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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江湖我做主-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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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即雷惊乾又正色地道:“墨先生的赌约,晋国皇室定当尊约。先生武功盖世,惊乾望尘莫及!”

墨言似乎情绪也已经恢复,不复刚才的怒火燎原,淡淡地说了句:“从心所欲不逾矩,天下招式,唯快不破!墨某只是比你多练了几年武,慕容庄主和雷盟主天资过人,超越墨某,指日可待。至于三国之约,还请两位同我国太子好好协商。”

言罢,左脚一迈步,人已经消失了,等再见到他之时,他的人已经来到了流苏的身边。这又一次的如神迹般的身法只是引起了各大门派弟子的惊讶的赞叹,却没有撼动各位大佬,这是为何?

场内的各大武学名家都已经陷入了深思,墨言刚刚的话如同醍醐灌顶,让他们以往走的一些歪路似乎都豁然开朗!

流云居的平元居士第一个站了出来,朝墨言深深稽首,仍然掩盖不了心中的兴奋道:“多些先生不吝赐教!先生的招式只简不繁,迅如闪电。我辈武林众人,倒是舍本逐末,挖空心思研究招式变化,却往往忘记武学巅峰,返璞归真!”

可惜墨大叔此刻的心神却全然没有在他老人家的身上。他老人家侃侃而言,满怀

 49、魔枪定天下的墨叔叔很奶妈 。。。

激动,而咱家墨叔叔此刻正以黑卫暗看了都要汗颜,羞愧得几欲钻地的温柔眼神望着他家的宝贝流苏,那志得意满的样子,如同一个考了好成绩的孩子急于得到大人的表扬。似乎流苏的一个简单的笑容都要比周遭江湖大佬的欢呼来得更让他心满意足。

流苏似乎毫不忌讳周遭的眼光,双手围着墨言的腰,眼睛弯弯地望着墨言,半依半靠地道:“累不累?晚上想吃什么?”

周围听到的人再次被雷到!可墨言和远处的慕容岭却全然不是这样的想法。如果说流苏对墨言和慕容岭有所谓的必杀技的话,那就是流苏那看似平淡的居家女人的温存。有时候墨言都迷惑,二十岁的流苏为何有着那经过岁月涤荡后的窝心的柔情似水,那种又甜又腻的妩媚温存。

三个女人的心,碎了一地,却又忍着泪水一点一滴拾起,重新拼凑,只因这颗心,即使碎了,也会因为他而跳动。

墨言的眼睛流光闪过,一手揽住流苏,朗声一笑,已经带着流苏消失在湖边的树林中。

流苏只觉得耳边风声沙沙,周围的景物快速后退,一时间惬意无比,正飘飘然间,听到墨言在她耳边轻轻呢喃:“我想吃的,自然是我家的苏苏!”

作者有话要说:流苏是否也会被吃干抹尽呢?哇哈哈,吃,是必须滴,不吃就不好玩了!关键是什么时候吃!饼子翘着二郎腿YIN笑中!

50

50、墨言的心路历程(番外一) 。。。

雨潇潇,抬眼望,一马平川;风兮兮,低头看,形只影单。

我,墨言,乃天行山第三代的主子。这个身份暂且不提。

我与萧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我娘这一生深爱着萧国的国主,爱得隐忍,爱得沉重,就如同我爹深爱着她。这世间最大的寂寞,不是形只影单,不是举目无亲,而是琴瑟共鸣,奏的却非相合之曲!

从小就在这样沉甸甸的扭曲的氛围下长大的我对感情的渴求也淡了。如果活着就是为了在这样一个怪圈中兜兜转转,我宁愿把所有的精力都付诸武学和医术。

正因为心无旁骛,意志坚定,加上家传的天赋,我在武学上的成就一日千里。我舍弃了家传的武功和兵器,一直以来,我都希望脱离这个所谓的家赋予我的影子,或者我一直在奢望,有一天,我能放飞自己的心,找到能够使我宁静的那片只属于我的净土。

我自创了属于我自己的武学招式。这世上的兵器,我独爱长枪。

破马长枪定乾坤!

