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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男神事故体质的调查报告-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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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江山美人》的几个月里,发生了几件事情,首先就是他凭借着《千古一帝》里谢光的角色而获得了某个最佳男配角的奖项。
这个热潮还没过,何树拍的电影就上映了,他的电影一向文艺而唯美,以画面的景致,色彩的浓烈而闻名,有的时候并不是以剧情取胜,而是以画面造型夺奖,所以他才会用温怀光和楚楚这两个长相无可挑剔的演员。
江山美人拍到一半,制片方就找温怀光商量,希望能够由他来演唱其中的插曲,也都是词,温怀光答应下来,于是就有了第二张专辑《误终身》。
曲有误,误终身,这会儿可算是联系起来了。
莎莎问:“上次是曲有误,盼卿回顾,这次又是什么?”她其实也好奇,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这些话从温怀光口中说出来,就是绵绵情语,那句宣传语就让人足够痴迷。
“我为卿卿误终身。”温怀光铺了宣纸,狼毫沾墨,准备写字,这就是他这次专辑的封面,没有人,只有他亲手写的一幅字,周晔、卢烟、秦香还有何曼曼都围着他看他准备写些什么。
庭院深,锁宫门,春花月柳化烟痕,为卿一日恩,误我百年身。
旧亭台,红妆埋,谁知我是伤情怀,只影独徘徊,何日卿归来?
何曼曼眨巴了一下眼睛,作为中文系出身的妹子,她第一个发表看法:“这首词……我好像没听过啊,谁写的?”
“我。”温怀光落款,神色淡淡。
莎莎侧头,不忍直视:“好肉麻。”
周晔有不同看法:“肉麻才能大卖吧,温怀光写的情诗,多好的噱头啊!”
他说得一点儿都没错,这个封面一放出来,就有人不淡定了,一共九首词,另外八首都是流传下来的经典,唯有第九首是温怀光自己编曲填词,词牌名就是《误终身》。
我为卿卿误终身。
他传达的意思,公主收到了。事实上她现在手里就拿着一张新出炉的珍藏版CD发呆,上面就是温怀光题的那首词。
朱允炆过来的时候,她也依旧保持那副模样,这让他觉得有趣,因为这个侄女给他的感觉一直都是聪慧明白的,一点儿都不像循规蹈矩的公主,他在她身上看到了很多不一样的东西,所以才下定决心栽培她。
“叔父。”公主站起来对他福了福身,虽然到现代已经很长时间,很多习惯却迟迟改不了,包括在长辈面前的恭敬行礼。
朱允炆和蔼地抬抬手:“昭仁,不必多礼。”他示意她坐下,“我已经不是皇帝了,你也不再是公主,我们现在是叔侄。”
虽然血缘关系差了好多代,但是他们依旧以叔侄的身份相称,朱允炆习惯性地喊她昭仁,虽然这并不是她真实的封号和姓名。
“是。”公主坐着的时候,也依旧是有皇家公主端庄的风范。
朱允炆扬了扬眉毛:“最近的学习怎么样?”
“很有意思。”公主这段日子学习的主要就是近现代的历史,还有就是学会使用现代的科技产品,而且是顶尖的科技产品,“我不得不承认,现在的生活便捷了许多。”
“这也有好有坏。”朱允炆感慨道,“现在的人都太浮躁了,从教育看好了,那就是流水线生产出来的人,一个个都差不多。”
公主答道:“百姓有了太多的选择,生活太丰富,所以也就不能思考。”
朱允炆嘉许地点点头:“是,昭仁,你很聪明,该学的都学会了,简体字看得习不习惯?”
