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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逐幸福之小城爱情-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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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这里面还挺有门道的。
“我也来写幅可以吗?”看到笔墨纸砚全是现成的,我有点手痒。“不问你要钱,请你给点评一下。”
“兄弟也练过?中!”老板答应了。
我还挺有点紧张的,从来没有在这么多陌生人面前露过绝招呢?我平静了一下,深吸一口气,然后一气呵成,写下了一首李白的长相思。
“刚劲,有力,好字!”落款之后放下笔,就听到老板连声称赞。
“哪里哪里,过奖过奖。”我被说的有点飘飘然了。
“兄弟怎么称呼?”
“我叫蔡松。”
“蔡松?”老板摇了摇头,一副没听说过的表情。“兄弟,其实字画卖的是个名儿、、、、、、”
我听的有点头大,心中暗想,这位老板毕竟是开门做生意的,说的话不是买就是卖,没有共同语言啊!
“明白明白,我还有事,告辞!”趁着他还没有长篇大论之前,我赶快溜之大吉了。
八十 当我想你的时候
人在孤独的时候,会特别渴望朋友,人在寂寞的时候,会特别讨厌回忆,因为回忆总是让人感伤,可是,除了回忆又能做什么呢?如果没有往昔的繁华又怎么显出今天的寂寞呢?
在F市,我没有朋友,刘哥不算朋友,他只是我的BOSS,我给他打工,虽然他有时候也会和我把酒对明月,但是我们不是朋友。
在这没有朋友的F市,成天费力的听着难听的本地口音的方言,让我倍加感觉到孤独,然后就是无边的寂寞。
有时候我会研究一下对面的那对姐妹,有时候我会逛一逛古玩字画店铺,有时候我会去酒吧独自喝一杯,可是每当夜幕降临,寂寞就会把我吞噬。
躺在黑暗中,我会想起那些曾经拥有的,以及已经失去的,想起亲情,友情,以及爱情,想起小时候大雪压断枯枝,想起淮河河堤边成排的杨柳,想起那些记忆最深处的东西,想起那些让我深呼吸的幸福和痛苦时光、、、、、、。
想的最多的,是最近一年来的种种,虽然才一年的时光,可是我觉得有很多的记忆已经很遥远了,甚至于还不如小时候大雪压断枯枝记得那么清晰。
回忆的多了竟然发现,在我的内心深处,之所以来F市工作,隐约有一丝逃避的想法,苏晓雪,朱朱,张新,她们三个真的让我很难作出选择,我想,给自己一段时间,也给她们一段时间,也许就不会存在那些让人为难的事情了。
每次想起初恋,想起瑞儿,我的心就会隐隐作痛,想起的越快乐,我的心就会越痛。我告诫自己拒绝想她,以及有关她的一切,可是,她总会不经意的就走进我的回忆,甚至走进我的梦里。
有的人,我们念念不忘想记一辈子,可是在不经意中已经记不起了。有的人,我们拒绝记忆想彻底忘记,可是在不经意中已经牢牢地刻在了脑海里。
生活就这样继续下去,现实和回忆重叠交织,让我痛苦不堪。可是我没有退缩,我想,也许这就是生活对自己的磨练吧!
