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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桌是四大美女-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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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那个小男孩不在这个世上了呢?”
“不会的,我心中时时刻刻能感觉到他在关心着我。”
“你真是一个世上少有的痴情女子。”
“我的他比我更加痴情呢!”
“唉,如果这个小男孩托身成了李瑁王子呢?”
“不可能,我的他是一个可怜的流浪儿。”
“可是李瑁小时候同样是一个没爹没妈的孩子。”
“真的吗?”
“真的。”
“那么见见吧。”
“见见吧。”
这样李瑁王子就和小四见见了。
小四那天第一次把泥猪打碎,地上哗啦啦的撒了一大堆碎银,小四小心的收集起这些节省下来的小钱,跑着碎步来到一家高档的专卖店。小四选了一套称心如意的绸裙,脱下旧衣裳把新装换上,同伴们从来没有见过寒酸的小四穿新衣服,在她穿上绸裙的瞬间才看清她绝美的容貌,每个人都因此感到无比的羞愧,就连门外骑脚踏车的也停下来驻足观望。
李瑁王子见到小四的第一眼就被她的美貌惊呆了,他幸福的发誓此生非她莫娶,而小四看到风度翩翩的王子时却非常失望,她发觉她眼前的王子并不是她要找的那个人。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李瑁王子天天给小四送99朵玫瑰和99朵祝福的话,然而一直送了99天也没有得到小四姑娘的再次相见。
王子吃不香睡不着,日夜思念着小四,终于有一天病倒了。
我去探望王子的时候王子正躺在病床上,一脸的憔悴,奄奄一息。
“都是你干的好事。”王子虚弱的说。
“王子这话什么意思?”我纳闷。
“要不是你把你对象介绍给我”王子喘了一口气说:“我怎么会成现在这个样子。”
“可是我是真心把她介绍给你的。”我委屈的说。
“唉,我不怨你,我只怨我自己。”王子剧烈的咳嗽:“怨我自己没有掌握泡妞的诀窍。”
“可是也许你的努力不够。”我说:“或者还没有找对方法。”
“我能做的都已经做完了。”王子绝望的说:“下一步我就只有去死了。”
“不要这样说,我可怜的王子。”我说:“或许还有一个办法可以试一试。”
“什么办法!”王子突然从病床上跳起来,好象诈尸的样子,把我吓死了。
“你安心养病吧,这件事由我来办”我喃喃的说道:“好人终有好报,有情人终成眷属。”
我不记得我曾经跟小四有过什么信物之类的东西,我一直贫穷没有那样的条件,可是我记得有一样东西好象比什么信物都珍贵,那是草原上的一只小花鼠,在那些若隐若现的时光碎片中,曾经有一只通晓人性的小精灵陪伴在我俩身边,和我们一起面对困难驱赶寂寞。
在一个漆黑的夜晚,我穿上久违的破烂衣服,打开窗户纵身跳了下去,我的脚在落地的时候歪了一下,我的脚疼的很厉害,我忍痛甩了一下头,用手拢了拢凌乱的发,昂首挺胸的继续前进。我知道唯有这样的方式才可以找到我梦中的那只小花鼠。
我象疯子一样在旷野中疯狂的挖掘疯狂的呼唤,最后在我绝望的时候一头栽倒在地,就在我的额头碰到泥土的瞬间,我看到了那个该死的小花鼠,她正傻呵呵的看着我笑。我把小花紧紧的揣在衣服兜里,捂着衣服兜马不停蹄的奔向小四的住处。
那是一个风花雪夜的夜晚,小四在月光下迷茫徘徊,她看见一个疯疯癫癫的叫花子朝她跑来,她歪着脑袋仔细的瞅仔细的想,那个人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头发暴乱衣裤不整,脸上有一种几乎不正常的兴奋,那场景熟悉得就象做过的一个梦。
