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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爱-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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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着超市的扶梯上来,城市已经淹没在一大片的黄昏之中,街上车多人也多,热闹纷呈的夜晚即将来临。我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在人群中往公交站牌处走,没留意被人撞了一下,肩上蓦地轻松了许多,等我反应过来,那贼已经抢了我的包在一丈之外。
我不知哪来的勇气,两只手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向那贼追了过去。
我那个时候基本上处于混乱之中,并不能清楚叙述下来当时发生的状况,但是路边的摄像头却拍下了我拔足狂追的镜头,洛浩宇看了以后说,令很多大男人都为之汗颜。
我估计他不揶揄我是活不下去的,我也不吝给他这样的机会,只是弄丢了我刚刚从超市采购回来的准备为此人做西餐的全部材料,在见到洛浩宇后,我很是抱歉,说:“对不起,我本来打算给你煎牛排的,可是所有的材料都丢了……”
他若有所思地看着我,说:“没关系,你没丢就好。”
是他到派出所把我领出来的,抢包的贼是抓到了,不过不是被我,而是被民警,那个贼运气不是很好,被我追出街口后一头撞上巡逻的民警,而我也在关键的时刻光荣负伤,脚被崴到了。
民警把我包里的东西一样一样成列让我确认后,说:“市民在被打劫之后能够不畏歹徒是好的,但是也不要盲目逞英雄,尤其是在包里没有什么值钱东西的时候,不要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我的包里的确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唯一一张没有赤字的卡是洛浩宇给我用来支付家用的,卡丢了可以再补,无非手续麻烦些。可是有一样东西是丢了就再也找不回来的,那就是邵磊留下来的手机,我用了很长时间才在那些无眠的夜晚用胶水一点点拼起来的。
我也明白民警的意思,可偏偏就是不服气,说:“谁说我包里的东西不值钱了,也许你们觉得不值钱的,在我眼里就是宝……”
“对不起,她脑子不好使。谢谢你们。“洛浩宇制止了我不让我再说下去,硬是从派出所的值班室里把我抱出来扔进了他的车里。
也许是那个被我粘的看上去千疮百孔的手机勾起了我太多关于过去的回忆,也许是追贼的时候引起了我对人生无限伤感的揣测,突然就很想醉一场,我对洛浩宇举杯,说:“拟把疏狂图一醉,但愿长醉不愿醒。”两句毫不相干的词就被我这么联系了起来。
洛浩宇又气又笑,和我碰杯,然后善意的讥讽我说:“你是天才!”
我笑得花枝招展,伸手去拿酒瓶倒酒,洛浩宇先我一步抢了过去,劝我说:“别喝了,你已经醉了。”
我不依,硬是要夺,纠缠之间我几乎要倒在了他的怀里,他下意识地愣了一下,酒瓶就这样被我抢了过来,我嘻嘻笑着说:“你小气,你怕我喝光你的酒。”
他没有再拦我,而是任我喝下了一杯又一杯,我和他碰杯,我说:“先干为敬。”
他抓住了我的手,想说些什么却终于没有说,而是叹气,说了句貌似有关的说:“不用干,这是红酒,要慢慢品。”
我舌头发麻,身体不听指挥,但我的意识很清醒,我恶作剧的晃过去,跌坐在他的脚下,我喊他:“浩宇。”
他低头看我,默默无言,只是目光里充满了忧伤,我很奇怪,伤感的不应该是我吗,我的爱情在三年前支离破碎,与我相依为命的唯一的亲人又远走天涯,我一无所有,却连一醉都不能,我很认真地说:“我想给你学弹钢琴,你教我好吗?”洛浩宇说音乐可以疗伤,我需要发泄,需要为自己疗伤。
可是洛浩宇这次说:“你不就是想忘掉邵磊,这个很容易,我有办法,你想不想试一试?”