她摇了摇头,抱怨道:“少胳膊断腿,看起来总觉得奇怪。”
“你已经熟悉这个世界了,但是还不够,理论总归只是理论。”朱允炆的目光落到她手里的CD上,“你必须去亲眼看看这个世界最真实的样子,你要知道人们现在的想法,你才能够掌控他们。”
公主欠欠身:“您说的是。”
“那么准备一下吧,下个月我会安排好一切。”朱允炆拍拍她的肩膀,“孩子,路还很长。”
公主也没想到,朱允炆所谓的安排,就是把她这么丢在了路边,而且是身无分文,如今已经是寒冬腊月,因为暖气充足,她穿得还很单薄,连条围巾都没有,哪怕是她,也呆了片刻,才反应过来。
之前有温怀光的细心保护,被朱允炆带走之后,她也是生活在温室里,看世界都是隔着一层玻璃,冷眼旁观。
这其实是头一次这样毫无阻隔的让她看见这个世界,喧杂、吵闹、拥挤、浮夸、快节奏,行人来去匆匆,冷漠无情,事不关己。
她被逼仄而来的污浊空气逼得后退了好几步,半天才缓过气来,一脸惊魂未定。
下雪了,现在的雪似乎都不是纯白色的,而是有些灰暗,她被寒风吹得发抖,可是在街上站了片刻,却不知道能往哪里去,她坐飞机到了这个城市,原本以为有什么安排,结果就把她这么扔路上了。
公主想起朱允炆之前的话,暗自揣测:该不会是要我沿路乞讨流浪来体会世态炎凉吧?
这、这也太惨了一些。
前面有古色古香的建筑,虽然有些古怪,但是好歹让她觉得亲切了一点,路上的人有些穿着戏服,有些穿着羽绒服,忙忙碌碌,她走在这样的街道上,略带好奇地注视着周围,雪越来越大了,她就近选了一个屋檐避风。
有一个脸圆圆的姑娘看见她面色发白,很好心的倒了杯奶茶给她,公主喝了一口,表情有点儿微妙——她还是不大能够接受现代一些奇奇怪怪的食品,吃起来怪怪的。
但是热烫的奶茶喝下去,整个人都暖和起来了,那个女孩就和她搭讪:“他们都去报名了,你还不去吗?”
公主秉着少说少错的架势,微微摇了摇头。
“你那么漂亮,完全可以去试试签约,而不是在这里演龙套。”那姑娘特别好心地劝说。
娱乐圈遍地都是美人,温怀光是其中的翘楚,百年难得一遇,而公主生得并非绝色,却也是个十足的美人。
所以说叔父是想让我隐姓埋名找份工作吗?公主认认真真考虑了一下这个可能性,开口问道:“他们是在做什么?”
“你不知道吗?”那姑娘笑起来的时候脸颊上有一个小酒窝,“那是我们剧组在选龙套,虽然每天只有五十块钱,但是也不算差了。”
五十块钱。公主已经了解现在的货币单位,也不得不承认,这价钱也够低的,但是再低也是钱,否则她就该露宿街头了。
她决定按兵不动,先去看看那个龙套是什么东西再说……那边已经有工作人员在挑选龙套的角色了,他指指点点:“那个,还有这个,这个……”被选上的人自然兴高采烈去换衣服,没有被选中的人只有去别的剧组碰碰运气。
温怀光到那里也真的是巧合,那绝对是事出有因。
事情是这样的,《江山美人》的投资方叫辉煌,它是圈内赫赫有名的娱乐公司,其王牌策划人是个风流潇洒的才子,四十多岁,名叫白河,真的是从头看到脚,风流往下流,从脚往头看,风流往上窜,在整个圈子里都是有名的。
他有个助手,生得十分标致,浓眉大眼,顾盼生姿,真的是美艳动人,穿了一件纱笼,露出蜜色的肌肤,美貌不输于圈内任何一个一流明星,在场的很多人一见她就倒吸口冷气,白河亲昵地喊她“花铃”,据说是白河的外甥女。
她从《江山美人》开拍就一直待在剧组了,她待人处事圆滑得很,特别讨人喜欢,又会玩儿,和谁都相处得很好,何曼曼和秦香偷偷八卦过:“我猜十有□是来追怀光的。”
秦香不肯把话说得太满:“说不定是看上了周晔。”
周晔身出名门,绝对是豪门少爷,和花铃堪称男才女貌,而且两个人似乎早就熟识,时不时凑在一起说话,花铃妙语如珠,两个人时常大笑起来,感染了周围的一圈人。
