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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小子的大亨路-第1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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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两点半,单思华和春仔以及阿格团团围坐在南田出租房的其中一间小屋中,没有丝毫的睡意。这里是春仔的临时租住房间,平时就他一个人住。
三人冲洗掉满身的臭汗,换上春仔提供的干净衣服,点燃香烟,陷入了苦思冥想。满屋烟雾缭绕,刺鼻的烟草味道有些呛喉,在这样的环境中,更能激起大脑中枢神经的思维活跃。
刚刚经历的惊险一幕让单思华和春仔余悸未消,真不知那个毛茸茸的黑家伙到底是什么犬类,战斗力竟然那么超强,智商也出奇的高,简直可以和狼的智商媲美。
不过三人并没有过多的去猜测黑家伙的真实身份,比起单思华的安危,这显然微不足道。现在他们担心的,是单思华的处境堪忧。
不管当天在南田菜市场追砍单思华的三个人,是不是曾医生指使的,最起码曾医生已经对单思华撒谎了。从曾医生家找到的那个白色塑料袋足以说明,那天晚上曾医生所做的交易,不是在做药材走私,而是在做那些东西。
曾医生为什么要骗单思华说,自己是在做药材走私,答案已经不言而喻。像这种抓到就会掉脑袋的事情,谁会老老实实地承认?
第一百八十八章 必须得靠自己
最为不幸的是,曾医生这个不愿意让人知道的交易过程被单思华发现了。
虽然当天晚上,曾医生随便扯了一个谎暂时骗过了单思华,但从曾医生的角度来看,单思华随时都有可能把这个秘密识破,或者把这个秘密泄露出去,如果想继续让这个秘密不为人知,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让单思华不要泄露这个秘密。
按照这个逻辑,南田菜市场那三个人,拾有捌玖是曾医生所雇的凶手。
通过今天晚上去夜探曾家小楼的结果显示,曾医生已经提高了警惕,在院子里配备了那条凶狠的恶犬。可见他是作贼心虚。这让单思华更加确信,南田菜市场的三个人,就是曾医生指使来的。
阿格和春仔也很赞同单思华的看法,特别是阿格,本来他就一直怀疑是曾医生所为,现在从曾医生家找到了证据,又见曾家配置了那条哑巴狗,这些都显示,曾医生应该是雇凶杀人者。
只是这样一来,新的难题又出来了。如果说曾医生在从事那个东西的交易,那李老板会不会知情?从两人密切的关系去分析,李老板没有理由不知道曾医生在从事这样的交易。
假如李老板知晓这样的交易,那么他就就有可能是幕后黑手,自然也不会放过单思华。
可从李老板交代单思华和阿格去找小脸男人这件事情来看。李老板又似乎对这些交易一无所知,否则他大可以随便设个圈套,轻轻松松就把单思华挂掉,根本不用去搞那么多花样,大费周章。
理清了这些事情后,现在摆在眼前的问题就是,李老板是否知道这些交易,或者说李老板是幕后黑手?
想要搞清楚这个问题,就必须从李老板身上下手。而李老板本身就是一个笑里藏刀的阴险之人,想要从他身上了解情况又谈何容易?平时他都是在马仔中间指定一个负责人,有什么任务都是单线联系,基本上属于“神龙见首不见尾”,其底细更是让人高深莫测。
如果非要从他身上着手调查,那就只能想办法旁敲侧击的去试探,但这样也需要冒风险。万一李老板真是幕后黑手,肯定会有所警觉,再加上今天晚上在曾家院子里留下的两把武士刀,已经暴露了目标,单思华等人再去试探,也是多此一举。
所以,在没有确定李老板是否为幕后黑手的情况下,暂时是不敢再回他们租住的房间。还好春仔基本上都是一个人住,在这里相对来说,还比较安全。
愁云笼罩在每个人的思想空间,单思华更是多了一份恐惧。要知道,李老板是一个比较成功的大老板,如果他是幕后黑手,自己恐怕很难活着离开南田工业区,或者说,想要离开南田工业区很难。
不管李老板是否为幕后黑手,单思华都不适宜在公开场合出现了,尤其是晚上,否则很有可能会遭遇第二次追杀。
有些东西就是这样,在你不了解的情况下,还不会觉得有多么可怕,一旦了解了,反而会成为一块心病。但是在不了解的时候,却又偏偏想要去了解。
就如同此刻的单思华,在深深惧怕会遭遇第二次袭击的同时,却又更加渴望能够把李老板的底细探查清楚。
人的是永无止境的,这一条用在什么地方都是一样。
对于单思华想打探李老板的想法,阿格提出了反对意见。他表示,曾经有过一段时间,他也想搞清楚李老板的底细,后来发现,想要把李老板的底细搞清楚,比想象中要困难上十倍。
因为李老板不仅仅笑里藏刀,同时也阴险狡诈。对很多事情常常是滴水不漏,一笑而过。平时更是难得一见,想要查他的底,可以说是机会渺茫。
“呼”阿格吐出一口烟雾,像是做了很大的决心,对单思华说道:“华哥,我有个想法,不知道你赞同不赞同?”
惊忧交加的单思华听到此言,以为阿格有什么好办法能够帮助查李老板的底细,好解开心中的疑惑,当即点头应允,示意阿格快说。
“我想,你干脆和我一起走,不要再帮李老板了。”阿格悠悠地接道:“我总觉得,再调查下去也没用,事情只会越搞越麻烦。管他什么杀手还是凶手,重要的是你现在没事,就行了,其他的也不再重要。你说呢?”
