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农门商业大亨-第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马云裳听到他的叫声跑进来,看了她一眼,出去给她端了一碗凉水进来,“水凉,别喝下去,这是给你漱口的。”
顾清梅就着碗含了一口水漱了漱口,然后吐到地上,顾刘氏手脚麻利地弄了些草木灰,将顾清梅吐的秽物清理干净。
顾清泳看到顾清梅的头上裹着白布,诧异地说:“梅子怎么伤了头了?”
顾刘氏赶紧跟四儿子告状,“都是你大哥那个混账东西,竟然去抢梅子的私房钱,梅子不给,他就把梅子给推倒了,梅子撞到头,本来都没气了,我吓得要死,让清雷把亲家二叔请了过来,亲家二叔也说人不中用了,就让你爹进城把你二嫂和老四都叫了回来……”
“我找老大去!”顾清泳本来还嘻嘻哈哈的,但是听娘这么一说,马上火爆三丈,跑到院子里,随手抄起一把立在墙边的锄头就跑了出去。
顾刘氏急的追了出去,扯开嗓门喊起来,“清雷,清雷,快过来——”
顾清雷从隔壁院子里跑过来,“二婶,什么事?”
顾刘氏着急地说:“快去你大哥家,你二哥拿了锄头过去找你大哥打架去了。”
顾清雷不着痕迹地撇了撇嘴角,“二婶,依我说,大哥也该受些教训了。”
“胡说什么呢?”顾孙氏跑出来,把儿子斥责了一顿。“还不快去把你二哥叫回来!”
“哎!”顾清雷不敢忤逆母亲,赶忙飞奔着追了过去。
顾清山家离爹娘家隔了一排房子,比爹娘家强一点,院子修了一人高的围墙,此时院门大开。
顾清泳径直闯了进去,一脚踹开堂屋的大门,李招娣正坐在灶台旁边烧火,准备贴饼子呢,看到他进来吓了一跳,站起来道:“他三叔,你这是干吗?”
顾清泳也不搭理她,大步走进东里间,就见老大顾清山盘着腿坐在炕头上,守着一个小炕桌,小炕桌上摆着一碟子酱牛肉、一碟子花生米,还有一小坛子烧刀子,顿时就火冒三丈起来,“老大,你为什么要抢梅子的钱?”
顾清泳从妹妹那里抢了钱,就跑去村子里的杂货铺打酒买肉,至于妹妹的死活,压根就没放在心上,看见顾清泳闯进来,他斜着醉醺醺的眼睛昵了他一眼,大着舌头说:“我……我是她大哥,她赚钱……凭……凭什么光给老四花,不不……不给我花?”
“老四是在读书,将来要考功名,做大官的!”顾清泳虽然是个地痞,整天混日子,但是却也很知道好坏。
“拉……拉倒吧。”顾清山不屑地说。“村子里……几十年……都都……都没出过举人了,就凭他,能……能考上举人?”
顾清泳一见他居然还死不认错,猛地举起手中的锄头,一锄头砸到炕桌上,桌子上的酱牛肉和花生米顿时就撒得满炕都是,酒坛子也被砸烂了,屋子里弥漫着烧刀子浓烈的酒香味。
“老四,你敢打我……”顾清山虽然喝酒喝得身子都快软了,但是正所谓酒壮怂人胆,他很爷们地从炕上扑了下来,就把顾清泳给扑到了地上,兄弟两个就开始在地上滚了起来。
顾家已去世的老太爷有一身家传的好功夫,四十年前还曾经当过兵,在边关打过仗,可惜功劳都被上边冒领了,还差点惹来一场灭族大祸,最后只得回到顾家庄,安安分分地过日子。因为那个时候两个儿子都已经过了练功的好年纪了,于是便隔辈把功夫都传给了几个孙子。
老大和老三虽然都是喜欢偷懒耍滑的,但是小时候都被老爷子调教过,多少有点功夫在身上,所以打起架都不含糊。
不过顾清山毕竟喝了不少酒,脑袋又晕,手脚又软,不一会儿就被顾清泳给骑到身子底下用力猛揍。
李招娣一看,自己一个女流之辈也拉不开他们,于是躺到堂屋里的地上就开始打滚。
“这日子没法过了,小叔子竟然欺负上门了,你们老顾家就是欺负我娘家没人啊……”
话说李招娣之所以说她娘家没人,是因为老李家没儿子,她爹娘这一辈子一共生了十二个闺女,到现在都在继续努力地生,想生个儿子出来,就是一直都不能如愿。
顾清山有二子一女三个孩子,最大的一个九岁,最小的一个五岁,全都站在西里间的门口,傻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一切,一个个噤若寒蝉的。


 、第四章 绣花挣钱?别逗了!