“你拿的是什么呢?”小四迷惑的问道。
“你就准备做新娘吧!”我直截了当的跟小四说。
“到底是什么呢?”小四着急的问道。
“你自己来看吧!”我小心的捂着自己的衣服口袋说道。
“好,让我看看!”小四好奇的说道。
“小心点,小心点,不要让它跑了!”我小心翼翼的把口袋露出一条缝隙。
小四探着脑袋仔细的往我口袋里看了半天,我的口袋里静悄悄的趴着一只草原小花鼠。
小四奇怪的抬起头看着我,小声的喊了一声:三哥。
我转过身去,毫不相干的说道:今天的月亮挺圆。
小四依然奇怪的看着我,嘴里轻声的喊道:三哥。
我不敢转身去看小四的眼,我把小花鼠放到小四的手心中,言不由衷的说道:这是李瑁王子送给你的礼物。
然后我转身往黑夜里狂奔,我不知道身后的小四是不是还在那样奇怪的看着我,嘴里依然小声的叫着三哥。
第三十一章 社会上流行抢婚
躺在病床上等死的李瑁王子,突然得到一个天大的好消息:小四答应嫁给他了。
李瑁王子令人吃惊的从病床上坐起,好端端的走到我跟前。
“谢谢你”李瑁王子礼貌的说:“毕竟是你对象,你说话好使。”
“其实我跟她根本就不认识。”我平静的说:“我只是做了一些该做的事情。”
“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李瑁王子说:“你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
“如果你对她不好,我会杀掉你。”我看着李瑁王子凶狠的说。
“不用你动手,我自己会杀掉我自己。”李瑁王子也凶狠的说。
公元某某年,即大唐开元盛世某某年,皇帝的儿子李瑁娶了世上最美的新娘,本来这个新娘是属于我的,但是由于一些生理上的原因我把她让给了别人。
由于是世上最美的新娘出嫁,所以天下的人们都来观看,男人们带着贪婪来看,女人带着嫉妒来看,唯有我带来的与天下所有人都不一样,我不是嫉妒更不是贪婪,我带来的只是对新娘永远的承诺:只要你过得比我好,那么我什么都能为你做到,一直到老。
小四在结婚的这一天意外的收到一份丰厚的嫁妆,有人猜测这是她老娘一生所有的积蓄。世上只有小顺子一个人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是他曾经发誓死也不把这个秘密说出去。
婚礼的场面无比盛大,人们怀着各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前来祝贺,甚至连那个从来也不肯认儿子的皇帝也亲自出席。
在这一天里,发生了两件极其意外的事情。第一件事情发生在女方,情节非常简单,一两句话就可以说清楚:小四她老娘听说女儿嫁给了王子,大笑三声,驾鹤西去。
第二件事情发生在男方,情节错综复杂,一两句话是无法讲清楚的。李瑁的父亲开元皇帝在看到绝美的儿媳的第一眼,当着世人的面说了一句令人难以置信的话:我在梦中见过你!
唐朝时期说‘我在梦中见过你’就跟现在说‘你是我的梦中情人’是一回事。可以想象一下,在一个热闹非凡的婚礼现场,主持人让男方父亲代表长辈对儿媳说两句话,男方父亲起来后两眼直勾勾的盯着儿媳,然后非常响亮的说道:“你是我的梦中情人!”,这一句话将引起婚礼现场何等大乱!
可是这个开元皇帝真的就说了这样一句考验人们神经极限的话。谁也不会相信这是真的,我也不会相信。但是历史确实是这样的,开元皇帝见到儿媳的第一眼就完全失去了一个皇帝的威严,他不仅表现得象一个普通男人那样贪婪,还表现得象一个优秀男人那样痴情。也许爱情对于7、8岁的小孩或者70、80岁的老人没有什么区别,谁也无法在爱面前控制自己,当爱来到的时候,就爱了。
开元皇帝在儿媳来到自己跟前的时候,说了一句只有小青年才会说的话:我在梦中见过你!而且这个皇帝说得是那样的真诚,而且以他的身份也不可能当着全国人的面冒天下之大不讳说这样的话。然而却说出来了,那么一定是真的了!
