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我老婆是吸血鬼-第21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忽然,从天空中下来一块非常大的晶石,晶石里就是刚才那只黄金巨龙的头。此时龙头还并没有死彻底,在晶石里用尽最后一丝力气说:“为什么?”
“你知道的太多了。”阿曼达伸出手做了一个枪的支招,大姆指往下一按,最后一块完整的晶石块粉碎了。
其实阿曼达也根本没有听到它在说什么,因为它的头被钻石封起来了,声音根本传不出来,只是从嘴形知道它是想要知道这一切的原因。其实哪有什么原因,就是阿曼达想要提升力量。
尼德霍格再怎么厉害它还是属于龙族,想要提升力量最好的办法就是去找龙。黄金龙的力量非常强大,只是火龙王‘菲利裘斯’拥有着龙族的骄傲所以无法容忍他们而已。
作为龙族的骄傲就是自己巨大而优美的身体,这个身体绝对不能受伤,也绝对不能变化。因为龙族的防御与攻击都是完美的,无论是什么龙都是如此。哪怕一块鳞片受伤也有愧于自己氏族的骄傲血脉。
当初尼德霍格就是因为龙族的骄傲,所以它宁愿花无数的岁月将世界树的树根咬断,也不愿意变形成其它小一些的东西从‘死之国度’的缝隙走出去。对于龙族自身的骄傲来说是无法抗拒的,即便拥有强大的力量,他们还是要保持自己最完美的龙族形态,而且是无时无刻。哪怕是睡觉的时候也必须要摆出一个非常骄傲的造型,不然都睡不安心……
阿曼达伸出手腕看了看,‘百达翡丽’的女士腕表。距离自己离开卡玛利拉已经一个星期了,现在是约定的时间,那个‘日行者大赛’。为了找这个黑炎山花了自己好几个小时的时间,为了找这一身的名牌花了自己六天多的时间,这一路还真是容易……
“时间差不多了,我也应该要回卡玛利拉主持那个讨厌的‘日行者大赛’了,这些家伙真是奇怪,我身上的血根本就是取之不尽。为了其中一滴血竟然愿意搞一个比赛,而且为了它争的你死我活。其实只要客气一点的话,我随时都可以给他们的。”
阿曼达吸光了整个黄金龙族的血,现在的力量要比7天刚离开卡玛利拉的时候强大得太多了。吸血鬼和狼人的力量虽然也很厉害,但这两个种族的破坏力与龙族是没有可比性的。哪怕完全没有接受过训练的巨龙也可以轻松的毁掉一个城市,因为他们天生就拥有强大的战斗力。
鳞片就是巨龙最完美的铠甲,人类发明出来的火箭铜打不去都不会觉得痛,子弹就更别说了,就连最锋利的武器也无法在它们的鳞片上留下划痕。锋利的爪子和牙齿,天生就拥有强大的魔法,就算是一只刚出生的小龙,它吐出来的火也是极致的高温。
如今阿曼达得到了黄金龙族的力量,心情非常的愉悦。现在这个世界上几乎没有找不到什么对手了,哪怕是上帝也未必能与自己一战。不过与自己真正的力量相比还远远不够,只要饮过圣子的鲜血,自己将会拥有与尼德霍格相同等级的力量,那才叫真正的强大。
第三百六十七章相遇的瞬间(一)
阿曼达抱着手看了看天空:“走吧,虽然我有一些恐高,但现在时间已经晚了,只有飞回卡玛利拉。”
说着,阿曼达背后冒出来一个巨大的翅膀。这不是黄金龙的翅膀,不是诺菲勒氏族蝙蝠翅膀,看上去……像是一连串的骨头上面披着一层破布,真是破烂不堪,到处都是窟窿。但它的飞行器速度却是让人意想不到,只是轻轻的挥动一下翅膀阿曼达就已经消失不见。
