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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小子的大亨路-第3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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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小雀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接道:“那就麻烦了,她现在可能不是你管得住了。”
“为什么?”单思华闻言大吃一惊,脱口问出,夹菜的筷子都不自觉地停顿在半空。
还记得单思华上次出去跑路的时候,要梦婷已经学好,改掉了好吃懒做的坏习惯,到市区的一所高级学校去上课了的,怎么现在小雀却要说出这样的话。难道是要梦婷又重蹈覆辙?
单思华的得不错,要梦婷确实又重新出来混肩会了。
小雀告诉单思华,因为高长江的原因,要梦婷已经出来混肩会有一段时间。非但如此,要梦婷更是变本加厉,现在已经是两龙镇小有名气的女人。
单思华注意到,小雀已经称要梦婷为女人,而不是女孩子,从这一点可以看出,要梦婷的问题有多严重。
但小雀遮遮掩掩的说得并不清楚,令单思华有些恼火,不禁愠怒道:“小雀,你如果当我们是好朋友,就说明白一点,这样含含糊糊的算什么?”
见单思华一本正经的表情,小雀不敢再有所隐瞒,当即一五一十地将他所知道的,关于要梦婷的所有情况,一字不漏地跟单思华说了一遍。
原来,高长江私下和别人豪赌,被高人设计陷害,输掉了积蓄,还欠下一大笔水钱,即民间高利贷。为了还钱,高长江变卖了所有的资产,也不够还债,万般无奈之下,只得把要梦婷家的房子也变卖,才够勉强还清债务,随后,高长江带着小红离开了两龙镇,不知去向。
没有了经济来源,要梦婷无法继续她的学业,回到家,却发现家已经易主,而妈妈和高长江已经下落不明。得知高长江变卖家产后,心灰意冷的要梦婷决定要报复社会,开始重新踏上混肩会的道路。
非但如此,要梦婷还学着时下的潮流,傍上一个有钱人,甘愿做人家的二奶,充当起小三的不雅角色。一时之间,要梦婷的名声在两龙镇闹得沸沸扬扬,更有个别在两龙镇混肩会的风尘女子把要梦婷尊称为婷姐。
听完小雀的介绍,单思华万分震惊,想不到离开家乡的日子,要家竟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切都缘由高长江的烂赌,竟然把要家的房子也陪进去了,怪不得要梦婷会落到如此窘迫的境地,想必傍上大款都是因为生活所逼。
要教官的音容笑貌刹那间浮现在眼前,特别是要教官临终时嘱托的话语,响留声机一样在耳边回旋,一股强烈的责任感涌上单思华的心头,他决定,无论如何,也要帮助要梦婷,不能让她这样沉沦下去。
“那要梦婷现在应该就在两龙镇吗?她住在哪里,你有她电话号码吗?”单思华异常焦急地问道,小雀苦笑着摇摇头,接道:“没有,啥都没有,自从她做了别人的小三以后,我也很少见到她,只是从社会上的一些风言风语中得知她的近况。”
接着,小雀话锋一转,反问道:“华哥,你的意思是准备要帮助要梦婷吗?”小雀没有忘记,当年在两龙镇的小吃店门口,单思华蘀要梦婷还钱的情景。
“嗯。”单思华点点头,神情坚毅地应道:“她的爸爸对我恩重如山,说什么我也不能袖手旁观。”
“那你想从哪方面去帮助?钱?还是重新给她一个家?”小雀顺势问道。单思华接了一句:“都要,问题是,我们现在要怎么做,才能够找到她本人?”
“那就只能靠你的扣扣留言了,或者派人四处去打听,总会得到些讯息。”小雀应了一句,接道:“不过,我有句话说在前面,就算你找到她,她也不一定要听你话。”
听到小雀的观点,单思华没有反驳,要梦婷原本就是古灵精怪的女孩子,现在做了人家的小三,心智肯定比以前愈发成熟,也更加的难缠。但单思华的内心有种神圣的责任感,迫使他必须找到要梦婷。
就算最终要梦婷不听规劝,最起码要找到她,也不枉要教官临终时的嘱托,也才能够对得起要教官的在天之灵。
舀定主意,单思华并没有在乎小雀的说法,只管接问道:“小雀,现在我想找你帮忙,你愿不愿意?”