小四本来就是抱着一种几乎崩溃的心态来参加婚礼的,所以当这个发昏的皇帝不顾一切的说了‘你是我的梦中情人’的鬼话,她就真的立刻精神崩溃,天昏地暗的晕倒在这个混蛋皇帝的怀里。
顿时,婚礼现场一片大乱,李瑁王子的哥们和皇帝的卫士大打出手,桌椅杯盘漫天飞舞,人们吓得四散逃窜,唯有混蛋老情人拥着昏倒的小四纹丝不动。高力士通知全城戒严,御林军时刻做好抢人准备。一番以强硬对强硬的外交手段之后,李瑁王子的哥们全部投入监狱,最后整个红地毯上只剩下四个人,其中三个男人一个女人:老皇帝、新郎官、我、小四。
“这里面你只能带走一个人。”老皇帝以王者的威严对小四说:“我希望那幸运者是我。”
“你的确是那个幸运者。”小四冷静的说:“然而还有一个。”
“幸运者不可能是两个。”皇帝威胁着说:“另一个将面临不幸。”
“我说的是他。”小四指着我的鼻子说:“是那个太监。”
“啊!他不算!”皇帝高兴的说:“我愿意跟他分享幸运。”
就这样,在这个闹剧似的婚礼上,老子抢走了儿子的老婆,就象他以往打胜仗抢了战利品一样得意洋洋的凯旋而归。
我不能说我自己做错了什么,我也不能说小四做错了什么,我以自己的眼光给小四做出的安排也许不适合她,而她自己给自己做出的安排是否适合她也许只有她的脚趾头知道了。
我和小四回到了皇帝的私处,在一个金碧辉煌的寝室里,我和小四生活在了一起,然而可笑至极的是在经历了如此之多的苦难之后,我们却是这样的近在咫尺又远在天涯。
就这样,小四成了皇帝的未婚妻,而我成了准皇后的贴身服侍,在不久的将来小四会晋升为真正的皇后,而我将从服侍一个人到服侍两个人,或者将来还有他俩的孩子。
让人啼笑皆非的安排并不是就此收场,那些难以令人置信的荒唐事情还在这个荒唐时代不停的继续。
就像和李瑁王子一样,小四很快就和皇帝定下了大喜之日。我确信小四的精神有点错乱了,要不她为什么要提出在秋后的某一个特殊的日子里举行婚礼,这个奇怪的日子并不是什么旧历上的黄道吉日,也不是算命瞎子未卜先知的幸运日,仅仅就是因为在这个日子里,好像是在十年前的那一天,一个9岁的小男孩往一个8岁的小女孩脚下撒了一泡尿而已。
在那个特殊日子到来前的宝贵时光里,我和小四从来没有这样平静的独处过。小四可以把我当哥哥也可以把我当姐姐,或者把我当空气,她不仅当着我的面对镜梳妆,甚至当着我的面脱下裤子蹲在地上撒尿。然而我心如止水,老天赐予我的一切恩惠我都无缘享受了。
倒是小花给我们增添了无限的乐趣,仿佛监狱里贫乏的生活中飞来了一只会唱歌的鸟儿,整天在那些无望的囚徒耳边啾啾的歌唱。其实在我和小四的两个世界里,只有小花知道其中的一切,只可惜小花除了从我的手背爬到小四的手背,再从小四的手背爬到我的手背,就再也没有其它表达方式了。只可惜小四看不懂它,而我也不愿意把它看懂。
可是即使这样难能可贵的日子也没有持续多久,有一天一个叫做安禄山的年轻人打破了这种短暂的宁静。
安禄山是北方一个事业蒸蒸日上的年轻官兵,由于打架打得好而得到人们的尊重。但是他早年的经历却也十分坎坷。这个叫安禄山的不象我和李瑁那样没爹没娘,他出生时爸爸和妈妈的身体都还很好,并且父亲是胡人,母亲是突厥人,只是在后来的经历中才和我与李瑁相似。安禄山的胡人老爹在他出生后的第二天不翼而飞,这是游牧部落的一种习惯,他母亲立刻带着他改嫁别人,几次三番几次三番的改,安禄山姓安是从最后一个老爸那儿继承来的,从此以后他母亲的脚步就噶然而止,也就是最后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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