第二部分:爱的迷局 27 用激情融化寒冷
我确定我听懂了洛浩宇的话,就算听不懂,他眼睛里一窜一窜的火焰想必只要不是太笨的人都能看得明白,我应该是默许了,心头那些牵牵绊绊的烦恼顿时化作了我和洛浩宇之间的热吻。
我很奇怪,我并不爱他,但是每次和他接吻,我都能很投入,后来为了给自己开脱我就把这种投入归于他技巧过好的缘故。而且他也很投入,我能从他的吻中感觉到那种带着些许痛与恨的孤注一掷和天毁地灭般的热烈。
我再次疑问,我们并不相爱,但身体的结合却有一种异常的感受,仿佛前生来世我们都曾经深深相爱过。我甚至在想是不是我们在投胎的时候在忘川河上喝多了孟婆汤,以至于今生今世再相见时混混沌沌,无法相认?
那我和邵磊的前世又是什么呢,我头如炸裂了一般疼,以至于根本就无法思考不下去。
清晨的光线柔和地散进房间的时候,我看到从门口到床之间一地散落的衣服以及我和洛浩宇在细若沙砾的光线下□的肌肤,我下意识地把毯子往上拉。
洛浩宇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醒来的,一回头竟然撞上他的目光,我有些慌乱,舌尖在嘴里缠绕了半天,竟滚出一个无厘头的字来,我说:“早!”
他忍不住的笑,像第一次我们在九月绿草萋萋的操场边第一次相见的时候那般灿烂地笑着,像个大男孩,他揉了揉我乱糟糟的头发,说:“早!”然后翻身起床。
我想必从来就是个没心没肺的人,那天早上的洛浩宇的确很让我迷恋,他穿好衣服,在阳光下“唰”地拉开了窗帘,倚在阳台的栏杆处伸开臂膀往远处望,晨曦沐浴在他身上,放佛整个城市都在他的怀抱之中一般。
这样一个男人,不知道别人会怎么想,我却很没意思的去想,被他抱在怀中的感觉,一定是很舒服,可惜的是昨夜我头痛的一塌糊涂,以至于早上醒来的时候什么都不记得了。
他那天早上破天荒地要送我去上班,我推辞,为了不让他小看我,我脸皮很厚,很无耻地说:“大家都是成年人,我不会为昨天晚上的事介意的,那并不代表什么,你也不用……”
洛浩宇不耐烦地把我往车上推,说:“怎么那么多废话,你以为自己是什么,不要自作多情了,凑巧顺路而已!”
一早上的好心情就这样被我们两个生生地破坏了。
只是洛浩宇好像并不死心,以后的顺路和凑巧多了很多,除了上下班的时候偶尔会碰到他以外,更多的是中午吃饭的时间,我还在计划着怎么吃才会最省钱的时候,总能意外的接到他的电话,废话一句也没有,只说他在楼下的哪个餐厅几号位置,让我下去陪他吃饭。
等我到了,他大都已经点好菜了,还不忘数落我几句:“你是属蜗牛的?”要不就是:“路上踩死了多少只蚂蚁?”
