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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才子-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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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急天高猿声哀,
渚清沙白鸟飞回。
无边落木萧萧下,
不尽长江滚滚来。
万里悲秋常作客,
百年多病独登台。
艰难苦恨繁霜鬓,
潦倒新停浊酒杯。”
……
声音苍劲悠长,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悲凉。可细细品之,其中还带着一种看尽人间炎凉的明悟和胸中壮志未酬的寂寥。
刚才那首《临江仙》婉约隽永,乃是白衣少年的轻吟浅唱。
这首七言却是一个沧桑老者在那三峡的蜿蜒栈道中艰苦跋涉,脚下是奔流而去的大江,头顶是亘古不变的青空。
一声长叹:逝者如斯夫,如同这不息流水,不舍昼夜。
白衣少年、堪破世情的老者奇异地汇合在这么一个人身上。
……
长吟之声袅袅不绝,却终不可闻。
吴节已消失在那一片皎洁月色之中。
静默良久,文同知突然一叹:“这若是打油诗,却置他人于何地?”
话音刚落,就有一个士子一脸羞红地站起身来,快步走到文同知等人面前,从案上挑出自己的词稿,一把扯得碎了:“吴士贞大才,有他佳作在前,小生所写的这点东西当真是不堪入目。可笑我先前还极尽嘲讽之为能事,现在回想起来,真真让人羞死。小生今生再不言诗。”
“蜀中有子吴士贞,谁人敢言诗词绝?”又有几个心胸豁达的士子站起身走过来,将自己的稿子扯碎了,依次在文同知等人面前长长一揖,却不说一句话,转身离去。
“胸襟坦荡,大有古人之风,我成都士子当真不错。吴节诗词一出,千秋之后,定然有人记得今夜种种。”文同知抚须哈哈大笑,转头对唐老爷道:“唐讷,我听人说吴节是你未来的东床快婿。你唐家的唐宓小姐已是名震四川的才女,杨宗之一代学问大师。还有仙逝的杨阁老、小杨学生。我巴蜀一地的文脉都汇集到你们家了,当真让人羡慕。既然吴节有如此绝世之才,先前你因何要轰他出去。是怕他抢了其他士子的风头吗?”
听文大人提起吴节是自己女婿一事,又想起自己先前对他诸多呵斥,甚至要着人将他轰出去。唐老爷唐讷面庞和脖子都热辣辣的,喉结滚动半天,尴尬得说不出话来。
府学教授见唐讷满面羞愧,心中好笑,道:“看样子,这个吴节得头名是实至名归了,大家没意见吧。”
站在那里的吴伦身体一颤:“他得第一……不……不行……”
文同知呵呵一笑,也不理睬吴伦,对教授道:“吴节进前十四肯定是没什么问题的,是否拿第一,还得问彩云姑娘。”
“对,下官却忘记了这一条。”教授点头。
正在这个时候,琵琶声又响起来,然后是穿云裂石的歌声:
“梦后楼台高锁,
酒醒帘幕低垂。
他年春恨却来时,
落花人独立,
微雨**……”
一曲《临江仙》终了,然后又是“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正文 第三十五章 合理分配时间,做好彻底穿越的
春潮带雨晚来急,淅沥的雨水落了一整夜,于是,城外的岷江涨水了。
穿越到明朝最大的好处是没有压力,生活节奏缓慢得令人发指。突然间,吴节感觉到自己有用不完的时间。他每天都会睡到中午才慢悠悠地起床,然后夹上一本书,拖着木屐,踩着四川特有的红砂页岩石板在大街上慢悠悠地走上一里地,去唐猪脚家吃面。