我亲手铸造的紫血枪,已经融入了我的血脉,这世间即使我最后孤身一人,也有它,常伴在我的左右。

萧国二公主雪莲是我娘的心头肉,我娘对她比对我还要付出更多的心血。或者我应该说,她对我从未上过心。大概是雪莲儿的容颜很像萧国的国主,而气质又很像娘,娘从她身上,似乎就看到了他们合二为一的轮廓。

雪莲儿的身子从小就不好,自娘胎里就带有阴毒的寒气,把阴毒逼入她的身子的不是别人,就是我爹的师妹,她的亲生娘亲。

我娘耗费了一生的功力替她续命,就是为了等到百年一度的天山雪莲花开,彻底为她解了毒。可惜,她等不到,就香消玉殒,雪莲儿的责任落在了我的肩上,那年我刚好二十岁,她十岁。

纵然雪莲儿间接造成了我娘的过早离世,我仍然提不起恨意。相反,我很可怜这个从小就冰雪聪明,善解人意的女孩。

我依旧尽心尽责地照顾她。我娘希望我能照顾她一辈子,我知道她临终想说的是让她成为我的妻。

或许是因为娘亲觉得亏欠我颇多,不好再诸多要求我的承诺,只是委婉地提出要我照看她一辈子。其实那时候的我,说实在的,并无所谓,我一向与人疏离,云淡风轻,谁在我身边,对我来说,都一个样。

既便如此,我仍然无法抑制我心中的不忿,当他们撒手人寰的时候,可曾想过我,想过我这个亲生儿子应该得到的关爱和温暖?

那一年,我手持长枪,单枪匹马闯荡江湖,除了印证我的武学,更多的是发泄!我身穿蓑衣,从不开口言语,长枪所指之处,只有一个字“战”!

我闹得江湖人仰马翻,虽未随意伤及无辜,但仍旧引起江湖极大的愤怒!

最后来自衡山,寒冰宫,流云居,嵩山,少林的当时江湖五大顶尖高手联手在天水之滨与我对决,那一战其实持续的时间并不久,三个时辰,仅用了三个时辰,我就逐一将他们各个击破。

论功力,他们纵然有高人一等的功力,对我而言,确实稍嫌逊色了,论排兵布阵,纵然阵法规规矩矩,奈何仍旧配合生疏,而我的紫血枪,与我已经血肉相溶,适合群战的长枪,那一战,可谓只酣畅淋漓,痛快,实在是痛快!

我消失在江湖十二年,但蓑衣人,紫血枪的传说却盛名不衰。

这十二年,我依旧是那个天行山的主子。女人,财富,我都不缺,可偏偏我的心,缺了一口。

日月如梭,雪莲儿长大了,而我也已经过了而立之年。

她对我愈发的依赖,愈加的温柔,眼底流露的情深款款是任何人也忽略不了的。我依旧疏离,除了每月固定为她疗伤的那几日,能避则避。雪莲儿美则美矣,乖亦乖矣,但,却始终走不进我的心。

或许我与雪莲儿之间感情的起点原本就错了,因为那会,我会主动照顾她,是因为我娘要我承担的责任。如若当初遇见她,是命运中的不期而遇,或许,她能在我的心中驻足。

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引用),我原以为这辈子,没有了感情的羁绊,也好。

世上有很多事可以求,唯缘分难求。茫茫人海,浮华世界,多少人真正能寻觅到自己最完美的归属,又有多少人在擦肩而过中错失了最好的机缘。我很庆幸,晋国私底下的小动作让萧国处境艰难,作为萧国目前唯一能够倚靠的人,为此,我不得不出了这趟江湖。

而这一次的重出江湖,却让我的心,像那轮明月一般,再次圆满!

听说毒医的余孽正秘密制造有违天和的毒体人,这一趟,情报准确,我直接端了他的老窝,从他手下,救走了就要大功告成成为无意识的木偶毒体人。

为了不惊动四方,我带着那个小丫头像普通百姓一样走街过道,却不料,大人物没招来,倒招来了妓院里的几个小流氓。大概看那丫头颇有几分姿色,打算劫了去。

我正恼如何应付了他们几个,大庭广众,直下杀手倒也不妥,可就在此时,

却听到一个如山泉般清凉的声音传来:“哪个不长眼的,竟敢动小娘子我的人?”

