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棋人物语-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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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笑着打着招呼。
“呵,这没什么,天天到您家里蹭饭,该感谢的人应该是我才对。”王仲明笑道,对一个单身汉而言,最觉麻烦的恐怕就是作饭了,买菜,炒菜,煮饭,吃完了还得洗碗刷筷,又烦琐,又麻烦,偏偏又没办法不干——如果每天指导一个小时围棋就能免去做晚饭的麻烦,他倒觉得挺值。
“话是这么说,不过总还是觉得我们占了便宜。”程明有点愧疚地说道。他不是不明事理的人,通常的行情,业五棋手一对一的讲课费,每个小时最少也得八十块钱,人家王仲明几乎天天都给自已的儿子辅导却一分不收,只是吃一顿晚饭,算起来,自已占的便宜何止是不少?有心想给人家一点辅导费,但少了拿不出手,多了给不起,又怕谈钱伤了感情,所以他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表示自已的谢意。
“呵,什么便宜不便宜的,程非的成绩提高,我不是一样也很高兴吗。”王仲明笑道,如果是为了钱,以他的身份,和他下一盘辅导棋最少的收费标准也得两千,真要是把钱看的那么重,他又何必放着轻松的事不做却当什么作家呢?
好人呀,真是个好人,也不知自已上辈子是不是做过什么善事,不然怎么会遇到这么一位好房客。
程明唯有感动。
“儿子,你不是想喝水蜜桃汁吗?看,这是什么?”从衣袋里掏出下午在大卖场果汁冲剂,程明向儿子晃着。
看到是自已想要喝的果汁,程非非常开心,“老爸,你真好!”从程明手里抢过果汁,程非是又叫又跳。
“小点儿声,吵不吵呀。你也是,又买这种东西,喝多了对牙不好。多少钱?”程非妈端菜进屋,见儿子又在大呼小叫,有些不高兴地问道。
“没多少钱,就七块二,能冲十五杯,很值啦。”为了证明自已没有乱花钱,程明从衣袋里翻出大卖场的小票来做证明,手从衣袋里出来时,却带出一张叠成几折的白纸。
“咦?这是什么?”程明拿着这张纸自言自语道。
“从你兜里掏出来的东西,你问谁呢!”七块多钱的东西,程非妈也没心去核查对证,哼了一声,把菜放在桌上回厨房去了。
程明把折在一起的纸条打开,代看清上面用圆珠笔写的字时想了起来,这不是老金头儿让自已帮忙找要买东西的清单吗?嗐,瞧自已这记性,把人家的购物清单拿走,人家怎么买东西?下次见到老金头儿,肯定少不了要挨一顿数落。
“咦,老爸,那是什么?”
程明看的是写字的那一面,另一面则对着程非,程非一抬头,看到这张纸上印着一些东西,其中的一部分自已好象曾经见过,于是好奇的问道。
“什么?”程明不明所以,翻过纸来仔细查看,“噢,原来是张棋谱。”他并不觉得奇怪,老金头儿是棋胜楼的人,随手把印有棋谱的文件当成便条来用正常的很。
随手把纸放在桌上,程明脱掉外衣,进卫生间洗脸净手,准备吃饭。
纸摊开在桌上,王仲明不经意间目光扫过,忽的一愣,忙伸手把纸拿起,仔细一看,这一看心中顿时是大惑不解——这上面印的不正是自已笔记本中的一页吗?
这是怎么回事儿?
笔记本这些日子都放在程家,如果是程明复印的,他刚才的反应怎么会是意处?
“非非,笔记本拿来?”王仲明吩咐道。
笔记本拿来,没费多大功夫,王仲明就找到了相应的那一页,两相对照,分毫不差。
谁会把自已笔记本里的东西复印下来?
