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傲血轩辕-第8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丁不生冷冷道:“洪将军说的也并非全然没有道理。宫主,完颜乌禄来之前,奔狐长老从宫中送来了一个人,此人来头倒是大得不得了,而且和雷长老还颇有渊源。此人随东方苍龙一起行刺皇上,此人若是不归降金蚁宫,只怕雷长老纵然归降了,也会立刻反叛。”他在赵嫣然怒气之下,仍是说得不急不缓。赵嫣然眉头一皱,随即问道:“此人是何来历?”
丁不生冷冷道:“此人姓雷名霆,就是东方苍龙的干儿子,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闪电侠······他更是雷大长老的亲生儿子!”
此言一出,大殿顿时沸腾,一声低吼,沉睡中的南宫玉树忽然醒来,睁开双眼,死亡气息顿时弥漫。雷奇峰也无法沉住气,大喝道:“丁不生!我儿子在你手里?”
丁长老淡淡道:“当然,令公子这几天过得很好,属下为了让令公子说实话,倒是花费了很多力气呀。”他说得语音轻松,眼神却恨恨盯着雷奇峰,不知两人有什么仇怨。丁不生乃是四大长老中的玄武长老,同为长老,职位却不如雷奇峰。
雷奇峰冷哼一声,长身站起,大步走过来,战虎大怒之下,更是神威凛凛,背后披风在大殿飞舞,染得众人眼前一片血红。他站定身子,周围的人情不自禁后退几步,“丁不生,我儿子在哪里!”
面对怒虎,任何人都会全神防备,丁不生却眼神淡然,“雷长老想见自己的儿子,属下当然遵从。来人呀,将雷少爷请出来!”看来他早就想对付雷奇峰,雷霆早就在门外恭候了。
南宫玉树的心也沉了下来,终于,连雷霆都落到了他们手上。大门打开,雷霆在两名壮汉押解下脱了进来,神情委顿,眼神涣散,哪里还有闪电侠往日风采?
两人将雷霆押到丁不生身边,他们松开手,雷霆就像一堆软泥一样摊倒地上。丁不生叹道:“令公子毅力当真是强悍,丁某人的摄魂大法怎么说也算是一门绝学了,但也要我两天时间才撬开他的嘴。雷长老,你们两父子这么多年没有见面了,还不亲近一下?”
雷奇峰皱眉沉声道:“丁不生,二十年来,雷某人漂泊江湖,自己的儿子都从来没有照看过,我怎么知道他是我的儿子?这么多年来,我弟弟一点消息都没有,只怕是已经死啦,我儿子多半就已经不在了。”他长叹一声,却还是盯着雷霆,“丁不生,你说他是我儿子,可有什么理由?”
丁不生淡淡笑道:“丁某人哪有什么理由?只不过朱雀长老说,此人与完颜郑家奴交战时,使出了雷长老的拳法,更承认自己是雷家的后代,或许此人只不过就是个欺世盗名的小贼,冒充雷家的后人罢了。但此人胆敢闯大金国的皇宫,倒是有胆色。”
雷奇峰皱眉看着雷霆,雷霆垂头无语,困乏已极。雷奇峰一把提起雷霆,喝道:“说!你究竟是谁?”
雷霆缓缓睁开眼睛,看着雷奇峰,“你···你是我爹?”语音有气无力。雷奇峰看着雷霆,眼中又是迷茫又是怀疑。丁不生淡淡道:“雷长老,以属下看来这人多半真的是你的儿子,你看,他和你长得可真是像呀。你看,这眉毛。”
雷奇峰扭过头,看着丁不生,“姓丁的,你究竟想怎样?”他将雷霆缓缓放在自己身后,似乎他也怀疑这个少年真的是自己的儿子。
丁不生淡然道:“雷长老,这个人是不是你的儿子,他和你是真美关系,这都是你雷家的家事,姓丁的当然不会去管。不过此人刺杀皇上,大逆不道,更是东方苍龙的干儿子,照理说,丁某早就该将他处决,先斩后奏的,不过丁某想起一个成语,就把他留了下来,好交给雷长老处置。”
雷奇峰沉声道:“是哪个成语?”
