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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嫁给我吧-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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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朱老爹第一次问陈泱有关工作的事,从打他把公司交给陈泱开始,他就对公司完全的不闻不问了,只在陈泱接手的那天,带着他认识了一圈的人,然后自己便算是真正的回家颐养天年了。
反正公司对他来说,也并不是最重要的事。
做的好便好,做的不好,他都快进去的人了,在这方面也没什么好遗憾的。工作的事,大过天,也不比吃喝拉撒重要,更不比朱小花重要。
“还可以,起初会觉得有些压力,有些力不从心,现在已经渐渐上手了。”
就是偶尔会有种自己在替朱小花卖拿的感觉。这话陈泱没有说出口,但他绝对会对朱小花说的。唉,他总觉得朱小花有些忘恩负义,就光会压榨于他。好似他欠她似的。
“那就好。”
朱老爹不甚在意,起初朱小花提这个建议时,他会同意也不过是觉得这是个两全其美的法子。其实就算他的事业没有人继承,他也不会觉得有什么。反正该留给朱小花的,他都早已经准备好了,光那栋“半座城池”朱小花几世都吃不完。而陈泱接手他的事业,也不过是锦上添花的事罢了,奋斗了大半辈子的朱老爹,现下真是看开了。有什么比家人更重要的事呢。
他现在只后悔一件事,那便是在朱太太有生之年,自己将太多的时间与精力都花在工作上。他都没有好好的陪陪她,到底是没有想到朱太太会这么早就扔下他与朱小花走了。
唉,世事无常。
也或许哪一天,他也会像朱太太那样,突然的就离开了。所以,现在他要趁着自己还活着,尽可能的陪着朱小花,为的就是不让自己有遗憾。
只是,到那时朱小花可怎么办啊。
四个小时后,朱小花终于拖着精疲力尽的身子找到朱老爹与陈泱的位子。
“尽兴了?”
陈泱给朱小花点了杯木槿花茶,说了奇怪,朱小花上咖啡厅从来不喝咖啡,每次都只点上一杯木槿花茶,要不然她便只喝白开水。陈泱觉得吧,朱小花的这种行为,其实跟在西餐厅里吃火锅是一样的。那就是一个字:土!
“很尽兴。”
朱小花笑笑,吸了一口花茶,额迹与鼻头都有薄薄的汗意。
朱小花觉得畅快无比,这四个小时下来,真的是通体舒畅。她只有在骑马的时候才有过这种感觉,像在飞驰,有风在耳边,眼前的景致一直在倒退,一直倒退。细小的雪花碎片打在脸上,清清凉凉的感觉,那种大自然的感受,朱小花很是享受。
这地方真好,朱小花叹息一声。
万里无垠的雪地,远处是银装素裹的大片大片的针叶林,急驰起来里,雪拍打在背后然后粉碎,那种感觉,像在飞奔。高高的弹起,然后笔直的落下,世界很纯粹,心情很纯粹。再也没有什么比这更好的了,但人是忧愁动物,人家说居安思危,朱小花知道这样的时间,也只有这一时刻而已,下一刻,她便又得回到那个尘世去。去接受这尘世一切的洗礼。
“累了吗?”
“还好,饿了到是真的,我们去吃东西吧。”
朱小花提议,几个小时下来,体力都消耗的差不多了,是该补充能量了。
“你就知道吃!”
陈泱没好气的白了朱小花一眼,刚刚他还觉得朱小花滑起雪来很文艺呢,才一会就又回到了现实,终究是个吃货啊,陈泱摇头叹息。
“你不知道吃啊,要不要我教你?”