王仲明相信程明是不会做这种事的,因为以程明那种性格和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如果想把笔记本的东西都记下来做为自已离开这里后儿子的教材,肯定会直接跟自已说的,想自已连笔记本都可以交给程非保管,怎么会不答应他的要求呢?所以程明绝不会做的。
但不是程明又会是谁呢?程非是个孩子,不可能会想到自已离开北平时会不会把笔记本要回去的问题,况且,就算他想复印,一个小学生又哪儿来的钱?这么厚的一个笔记本,要把里边的内容全都复印下来,那可是要花不少钱呢。至于程非妈,那是位典型的家庭妇女,对围棋可以说是一窍不通,从某种角度来说,她甚至不愿意儿子把太多的精力花在围棋上,所以更不会动这方面的心眼儿。
程明洗手从卫生间回来,见王仲明拿着从自已兜里翻出来的那张纸正在发呆,似是在想什么事情,“呵,想什么呢?看上面的棋谱?”他笑着问道。
“呃……,程哥,这上面的棋谱是这本笔记本里的,是不是您复印的?”
这种事凭空乱猜是不会有结果的,王仲明要把事情搞清楚。
“没有啊,怎么回事儿?”程明一愣,从王仲明手里接过棋谱和笔记本仔细对照一遍,眉头皱起,挠起了后脑勺。
“这张棋谱是谁给您的?”程明的反应更加印证了王仲明的猜测,他接着问道。
“是老金头儿……”程明把下午在大卖场碰到老金头儿,并帮他买东西的经过都讲了一遍。
“老金头儿?你是说棋胜楼的那位原先当过大厨的老金头儿?”前几天,老金头曾经数次到程家,托程明向王仲明传达口信,表示棋胜楼想请他做讲师的意思,所以王仲明虽没见过老金头儿,对他却是有一定印象的。
“是呀,就是他呀。你怀疑是他复印的?不会的,不会的,老金头儿那个人我了解,他不可能做这种事儿的……也许是他在棋胜楼里随手拿来当便签纸的吧?……,非非,你有没有把笔记本拿去棋胜楼?”脑中现出老金头儿那大大咧咧,好摆长辈谱的样子,程明第一时间就排除掉他的嫌疑。
“有呀,就上个星期呀,张老师说想看看,我就拿给他看了。”小孩子哪里会想的太多,老爸问他什么,他马上就一五一十的讲了出来。
“张老师?你是说张海涛?……”程明心中的火冒了起来——他虽然不清楚这本笔记本的真正价值,但这是属于王仲明的私人物品,人家留在自已家中,也就是相信自已能够将之保管好。现在可倒好,里边的内容居然被人复制了,而复制的人居然是张海涛那小子!利用不懂事的小孩子,这也太卑鄙了吧?
“张海涛?!”王仲明的脸色也变得难看起来,没有人会喜欢自已的作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别人所剽窃,尽管他并没有打算利用这本笔记本里的东西赚钱。
“兄弟,别说了,明天我带你,咱们一起找那小子说理去!不给个交待,这事儿没完!”
程明本就对张海涛没什么好感,更觉得自已对不起人家的信任,王仲明新来这里,人头不熟,这时候自已若是不出面相帮,那还够得上一撇一捺吗?
第四十八章不能容忍
笔记本王仲明拿回了家中——笔记本里的内容本就不适合程非这种程度的小孩子,之所以交给程非让他学习,为的是让他开拓眼界,知道有很多教科书上定论为错误的招法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不可行,能与不能,需要用自已的计算真正面对,而不是人云亦云,固守于老师传授讲解的东西,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现在,阻碍程非水平提高的那层窗户纸已被捅破,这本笔记本对程非的重要性也就没那么大了。
回到家里躺在床上,打开灯,柔和的淡黄色灯光洒在床头,王仲明忽然间感觉很累,人生在世,到底是为了什么?什么重要,什么又是不重要?过去的已经过去,但过去的真的能够成为过去吗?
