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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电影院-第1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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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些资源,双方互不侵犯。我的祖母的父亲,也就是我太爷爷,是我们这一族的长老,双方交换物资往来的时候,他曾经去对方的部落里住过,所以很是了解一些情况。”
听奥黑这么一说,林冲不由地要对他刮目相看,没想到,随便一捞,还真找到了一个这么好的向导。
“他们一般是不远离自已部落所在的森林的,很奇怪今天居然会出现在这里。”奥黑沉思着,觉得迷惑不解。
在向线一样向天际绵延不绝的公路上,一小队用翼马负重拉车的队伍快速地推进着。如果是奥黑和林冲在这里,就会发现这队人马正是他们在路上遇到的那一队。
“雄风大人,按照这样的脚程,咱们再过一天就能回到部落了。”队伍里一个在他左近的年轻人不无讨好地说。这个年轻人叫壮熊,真是人如其名,其身躯也如森林里的黑熊一般结实、健壮,是部落里打猎的好手。壮雄一直对雄风家里的初长成的女儿尤玛虎视眈眈,梦想着成为雄风的女婿,把他健美的女儿揽入自已黑熊一般的怀抱。
队伍里,一个裸着上身,身上刻满繁复花纹纹身的中年男人,手里举着长茅,脸上的光辉犹如部落里的人崇拜的太阳神一般,高傲而自信。这个男人头上戴着黑色羽毛制成的硕大的鹰羽冠,这充分标示着他在部落里崇高的地位。这一趟对他们来说,犹如长征般的外出,正是他一手促成的。这个男人,正是壮熊口中的雄风。
雄风见壮熊这么殷勤地搭话,淡漠地点点头,也不回应,而是继续闷头赶路。
壮熊见自已热脸碰了个冷屁股,有点讪讪的样子,想起雄风那部落里年轻人人人盯着的女儿,还是赶紧腆着脸跟上了他的步伐。
这次行动的起源,要从20年前说起。
那一天,正是雄风16岁的部落成人礼举行的前一天,按照部落里的惯例,他至少得亲手猎到一头小鹿作为仪式上的祭品。而这项工作,他早在一周前就开始忙碌了,但不知道是不是运气坏透了,还是太阳神没有帮忙,总之直到成人礼快要举行的最后一天,他都没有猎到一头哪怕是野山鸡那样的小动物。
为了不在成人礼上丢脸,雄风冒险钻进了部落里一向被划为禁地的原始森林深处。
原始森林里,浓荫匝地,树和灌木缠绕在一起生长,简直把人下脚的空间都要绞杀了。但是由于长期没有人类的扰攘,这里的动物数量之多还是出乎雄风的意料,进来没一会儿,他就射伤了一只牝鹿。那只牝鹿带着他的箭,就往密林深处跑,雄风自然不会放过它,这是他成人礼上的荣耀。
牝鹿在前边喘息着惊惶地往前跑,雄风的身体划开低垂的枝叶,“哗啦啦”地紧跟着,雄风光着的脚步掠过了溪谷,掠过了矮涧……也不知道追了多久,雄风一直追进了原始森林的腹地。
就在这片原始森林深处,他遇见了那个改变他一生命运的东西。
当时,雄风在穿过一片象屏障一样聚在一起的树丛之后,看到那白色的球体,雄风立即吓傻了。
因为,那个比一座房子还要高的球体,忽然开裂,里面走出了一个他这辈子都没有见过的生物。接下来的画面,他遗失了大部份记忆,只隐约记得自已被那个生物带进球体内,在一个白白的房间里昏迷了过去。有时,他间或地醒来,震撼已极地看到,自已的眼前,出现了自已的脚底板。他想要动动脚,却发现脚底板并不听话,后来他更是惊觉,原来自已的脑袋,已经和身体分家……