我绝倒,只是他一向如此,我就不会让他影响到我的心情,嘿嘿一笑后,只管低头吃东西。
名义上是我陪他吃饭,事实却更像是他在陪我吃饭一样,他更多的是看,我就想起很多年前他第一次带我去吃自助餐,他也是看大过于吃,他说每个人的乐趣不一样,也许他就觉得看比吃有意思。
既然这个人的兴趣就是这般的无聊,我也就不会介怀,只管填饱自己的肚子,然后等着他结账,和他一起出餐厅,也是别无他话,他开车走人,我转身上楼。
人生仿佛一直都是这样,离别与重逢无需多言,佛家讲究缘法,一切都是冥冥注定,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相遇,我和洛浩宇,必定是前生回眸的不够,今生还要继续离别,回眸。
只是总有迷乱的时刻,有时候他晚上回去的晚,我在沙发上躺着边看电视边等着他回来吃过饭后我好收拾一切,很多次他回来,我都是躺在沙发上睡着了,他会抱我回房间。因为一直惦记着他,因此始终睡得不够沉,他来到我身边的时候,我会很自然地醒来,睁开眼睛,冲他展颜而笑。
可他说我在勾引他,他会低头吻我,说不出是什么感觉,我总是从最开始的挣扎到慢慢的屈服,最后的最后就是我会躺在他的房间里,在他的怀中安然睡去。我想我对他并不排斥,他亦是全身心地投入,一次又一次带给我震撼的冲动,我承认我无法拒绝。
那真是一个恼人的冬季,也许是因为气候寒冷的缘故,每天下班以后走在寒风阵阵的大街上看到一对对的情侣相拥而过,我就会越来越想念他怀抱的温暖。
他也不吝给我这样的温暖,他去接我的时候会为我暖手暖脚,像我们之间从来没有过嫌隙一般把我拥在怀里,高兴的时候会给我讲笑话,笑到我倒在他的身上直喊肚子疼。
很奇怪,那段时间里我们没有吵过架,也没有互相的伤害,偶尔的一次,我们两个人都会在忍不住的时候选择戛然而止,而后沉默,而后辗转,而后拥抱,而后……
后来干脆就没有太多的铺垫,我们会随时随地的接吻,有时候在客厅里,我在看韩剧,他洗完澡过来带着他特有的令我迷醉的气息从我的背后俯身吻过来,吻着吻着,我们就会倒在沙发上,然后滚落至地上,窗外是一片清寒的夜空,我们用激情融化寒冷。
有时候是在车里,他会突然把车停在路边吻我,用舌尖撩拨着我最原始的欲望,我对他有欲望,我会臣服,臣服在他霸道与温柔并存的攻城掠地之中。
我想我爱上了他。他回来晚了,我会抱怨,一天没有接到他的电话,我会失望,和他说话的时候,我会忍不住的想撒娇……
我为自己的轻浮找了理由:一个女子寂寞的时候,只要向她伸出手来的男子指尖是温暖的,她都会毫不犹豫地抓住,何况洛浩宇是各方面条件都如此优秀的一个男人。
第二部分:爱的迷局 28 只能这样?只好这样!
我以为我和洛浩宇终于可以修成正果,步入婚姻殿堂。我甚至开始有意无意地在路边的婚纱店驻足,想象着我穿上嫁衣的样子,好几次被一起的同事看到,都会笑我一脸贱兮兮的模样,问我是不是春心荡漾。
我想我真的是春心荡漾了,每次和姐姐通电话的时候会不自觉地提到洛浩宇,津津有味地听姐姐讲洛浩宇上大学期间的一些事情,然后傻笑。
在出去购物的时候,会不自觉地往男士专柜里走,思忖着洛浩宇会喜欢什么样牌子的洗发水或者沐浴露。说来也怪,他每次洗完澡后身上总有一种奇异的味道,委屈回旋的,直入人心脾,类似迷药一般,令我不能抗拒。
我还会久久的在男士内衣专柜里徘徊,为他选购一打适合他的内衣裤,或者会跑去看领带或是衬衣,对每个牌子的特色都做一些详细的了解,然后回去翻他的衣柜,看看他平时都喜欢穿什么质地的衣服。
只是他对我精心挑选回来的这些东西好像并不怎么感冒,衣物什么的只是看一眼,然后在口头上对我表示下感谢,可实际上他根本就不穿,而是随手扔在衣柜的角落里。
至于洗发水沐浴露什么的,他更是连包装都没拆开过,在他车子的后备箱里,总能适时地找到他要用的那种洗发水沐浴露的备货,让我有心想改变一下他的计划宣告失败。
我很诧异,貌似他根本就不喜欢去商场购物,我倒是硬拉着他去过一次,他连商场的门都没进,而是坐在车里等我,等我买完东西回去,他已经靠在车里睡着了。
用他的话说,他每天工作都很累,很辛苦,让他再去逛商场还不如杀了他。有空的时候,他宁愿在家陪着我看一些无聊的电视剧,间或做一些别的运动。
我对此很有意见,他一吻过来,我就推他说:“这个你不累了?”
他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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