丁不生一字一顿道:“大、义、灭、亲!”
雷奇峰倒退一步,“丁不生,这人不一定就是我儿子。”
丁不生笑道:“此人脑袋不怎么灵光,雷长老投奔金蚁宫,他还弃明投暗,岂不知他只要投奔大金,一生就荣华无忧了。”雷奇峰没有插口,他知道丁不生一定有下文。丁不生接着说道:“这人若不是雷长老的儿子,他刺杀皇上,又污蔑雷长老,那是死不足惜了。此人若是雷长老的儿子,为表清白,雷长老是不是再念一遍那句成语?”
雷奇峰面色死灰,喃喃道:“大义,灭亲···他脸上一阵白一阵青,忽然大喝一声,抓起雷霆;“你究竟是不是我的儿子!”
雷霆有气无力道:“我的父亲,是大宋国的战虎,雷奇峰,爹,你回头是岸,咳咳咳。”雷奇峰怒喝道:“你还在胡说,大宋负我良多,我再也不会为它效命!你若真是我的儿子,就该跟我一起归降大金!”他冷冷瞪了一眼丁不生,又大喝道:“只要你归降了大金,你就还是我雷奇峰的好儿子,有我雷奇峰在,没有人可以伤害你!”他转头盯着雷霆,眼光很是复杂。
雷霆沉默,忽然大笑:“你放屁!我雷霆何许人也!会听命于金狗?!爹,你要当汉奸,我却不要!”雷奇峰大喝道:“你说什么!这是儿子该对老子说的话么!”
雷霆大声喊道:“雷奇峰!你就是汉奸!我却不是汉奸的儿子!你还执迷不悟,你我父子情分,从此就断了吧!咳咳咳咳···”
雷奇峰大怒,“你,你这个逆子!”他左手提起雷霆,右手高举,一掌若是拍下,雷霆焉有命在?堂堂闪电侠,如今却只是砧板上的鱼肉。
雷霆也许已经是鱼肉,但“他”却绝对不会放弃,连死亡都视若无物,何况一身的伤痛枷锁?波劫尚未渡尽,兄弟怎能离去?一声龙吟,长剑出鞘,众人还没有看清,南宫玉树已经化为一道电光疾射而来。他手上手铐未解,全身伤痛无数,众人都没有对他留意,也没有人想得到他居然还有战力。原先站在南宫玉树身边那人,一探腰际,冷汗满脸,自己的长剑为一个囚徒轻易取走,自己居然还懵然不知。
好快的一剑。若在平时,嗜武一生的雷奇峰多半会游斗片刻,多留意他的剑术变化。但如今雷奇峰的心情却恶劣无比,此时面对雷奇峰,任何人都应该想到一句话,“老虎屁股摸不得”。雷奇峰大吼一声,放下雷霆,右拳迎上南宫玉树长剑,战虎的铁拳早已经坚硬得刀枪不入,只听“乒”的一声,南宫玉树手中长剑还没有递到雷奇峰身侧,已经被拳上劲风压得寸寸碎灭。拳风只是前奏,眼前一花,雷奇峰的拳头已经敲在南宫玉树胸口。纵是十大高手中的人物,挨上如此一拳也绝不好受,何况伤重的南宫玉树?