顾清雷走进来,也没搭理在地上打滚的李招娣,径自走进东里间,把顾清山和顾清泳这对兄弟分开,顾清泳不依不饶地还想冲上去再把老大给揍一顿,但是顾清雷却拦住他,“三哥,算了,你把他打伤了,回头他们还不是得找二婶要钱看伤。”
“他敢!”顾清泳脸红脖子粗地叫嚣。“别以为他行大,就真以为自己是老大了,他这次是侥幸,梅子没死,梅子要是死了,看我不弄死他!”
“行了,二婶让你回家呢。”顾清雷夺下他手中的锄头,硬扯着他回了家。
“你这个孽障!”顾刘氏见他们回来了,气得骂道。“他再不好也是你大哥,你打死了他,又能有什么好处?”
顾清泳没好气地说:“娘,都是妳惯的他,才让他这么无法无天的,梅子辛辛苦苦地绣花,赚点私房钱容易吗?那都是给老四念书用的,咱们家就指着老四念书,好出人头地呢!”
“好了,他三叔,你就别气娘了!”马云裳见闹得实在有些不可开交,赶忙劝道。“清雷,你帮我盯着你三哥,别让他再去找他大伯麻烦了。”
“二嫂,我来帮妳做饭。”
顾清雷的媳妇从外边走进来,她过门已经有半年了,如今有了身孕,刚刚才显怀,手上牵着一个只有三、四岁的小男孩,小男孩长得粉雕玉琢的,身上穿得圆溜溜的,像颗球,头上还戴着个红色的虎头帽子。
“千万别,妳怀着身孕呢,妳进屋去陪梅子坐着吧,我刚给梅子倒了碗水,在桌子上晾着,妳帮我拿给她。少华,看见娘怎么不知道叫人呢?”
原来顾清雷媳妇手上牵着的小男孩竟然是她的儿子,刚刚众人都以为顾清梅死了,这小子一直哭个不停,顾孙氏便把孩子抱到了自己那院子里,交给儿媳妇看着。

顾清梅在屋子里听着外边的动静,心中有些明白,她穿越过来的这个家庭有些混乱,家人的品质良莠不齐,抢自己……呃……就是这具身体的原主人的钱的是大哥,不招人待见,但是母亲似乎还很疼他。
也是,不管是好是坏,都是当娘的身上掉下来的肉。
去给自己抓药的那个是四哥,很会念书,全家的荣华富贵都押在他身上了。
为了自己去跟大哥拼命的那个是三哥,看着吊儿郎当,浑身上下都是地痞气息,但是似乎很疼自己。
至于二嫂则是家中最懂事的媳妇,可能家境稍微好一些,所以经常贴补母亲。
至于那位大嫂,呵呵,跟她那位大哥还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至于其他人她还没有见到,不知道品性如何。
棉帘子掀开,一个肚子微挺的孕妇出现在顾清梅的眼前,她的模样十分清秀,身上穿着一件藏青色的棉袄,棉袄的下摆长到膝盖上方,外边套着老羊皮的坎肩,头上挽着干净利落的发髻,发髻上插着一根银针。
看到顾清梅,她笑道:“妳没事就好了,我刚才就想过来看妳,可是他们说妳死了,我怀着孩子,都不让我进来。”
她把顾少华抱到炕上,给他脱掉鞋子,拍拍他的小屁股,“去玩吧!”
顾清梅笑道:“我伤了头,什么事都忘了,不知道怎么称呼?”
“真的?”秦碧华惊讶地看着她,眼神中闪过一抹担忧。“我娘家村子里有个小子,跌了一跤,把头给磕了,就变成傻子了,连他爹娘都不认得了,妳不会也变成那个样子吧?”
