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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男日记(床单男友)-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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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是一句话嘛,不就是一个你不爱的男人吗,至于耿耿于怀?”谭悦点了支烟抽起来,一点不上心的样子。
“话不能这样说,他的那句话践踏了我的自尊,虽然我不爱他,但待他也不薄,他怎么可以这样以德报怨”
“以德报怨?”谭悦吐出一口烟,态度严肃起来,“你是真不清楚,还是装糊涂,你那样对人家,人家结婚最后一个通知你,也属正常”
“我…,我怎么对他了?”叶小青有些急了,不是装糊涂,而是她从没觉得自身有问题。
三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不能说与邹刚这三年是最幸福的时光,但叶小青感觉很自在。需要他的时候,他及时赶到。不需要的时候,他做隐形人。半夜被恶梦吓醒,一通电话,邹刚颠颠地从五十公里外自己的住处跑到她家,给她一个温暖的臂膀。不需要他的时候,邹刚提出住一晚,她拒绝。爱情需要距离保鲜,这是叶小青的惯用台词。两人交往,总是叶小青掌握主动,周六一起吃饭、周日陪她Shopping、周二女友聚会,要他做司机。女友面前,叶小青简单地以小邹来交待他的身份,好像她跟他真的只是雇佣关系。为此,邹刚生过几次闷气,但通过自我开解获得平衡,自己是她的什么人,她清楚就好,何必说给外人听。生活上邹刚更像是她的保姆,为她洗衣做饭,为她捏肩捶腿,如果再加上床事,整个旧中国妇女的典型。做男人做到这样没骨气,真令人鄙视。大家都这么说,但邹刚不这么认为,他所理解的爱是尽一切可能对对方好,女人需要‘被爱’,男人需要给予‘爱’,况且叶小青不是所有时候都强权,有时她会很温柔,眼波流转,百媚千娇,任由他做一个征服者、统治者,一展男人的雄威。这才是叶小青的魅力所在。也是靠这一处的闪光,留住邹刚三年。
5、男人需要什么
“男人最需要的是什么,你知道吗?”谭悦问。
“物质、地位、女人”叶小青想都没想,冲口而出。
“除此之外呢?”
“除此之外……”叶小青拄腮思忖着,摇摇头“如果这三样都有了,就是最幸福的男人了,还想要,岂不是太贪心?”
谭悦笑笑,“不是贪心,没错,你说的那些人人想要,可是真正能拥有的却是少数,比起那些,更实在的是什么?”
叶小青摇头。
“更实在的是,尊重、关怀与继承”
“怎么说?”
“这些是根本,男女都一样。想想看,你想不想被别人尊重、关心?”
“当然想。”
“反之,你有没有给予邹刚足够的尊重与关心?”
叶小青停顿,不知如何回答,跳到下个题目,“那么继承呢?”
“继承当然是传宗接代了,生个一儿半女,人生有个希望”
“可是,这种思想太老土了,欧美国家大把人不结婚不生孩子,不是活的快快乐乐、自由自在,干嘛给自己带个枷锁?”这是叶小青十几岁时就有的想法,她为自己有这样不凡的思想而骄傲,那些传统思想的人,说白了,都是庸人。
“可是你在中国呀,你可以另类,但不能批判别人正统。”
“没错,没错,我承认大部分人是这样想,问题是邹刚曾经接受我的思想啊,就算他半路抛瞄,迷途知返,弃暗投明了,总不能就把我丢下山崖吧。他以为他是谁,一个长相不济,凑和能吃上饭的小白领,我看上他,纯属犯了青光眼,哈我的男人多了,只要我愿意,明天就能结婚。”叶小青越说越激动,V字领睡衣下的胸口轻鬆起伏。
“好啊,那你结个看看,我今晚就给你准备份大礼。”
“喂,姐姐,故意将我是吧?”
“好了”谭悦拍拍叶小青的肩,“想开点吧,邹刚是个正常的男人,正常的男人都想娶妻生子,既然在你这儿得不到他想要的,你还不允许人家去别处找?”