“恩,我也有这样的看法。”春仔在一旁插道:“那个什么李老板肯定是大有来头的,凭我们这种混保护费的人也不能把他怎么样,还是就这样,随他去得了。反正对你没有什么损失的。”
“春仔说得对,李老板不好惹,如果真的是他在做那样的生意,我们就算有十个脑袋也不够他砍的。”阿格接道:“所以我在想,正好我明天下午回去,不如你就和我一起走吧,做这个马仔真的没有什么意思,还随时都有受伤的危险。”
听着春仔和阿格的好心建议,单思华不禁陷入了沉思。还记得自己当初答应李老板做他的马仔,只是想通过这个群体多认识一些混马仔的人,从而找到春仔,替黄队长报仇。如今春仔已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更是成为了好朋友,自己继续留在这里做李老板的马仔确实也没有多大意义。
就算李老板在幕后操纵,做这个什么危险的交易,对自己也没有什么直接的利害关系,自己又何苦一定要去弄个水落石出?既然已经感觉到了潜在的危险,三十六计,当然是走为上计!
只是就这样一走了之,单思华又觉得有些亏欠阿芳。虽然他和阿芳非亲非故,但是却间接地伤害过她两次。本来还想着借找小脸男人的机会找到阿芳的妈妈,再藉机找到阿芳,向她解释清楚,但是现在看来,也只能把这个想法深埋在心里了。
见单思华犹豫不决的样子,阿格忍不住又接道:“怎么,你还有什么事情没有处理的吗?还是这里还有什么值得你留恋的?”
第一百八十九章 妈妈在撒谎
“没有什么,”单思华矢口否认,他当然不会把这种想法说出来,转念之间,随口接道:“这里没什么值得好留恋的,本来我就对做这个什么马仔很厌恶。我只是担心家里的事情有没有过去,现在走,能上哪里去。/ ”
阿格闻言,面露释怀道:“这个你不用担心,要是你不嫌我是农村的,就先去我家住一段时间。别的不敢说,保证不会让你饿肚子。”
“华哥家里有事吗?难道是出来避风头的?”春仔不解地在旁边插了一句。
见春仔满脸疑惑,已萌生退意的单思华暗忖:反正也打算回去了,就告诉他也无妨。当即便将自己如何砍伤人,然后到这边的经过简单地叙述了一遍。
“难怪哦,原来华哥真的是出来避风头的,怪不得那天晚上对我下起手来那么狠。”听完单思华的简叙,春仔嘿嘿笑道,目光中充满了一丝崇拜,几许羡慕。
接着,他又话锋一转,正色道:“干脆这样吧,你们两个去我南雄乡下玩几天,然后我们三个再去阿格的赣州乡下玩几天,最后我们再一起去华哥的家里玩几天,这样得唔得?”
“这样不好吧。”单思华叹息道:“你不是说阿格打电话讲,他爸爸病危吗?如果耽误了时间,万一回去晚了,阿格他……”后面的话单思华没敢再说,因为那个字很不吉利。
“那华哥你意思是答应我的建议了?”阿格紧接着追问了一句,见单思华点点头表示同意,他随即说道:“好吧,这样,春仔也和我们一起走,先去我家里玩一段时间,再做打算。”语气中充满了对家乡的无限向往,难掩兴奋的味道。
“那这边的事情就不用管了?”春仔也是异常兴奋,随即接道,眼神中充满了对赣州之行的期待。对于年轻人来说,去异地旅游,无疑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情,无论你从事的是什么职业,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去旅游永远都充满神秘的诱惑,和无法抗拒的吸引力。
“这边的事情也不要再去调查什么,今天晚上的事情,我们已经过界了,如果再去趟这趟浑水,很有可能会惹祸上身。所以我们还是早走为妙。”阿格武断地接道。
不知道是因为太担心爸爸的安危急于想回家看看,还是担心继续留在这里会惹上麻烦,阿格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脸上竟然露出了如释重负般的微笑,语气中也饱含着迫不及待的成分。
或许两者兼有之吧。单思华这样想着,并没有表现出异议。就算阿格含有自私的成分在里面,可这个出发点也是为了单思华不被李老板或者曾医生所害,本意还是为了单思华的安危作想。如果说不是因为这样,他大可以独自一个人溜之大吉。
“现在,我只希望李老板不是幕后的黑手,希望曾医生不会那么快发现他家院子里的武士刀是我们扔的。”阿格略显担忧地叹息着补了一句,望了望单思华。
“过了明天就好了,管他那么多。”春仔倒显得满不在乎,大大咧咧地接道:“我真想回去把那只黑哑巴狗斩了拿回来我们下酒,干劳木嘎,刚才吓得我全身都被汗水湿透了。”
“现在你还敢回去,不怕被曾医生发现?”阿格浅笑道,春仔把头一仰,接道:“怕个钓,被发现就顺便把他也砍倒,大不了这辈子不再来南田工业区混就得。”
春仔的话惹得单思华也跟着笑起来,感觉刚才紧张的气氛一下子变得好轻松。春仔说得对,过了明天就走,说不定这辈子都不会再来这个什么南田工业区。
然而谁也没有料到,春仔的这句话未免说得太早了,事情哪里会像他们想象中这样简单?
既然去意已决,当然事不宜迟。三人接着笑谈几句后,随即商定,天亮后,由春仔负责去查看好车次,阿格去买些必需品。明天下午,三人便直接出发,去省会城市座车。
商量完毕,三人不禁松了口气。阿格和春仔抵不住困意,倒头便睡。单思华也一身轻松地躺上床,想抓紧时间休息一下。连日来的一系列事件让他感到有些心力交瘁的疲惫。
不知道为什么,决定要离开这里后,单思华的心理竟然莫名其妙地生出一丝牵挂,是谭思思,还是阿芳,或者其他的一些什么因素,单思华自己也搞不清楚,好像都有,又好像都不是。
可能是在这里生活了一段时间,对这里有些感情,才会产生这样的感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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