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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拜金公主遇上花花公子-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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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主系列之二:当拜金公主遇上花花公子
作者:日落迷情
1。正文1。传奇女子——水玲珑
这部《三公主系列之二:当拜金公主遇上花花公子》与《爱情保险》都是一个系列的,这两部都在凤鸣轩签约了。写的是三公主系列,冉晨曦、水玲珑和冷凝霜。《爱情保险》讲的是冉晨曦;《当拜金公主遇上花花公子》讲的是水玲珑;《将冰山劈开》讲的是冷凝霜。
这次的《当拜金公主遇上花花公子》更精彩,欲了解人物关系可以翻看三公主系列之一:爱情保险。楔子部分有讲三公主是怎么认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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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玲珑,性别女,芳龄二十五岁,身高1。68米,三围秘密,可以给点提示跟玛丽莲梦露差不多,学历本科,恋爱经历不记得多少次了。别人对她的评价是:天使魔鬼混合体。含义有俩,一是:天使的面孔,魔鬼的身材;二是:对你好的时候是天使,对你没兴趣时是魔鬼。她的择偶标准是:男的,活的,海拔180厘米以上,身家5000万以上,年龄35以下,长相没什么要求,帅哥就更好了,婚史不限,但不能有孩子。择偶条件中有一条不达标都要出局。
在她大四快要毕业时,某天在晚报求职版看到一篇报道,说现在有很多应届毕业的女生成了急嫁一族。别的应届毕业生都忙着找工作,而这些女生却忙着找老公。看完这篇报道后,水玲珑觉得她终于找到了人生的方向了——那就是干得好不如嫁得好。
水玲珑觉得女人最可怕的两件事是又老又没钱。
她觉得,一般女人拼死拼活一个月也就两三千,回家还要做家务,把自己由弄成个黄面婆不说,老公还以此为由去拈花惹草。这可怎么办呢?忍着吧,又觉得太委屈了;离婚吧,那男人又没钱付赡养费。一个女人美好的一生就在这样的矛盾里虚度了,最后归于尘土。何必呢?不如潇洒走一回。
可那些嫁入豪门的女人却是却珠光宝气,生活悠哉。每天喝茶逛街,或者做点慈善,或出席宴会;家里佣人一堆,十指不沾阳春水,吃的是燕窝海味,一天当中最重要的是就是把自己有多漂亮就弄多漂亮。相同的假如老公也去鬼混,不离吧,永远过豪华生活,只输掉不值钱的爱情而已,如果没有爱情那就更没什么;离婚吧,又可以分得一大笔钱,生活依然有保障,可以继续精彩。
有的人觉得水玲珑很现实,水玲珑觉得这样才是真实。高中的时候政治课学过一句话说的很对:物质决定意识。简单点说就是:钱决定想法。许多男人都不屑拜金女,那是因为这些男人没有金可以给这些女人拜。要是哪一天他也成大款了,肯定不会这么想。
后来,蜗居热播。水玲珑也加入了追剧的大军,每天必看。看完后,她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人生方向——嫁大款。她可不想省吃俭用,外加三代人的努力才能还完房贷。人生可不只有房子,如果把人生浪费在供房上,甚至更加可悲的买房首期上,那活着有什么意思。每天辛辛苦苦给老板打工,工资却发给银行(还房贷),说到底是为银行赚钱,累的是自己,还什么也没有得到。