“华哥,我们俩不要说那些客气的话,有啥事你尽管吩咐,只要我能够办到,绝对不会让你失望。”小雀信誓旦旦地接道。
这话倒是不假,想当初单思华因为打伤周二娃,被临时羁押在两龙镇派出所的时候,还是小雀进去探望过他。单思华有绝对的理由相信,小雀是真的会帮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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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偷袭者
那一次,正是要教官躺在市第一人民医院的病床上,等待见要梦婷的生死关头,也是单思华被临时羁押在两龙镇派出所,最感无助的时候。|如果不是因为小雀送饭来,只怕单思华那天晚上会被饿晕的。
对小雀赠予的那盒快餐,单思华记忆犹新,由此可以相信,小雀是不会出卖他的。
“小雀,我想问一个人,看你还记不记得。”单思华若有所思地接了一句。
“啥?华哥,你的意思,不是要找要梦婷吗?”小雀不解地反问道,单思华点点头,接道:“你还记得,当初你给我送饭到派出所的时候,是因为啥事吗?”
“记得,不就是因为你打伤了应奎的表弟周二娃的事情吗?咋的,莫非你认为要梦婷的事情和周二娃有关?”小雀猜测道。
“不,我是想问问,周二娃有没有在两龙镇?”
“没有,已经好几个月没有看见过他了,就出了那件事以后,周二娃就离开了两龙镇,听说到南方投靠他表哥了。”小雀随口应道,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单思华的脸,想从中看出些答案。
按小雀的逻辑思维,以为是单思华害怕遇到昔日仇人,才会这样问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单思华是另有打算。如果周二娃还在两龙镇,那么他不得不提防。现在确定周二娃和应奎都不在两龙镇,那就可以放开手脚去探寻要梦婷的情况。
“嗯,还有一个问题,你现在两龙镇就只负责看一个网吧的场子吗?”单思华接着问道,随手夹了一块肉到嘴里,有滋有味地嚼着。
“不是,还有一个ok厅。”
“是不是叫大地ok厅?”听说ok厅,单思华双眼一亮,当年砍伤顾城的情景悠突从记忆里跳了出来,这才想起,从南方回来,因为心绪杂乱,竟然把还在市区处理杨二后事的顾城和杨大妹给忘记了。
“以前是叫大地,现在不是了,名字叫高乐高俱乐部,”小雀回道:“老板也不是以前的肖二姐,是从省城来的一个大老板,听说很有钱。”
想必是因为出了砍伤顾城的那件事情以后,肖二姐的心里受到打击,又被查封叫停,便干脆转手给现在的老板做了。
“那好,我们就先从你看场子的ok厅开始查起。”单思华像是做了一个很大的决定般,不容置疑地说道:“既然你说要梦婷的名气那么大,肯定会有人认识她。”
小雀没有异议,当即又和单思华接连碰了几次满杯。待桌上的菜肴被他们俩洗劫一空的时候,已经是夕阳西下,临近黄昏。
小雀因为有其他的事情需处理,暂时离开,单思华则一个人慢悠悠地往高乐高俱乐部走。
高乐高俱乐部的前身是大地ok厅,单思华自然认得路。况且两龙镇就是一个弹丸之地,根本没有岔路,就算闭着眼睛也不会走错路。
边走,单思华掏出手机拨通顾城的号码,简短说了一下追查万精油的经过,顾城表示,已经妥善处理好了杨二的后事,将带着杨大妹于第二天来两龙镇和单思华汇合。
对于两龙镇,顾城更不陌生,有顾城来帮手,当然求之不得。
收好电话,单思华迈着慢悠悠的步子,继续走在两龙镇唯一的街道中。此时华灯初上,很多人家都亮起了灯光,别有一番小镇人家的风景,让人不胜感怀。
心系着要梦婷处境的单思华无心欣赏这意境,脚下生风,很快,高乐高俱乐部就出现在前方。除了招牌更换了名字,高乐高俱乐部和大地ok厅的装潢一模一样,根本没有改变。
霓虹灯在低垂的夜幕下闪耀着夺目的光芒,使人平添许多遐想。
远远的,只见高乐高俱乐部几个大字在门口的上方绽放着五颜六色的亮光。单思华稳住心神,信步走向大门,准备先随便点一个小姐,对要梦婷的情况进行旁敲侧击,等待小雀处理好事情以后赶过来,再做商议。
就在单思华跨过街道的时候,一个黑影高举着一根两尺左右长的钢筋,从旁边一个小巷道里闪出,像个幽灵一样,悄无声息地靠近单思华的身后,恶狠狠地敲向单思华的后脑勺。
如果这一下击中,单思华脑袋肯定会马上打开花!
