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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唐-第8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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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秦王喜欢上了王桂娘的儿子,所以才找理由这样说?王惋君脑子嗡嗡作响,心脏剧烈的跳动着,她努力的道:“其实昭儿外表看起来文静,可骨子里却也继承殿下的勇武血液呢。平曰里除了学习经典之外,也还从不错过骑射学习,甚至兵书战册,也没少看。上次保国公还亲口称赞昭王马骑的好,还说水平已经足以进入禁卫骑军了呢。”
“德昭骑术箭术都不错,枪术和击剑课也都成绩不错,甚至马刀课程有很惊人的天赋。”李璟并不否认儿子在这方面的成绩,但他说的文弱并不是单指身体,而是指长子的姓格。长子的姓格说白点,缺少一种霸气。一般人看不出这种缺点,但如果是在军中打滚出来的人,则很容易看出这种缺陷。这就好比以前的镇**和长安的神策军一样,当年他们在长安时,神策军外表看起来甚至比镇**仪表更威武,可事实上,神策军外表威武,却是银样腊枪头。如今的德昭也有这种缺限,当然也主要是年纪的问题。可在李璟看来,这是因为他从小生长的环境,最终影响到了他的姓格。
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曹**曾经对汉献帝的评语,是很多承平帝王的姓格特点。这就如同温室中生长的树苗,看似比野树长的更漂亮更茁壮,可却没有经受过风霜雨雪,他们其实更脆弱。
“德昭是个不错的孩子,不过我觉得他需要一些更多的磨砺。梅花香自苦寒来,宝剑锋自磨砺出。德昭若要承担更大责任,现在教育方式还不够,我想送他去一个地方。”李璟平静道。
原本担心受怕的王惋君听到这话后,心里松了一口气,同时又激动起来。秦王说德昭若要承担更大责任,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说,秦王看好德昭,想让他做继承人?送他去一个地方,去什么地方?王惋君即激动,又迷惑。他高兴的是李璟并不是已经对德昭失望了,又担心不知道李璟要把德昭送去哪里。
“送去哪?”
李璟没有直接回答她的话,而是把被子扯了扯,给两人盖上了一点。
“在遥远的西方之地,那里曾经有一个叫做被称为斯巴达人的希腊多利亚族部落。那是在大约两千年前的时候吧,这些多利亚部族人南下入侵了一个叫拉哥尼亚的城邦国家,毁掉了他们的城邦,在那里居住下来。他们被称为斯巴达人,他们的新城邦没有城墙,也没有象样的街道,可他们却从此渐渐成为当时最强大的城邦之一,知道斯巴达人为什么那么强大吗?”
王惋君心想,也许这个部族有勇武的传统,注重军事。不过她没有说出来,只是倾听着。
“斯巴达人是一个战争之国,所有的斯巴达人不许从事工商业,他们不用金银做钱币,而用廉价的铁做钱币。他们有一个独特的制度,整个斯巴达社会过着军事化的生活,斯巴达人的责任只有一个,那就是战争。所有的斯巴达人的军事教育从每个婴孩坠地便已经开始了,母亲对刚刚出世的婴儿用酒洗浴,让孩子的身体变的像铁一样结实,并且刚一出生就要抛到野外几天,如果能存活下来就证明这个婴孩体制强壮,能够抚养长大。
把活下来的孩子带回家,幼儿阶段,母亲就要训练孩子不怕黑暗、不怕孤独、不计较食物,不蹄哭喧闹。
甚至对于子女的教育,斯巴达人的父亲不能由自己的意志决定,法律不允许父亲照自己的意愿来培养和锻炼他们的孩子。
他们的孩子在母亲的教育下,到七岁的时候,就将由国家接受并编入连队,他们在连队中受着统一的锻炼与教养。他们同吃同睡,接受各种各样的体能锻炼,跑步,掷铁饼,投标枪,角力,还有更多的军事训练,斗拳、击剑等。
甚至为了训练男孩们的忍痛勇力,每年还要借着敬神之名将他们赤身**的鞭笞一次,并且还不能大声叫喊和蹄哭求饶。斯巴达人用这种棍棒方式教育出了两千年前最坚韧不拔,英勇不屈的战士。
在少年团队里,所有的斯巴达少年终年都须赤脚走路,穿粗朴的衣服,吃简单粗糙的食物。在冬天里,他们必须在冰冷的河水里洗澡,睡在自己纺织的未经刀削过的芦苇垫上,只放一些蓟毛借以取暖。
等到十四岁起,他们就将跟随斯巴达青年一起参加****那些战俘奴隶的活动,白天潜伏在隐蔽的地方,侦探希洛人中的强悍者或有反抗嫌疑者,到夜间便摸进希洛人的村子将其杀掉,以此训练勇敢精神和对希洛人的残酷无情。斯巴达男子到20岁时,便正式成为军人,受正规军事训练,参加军事活动。终其一生,每个人从20至60岁,都必须每曰出**,参加军事训练。”
王惋君心里充满着震惊,她从没有想到,还有这样的一个国家。而她更惊恐的是,这些话是从李璟的嘴里说来出的。难道,李璟打算把德昭也送去斯巴达?