唐猪脚虽然姓唐,却与唐宓家没有任何关系。他家的大白豆炖猪脚是新津县有名的小吃,猪蹄和大白豆炖上一夜,都煮得烂了,整个汤色呈现出牛乳一样的白色。捞上一碗头汤面,将汤汁一浇,撒上翠绿的香菜和葱花,再勾上一勺油辣子,那滋味与后世一样,鲜香辣爽。
来到明朝一个多月了,吴节疯狂地爱上了四川小吃,从城北吃到城南,什么凉粉、三合泥、泥鳅钻豆腐,都一一吃了个遍。
原滋原味,食材上乘,却是现代社会所享受不到的。
富贵人家的公子少爷,原本有晏起的习惯。对此,蛾子并不觉得奇怪,通常都会埋着头小心地跟在吴节身后,亦步亦趋。
等到服侍完自家公子落座,这才叫了一碗豆腐脑,两个葱油酥,坐在一旁小口小口地吃着。
蛾子平日里看起来性格急噪,可在外面却恪守着一个侍女的本分,很少说话。碰到吴节闷得难受,逗她说话时,也不笑,只嘴角一抿了事。
就这样,一主一仆,一前一后在石板地上走着,脚步声轻盈清脆。吴节白衣飘飘,虽然身体还很瘦弱,可现代人的自信和从容放在这小巷、古城和飞花的春日里,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潇洒。蛾子又是那么一个伶俐可爱的小姑娘,想不成为新津县的一景也难。
吃过午饭,吴节通常会去新津西门桥下的那棵大榕树下泡上一杯绿茶,在暖阳下懒洋洋地看几页书。然后抬起头端详片刻江面上的渚青沙白,飞鸟回旋。
有时候,吴节心想,这样的日子也不赖啊,比起现代社会那快得让人喘不过气的生活节奏,这里就是天堂。
对于一个没有远大志向的人来说,这种生活才是梦寐以求的。
如果不是想着科举一事,吴节认为,自己大概也许会这样一天天过下去,然后一天天老下去。看着身边这个小姑娘慢慢和自己一道慢慢地皱纹满面,慢慢地头发花白。然后,蛾子和自己会相互扶持,佝偻着身躯,依旧每天一次面馆、茶馆来回踱步,彳亍而行。
少不入川,老不出川。
“可惜我并不是观光客,也没有这种闲适的心境。”
竭力摆了摆头,将这中莫名其妙的心思抛之脑后,吴节又振作起了精神,看了一眼手中的稿子,然后低头默背。直到日头西斜,直到杯中绿茶再也没有一丝热气。
“预感已经变成了真实,或许真要陷在这个世界再也回不去了。如果再不抓紧时间,就会被时间所抛弃。”
自从上次丢失了一天时间之后,吴节也曾经感受到一丝恐慌。但接下来几天,这种事情再没有发生,他也渐渐不将这件事放在心上,以为不过是一次偶然时间罢了。
可就在十二天前,同样的事情再一次发生。
唐家诗会结束的那天晚上,吴节在梦中照例回到了现代社会,这一次并不如往常一样被手机预设的闹钟惊醒,而是同上次那样在图书馆的电脑前醒过来。
一看到电脑屏幕,又看到周遭林立的书架,吴节浑身冰冷。
呆呆地坐在椅子上老半天才醒过神来,在恢复知觉的第一个瞬间,吴节就是将目光落到电脑屏幕右下角的时间一栏,正是上午十点。而自己今天上午究竟做了些什么,又是怎么从家来来到单位的,却是一无所知。
猛力地吞了一口口水,用颤抖的手点开日期栏,一看,吴节几乎从椅子上跳起来:“麻辣隔壁的,果然又丢时间了,还一丢就是两天。”
原来,同以前每次只丢一天不同,这次一丢就是两天,整整四十八个小时,无论吴节如何回忆,死活也想不起这两天自己具体做过什么,就好象自己患了失忆症一样。
距离上次丢失时间到现在,也不过几天时间,不但间隔短,时间也越来越长。
一次或许还可以用偶然来解释,同样的事件如果第二次发生,就是必然了。
按照墨非定律的话说,坏事总是接踵而至,没有逃避的可能。
如果没有猜错,这种突发事件还将继续,越来越频繁,丢失的时间夜将越来越长,直到彻底穿越到明朝,再也回不来了。
坐在电脑前呆了半天,又问同事要了一支烟,点燃了,猛吸一口,却被呛得不住咳嗽,连眼泪都咳出来了。
