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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死以后的故事-第1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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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它还会吸收鲜血,所以才变成了暗红色。
至于它原本的白色,可能是因为原本主人是灰色鲜血的缘故吧。
这吸取的过程并不痛苦,除了有些痛以外,我感觉这水晶仿佛可以帮助我的身体正常运作,吸走的妖力和鲜血也仅是储备,我随时要就随时可以使用。
我大致和冯方解释一番,说的很模糊,只感觉这是个很神奇的玩意。
“这样不是挺好么?”冯方用手指戳了戳道:“备用电源?血库?感觉就像你身体的第二个机能运转中心啊,就像第二颗心脏似得,就是因为这样,你体魄才变强的吧。”
我也感觉很好,有了这水晶后,我明显身体变强了,而且段墨帮我感应了一下,说水晶中储备的妖力,大约等同于一片多半的妖武了,也就是说我一旦恢复十妖武,再加一点五?
或许这就是灰色妖武数量不算很多,但力量却极强的缘故吧,甚至可能这就是那种四属性战斗装甲的秘密,如果不是这玩意可能吸引灰色,我真想留着它了,可如今……
“少废话,切掉!”我咬牙切齿道,绝不能让灰色再次踏足这里,否则日本和英国的惨剧再发生一次的话,这世界就完了。
当然,就算没有这个,我感觉灰色依旧可以来,但至少会像当初那样,几十年来一次?上百年来一次?那样至少还能接受,我正在逐渐变强,再加上楚天,再加上昊王那些高手,勉强还可以对抗。
可有了这水晶之后,我总是有种灰色下一秒就会出现的感觉,而且就在我身边,那种寒意,颤栗感,甚至恐惧,根本不是正常人可以承受的。
冯方最终答应了,他也想切下这水晶好好研究一下,可他的刀片刚刚碰触到那水晶,不可思议的事情却发生了。
咔的一声,水晶凹陷了进去,噗的一口,我仰天喷出了鲜血,心脏硬是被挤出了一个大洞,那水晶居然缩进去了,似乎能感应到危险。
剧痛让我再次嘶吼,痛的浑身抽搐,冯方也傻眼了,怪叫道:“我就说吧,这玩意绝对是活的,或许没有思维,但绝对是一种生命体啊!小子你到底吃了个神马!”
我特么哪里知道,我已经快被逼疯了,嘶吼着让冯方再切,哪怕挖掉整颗心也必须把这东西弄出来。
刀片落下,水晶再一次的扭曲回缩,心脏再一次的挤压崩裂,我软软的倒在了实验台上,痛?不,我已经快死了,张着大嘴喘息却再也发不出声音。
“不能切了,这玩意……”冯方擦着冷汗道:“小子,尸妖的再生能力可以修复破碎的心脏,只要妖力够强,碎成几半都能修复,但完全重生一颗出来却不可能。”
“或许楚天那级别的可以吧,但你……妖力还是不够,心脏挖出来就必死无疑了。”
我没回答,只是静静的躺着,仿佛死去,那心情的压抑,那身体的崩溃,我感觉自己已经……哎,我到底该怎么办。
第223章若世界崩坏,异变or进化
“老头子再想别的办法吧,暂时性来说,这东西对你只好不坏,不切除也好。”冯方喃喃道:“从生物学的角度解释,两种不同的生物体相融合,所产生的结果不是异变就是进化。”
“当灰色鲜血融入人类身体,这结果就是异变成了尸妖,不属于人类也不属于灰色的新生物种,你不说灰色管我们叫吞噬体么?不说我们和他们完全不同么?就是这道理!”
“同时,以老头我的经验判断,这水晶要么是灰色的生命来源,等同于他们的心脏,要么就是第三者生物体,本身并不存在于灰色体内,就是因为吞下这水晶,他们才变得强大,才异变出那种战斗装甲的!”