朱小花可劲儿跟陈泱贫,反正有朱老爹在,陈泱不敢拿她怎么样。
“好啦好啦,这会我也饿了,吃东西去吧。”
朱老爹笑容满面的出来打援场,这两人,到一块就拌嘴,呵呵,不过,这感觉很不错。
“我们来拍张合影吧。”
好像他们把最重要的事给忘了。
朱小花与陈泱点头同意,老人家的乐趣啊,他们自当是全力配合。
092 轻车熟路的二次婚礼
章节字数:2284字更新时间:20120217 21:02
朱小花接下来呆在加拿大的几天时间里没有再遇到高靖宇,其实这个世界真的很大,如果两个人没有一方想要找到另一个的话,既使在同一座城市里也根本没有碰面的机会。
吃喝玩乐,这些事其实也很简单,只有把自己放开了,放下了。那些以前放掉的乐趣它才会自己回来。
很久没有过了,玩到不想动弹,撑到不想挪臀,朱小花真的觉得这种饱腹的感觉很好。只有此刻,她才感觉到了真实,完整的真实。
本来朱小花想转机去看圣安妮教堂,可陈泱的时间已经安排不过来了,朱老爹又不放心她一个人去。所以最后一天,朱小花他们不得不去了位于温哥华的加拿大广场。朱小花其实对于这类建筑物完全无欣赏能力。
唯一值得庆幸的大概是,朱小花在这个地方,遇到一位吟游诗人。
她一直以来都认为,那种吟游诗人应该只出现于荒漠之中才对。骑着骆驼,唱着虔诚或苦难的诗赞,从无垠的沙漠中穿行而过。或是像《澳洲乱世情》里面的休·杰克曼一样,骑着高头大马,在日光下光着膀子胡乱的往身上浇水。却从没有想过,会有诗人喜欢这样吵闹的环境,游走于浮华之中。
那位诗人与陈泱所谈甚欢,只不过,另朱小花郁闷的是,从头到尾她都只与那位诗人说了两句话而已。一句哈喽,还有一句拜拜。
有什么了不起!
朱小花从鼻子哼气,写诗嘛,她也会。虽然仍是类似于小学生写出来的梨花体。
那位诗人临行前送了她一纸手抄体,朱小花盯着看了半天,摇摇头,觉得自己可能研究不出来,但又觉得珍贵,只好放进背包里夹在包里那本《瓦尔登湖》中,当然,是译文版。
朱小花正看到那句她第一眼便爱上的话。“若一个人开始活的诚恳,那他便生活在一个遥远的地方。”
她觉得很对,因为直到现在,她才能够心平气和的诚恳的去面对那些事情。
距离真的会改变人对一些事情的看法。例如朱小花,例如朱小花与高靖宇之间的那些事情。
对女人而言,一辈子只有两件事情能改变命运,第一便是出身,第二便是男人。
朱小花的出身让她一辈子都吃穿无忧,住行无愁。然后正是由于那第二,却改变了她的命运。
如果没有遇到高靖宇……
不过,想也白想。
日子也不会回来从前,而现在,朱小花只想着一件事,那便是怎么样让接下来的生活过起来不那么糟糕。她还很年轻,未来的路还很长,就算是没有梦想,找个信仰也成。总得让自己过得下去才是。
所以,陈泱成了她的救命草。
其实陈泱说的对,他们两结婚,对于陈泱来说,并没有什么好处。反倒是从今以后多了个甩不开的麻烦。
朱小花虽觉得有些愧疚,可也并没有打算放过这根救命草。
她从小就是个没什么志气的人,说她无耻也好,说她无赖也罢,她要的,也不过是一个能让自己好好活下去的好理由。一个让朱老爹相信她未来会好好活下去的理由。
青春是什么坟墓都没关系,最重要的是,她二十六了,眨眼间,青春已不在,而只剩下替青春的账单。上面明明白白的写着她的所有债务。而人们所说的人要为自己而活,这话,朱小花觉得,真是狗屎。她当初千方百计的缠上高靖宇是为自己而活吧,后来一心一意的要嫁给高靖宇是为自己而活吧?可瞧她,活成这副熊样了,还有什么好过的?