水玲珑是做保险,其中有一句保险话术她觉得说得好极了:如果你的老公死了,你宁愿抱着五百万哭;还是抱着棉被哭,尤其在你还带着两个孩子的时候。
不是她水玲珑特别拜金,而是许多人想拜却拜不到。然后随波逐流,说拜金是不好的。水玲珑觉得这根本就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她认为人生只有匆匆几十年,何必要活得那么累。所以她决定,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2。正文2。水玲珑的家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这是一句亘古不变的老话了。所谓话不怕旧,就怕说的是自己。
水玲珑一家四口人,父母亲和一个弟弟。这只不过是万千中国家庭中的一个,貌似很平常,却应验了那一句:幸福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各有各的不幸。最不幸的是水玲珑的妈妈一次过应验了以上两句古话。
水玲珑的父母算是自由恋爱了。年轻的时候,水玲珑的母亲也算是小家碧玉,有高中文化,在那个年代算是条件不错了。那时的玲珑的父亲不过是个普通的工厂工人而已,甚至家庭还比不上玲珑的母亲家。可是玲珑的母亲偏偏爱上了父亲,那个什么都一般,用那时的流行语说‘无产阶级’。母亲说那时是觉得父亲是个老实人,过日子不错,而且那时对自己也算是不错。
后来两人结婚了,过着平淡的日子。虽然那时物质并不富裕,但毕竟是新婚,他们还是过了一段甜蜜的时光。
只是回忆是支撑不起整个人生的。在水玲珑初中毕业那年,父亲下岗了。本来下岗也算不上什么大不了的事,再找个工作就是了。可是水玲珑的父亲却开始放纵自己,除了毒瘾,一般的恶习他都具备了,喝酒、抽烟、女人、赌点小钱,最让玲珑受不了的是打人。
就像周杰伦那首《以父之名》唱的那样:我叫你爸,你打我妈。对,很老套的自己的父亲打自己的母亲。
整个家庭靠母亲的收入支撑着,还要照顾一双儿女。母亲很辛苦,很伟大,水玲珑是知道的。母亲对自己和弟弟很好。这样更加让她接受不了母亲的被打。
她尝试劝父亲,可是不但无效,还让自己也被打了。到后来她放弃了。转而劝母亲离婚吧,这样不用再受罪。可是母亲坚决不离。母亲说不想她和弟弟在破碎家庭成长。
可是在水玲珑看来这只是借口。她觉得家庭暴力比单亲家庭更糟糕。可有什么办法,母亲总是自我安慰父亲以前不是这样的,对自己不错,相信他以后会改的。这都多少年了,能改的话早就改了,可非但没改,还变本加厉。
还好弟弟现在渐渐大了,能保护一下母亲。水玲珑已经彻底不抱希望了。大学毕业后,她也搬出了,眼不见为净。只是偶尔回去看一下母亲,给她些钱。后来发现母亲会偷偷把钱给父亲,她改为给弟弟拿着,有需要才花。很欣慰弟弟没有受父亲影响,为人正直,她才放心把钱给弟弟。
不是她不孝,而是当事人——母亲要继续在水深火热中,自己也没办法。
水玲珑决心不让自己做一个像母亲那样的笨女人。俗话说,女人能顶半边天。既然世界有一半是女人的,就不应该只为男人而活,也该让自己做自己人生的女主角,而不是只做男人的女配角。
3。正文3。水玲珑的谋生能力
除了大学第一年的学费是家里出的,此后三年水玲珑都是靠自己做兼职养活自己的。她希望给母亲减负,也留些钱给弟弟读书。她和弟弟感情很好,可能是因为父亲不争气的关系。父亲唯一让她满意的事就是给了她一个好弟弟。
大学期间水玲珑做过很多兼职。那时经常有企业到岭南大学招聘兼职,只要时间允许,无论是什么兼职水玲珑都愿意做,只要能收到酬劳就好了。
普通同学勤工俭学也就做两三个兼职就不错了,可是水玲珑却可以每天都去做兼职。那时的她有一个外号——兼职狂人。