“当然,这些只是猜测,老头从未见过灰色,也从未研究过那种不属于这世界的生物体,哎……真是遗憾呐,但无论哪种可能,对你最终的结果都未必是坏事。”
“如果是他们的心脏,那你拥有后或许能渐渐繁衍出不输给他们的妖力,如果是第三种生物体就更好了,灰色是吞了它们才变强的,而你既有灰色的鲜血基因,又有了这水晶的生物基因,再融合你本身的人类基因……”
“想想看你会变成神马?是进一步的异变?或是最终的生物进化?”
冯方口沫横飞的解释着,甚至手舞足蹈,我则听的满脸茫然,科学家果然都很牛逼,能把问题解释到别人完全听不懂,也算是一种神奇的境界了。
但算了,随便吧,我现在除了能祈求灰色来的晚一些以外,也只能指望冯方的研究,把这个完全搞不懂的问题,慢慢的解析了。
冯方说完就扭头出去了,我则闷闷的躺在实验台上发着呆,从灰色出现开始,这世界的异变速度之快,已经让我完全看不懂也跟不上了,以后会怎样?
两个月而已,这世界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甚至还在变!灰色还会来,日本的尸妖群还在扩张,冥界之风和炼狱之炎的麻烦还没解除!
深深叹息,我闭上眼睛沉沉的睡了过去,现在已经不是我想管什么闲事,而是这世界的异变,逼迫我们不得不拼命往前跑了,一旦停下就会立刻死去。
同时,这世界已经不再属于人类,甚至也不属于尸妖,而是所有人都在争夺这世界的主导权,最终鹿死谁手花落谁家?真的很难预测。
是逐渐恢复平静,还是最终彻底崩溃,我不知道,我只是感觉今后的残酷或许会比以前更可怕,地狱只在东京么?只在日本或英国么?或许不,或许早就降临到整个世界了,只是因为速度太快,短短两个月而已,大家还没有发现,还无法接受罢了。
因为这世界的变化从来不是一场网络游戏,不会给你时间去打怪升级再挑战boss,如果你不能拼命往前奔跑追赶,就一定会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中。
我突然觉得,自己变成尸妖或许是好事也说不定,因为如果我依旧是个普通人类,依旧整天上班赚钱交房租逛大街泡妹子,或许我现在已经死了,又或许正在等死。
变成尸妖是一种痛苦,却也给了我一个跟上这世界变化的机遇,给了我一种对抗残酷的能力,我还怪韶华当初咬下的那一口么?不!我应该感谢她。
同时,我还想变回当初的那个**丝么?不!我不想也不能,否则我会和东京那颗核弹下的数百万民众一样,只能哭着举起双手,却抓不住任何希望,最终痛苦死去。
或许就像冯方说的那样,这水晶对我并没有太多坏处,因为这世界正在异变,所以我们也必须异变,或是进化!
总是带着天真做人,是活不下去的,有时间去抱怨这世界的残酷,不如想办法变强,要么去习惯这种残酷,要么就想办法去改变这种残酷。
罹天辰的话没有错,这世界不会听到弱者那撕心裂肺的控诉,虽然我依旧不赞同他的某些观点,但我已经知道了……
只有变强,才能让我们那微弱的声音足以响彻天地,才能发出那最最震撼世界的呐喊!
不仅是我在变强,所有人都是,林风高傲周浩,都在一步步的往前飞奔,只是有快有慢罢了,楚依涵就很慢。
“我也想去台湾,跟大家一起。”女孩撅着嘴道。
“你去做什么?打酱油么?”秦岚没好气道:“去也不能都去,留下陪老头子看家!”