所以,从现在开始,为了别的而活吧。为了朱老爹,为了生活,为了还有些别的什么,好好活着吧。
那么,就从结婚开始吧。
结束加拿大的七天之行,朱小花与陈泱一回家便开始策划婚礼的事了。当然,不是因为他们那么急,而是因为朱老爹很是着急,婚礼策划师都请到家里了。朱老爹一回家又是打电话又是亲自去的,为的就是请到一个好的婚礼策划师,这阵仗,比起朱小花第一次嫁人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但结婚这件事对朱小花来说,已经不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了。
对于流程来说已经是她轻车熟路了,所以,婚礼策划师在对陈泱和朱小花讲解结婚的一些流程和事项时,朱小花有些无聊,无聊到有些想睡觉。
反观陈泱,似乎对这件事有很浓厚的兴趣,听的十分认真。策划师是个看上去三十来岁的女人,姓齐,据朱老爹说,她手上策划的婚礼一年都有一两百场,什么达官贵人,王侯将相的婚礼她都策划过。朱小花掀掀眼皮,对于朱老爹的话,三分听,七分出。
那位齐姓婚礼策划师大约还没见过这么认真长的又好看的新郎吧,所以甭管女主角朱小花听不听,反正她是讲的十分细致。只有朱小花,不时的打个哈欠,剥剥指甲什么的,表示,她对此,真的兴趣不高。
朱小花第一次结婚压根就没请婚礼策划师,自己一个人设计,自己一个人跑场,自己一个人租婚纱……想想,她就觉得委屈啊,女人做到她这份上,也真是没什么意思。
对了,婚纱,这次一定有婚纱,不要租的,要买的!!坚决经买的!!!
朱小花恨恨的想,都说女人一辈子一次的事,她现在都是第二次了,还没一套自己的婚纱,这要传出去,得多丢人啊。
“婚纱我要自己买!”
朱小花打断婚礼策划师的讲解,将自己的要求表达出来。
婚礼策划师抬头看了眼朱小花,也心知朱小花出的起这个钱,于是也很配合的拿起笔,在一旁的笔记本上添了一条。
“我要自己设计。”
朱小花再次开口,不过,陈泱却对此并不乐观。
“我记得你是学会计的吧,设计婚纱?你确定你设计出来的东西能穿吗?”
朱小花挑挑眉,不想与陈泱争论此事,而是对着婚礼策划师直接下命令。
“你给我写上,婚纱我自己设计。”
“那朱小姐您速度要快一些,做还需要一些时间,我怕到时候耽误婚礼时间。”
“那就把婚礼往后拖。”
朱小花皱眉,对于婚礼策划师的话不满。
093 原来婚纱是可以临摹的
章节字数:2441字更新时间:20120217 21:02
将婚礼策划师送走之后,陈泱挑眉,斜睨了朱小花一眼。那似在说:我倒要看看你能设计出什么东西出来。
朱小花不语的回瞪过去,然后在陈泱的目光中一头扎进了书房。在关心书房门的那一刻,朱小花的脸立马垮了下来。
唉,她真是脑子发热才会讲出这种话。
她一定是受到那位吟游诗人的影响了,绝对是,要不然她怎么会干这样的事。
老实讲,其实她心里一点谱都没有。但俗话说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张脸,既然话都说出去了,总要争点气做到不是。至于做的好坏,到时再说吧。
好在,她家的书房实在是够大,书本所涉及的范围实在是全,就像一个小型图书馆似的,里面什么东西都有。
其实这书房是朱老爹的,朱小花想不通的是,为何朱老爹一个暴发户,要弄这么大的一个书房。倒是朱太太这位书香世家的闺小姐,反而鲜小踏进书房。
朱小花在里面找了很久,好在终于是找到了她所要的东西。
是一本关于服装设计方面的书,朱小花小的时候没有人跟她玩,她通常一个人呆在书房的时间比较长。当然,她本身不是爱读书的人,小的时候便也只是看看图画什么的,从来不读字,每本书翻两张,看图看完便算是看完了。
朱老爹还曾经很欢喜的以为朱小花是位爱读书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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