我一直没有回去,一是我要对刘哥或者说是对刘姐尽心工作,二是我还没想好如何面对苏晓雪朱朱以及张新她们。我固定一周给老妈打个电话报个平安,有时候会和崔笑说说我们的小店,有时候会和三个女孩煲煲电话粥、、、、、、。
最近一段时间我喜欢听一些感伤的歌曲,特别迷上《当我想你的时候》这首歌,迷到没事时就一遍接一遍听的地步,有时候我也会哼几句,感觉特对我现在的心境。
————
那一天我漫步在夕阳下。
看见一对恋人相互依偎。
那一刻往事涌上心头。
刹那间我泪如雨下。
昨夜我静呆立雨中。
望着街对面一动不动。
那一刻仿佛回到从前。
不由得我已泪流满面。
至少有十年我不曾流泪。
至少有十首歌给我安慰。
可现在我会莫名的哭泣。
当我想你的时候。
生命就象是一场告别。
从起点对结束再见。
你拥有的仅仅是伤痕。
在回望来路的时候。
那天我们相遇在街上。
彼此寒暄并报以微笑。
我们相互拥抱挥手道别。
转过身后已泪流满面。
至少有十年我不曾流泪。
至少有一些人给我安慰。
可现在我会莫名的心碎。
当我想你的时候。
、、、、、、、、、、、、。
春已经很深了,眼看着夏天的脚步近了,那一天阳光灿烂,暖风轻拂,我正在单位开会,忽然手机进来一条短信:“我回来了,有时间见个面。”
号码是陌生的,而且短信内容也没有署名,也不知道是谁发来的,我想,也许是发错了吧!
我决定不去理会这条莫名其妙的短信,继续开会。
厂长又在发表他的长篇大论,我听着无聊,又想起来那条短信,我蓦然想起来那个非常熟悉非常亲切却又感觉遥远的名字,难道是她!?
一瞬间我如遭雷击,内心巨震。
各种各样的感觉一下子涌了上来,我想哭,我想笑,我想叫喊,我想打个滚儿撒个欢、、、、、、结果我只是呆若木鸡的坐在那儿一动不动。
我找不到什么恰当的语言来形容此时的感受,惊喜吗?肯定有的!可是我更多的是迷惑不解,如果真的是她,又如何会再和我联系?
我想起来查一下这个号码的归属地,拿起手机,我发现手指竟然在颤抖。
闭好眼睛,深呼吸,努力的平静了一下快要跳出来的心。
果然是我们那个城市的号码!
好不容易开完了会,回到办公室我就拨打了那个号码。
接通后对方“喂”了一声,虽然这一声没有任何的特别,可是就这一声我已经听出来就是她,就是瑞儿。
“回来了?”我深吸一口气,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平静。
“嗯!”
“还好吗?”
“嗯!”
我沉默了,其实我心里有太多想说的,可是不知道要说点什么才好,已经分手了,有些话,也许我就不应该再说了。
“明天我去学校取资料,你陪我去吧!”彼此沉默了一会,瑞儿先说了话。
她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还会让我去陪她?
她应该不知道我已经来了F市,所以才会这样说。
“好!”不管有多少困难,对于她的要求,我都会满足的。
“明天九点,你在四海大厦等我,不见不散欧!”我答应之后,瑞儿也显得开心许多。
“嗯!不见不散!”
我靠!居然又有了当初恋爱时的感觉,吼吼!
本来以为已经结束了,就象歌里唱的那样:我们相遇在街上,彼此寒暄并报以微笑,然后相互拥抱挥手道别————也许以后都不再联系,没想到瑞儿还会联系我,还会让我陪她去学校,真的想不到。
找到刘哥请了假,我坐上了回家的车,虽然不知道等待我的会是怎样的结局,可是我还是义无反顾的奔向她,怀着急切,怀着激动,怀着对幸福的向往。
八十一 大学散记
车窗外绿树红花,春光无限,我坐在车里并无心欣赏,思绪早已飘飞到那些青葱的岁月。
上大学的时候,我正处在含苞待放的浪荡年纪,其实从中学那会,我头上就顶着一个花骨朵儿了,只不过我一直是个“感觉至上”的人,没有特别心仪的对象,我也就没有让花骨朵儿迎风怒放的想法。
进了大学以后,情况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受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学哥学姐们的榜样作用,我的心开始蠢蠢欲动,期待着老天能给我一个迎风怒放的机会。