但拳头却偏偏没有将南宫玉树打碎。拳风吹散南宫玉树面前乱发,雷奇峰“呓”的一声,只觉得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小子眼神像极了某个很熟悉的人,他眉头一皱,拳头上的强大劲力顿时收起的干干净净。众人都是一惊,一拳威力如此强大,已经很是了不起了,而这样的力道居然想放就放,想收就收,那可更加了不起了。众人心中一寒,雷奇峰比想象中的,要更加强。
拳劲收回,但拳风依然狂暴无比,南宫玉树口鼻中迸出鲜血,惨呼一声,上身衣衫四分五裂,露出胸口诡异的痕迹。他的胸口满是伤痕,但在胸膛上却有一道比伤口更可怕更诡异的黑迹,有如一条毒蛇,爬向南宫玉树心脏。如此奇怪的“伤痕”众人从来没有见过,都是一惊。
但他们的惊骇加起来,都无法和完颜纵横相比。完颜纵横看到的是南宫玉树的背后,背后的皮肤苍白,和普通人没有多少不同,但完颜纵横却如遭电亟。
南宫玉树的背后没有什么奇怪的东西,就是比普通人多了些纹身,纹的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云”字。
云娘的云。
按:东昏王:就是完颜亶了。完颜亮将他杀了之后,不好说自己弑君,便说这个人是东昏王,只是一个王爵了。而且“昏”字其实是很有意义的,小孩子才是“昏”。
家国卷 51 轩辕血
五十一轩辕血
轩辕。轩辕就是黄帝,轩辕就是整个神州的始祖。轩辕黄帝的历史已经成为了神话,轩辕黄帝的时代早已过去。
但永远不会消失的,是轩辕血。轩辕的一代代传人,不管他们是平凡还是伟大,只要他们心中有着那个信念,那沸腾的血脉就永远不会中断。
轩辕傲血。
这个故事,本来就是傲血轩辕的传说。
糊涂来到衡山之颠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
九月二十二日的中午。
八月三十日,完颜亮宣布全线南侵,百万大军度过淮河,五路进发。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中,他们以进军的速度占领州城,以旅游的形态战胜对手,女真铁骑军面前,宋军根本没有任何还手的机会与心态。自从绍兴议和之后,南宋本已腐化的军队以正常人难以想象的速度加速腐化,边防士卒成走私商人,内地降临大搞红灯,上上下下一片祥和,在敌人面前也是溃败的一日千里。据说如今只需两三骑金国小儿,手挥大旗,便能占山夺城,威风八面。
山河颓废,宇内动摇,这个时候,糊涂怎么还有时间来游山?
糊涂不是来游山的,他只不过是来喝酒而已。衡山很高,通常人们爬山都会很辛苦,所以在山顶会有一座酒店。
爬山之后在酒店休息一下应该很舒服的,酒店的生意应该很不错,“雁断衡阳”本来就是天下一等一的风景。但这个酒店的生意看起来一点都不好,蛛丝缠废垒,死狗卧空壕,就连少林寺的女厕所都比这里看起来要热闹。
这样的地方当然配不上糊涂先生了,但他偏偏进去了。而且还向那一脸横肉的老板点了几两酒。
老板一点都不像老板,老板看见客人的时候都会变得很可爱,但现在的老板居然十分厌烦,他没有打酒,他问道:“你有钱喝酒么?”
糊涂看起来虽然不像很有钱,但绝对不是穷人,他的衣衫都可以抵得上许多银子了,所以他问:“这里有什么酒?”
老板冷冷道:“十万两银子一两的酒。”
好贵的酒!
糊涂居然一点都不吃惊,“一两酒才十万两银子而已?太便宜了吧。”
这回连老板都吃惊了,他皱起眉头问道:“太便宜了?十万两银子的酒还算便宜?”
糊涂摇头道:“十万两银子的酒当然太便宜了?酒是陈的好,二十年陈酿永远比五年陈酿好,四千年的陈酿当然会更好,好得不得了了。”
老板的眼睛眯起,“酒的确是陈的好,但四千多年的酒,想必已经不能喝了。”四千多年,装酒的瓶子都早已腐烂,瓶子里面只怕一滴酒都看不见。
糊涂再次摇头,“这种酒就算是看一看,也远远不止十万两银子。凡夫俗子,又有几个能够亲眼看见轩辕黄帝亲手酿造的美酒?”
老板忽然笑了,现在他笑的样子才真正像一个老板。“好,我现在就上酒!”
糊涂又摇头,“可惜我现在身上又没有带钱,连一两银子都没有。”
老板笑道:“正好,我现在的酒又不要钱了,连一两银子都不要。”
酒是好酒,当然不会真的是酿造了四千年的酒,菜更是好菜,不知道在衡山绝颠是哪里找到这样的食物的。老板的兴致很好,他也破例喝了几杯。
“我从二十岁开始就在这里当老板,我现在已经五十岁了。很少人能够找到这里,其中很少有人是我要等待的。三十年间,我一共等到了五位客人,你是第六位。”
糊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