呵,叶小青扯动嘴角,轻轻地笑。闷气有所缓解,她想,反正结婚是为了离婚,他喜欢瞎折腾让他折腾好了,碰个头破血流就知道痛了。
下午二点,叶小青衣着光鲜去到美容院。前台的小芬见到,起身,“叶小姐,早!”。第一次,称谓没有叫错,但是招呼错了。
叶小青不愿放过任何一个教育员工的机会,反转手腕,指了指腕上的OMEGA,“二点了,还早?”说完,向台子下面瞄了瞄,轻声问,“今天有人送东西给我吗?”
小芬微笑着摇摇头,叶小青突然觉得小芬今天的笑,难看极了。忿忿地走进去,几个美容师聚在一起聊天,有说有笑,好不自在。她踏进去的刹那,听到俞曼说了句,那么糗啊,然后笑的前仰后合,一副不笑掉几颗牙齿不罢休的架势。叶小青真想成全她,可是那笑声难听极了,有人注意到她,叫了声“叶小姐”,笑声嘎然而止,个个惊恐的表情。
要说叶小青并不是苛刻的老板,她明白赚钱靠的是她们一双双灵巧的手,平日待她们温和,空闲时会一起聊天,请吃东西。有时也会互开玩笑,只要不影响生意,聊天,上网,听音乐,她都是允许的。今天这样的场景,之前也有过,但不至于见到她像见到鬼似的,除非……。想到这,叶小青叫了声,俞曼,你过来一下好吗?
来到一个小单间,叶小青直截了当的问,“刚才你们聊什么,那么开心?”
俞曼红着脸,二十出头的女孩还不擅于说谎,“没什么,随便聊聊。”
“随便聊聊,会笑的那么卖命?”
俞曼吱唔起来,“嗯,那个……。”
“好了”叶小青抓住她的手臂,“我有个老朋友,过两天要过来开卡,让我介绍个好的美容师给她,我想推荐你呢。”说完,盯住俞曼的眼睛。
割过双眼皮的眼睛立刻放出光来,俞曼激动着,“真的?谢谢叶小姐。”
“好了,说吧!”
绝对的等价交换,叶小青喜欢这样的游戏,并且乐此不疲。
“那我说了,你别生气啊!”
“快说”
“听小芬说,叶小姐跟邹刚分手了,好像闹的很不愉快”俞曼越说头越低,声音也轻的像蚊子,但是叶小青还是感觉像有个扩音机在耳边轰鸣着。
“还有呢?”
“还有,就是,好像叶小姐很狼狈”,忽提高音量,“叶小姐,其实我们是支持你的,刚刚我们是笑邹刚,他太不懂珍惜了。天涯何处无狗尾巴草,你可要振作啊!”
听到这样一番话,叶小青不知是哭还是笑,真想狠狠抽她一记耳刮子,什么时候轮到你跟我说这种话,但是失心疯的事做一次就够了,还要继续丢人吗?压住火问,“这些是邹刚跟小芬说的?”
“是啊,好像是小芬打电话给他,问他最近怎么不来了,就听说了这些。”
“好,我知道了,你出去吧!” 。。 。。
6、誓死讨说法
今天,是个风和日丽的日子。中午的一阵雨,冲刷了多日的阴霾。走在阳光下,邹刚的脚步轻快而跳跃,与未婚妻约好一起去影楼取婚纱照,顺便商定一周后婚礼的流程,想到这,邹刚像一口气吃了三个馒头,踏实、满足。
手机振动,未婚妻发来短信,我已到,你快点。笑笑,不由得加快脚步。刚刚跑起来,电话响,看也没看,接听,“我马上到了,别急嘛!”