青春期的躁动,加上随时随地都可以眯上眼睡觉而造成的充足的睡眠,让我有了太多过剩的精力,我并没有把这些过剩的精力用在学习上,除了有两门课程能让我认真地听那么一会,其它的我都在和周公梦游,或者和陆小凤比试轻功。
说起看小说书还有一个小插曲,那时候看书除了去图书馆借以外,我们还会到外面的书屋租,为什么放着不花钱的书不看还要去租呢?因为外面的书屋有我们想看而在图书馆找不到的书。有一次,我们租了一本书,这本书在宿舍流传过后,又流传到了班级里。那天某位男生看过之后,课间因为要出去抽烟而随手把书塞进了桌肚里,抽完烟回来发现书已经不翼而飞了,后来发动了全体男生展开寻找,于是就看到某位女生正在聚精会神的阅读,并且面色红润眼角含春。当时正在上课,某个非常无耻的家伙写了张纸条:“下面流口水啦!”纸条在全班男生中流传,引起全班男生的无限YY。因为这本书的内容的问题,没有一个男生好意思向女生开口要回,于是这本书后来又流传到了女生宿舍,据说,此书是除了专业课本以外首部被全班学生共同阅读的书,具有纪念意义和珍藏价值。
让我能认真听上那么一会的两门课,分别是大学语文和英语。
语文教授是一个红光满面的胖老头,眼角的肌肉都耷拉下来了,却喜欢梳着个大背头,充得跟他很有艺术气质似的。我之所以听他讲课,是因为他讲课很活泼,不只是照本宣科。举例说明一下,讲说文解字的时候他就会说,射和矮这两个字,是因为人为的错误而搞颠倒了,射拆开来是寸和身,根据造字原则来说,射应该读作ai,而矮拆开来是委和矢,应该读作she、、、、、、他在讲课的时候还给我们讲故事,故事其实还是那些故事,但是却和我们听过的版本不同,也不知道他是胡编的还是从哪听来的,反正总能让大家听他的课不至于觉得太乏味。
教英语的是一个老太太,也许是她经常说英语的原因,造成她在说汉语的时候也有英语的那种调调,就是语音不清,语速过快。我们班级有两位同学,一个叫王道兵,一个叫金保亮,在点名册上他们的名字是挨在一块的,老太太点名的时候语音不清语速特快,于是这两个同学就被喊成了:“王道B,鸡八亮!”引来我们这群无知又无聊的人窃笑不已。
每当经过女生宿舍楼前,我都会装作酷酷的样子,对从身边走过的女生作出一副不屑一顾的表情,因为我知道,就在女生宿舍楼一排排的窗户后面,隐藏着很多双的眼睛,在我们以色狼的目光打量女生的同时,那些隐藏的眼睛也会以母色狼的目光打量我们,从而在我们中间找出最帅气的那头色狼,我当然不会为了欣赏眼前稍有点姿色的月季,就把自己色狼的面目暴露在那些隐藏在一排排窗户后面的娇滴滴的玫瑰面前,即使那里面有更多的月季,甚至还有一些不开花的树,再甚至是些歪脖子树。
其实,我也会在某些时候,偷偷地望着女生宿舍楼流口水,听着从里面传出来的笑语欢声发呆。“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笑渐不闻声渐消,多情却被无情恼。”我觉得自己就是词中那个墙外的行人,多了许多的烦恼。有一段时间,我颇为感伤,女生宿舍楼里有数以百千计的美眉,而我却面对着数以百千计的美眉在这蹉跎岁月。
直到大二那年的春天,老天仍然没有给我一个怒放的机会。
我每天在足球场上挥洒着汗水,也挥洒着自己的青春。除了踢足球这项我最喜爱的运动外,我还偶尔会去跑跑步,并不是多想锻炼身体,我只是想把过剩的精力消耗掉。在一些月朦胧鸟朦胧的早晨,因为头一天无节制的睡眠导致再也睡不着的时候,我会起来去跑步,当然我也曾经在深夜里去跑过,但是因为颇受刺激而坚决的放弃了,那些成双成对坐在草地上、树丛下的情侣,让我觉得自己在他们面前绕着圈的跑步,跟个傻B没什么不同。
跑步对于我来说,绝对可以算是偶得,后来的事实证明,我的跑步之举,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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