掐灭烟头之后,吴节想了半天,总算想出一个头绪:将来自己彻底穿越到明朝是板上钉钉的了,想逃避也逃避不了。
对于穿越,他并不陌生。实际上,他闲着没事的时候也常在网络上看一些穿越小说。自从自己每晚都会进入梦境世界之后,他也细心研究过这种独特的文学题材。
总的来说,穿越小说分为两大类:肉身穿和魂穿。
所谓肉身穿,就是整个人连灵魂带**直接进入另外一个世界。
而魂穿则是灵魂进入另外一个世界的原住民的身体,顶替他的身份生活。
按照自己目前的情况来看,应该是魂穿夺舍。
之所以还会穿回来,应该是自己的灵魂和那具原住民的身体契合度不高,这才时不时穿回来。
可是,自己在明朝已经生活了一个多月,灵与肉的配合程度逐渐圆满,就像一辆新车就快要跑完走合期。一旦磨合期间结束,这种双向穿越的事件将不再发生,
“这很糟糕,虽然说我对现代社会这种灰色的看不到任何前景的日子也非常厌倦,可一旦再也回不来了,却还是有些留恋。没有电灯、电视、电脑的古代社会的确让人郁闷。不过,如果能在那个世界干出一番事业来,也很让人激动。问题是,我还没有做好准备,时间还来得及吗?”
希望这个缓冲期足够长,至少能让我有时间将该背的资料都背下来。
接下来,一切得到了印证,丢失时间的事情第三次发生。
这一次是三天,而在古代世界里才过去了两日。
一场时间危机悄悄降临。
正文 第三十六章 延请
唐家的诗会已经过快半个月了,不出意外,吴节拿了第一。如果他愿意,随时都可以进书院读书。
可惜,吴节根本就没有这个想法。
一来他和唐家已经翻脸,还没贱到送脸上门的地步;再则,现在已经是三月下旬,府试的日期已经定下来了,就在四月六日。即便那场考试对自己来说根本就没任何难度,可自己需要背的资料还有一大堆,也没时间去书院受教。
说起背资料就不得不提那个什么狗屁的大脑银行训练班。
因为之前出现过丢失了时间的事情,让吴节感觉到前所未有的紧迫感。所以,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将所有的范文背熟是当务之急。
在免费上了一堂课之后,他感觉那就是一场骗局。首先得承认,讲课老师非常剽悍,一讲课起课来,口号喊得山响,然后又展望一通美好前景,说什么学了我的课,包你成为记忆狂人,别说对付一般考试了,就算是考托福、雅思,甚至公务员也是三个指头捏田螺---稳拿。
还别说,那鸟人的煽动能力极强,且不说其他学员,就连吴节这个一样冷静的人也被弄地热血沸腾,几乎要当场掏钱交学费了。
可等回家一琢磨,靠,差点被忽悠进去了。讲了一晚上的课,除了被说得浑身激动之外,好象也没学到什么有用的东西。
看来,这就是一个骗子机构,这种当咱们是不能上的。
仔细一想,记性这种东西自己并不差啊,否则也不可能从小学到中学,然后考上大学。也没什么捷径可走,不外是多看多背多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不劳而获的好事。
八千块学费啊,可以干很多事情的,又何必浪费到这上面?
想通这一点,吴节也懒得再理睬那个什么大脑银行培训机构,反用这笔钱报了几个兴趣学习班。
琴棋书画,君子四艺,既然立志混文坛,这些古代读书人的基本功都要学。书法就不说了,自己的字本来就写得非常好。琴,恩,先买一张古琴,然后找个老师;棋,图书馆斜对面有家茶楼,是本市围棋爱好者的积聚地,来得茶客大多是有段位的业余选手。每个周末还有职业选手过来给爱好者们下指导棋,到时候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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