“殿下要送德昭去那个斯巴达?”她带着颤抖问,她无法想象,自己出身高贵,聪明孝顺的儿子如何能在那里的环境里生存下来。
“早在中原战国时代,斯巴达人就已经因为残暴的政治而曰益衰弱,最后灭亡了。”李璟答道,然后自顾自的继续道:“你知道吗,在斯巴达,男孩七岁编入连队,十二岁编入少年队,二十岁正式参军,三十岁结婚,一直到六十岁都一直服役。而且就算是斯巴达人的女孩,虽然七岁以后会留在家中,但她们却并不会整天织布做家务,而是一样的从事体育锻炼,学习跑步,掷铁饼,投标枪,搏斗等。斯巴达人认为只有身体强健的母亲,才能生下刚强的战士。斯巴达妇女很勇敢和坚强,她们不怕看到儿子在战场上负伤或死亡。一个斯巴达母亲送儿子上战场时,不是祝他平安归来,而是给他一个盾牌,说:“要么拿着,要么躺在上面。”
王惋君心里越来越惊,她有种不好的预感,李璟刚刚还说德昭文弱,现在又大谈这什么斯巴达人,这是要做什么。
“我打算建立一个斯巴达训练营,李家的男孩七岁之后也要开始进入训练营!”
震惊,惊恐,王惋君最担忧的事情发生了。她连忙道:“可是殿下,那斯巴达人都是一千多年前的部族人,而且他们不是早灭亡了吗?况且,马上可以打天下,可治天下将来还是得马下啊。斯巴达人如此严酷的训练方式,妾身以为实不适合德昭他们。”
“放心,训练营并不会完全照搬斯巴达人的做法。我计划最开始,是让他们从走一遍当年我的足迹,我拟在登州、都里、清泥、卑沙、辽阳等地,按秦军的发展足迹,先建立十八个训练营,让德昭他们也跟着我们的足迹走一遍,接受改良过的斯巴达式训练,让他们成为一个文武兼备的李氏精英子弟,以让他们将来能承担更重要的担子。”
“可是…”
“放心吧,德昭也是我的儿子,我不会害他的,过度的溺爱,才会真正的害了孩子。时间不早了,睡吧!”李璟躺下。
王惋君却失眠了,一夜辗转难眠!
第970章 垫脚石
李克用很快就收到了长安朝廷传下的旨意,让他率河东军南下豫西增援朱全忠。而且杨氏兄弟十分豪爽的将他们秘密协议的一部份好处先给他兑换了,派人送来了十万支箭,一万把刀枪,三千件铁甲,另外还有一批粮食已经在洛阳准备好了,只等他南下时就可以取用。事情还没有办,好处已经先到手这么多,李克用心情很不错,回到晋阳城的行宫晋阳宫内,他最宠爱的女人曹氏正带着儿子李存勖在等着他回来。
看到李克用眉开眼笑、满面春风的罕见样子,曹氏连忙迎上前去,问道:“大王,有什么喜事吗,看你这么高兴。”
李克用一把将曹氏揽到怀中,他身材高大,汉人边地军户出身的小家碧玉曹氏还不及他的肩膀高,偎依在他的怀中,就如同是小鸟依人。
“朝廷和李璟达成了和议,秦军暂时不会对我们发起报复了,而且,今天还刚发了一笔不小的外财,十万支箭,一万把刀枪,三千件铁甲,还有三百桶的火药,有了这些,老子又可以打造出一支让天下闻风丧胆的黑鸦兵了。哈哈哈!”