在天空中,阿曼达一直闭着眼,偶尔睁开眼一看……吐的满脸都是。因为速度太快了,吐出来的东西只有往后飞,后面就是阿曼达的脸。
虽然是闭着眼,但翅膀好像非常听话,几乎是一条直线向卡玛利拉飞去。
阿曼达是一个在思想上非常开放的女人,连尼德霍格的圣灵都可以接受,阿曼达的胆子也是有够大的。作为一个**就生下孩子,暂不说会很疼,任何人都会感觉很亏……哪怕被强x也会稍微享受一下,根本没有这种经历就得到结果简直太亏了。
不过在‘黑暗之日’前的年代里女孩们的思想也都很开放,尼德霍格为了找寻一个18岁以上还是**,而且还必须要长得漂亮一些的女孩就花了好几年的时间……
这也是尼德霍格最郁闷的一件事情,在尼德霍格的记忆里,这个世界应该很容易找到18岁以上的**才对。想要找一个漂亮的**确实不容易,大概只需要花几天的时间而已。不过那一次尼德霍格真是找了好几年才找到阿曼达的。
尼德霍格找了无数个女孩,基本上没有**。最让尼德霍格奇怪的就是那种长得非常丑的女人也不是**。本来尼德霍格想找一个丑女将就一下,反正是给自己找一个圣母,又不是找老婆,不一定要长得漂亮。结果就连丑女里面都找不到**,把尼德霍格给急的,一天抽两条烟,降火的药吃好几框。
美女就更别说了,几乎不可能找到**的存在,所以尼德霍格就在丑女里面挑。最郁闷的就是越界的条件必须要是**,而且必须要16周岁以上。有的时候13、4岁还能找到**,那已经是非常稀有了,16岁以上简直就是国宝级别。
在尼德霍格都快要绝望的时候,他找到了阿曼达。两人一拍即合,阿曼达同意作为尼德霍格的圣子,尼德霍格也很满意阿曼达的长相和身材,最重要的就是她是**。不过当时的阿曼达其实并没有到16岁,不过当时的阿曼达已经接受了尼德霍格的力量,她向尼德霍格保证在自己16岁之前不与任何男人来往,一直到16岁之后替他生下圣子。
尼德霍格忽然反应过来,好像这也是一个办法。毕竟是龙,智商确实不如人类,阿曼达立刻就替尼德霍格找到了一个办法,而且还成为了他的圣母。
当尼德霍格找到阿曼达的当天……………………
当时阿曼达一个人在家里看电视,穿着一件紧身的t恤,一条小短裤躺在沙发上倒了一杯红酒。
忽然电话响了。
阿曼达接过电话:‘这是阿曼达,老爸你很久没给我打电话了,今天怎么想起我了?’
阿曼达的父亲:‘是啊,已经很久没有给你打电话了。我寄过去的生活费还够吗?’
阿曼达:‘根本花不完,我只买了一辆红色法拉利,这个月的零花钱还剩下一大半呢。’
阿曼达的父亲:‘那就好,不过也别太浪费了。你知道我不能与你经常见面的,所以你要好好的照顾自己。对了,要不要我替你请一个保姆?或者保镖。你现在的情况需要有人照顾,如果有人知道你是我的女儿,恐怕你会有危险。’
阿曼达:‘老爸,你的人缘也太差了吧。保姆就不必了,我不喜欢别人动我的东西,我的房间就必须要保持最原始的风貌。如果是保镖的话,给我找一个帅点的,我喜欢帅哥,像你一样的帅哥。雷诺长得太壮了,我一点也不喜欢,我喜欢比较瘦一点的。’
阿曼达的父亲:‘知道了,你不要乱来就行。阿曼达,这么多年辛苦你了,自从你母亲死了之后我就没有办法陪在你的身边。我也有很多难言之隐,希望你可以理解我。虽然我不在你的身边,但我的父爱会永远陪伴着你。’
阿曼达:‘我这个女儿的爱也永远陪伴着她的老爸,工作不要太辛苦了。什么声音?’
‘亲爱的,快来啊,人家等你好久了。打在电话给谁啊?又是哪个**?’