拿起笔记本,翻开封皮,扉页上那几行娟秀的字迹映入眼帘,一个字,一个字地读着,王仲明的眼睛慢慢潮湿起来。
翻到最后一页,他的手指伸进封套,将藏在里边的照片拿在手中,借着灯光仔细地瞧着,照片上,纪嫣然的笑脸如花朵一般的灿烂。
记忆回到了八年前的夏天,那一年,纪嫣然考上了北医大,为了庆祝她的愿望,他推掉了一场商业表演赛,陪着纪嫣然来到坝上草原游玩,为此,事后还被棋院领导数落了好一顿。不过即使那样,他也觉得非常值得,因为嫣然玩儿得真的非常开心,两天一夜的行程,两个人在风景如画的坝上草原纵马奔驰,一起围着熊熊篝火品尝着手抓羊肉,欣赏着民旅舞蹈,半夜起来,一起并肩躺在柔软的草地上数着天上的星星,倾听夏虫的鸣唱,夜很寒,嫣然紧紧靠在自已身边,头枕在自已的臂弯,鼻端是淡淡的幽香,耳边是喃喃的低语,轻轻抚弄着那如丝一般顺滑的青丝,感到的只有温暖和幸福,如果说那时有什么愿望,那就是希望时间永远定格在那一刻,再也不要流动。
王仲明将照片放在胸前,轻轻合上了眼睛——戏剧理论家说,所谓的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给人看,然而更让人感到心痛和后悔的是,当美好的东西存在时,人们不知道珍惜,而当知道那件东西的可贵时,却再也无法挽回。很多人都知道这样的道理,但人生不是说教,错的还是要错,错过了就不会再有。
轻叹一声,王仲明睁开眼,换了只手把照片拿在眼前,纪嫣然的笑颜依旧是那样的灿烂。
“咦……,那是什么?”
无意间,王仲明的视线停留在照片的右下角——刚才是右手拿着照片,所以没有发现那里有一块淡淡的污渍。
腾的一下,王仲明从床上坐了起来,照片上怎么会有污渍,这怎么可能!
把台灯的亮度调到最大,他仔细的察看,很快便判断出那是咖啡的痕迹。
怎么会?程明只喝茶叶,不喝咖啡,家里也没有咖啡,而这张照片自已上一次看时,明明还是好好的,是谁,是谁把咖啡弄在上面?
把笔记本拿到灯下,王仲明将封皮除去,想要检查是不是不小心有咖啡渗进里边,这才弄脏了照片,这一检查,倒是没查到有其他污渍,但封皮除去之后露出的图钉却让他感觉不太对劲儿——笔记本制作生产时是流水线机器装订,装订的地方平整结实,而现在看到装订的部分歪歪扭扭,高低不平,看起来就是人工用手按上去的,如果文具工厂以这样的制做工艺生产笔记本,只怕早都倒闭了。
。……原来,原来是有人把这本笔记本拆开过!
联想起那张有笔记本中内容的文件纸,王仲明明白了,这肯定是棋胜楼的人干的!
心中的怒火渐渐燃起。
刚才程明说要代他出头,去找张海涛讨要说法的时候自已虽然也很生气,但还是劝程明不要小事闹大,终究程非还要在人家班上学棋,笔记本里的东西自已又没想出书发赚钱,何必把关系搞僵,到时候让小孩子受到连累。
但现在不同了,笔记本里的东西被人复印他可以不计较,但嫣然的照片被弄脏他却绝对不能容忍!
张海涛……,自已又不是不认识,何必让程明出面,自已明天就去找张海涛,看他怎么给自已一个解释!
以前没有去过棋胜楼,不过听程明说过棋胜楼的大概位置,出了小区,王仲明一路向北,步行约有五六分钟,便见到棋胜楼的招牌。
离开马路,站在棋胜楼的院门口,王仲明打量着眼前的情景——这是一座仿古建筑,红砖绿瓦,古色古香,楼高三层,院子很大,约有百十平米,靠近院边种着一棵杨树,树粗一搂,枝杈横生,树下有一张石桌,四个石墩,一个胖老头儿坐在其中一个石墩上正在讲故事,而他的听众则是一圈十来个年龄大小不一的孩子。
“金爷爷,您就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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