尽管天已经黑尽,但多年混迹社会的经验让单思华还是察觉到身后有危险。他来不及扭头回看,只能把头往旁边歪,同时整个身子都往边上侧,希望可以躲过这突然袭击。
虽然单思华的反应够快,但还是没能够完全躲开。一阵钻心的疼痛从肩膀处传来,迅速传遍全身,火辣辣的。
强忍住痛苦,单思华一个就地打滚,往偷袭者的面前扑,同时脚上用力,全力瞪向偷袭者的裆部。这是杨二所研发的招式,再结合阿波线装书上的力量,可以说是屡试不爽,从来没有失手过。
但这一次,单思华的一脚落空了。
他还没有看清楚偷袭者的样貌,甚至连身形都没有看清楚,偷袭者已经消失在他的视线中。敢情是遇到高手了。
单思华大惊,还待再细看时,只感觉一股冷风再次从天而降。
不用说,是偷袭者再次出手了。
情急之下,单思华暗提一口气,收回腿,一个弹跳,半蹲着往旁边急闪。一道凌厉的劲风从头顶飞过。
好险!
看样子不露身手是躲避不开的。
单思华不再犹豫,突然一个鹞子翻身,用线装书上最厉害的一招,单腿横空扫向目标。“啪”的一声正中目标。只听偷袭者怪叫一声,第三次出手被单思华成功阻止。
从偷袭者出现,连出两次手,到单思华阻止的第三次出手,前后只是两秒钟的时间。两秒钟前,街道还是一片宁静。两秒钟后,这条街便似炸开了锅。闻讯的人们正在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向单思华和偷袭者的位置赶来,此起彼伏的叫喊声不断响起。
“快点来看,这里有两个高手在打架。”
“去看看,是不是在拍电影哦?”
眼看凑热闹的人开始往这边围拢,偷袭者暗叹一声,放弃了对单思华的追打,转身便跑。肩膀上吃了一记猛敲的单思华当然不会就这样放走偷袭者,当即忍痛向偷袭者的背影追去。
直到这个时候,单思华才看清楚偷袭者的背影,大致猜测偷袭者应该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或许偷袭的男子自恃功夫了得,在跑出几步后,居然回头看了一眼,待看到单思华竟然追到身后,不禁有些惊讶,想不到单思华已经距他身后不到3米的距离。当即拐进一条巷道,希望可以逃跑。
就在偷袭者跑进巷道的时候,单思华已经看清楚了偷袭者的大致样貌,果然是一个三十开外的男子,目露凶光,让人望而生畏。
偷袭男子拐进巷道企图逃脱,单思华毫不犹豫就跟了进去。古城镇原本就是一个以巷道组成的县城,单思华自然对巷道比较熟悉。
两人冲进黑漆漆的巷道,闻讯赶来看热闹的人们不敢贸然跟进去,只敢在巷道口往里面探望,议论纷纷,指指点点。其中有两个好事者掏出手机按下了报警电话。
偷袭男子刚刚跑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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