“邹刚,你给我滚出来。”叶小青的声音。
啪一声,手机掉到地上。三年来落下的后遗症,只要听到叶小青的怒吼,邹刚的手就要发抖。为此,已摔坏了几部手机。
“邹刚,听到没有?敢做就要敢认,你给我滚出来。”地上的手机还在响,邹刚匆匆按了挂断键。弯腰拾起的时候,几颗汗珠掉到地上。叶小青,真是让他丢魂的女人。没想过他们会闹到今天这种局面,并不是有意伤害,只是想让她知道,他真正放弃她的理由。毕竟曾经那样的爱过她,可以接受她的懒惰、她的坏脾气、她的不婚主义,不能接受的是,她一直只把自己当作是附带保姆功能的床友。她从未爱过他,即使*的时候也不说爱,这令邹刚痛心不已,更何况起码的尊重。与之相比,未婚妻小丽,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与爱,令他感觉彼时人间炼狱,此时天上人间。虽然小丽没有叶小青那样标致,没有她出色的外交与赚钱能力,但是,这样温柔贤惠平凡的女人,让他感觉温暖,他愿意一辈子握紧她的手。
不觉来到影楼门外,透过玻璃窗,望见坐在红色沙发里娇小的丽,心头一阵甜,快走几步迎上去。
另一边,徘徊在邹刚家门外气急败坏的叶小青,还在不停地拨打他的手机。‘您拨的用户已关机,请稍后再拨……’,气的叶小青把电话摔到地上。太过份了!他怎么可以这样对我?巨大的屈辱令她泪挂两腮,抽着鼻涕,不住地摇头,“为什么,为什么?”她越发想不明白。先是通知她,他的婚讯,把自己置于弃妇的位置,然后说出狠毒的话,害她当众失态,这些也就罢了,最后还要四处去散布她的糗事,让一向风光的她被二十岁的小女孩笑话,这口恶气怎么吞得下?刚刚去敲他的家门,开门的竟是一个年轻女人,难道是他的未婚妻?还谎称不认识邹刚,既然都要结婚了,还怕承认吗?现在邹刚不敢接电话,怕她去骚扰吧,说不定他就躲在家里。好,既然这样,就让他好看,今天不把他揪出来好好出口气,我叶小青就算白活了。
擦干眼泪,叶小青再次走上楼,心里忿忿地想,硬闯也要闯进去,在他的家里大闹一番,反正不会有外人看到,誓死讨个说法。
这时,她还不知道,其实邹刚早已在三个月前搬了家,现在住那里的人跟他完全没有关系,她也不知道,半小时后,她的遭遇会比上一次还要惨烈。
7、鬼魅呻吟
临近黄昏,高雄走在洒满余晖的小路上,路两旁是挺拔茂盛的榕树,树下有红红绿绿的花草,不时听到鸟叫,红砖凸窗小高层的楼房,十几二十幢排的稀稀落落,这里是幸福小区。提着两大袋物品的高雄想,不错嘛,安静、整洁,姐姐住这里,算是找对地方了。
听说姐姐搬家,今天,他是第一次过来。上周出差去了趟福建,买了一堆的海鱼海虾,知道她好这口,特意带过来,希望她会高兴的忘记跟他唠叨姐夫的事吧,那实在让他头大,自己的事还忙不过来,又刚刚签了新合同,哪还有精力管别人呢。几个月没见,不知小外甥女长成什么样了,上次见她还只是会笑。
刚刚在安联大厦开了会,身上还是衬衫领带,不过走了几分钟,高雄已是一头汗水。终于找到18栋,却想不起姐姐家是几楼几号。打电话到家里,听了整首的北京欢迎你,还是没人接听。奇怪,半个钟前,她明明说会一直在家的。没办法,走上去看看吧。
刚进大门,听到一阵嘈杂,随后是两个女人吵架的声音。再仔细听,其中一个女声很像姐姐。忙往上跑,来到三楼,眼前的景象令他呆住,一个满身是水的女人立在楼梯口,披头散发,一条白纱裙紧贴住身体,裙角不时滴着水珠,侧面看,身材很是玲珑有致。女人的脚下,有一块白色的东西,貌似婴儿的尿不湿。湿身的她站着不动,像轻微触电,身体不停地抖,望着这一幕,高雄歪歪头,好像想起什么,忽听到有人喊,小雄,你来的正好。铁门内,姐姐的头探出来。完全搞不清楚状况,他快走两步,来到姐姐面前,问,怎么了?
“这个神经病,非说这里是邹什么的家,我说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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