楚依涵没有去,孙芸也没去,这俩妹子自保都够呛,楚依涵吃掉了楚天留下的灰色血肉后,居然至今才只有两尾,潜力之渣已经让人无语了,孙芸则……不说也罢。
甚至连周浩都留下了,倒不是因为他太弱,通过日以继夜的苦练,那刻苦程度连林风和高傲都佩服,所以此刻的周浩,已经接近有当初a级干部的水准了,当然楚天的羽翼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留下周浩,是因为人类和一群尸妖混在一起,始终有些不方便,也因为秦岚始终觉得,现在昊王和楚天实力无法恢复,一旦出点什么事必须有人照顾,周浩也算个小高手,以防万一吧,毕竟楚天……仇家很多的。
除了以上三位,聚集在驻马店所有的小伙伴都出发了,林风和高傲,甚至还有汪娜带着六个互撸娃,因为灰血,现在这六个小家伙已经全部拖着两条小尾巴了,跟一群小狐狸似得,说不出的可爱。
可惜可爱毕竟不能当饭吃,秦岚帮每个小家伙都检查了一番,发现潜力都不错,干脆就带出去借机磨练一下吧,反正有高手照顾。
高手?月华和无鸣,自从遇到昊王后,无鸣就没有回天津了,管理员职位也交给了别人,至于原因嘛……呵呵,想挖墙脚?他还没有这个本事!
对了,还有个小高手,虽然实力很渣,但能力却堪称超级,就是我们的刘晨晨小盆友了,秦岚原本想让他留下的,毕竟太小,可这小家伙却誓死不离开汪娜。
“汪娜姐姐,抱抱。”刘晨晨吮着手指扑过去了。
秦岚恨恨的骂了句小色狼,又感叹世态炎凉人心不古,这么小的孩子就懂得整天黏着漂亮姐姐了,也刚好汪娜的实力有所提高,再不是当初趴在我背上的小萝莉,而逐渐的亭亭玉立起来,连那小胸脯都开始有些鼓鼓的。
“这丫头是李阳的女儿,照顾着点。”
因为楚天的这句话,不仅他对汪娜是无微不至,连昊王都渐渐对小丫头亲密起来,虽然他自身都没有恢复,却依旧时不时的放点血,给小丫头补补身子。
李阳可能已经死了,虽然大家都不敢相信,但已经消失了两月的我,已经让大家渐渐都浮现了这个想法,汪娜和月华是没日没夜的抹眼泪不说,她俩现在的身份好像是……
寡妇和孤女?咳咳!
也就是因为这样,她们受到的照顾是最多的,楚天逼迫昊王照顾不说,秦岚和一群小伙伴把她俩当菩萨供着不说,连林羽琦都时不时的跑来一趟,一有什么好东西就立刻送来,什么千年人参啊,什么万年灵芝啊。
当然,尸妖不吃这些东西,所以林羽琦每次送来的,都是些血淋淋的玩意。
同时,某个小变态还时不时的搂着小汪娜一阵感慨:“知道么?当年我和你老爸差点就凑成一对了,可惜了那块肥皂……”
他可以去死了,下次再见就是他的忌日,本**丝现在绝对能捏死他,尸妖之王算个毛?还不是昊王让给他的,指定继承人神马的最可耻了!
也就是因此,所以整整两个月,月华和汪娜没有经历过一次捕食,却硬是被养的白白胖胖,值得一提的是,月华现在是八尾,汪娜七尾!
去支援台湾的事基本已经定下了,虽然细节方面还有待商榷,毕竟他们都是尸妖,很难混进此刻严密防守的台湾。
“这问题不用担心,台湾是此刻世界上最另类的地方,尸妖和人类相处的最融洽,说起来,这也都是因为日本沦陷的缘故。”林羽琦叹道。
其实这很容易理解,现在各国无论是人类还是尸妖,最大公敌就是日本和英国那些饿极了的尸妖群,因为过度饥饿,他们已经快要不算尸妖了,已经快变成类似丧尸那种只懂得吞噬,而没有多少智慧的怪物了。
还记得当初我饿极了,发狂想要咬死孙芸的场景么?就是类似这样。
在这种情况下,各国人类和尸妖要么肩并肩联手对抗,要么继续自相残杀再一起灭亡,相信傻子都不会选择后者的。
说起来,或许连冥界之风自己都没想到,他无形中做了这么一件好事,间接融洽了某些国家和地区,某些人类和尸妖的合作关系。
甚至,在这件事上我也出过力,因为东京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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