醒来之后,雄风发现自已正躺在部落边缘的一块空地上,身边放着那头被他射伤的牝鹿,不过这头鹿现在已经死得硬邦邦了,而不远处,部落里传来如今族人参加成人礼特有的鼓点声。
好象昏迷了很久,但其实也不过是一天多。
雄风带着那头射伤的牝鹿,径直走到了成人礼的仪式现场,自然受到了族人的一片欢呼鼓掌。
从那以后,雄风的脑子里就始终记得那个生物对他说过的一段话。那段话,象一道神谕,一直刻在他脑子里,他的脑海里,反复出现一个画面……
而雄风也发现,自已的身体,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的身体里,好象蕴藏着无穷的能量,他的力气也变大其大无比,甚至能空手扳倒一头黑熊……
雄风的蛮力,让他在部落里成了一个众人瞩目的英雄,成了除了族长之外,说一不二的人物。
奥黑说得很对,如果不是有特殊的事情,雄风他们是不会出现在这里的。和现代人不一样,一直保持着自已生活节奏的雄风所在的原始部落,并未受到丧尸病毒的干扰。但对于丧尸病毒出现后的种种变化,雄风似乎又成竹在胸……
就在雄风发现自已的力量发生翻天覆地的可怕变化之后,那个白色的圆球又召唤他进去了一次,这一次,他带出了2头长着肉翼的马,并且一种精心养在部落里,直到这次出击,雄风才发现,这些翼马竟然不怕那些丑恶的丧尸,并且以丧尸为食。他对那圆球里的生物,又多了几分崇拜!
不过,雄风可不知道,还有个奥巴马,居然也知道翼马的这个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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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扑了个空
更新时间:20129257:11:04本章字数:4488
被这一队印地安“游击队”扰乱了下赶路的时间,林冲和奥黑调整了下速度,以最快时速120公里在空旷无人的乡村公路上向前冲刺。
奥玛哈是美国内布拉斯加州最大的工商业城市,农业也很发达,是小麦、家畜的大集散地。食品加工有名,还有肉类加工、黄油、农机制造、铁路装备、电气、石油加工、铅锌冶炼等工业。这原本是个繁荣的城市,但随着末日危机的爆发,整个城市都陷入了沉寂,看来,就连曾经强大如斯、见谁不顺眼就打谁的美国大佬也不例外。
一路行来,路上只遇见了两次迎面驶来的载着民兵队伍的皮卡车,并没有遇见其它普通民众组成的打猎队。林冲和奥黑的二人队伍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但由于戴着护具,他们只看到奥黑黝黑的皮肤,并没有看到林冲的真面目,倒也没有刻意阻拦。估计他们心里也知道,在这末世里,敢二人结队上路的,肯定不是普通人。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赶路,在电动速滑车驶入一个空旷的美国典型居民社区后,奥黑指着在半山上的一栋老房子,对林冲说:
“这就是你要找的巴神的家了。”
“这么旧?”虽然见过图片,也知道巴神出了名的节俭,他是全球数一数二富翁,打个喷嚏都能让全球股市颤几颤,但林冲真没想到,巴神的家这么老旧,看上去,随时来个小型台风,就能把他的家吹倒似的。
“这老头可怪啦,就喜欢住在他祖传的老房子里,虽然全世界,包括你们的华夏国都有他的房产,但是就是喜欢住在这里。他死以后,他的大儿子继承了这栋老房子。这大儿子和他老子一样怪,宁死也不肯离开这里。据安全区的人说,上个月还有人在房前看到他在闲逛。不过不知道现在怎么样。”
林冲和奥黑把电动速滑车锁在路边一栋无人居住的空房内,这种车是指纹锁车模式,十分方便,如果不是在识别器上按上主人的指纹,任谁也开不动它。