“应该不会!”顾清梅的唇角微微抽搐了一下,觉得她说话有点太直了,应该是个没什么心眼的人。“我只是把以前的事情忘了,应该不会变成傻子!”
“那就好!”秦碧华松了一口气,笑道:“可吓死我了,妳要是变成傻子,就没人跟我说话了,我是妳清雷堂哥家的,妳都叫我二堂嫂的。”
却见顾少华手脚并用地爬到顾清梅身边,撅起嘴巴,凑到顾清梅的脑袋旁边,呼呼吹了两口气,“我给小姑吹吹,小姑就不疼了!”
顾清梅的心顿时便被这个小家伙的举动给融化了,她一向喜欢小孩子,忍不住将他圆滚滚的身子搂进了怀中,然后在他红扑扑的小脸蛋上狠狠地亲了一口,“这是二嫂的孩子吗?”
“可不是他,这小家伙,天天黏着妳,都快把妳当娘了,刚才二嫂逗他,让他叫娘,他还怕生呢。”秦碧华站起身,在地上的方桌上端起马云裳刚刚给晾着的那碗水,递给她道。“差点忘了,二堂嫂让我给妳端水喝呢,少华,别缠着你小姑了,让她喝口水。”
顾清梅刚好口渴了,于是推开腻在她怀里的小家伙,端过水碗,水温刚好可以入口,她小口小口地啜饮着,将水喝完,然后把碗递给秦碧华,“二堂嫂,这里是什么地方?”
“什么什么地方?这里是妳的家呀?”秦碧华不解地说。
顾清梅解释道:“我是说,这里的地名?”
秦碧华这才明白她问什么,“你问这个啊,这里是顾家庄,村子里大部分都是姓顾的。”
“那村子里的人都是种地为生吗?”
“对呀!”秦碧华说着,坐到她身边,看着她头上包缠的白布,忧心忡忡地说。“怎么伤成这样了?妳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吗?”
顾清梅轻轻地点了点头,扭脸看到身边放着针线笸箩,还有一个竹子做的花绷子,花绷子上箍着一块红色的绸布,上边有一只已经绣好的鸳鸯。
她拿过花绷子,看着上边的一只鸳鸯,对于丝绣,她懂得不多,不过却能看出来这只鸳鸯绣得活灵活现,于是开口问道:“我平常都是绣花打发时间吗?”
“对呀,反正也没什么事情可做,给喜铺绣点红盖头,还可以赚点钱贴补家用,妳家老四在城里的书院念书,束脩都是二堂嫂给交,但是其它的花销都是靠妳绣花赚的钱呢。”
顾清梅低下头,状似不在意地问:“那我除了绣花,就没有旁的事情可做了吗?”
秦碧华不疑有他,笑道:“怎么没有?平常家务也都是妳在做啊。”
顾清梅说:“我是说可以赚钱的营生。”
“妳一个女孩子,不能出去赚钱,除了绣花,还能有什么赚钱的法子?”
“小姑还会画花样子!”说话间,顾少瞳买了东西回来,把东西交给她娘,便掀了棉帘子跑进来,笑嘻嘻地说。“小姑画的花样子可好看了,上次卖了二两银子呢,比绣花赚的钱还多。”
“哦?”顾清梅听到画花样子也能赚钱,顿时眼前一亮,天知道她穿越之前,主修的可是珠宝设计,最擅长的就是画花样子,虽然珠宝设计和这种花样子不太一样,但都是异曲同工的东西,相信以她的经验和学识,小小的花样子应该难不住她。
天知道她根本就受不了这样的生活环境,虽然并不脏乱,但是所有的一切都离她的生活标准太远了。
就拿她刚刚喝水用的那只粗瓷大碗来说,她前世喝水用的可都是英国进口的骨瓷,出自名家之手,一套茶具便能换一套房子的。
睡觉盖的更是产自苏杭的蚕丝被,又暖和又轻薄,哪像她身上这床被,看起来足有两寸厚,盖在身上,重得要死,而且肩膀处都盖不住。她都有些怀疑,自己晚上睡觉的时候,会不会被这床被子压死。
再看她身上的衣裳,青蓝色的粗布做的小棉袄,颜色难看得要命,至于下半身,则是一条深蓝色的棉布做的棉裤。
对于一个一向走在时尚尖端的女子,这样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