星期一到五,她白天是学校超市的收银,晚上会帮学校附近那些村子的中学生补习。周六周末她会到外面做兼职。主要是超市、商场的促销,或者礼仪小姐、平面模特。因为她有身高,样貌身材都不错,所以比别的同学容易被选中。
那时很多地方的大学女生都流行傍大款,水玲珑却坚持自己的原则,就是不违法不伤害他人不卖身,尽管她也需要钱。
大学时候的她还是比较节约的,因为将来她还希望能供弟弟上学。可是她那时还是生活得不错,为什么呢?因为她的外貌。她是系花,少不了男生的追求。对于众追求者,她采取的是非答应不拒绝。这样自己永远都可做到进可攻退可守,最重要的是可以好处最大化。
她一天三餐都有追求者供应,过时过节还有礼物收,基本上衣食住行都有人包了。那时她做兼职所赚的钱基本都是存着就行,她不用怎么花。
“玲珑啊,你用得着这么拼命兼职吗?”好姐妹冉晨曦不解的问。她总是把自己弄那么忙,受得了吗?要不是她们是那么多年的姐们,恐怕要跟她翻脸了。
“我什么情况你又不是不知道。”水玲珑觉得还是钱比较实在。她实在不希望像自己的妈妈那么惨。
“我知道,可是你才大一,该好好享受一下校园生活,而不是拼命赚钱。随便兼职一下就好了,等毕业后再奋斗也不迟啊。”冉晨曦劝着好姐妹。她当然知道玲珑家里什么情况,可她也不用这么累着自己吧。
“曦,谢谢你关心。我就趁现在功课没那么紧多做一点,大三我就不做那么多了。”水玲珑可是很会把握时间。
“那就好,学生嘛,就该有学生的样子,别搞得像社会人士一样,天真烂漫一点,人精可不好。”冉晨曦调侃这水玲珑。
“谢谢夸奖,人精很不错哦。那可是我的目标。”水玲珑脸皮厚的笑说,一点也不谦虚。
“脸皮比学校后面的山坡还厚。”冉晨曦白她一眼,真服了她。
“那你就学着点吧。”水玲珑忽略掉她的白眼,依然固我。
冉晨曦觉得自己怎么会和这种人做那么多年朋友的,真是很佩服自己。
4。正文4。大学三件事
水玲珑和冉晨曦每人拖着两件行李,站在了岭南大学的门口。岭南大学虽然不算什么很出名的大学,但是每个经历过高考的学生都有一个梦,就是大学梦,能够脱离父母的啰嗦,独立自主。虽然都说高考时过独木桥,可是谁也不想自己是那个掉到河里只能游泳的人。
“我的大学,我来了。”水玲珑和冉晨曦同时大声的向着岭大的校园大声喊着。一点也没注意到周围同学的异样眼光,完全沉溺在自己美好向往中。
“这是哪来的土包子啊。”有同学小声的指着两个貌似乡下土包子的女孩说。
有的人就笑着从她们身旁走过去,“挺漂亮的嘛,可惜有点那个。”“就是。”有人附议。
“我们先去报到,安置好了再一起去买点日用品吧。”冉晨曦和水玲珑分头去报到,因为她们读不同的专业。
水玲珑来到了计算机系的报到处,这人还真多啊,还是男生居多。正当水玲珑到处张望时,一个高瘦的斯文男生走向了她。
“你是新生吧。我是大三的师兄,负责计算机系的新生报到工作。”张志超看见水玲珑提着行李,到处张望,估计是大一新生。
“对,我是大一的,那就麻烦师兄带一下我了。”水玲珑露出一个好看的笑,要人帮忙嘛,当然不能吝啬啦,使用一下美人计迷一下他好了。
“好的,你跟我来吧。行李我帮你拿吧,一个女孩子提着那么重的行李,大热天的怪辛苦的。”张志超绅士地提过水玲珑的行李,带她去报到。
“师兄你人真好啊。”水玲珑继续糖衣攻势,有人做苦力最好了。
“大家都是同学,不用那么客气的。”张志超的虚荣得到满足,脸上也浮上的笑容。
“曦,你知道大学必做的三件事是什么吗?”水玲珑和冉晨曦坐在食堂里边吃晚饭边聊天。
“不知道耶,是什么啊?”冉晨曦没听说过。
“就是翘课、考外语和谈恋爱。”水玲珑左手数着,右手拿着勺子,一脸兴奋地说着。她对大学的向往有一部分原因就是想试一试这大学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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