那是我们的初遇,那如夏花般灿烂的女子,弯弯的桃花眼,深深的小梨涡,浅浅盈盈的笑意,到现在,我仍觉得奇怪,她的样子,好像就在那一刻携刻进我的心里。

她回眸一笑,轻轻撞了撞我的手臂,调皮地眨了眨眼,说了一句自小到大从未有人对我这样一个所谓的绝世强者说的话:“穷酸,我罩你!”

那个时侯,虽然觉得好笑,但心中,却暖洋洋地舒服透顶!

她那三脚猫的功夫根本就不足以对付那几个流氓,全靠烟柳宫的扶风随柳步在闪避。就在她体力不支那会,那流氓乘机推了她一把,朝我这里撞来。

我已经隐隐发怒,蓄势待发,只消我手指一动,那几人定将血溅当场。可那时,我已经听到几十米出两个男人疾奔而来,估计是为她而来,也就顺势让她直接把我扑到在地了!

那软绵绵的身体趴在我的身上,清清淡淡的女子的幽香,竟然让我一时间起了反应。她倒是能折腾,直接在我身体上蹭了蹭,似乎意识到我的不妥。居然睁着那双亮晶晶的眼睛,笑嘻嘻地在我的耳边道了句:“穷酸,没想到,你还有点本钱!”而后又若无其事,大大方方地站起身来。

我发誓,我当时愣神了好一会。一个未出阁的女子,说话居然比在大染缸周旋的女子还要直白!可偏偏一脸的纯真可爱,让人啼笑皆非。估计就是从那时起,我对她又上了一份心。

她的那两个光头师兄很快就把人打趴下了,武功很差,但好歹有几分蛮力。那女孩在匆匆回去前,塞了好几两银子给了小丫头,还一脸关切。让那自小缺乏关爱的小丫头一脸感激。等到我说回头要找她道谢时,她竟然爽快的说这是我应该做的,还让我顺便去街角处给她买几串肉串!

我发誓,我又愣了,如若让天行山上的人知道她这样子对我说话,如若是其他人的对我这样指手画脚,不用别人动手,她的脑袋估计打开始到现在要搬好几次家。可我又做了什么呢?

匆匆忙忙把丫头带走,让暗把她安顿好,我竟然一心一念想的就是挤在人群中买了几串肉串,屁颠屁颠地跑到客栈找她,跟一个急于讨情人欢心的小青年一样。

不正常,很不正常,非常不正常。

可我认为的不正常,在她飞奔过来的那一刻,在她笑颜如花地说了一句“你真好”的那一刹那,似乎,都值了。我喜欢这种毫无修饰的表达,这种由心而发的感叹。

那一顿饭,我知道了她的来历,她叫流苏,当时我却是不知,这个名字,以后将成为我墨言一辈子的烙印。

他们一行人只是一个毫无背景的小门派,准备参加这次的证武大会。她娘亲看着我的眼神,就如同打量未来的女婿一样,让我尴尬不已,却又心生得意。

直至她问及:“穷酸,你多大了,难道你还没娶亲?”望着那如天山白雪那般晶莹剔透的人儿,我第一次痛恨自己竟然已经三十有二了,已经不复当年意气风发,少年英姿的时候。”

可她居然搭着我的肩膀告诉我这样子刚刚好,成熟稳重又懂得珍惜,望着她搭在我那个还没有被活人搭过的肩膀上的柔荑,一时间,天行山之主竟然有些飘飘然!

我就这样答应了与他们一同上路。如今想来,这是我这么些年来为自己做的最正确的决定,因为这,只是我与我的苏苏的开始。

我从未想过,爱上一个人,原来只是一瞬间!而从那时候起,我才领略到思念的滋味、分离的愁苦和妒忌的煎熬,还有那无休止的占有欲。

作者有话要说:记得梅尔·吉布森的《男人百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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