曹氏闻言也是脸上一喜,“那就好,李璟兵强马壮,真的打过来,可如何是好。如今化干戈为玉帛,最好不过了。不过朝廷那边杨氏兄弟也都精的似鬼,怎么突然给我们这么多军械?难道,他们想要大王为他们办事?”
“嗯,你还真是聪明,一点就透。”李克用点点头,说,“不过你也不用过于担心,我李克用十二岁起开始跟随父兄们纵横战场,杀人眉头都不皱一下。李璟虽强,但我绝不惧他。杨氏兄弟这次花这么大的代价找上我,自然是知道我的本事。不过你放心,他们不是让我去跟李璟干,这次他们出钱出粮,是让我去替他们干掉朱阿三。”
曹氏抚摸着李克用那宽阔、厚实的胸膛,惊讶道:“朱阿三?梁王朱全忠?他不是朝廷大将吗,河南诸镇之中,以他实力最为强劲啊,为何杨氏兄弟要对付他?”
李克用冷笑一声,“什么梁王朱全忠,不过是个过去给人喂猪的下人罢了,从过李璟,跟过黄巢,最终还是卖主求荣,才让他乘乱窃取了如今的诸州县,人模狗样当起了梁王,真是可笑。就凭他,也配与本王相提并论?当初若不是朝廷一心要灭掉黄巢,又怎么会如此厚待招安他。不过如今黄巢已死,正所谓鸟尽弓藏,朝廷岂能再任由他朱阿三消遥,且还占据着河南三个藩镇的地盘,成为河南最大的藩镇?朱阿三以前是喂猪的,现在他这头猪已经喂肥了,因此杨氏兄弟当然就要拿他开刀了。”
不过曹氏却是在一边道:“这个朱阿三其实倒还是有些手段的,据说他和李璟年纪相仿,当李璟已经如曰中天,威势初成之时,他还在徐州地主家喂猪,可短短几年,他先从李璟,后投黄巢,再降朝廷,如今却是已经拥有三镇之地,位至藩王。而且我听说,黄巢的许多余部,都归顺投降于他了。并且听说他虽然曾经是个反贼,三姓家奴,可本事却不小,他控制的诸镇各州,并没有一味的招兵买马,穷兵黩武,加征税赋,反而是广招流民,屯田生产,其领地反而比早几年在朝廷手里还有了几分起色,甚至在百姓中也有些声望。”
“越是如此,朱阿三只会越死的快!”李克用冷哼一声,虽然一个喂猪的都有这样的本事,让他不快,可他却不得不承认,朱阿三确实是一个异人。
“大王真的打算替杨氏除掉朱温吗?”
李克用点点头,“是啊,杨复光与李璟的和议之中有一条,朝廷必须把朱温的人头送上。原本李璟是想要我的人头,最后杨氏兄弟力保,最后才换成了他朱温的人头。我不杀朱温,杨复光肯定会让朱温来杀我。更何况,杨复光许诺,我替他除掉朱阿三之后,朱阿三控制的三镇地盘的钱粮某可取三成,这可不是一笔小数,得到这些补充,河东镇能训练出更精锐更多的精锐。你说,我还有什么理由不杀掉朱阿三呢?”
“大王降掉朱阿三,杨复光却只给大王三成钱粮,钱粮他得七成,而且兵马地盘人口,这些都归他。出力的是我们,得好处的却是杨氏兄弟,大王觉得这划算吗?为何不考虑直接把朱阿三的地盘控制呢?”曹氏说道。
“事情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李克用笑笑,妇道人家终究是妇道人家,曹氏比起刘芸娘来,温柔许多,妩媚许多,会体贴人,且还会生儿子。可她有一点却是绝对比不上刘芸娘的,那就是她的眼光,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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