊,哥哥需要申明下,木瓜除了丰胸还美容哦。”倒~~忘了说了,他是男性中的异数,一周三次面膜,护肤品一大堆,没见过这么爱皮肤的男的!后来我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词汇可以形容他这样的异类——娘娘……
丁博弈回来后,对我和刘凌的日渐友好关系没有任何表示,只是对我的态度明显变冷,这是一种骨子里的感觉,让我很不舒服。无论是前世还是现在,我都不曾亏欠他,但是这一世,我再也不会当傻瓜,他的野心只能从别的地方获得,但绝不是通过我。
后来我从刘凌口中得知,丁博弈的母亲因涉嫌吸毒和贩毒被抓,刘家虽然出面但人还是被送进了戒毒所强行戒毒,老太太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那个女儿已经彻底失望。
睡了懒觉下,偌大的客厅只有丁博弈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听到脚步声,他抬头看了看我,脸上没有一丝波澜。那句堵在嗓子眼儿打招呼的话被硬生生的卡住,抬起来的手也僵硬的半举着。心里感叹了一声,世事难料,也不是咱能掌控的。
我默默转身去厨房取早餐,刚把餐盘放下,刘凌不知道什么时候下了搂,一点儿不客气的端了我的牛奶杯往嘴里灌,一边拉开椅子大剌剌的坐下,一边恬不知耻的说:“嗯,妹儿啊去把哥的早餐也端出来啊。”
我磨磨牙,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咱忍!把他的那份加大量早餐分两次端了出去,看着他那张比吴大少还“少爷”的架势,咱不得不感叹,还是自家少爷可爱。
刘凌一口一个小笼包,口齿不清的说:“大会儿哦们……大啷球。”
我在头脑里拼凑了下,终于理解他说的“待会儿我们去打网球”,我摇头,“我不去。”
刘凌把小笼包吞下去,“嘿,哥让你去就去,唧唧歪歪的像话吗?”
我很不客气的哼一声,“没事就使唤我跑动跑西的,你就像话啦?”想到那次帮他给人送东西咱就忍不住怒火中烧,差不多跑遍了整个D市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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