这栋著名的老房子前面一览无余,并没有其它的建筑挡住它的视线,由于建在半山坡上,背靠着葱翠的后山,俯瞰山下时,大好风光尽收眼底。
“啧啧,还真是好风水啊。难怪巴神混得风生水起。”林冲边走边点评。
“你还懂得风水?”奥黑崇拜地翻白了眼,他说“风水”二字也是用的华夏国的发音,看来这小子对华夏国的文化的确痴迷,连“风水”也懂,只不过,他了解的这些,虽然都是华夏国文化的精髓,却都是只略知皮毛。当然,这放在美国已经是很了不起了。
“呵呵,我们华夏国人对此都略知一二。我们华夏国的风水术认为,房屋风水好的地方,应该是有山有水,中间地平、光线充分、面向东南或西南。山在后面让人有安全感、依靠感;水在前面有远见、有智慧、有富裕感。这就是房屋的好风水,能助推主人的运势。”
“有这么神奇吗?”奥黑更加好奇了,林冲在他心里也抹上了多几分的神秘感。
“华夏国的风水与易学有关。我们知道现代最快的、最庞大的计算机都还没有超出64BIT,而华夏国的在几千年前就用64卦来囊括世界了,风水则是易学在生活中的应用。许多人以为〃风水理论〃是乱说的,其实不对,还是有根据的。风水与环境等因素有关。
华夏国人很聪明,在四千年前就发明了风水学的概念。在风水的基础上还演生出各种各样的风水理论,风水并不是无知人的迷信,而是将系统学、地质学、建筑学、生态学、环境卫生学、易学、人文科学与房地产相结合的产物。”
林冲嘴里一边闲扯着,随便显摆一点华夏国的文化就把奥黑迷得如醉如痴。但林冲虽然口里花着,神识里却在警惕地观察着这座越来越近的房子。
这房子的砖墙已经老得发出岁月的黯色,但细看之下,却带着一种沧桑之美,从山脚下一路走上来看到的崭新的现代化建筑,此时与这座老房子相对比,反而显得黯然失色。不管是因为巴神的名气先入为主也好,还是这栋老房子的风水的确好,反正林冲是越看这栋房子越顺眼。
就在他们走到房子的大门前时,忽然,大门“吱纽”一声自已打开了,里面冲出一个满头花白头发的老头,手里举着一杆老式的来福枪,一看就知道这玩意是过去挂在墙上做装饰用的,现在就算在古董店里都找不到这玩意了。但现在拿在这老头手里,倒也显得威风凛凛,林冲估摸着,这枪应该还是能发出子弹。
“立即退出我的房子100米以外,否则,别怪我不客气。”老头边说话,还边“哗啦”地划拉了一下来福枪的枪栓,看来,只要老头手指头一扣扳机,林冲他们就得玩完。
“咱们还是往后退吧。”奥黑一看老头暴怒的神情,明显是动真格的,不由胆怯地扯了扯林冲的衣角。
“老人家,我来自华夏国,我叫林。我想我手头上有您感兴趣的东西。”
林冲手一划拉,接着,一个看上去古朴的茶壶出现在他的手心里。这一招让奥黑看得目瞪口呆,他根本没清林冲是从哪里变出茶壶的,心想师父身上的秘密真多。林冲没背背包,但他时不时地就看到林冲从身上掏出黄金,掏出枪,现在还掏出那么个古典茶壶来。
“噢,我的天啊,是清代的珊瑚粉彩茶壶吗?”老头果然是识货的古董收藏家巴神最爱的长子,同样也继承了他对古董的爱好和天份。“你可千万给我捧好,别掉了。”
不说别的,这老头还真地收起了来福枪,一不做二不休地向林冲跑来,那速度,比狡兔还快,根本看不出这位爷是六十多岁的大爷了。
不过,没等他跑到跟前,林冲就把手掌收起来,顺带着那古董茶壶也不知道到哪去了。
“喂,小伙子,你不能这样戏弄老人家啊。”老头一脸不满,跑过来却不见古董茶壶的身影。
“你不请我们进去喝杯咖啡?然后咱们品着咖啡慢慢欣赏这茶壶比较好?”
老头被林冲抓住软肋,心痒得难受,虽然明知道邀请两位陌生人进屋风险极大,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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