何曼曼嘁了一声:“看眼神,眼神啊,她时不时就瞟怀光一眼,没意思才怪呢。”
27、公主殿下,请调教03
事实也是如此,周晔也看出来花铃的心思,因此时不时就拉着温怀光去吃饭喝酒聊天,花铃都作陪,时不时活跃一下气氛,但是恰到好处,从不让人觉得厌烦,又不会喧宾夺主。
花铃也不是花瓶,她家庭底蕴深厚,又跟着白河这样的舅舅,也是满腹才学,在英国念文学和美术,会拉小提琴,不管说什么题材,她都能应对自如,是真的名门闺秀。
卢烟多少有些羡慕:“我们不过是戏子,她那才叫千金小姐呢。”
花铃对温怀光真的有兴趣,虽然留学在外,但是国学也好:“我外公最喜欢读红楼梦,他不喜欢莎士比亚,总觉得国外的东西再好也比不上国粹。”
“是。”就连温怀光也承认,清朝没什么好的,唯有纳兰的词和曹雪芹的《红楼梦》是让人喜欢的。
花铃轻哼了一段:“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
渐渐的,大家就有些心知肚明,时不时还推波助澜一把,周晔和温怀光相处下来,两个人倒是成了不错的朋友,也乐见其成。
这样标致的美人儿,就算是何曼曼也不得不承认:“看起来和怀光真是很相配的。”她是小家碧玉,而秦香太过沧桑成熟,莫蕊儿又太单纯,这是她唯一一个看到和温怀光相配的人,无论从外形还是从内在来看。
她给莫蕊儿发了条短信,说了这里的事情,莫蕊儿没过多久就赶了过来,美名曰探班,实际上就是来围观花铃的。
她知道的要比她们多一些:“这个花铃很有来头,是家里的独女,妆奁丰厚,追求她的有钱少爷一抓一大把,可是一直和花蝴蝶似的穿梭来去,从没见她认真过,对了,你还记得那个陆琳吗?”
她们当然记得那个黑寡妇!
莫蕊儿神秘兮兮道:“陆琳最后的一任老公啊,就是那个大亨,就是为了她离婚的,但是他离婚没多久,花铃就离开他了。”
何曼曼震惊了:“贵圈真乱!”
秦香幽幽道:“所以你看明白了吧,别看娱乐圈看起来风光无限,只是人家上层社会的后宫而已。”
莫蕊儿点点头:“就是如此,我以前一直以为自己挺了不起的,后来跟着我爸久了,才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人家搞死我们松松的。”
温怀光后来也看出来了,哪里有那么巧的事情,晚上睡不着觉起来走走能碰见,吃晚饭散个步还是能碰见……他就不动声色疏远了花铃。
年轻聪慧的花铃不是陆琳,她当做没发觉,一如既往地和剧组里的人打得火热,大家都为她说好话:“怀光呵,花铃那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看牢我,我整个人就灵魂出窍啦。”
“怀光,莫要身在福中不知福。”
听得多了,他干脆躲了出来,眼不见为净。
他看见公主的时候,真的以为是自己的错觉,绝没有想到她会出现在那里,他愣住了好半天,根本连走路都忘记了,看到敏敏在和她说话,才如梦初醒,挤开人群往那里走,谁知道穿过人墙,她却不见了。
“她人呢?”他问敏敏。
敏敏一头雾水:“谁?”她左顾右盼,“花铃姐吗,她应该在……”温怀光打断她:“我是问,刚刚和你说话的那个女孩子呢?”
“呃,”敏敏被吓了一跳,哆哆嗦嗦指了个方向,“走、走了。”
他沿着那条路追过去,心跳如雷,但是哪有自己魂牵梦萦的那个人影呢?他心中焦急,左顾右盼,才终于在不远处的店铺里发觉了她。
事到临头,反倒是情怯,他走得很慢,似乎是怕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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