阿曼达好像是听见一些自己不该听到的声音,还以为他在努力工作,结果在花天酒地。
阿曼达:‘老爸,你有没有搞错?扔下未成年的女儿自己跑去鬼混?’
阿曼达的父亲:‘阿曼达你怎么可以这样对你的父亲说话?我这也是在工作之余轻松一下,况且我这么多年没老婆,我就不能找一个女朋友吗?你乖乖的,我要做正事了。对了,别欺负雷诺,他对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人。’
‘嘟嘟嘟……’
阿曼达郁闷的把电话一挂,心里却并没有生气。阿曼达知道这是假的,因为这段录音已经播放过好多次了,每次都是一样的声音一样的语气。不知道为什么老爸要给自己听这些东西,为什么故意要让自己认为他在鬼混。
父亲在阿曼达的脑子里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除了知道他非常年轻之外就知道他是一个非常温柔,但有的时候很喜欢搞笑的人。当然自己的父亲非常富有,这一点是绝对的。所以他不可能是故意让自己知道他现在过得很好……那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自己小时候其实是跟母亲长大的,但母亲的记忆非常模糊,只记得她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应该说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女人才对。并不是因为那是自己的母亲,是因为她长得太漂亮了,几乎不像是人类。
很小的时候母亲带着自己经常搬家,好像是在躲避着某人。后来某个夜里,自己与母亲和一位阿姨正在吃饭的时候从外面的来了两个大帅哥。而且他们非常没有礼貌,坐在桌上就开始吃饭,这是自己对父亲的第一印象。
从母亲那里得知,那个长得最帅的男人就是自己的父亲。后来一家5个人在一起生活了好长一段时间,母亲得了重病在医院里去世,母亲去世之后阿姨就离开了。就剩下父亲与一位叔叔照顾自己,无论是多繁忙的工作,两人总会有一个人在家照顾自己,一直到13岁的时候才感觉不对劲……
如果是单亲家族的话阿曼达不会感觉不对劲,但自己的父亲竟然还有一个叔叔照顾自己……那就非常不对劲了。仔细想了很久,好像母亲和阿姨的关系也有一些不对劲。
第三百六十八章相遇的瞬间(二)
虽然自己家里的事挺乱的,不过生活倒是非常富裕。很奇怪的就是……自己一直到13岁都没有上过学,一直是请家教,要么就是叔叔教自己。
但这还并不是最奇怪的事情,最奇怪的事情是……自己曾经有一段时间是在皇宫里面居住,这一点阿曼达绝对没有记错,确实是在皇宫。父亲搬家比母亲更快,几乎全世界每个角落都去过了,但是让阿曼达记忆最深刻的还是那个漂亮皇宫,里面的人都管自己叫阿曼达公主……
记得就是从那时候开始,雷诺就一直跟在自己的身边。雷诺好像就是父亲给自己请来的保镖,又好像是父亲的一个朋友,或者是朋友的儿子。但他这个人几乎不怎么说话,向他问什么他都说不知道。不过雷诺倒也很听话,叫他做什么没有一个‘不’字。
一直到长大了之后,接触了网络。从网上的资料才知道自己曾经去过的那个国家,住过的那个皇宫,原来是‘贝利滋’。‘贝利滋’的女王叫‘海蒂’自己根本不认识,不过女王的丈夫,那位国王就是自己的父亲……曾经照顾自己一直到13岁的父亲。
一个人待着的时候也很郁闷,阿曼达把电话挂上之后也不知道该干嘛了。老爸是一个国家的国王,但其实又并非真正的继承人。
‘贝利滋’一直都是由女王来统治的,老爸没有继承权。作为女儿的自己更没有继承权了,但作为女王的丈夫老爸怎么可能与另一个人生下自己呢?他也不怕变成整个国家的罪人?
也难怪老爸不能与自己在一起,也难怪老爸这么有钱。每年也只能与老爸见几次面,除了知道他是一位帅哥之外对他的事情还真是一无所知。不过有一件事倒是非常奇怪,老爸和自己待了13年,分开也有几年的时间,但老爸的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