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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鉴宝-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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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一会,那个老板又送上来一盘子青稞面做的馒头,王浩明咬了一口之后,现这馒头做的居然比白面馒头还要松软,并有一股香甜的味道。
王浩明和李志早就饿了,招呼了一声之后,拿着馒头就着羊杂汤,美美的吃了起来,毛勇别看平日里不声不响的,但是吃起东西来,比谁都快,三五下一盘馒头就被他解决了一半。
另外一半自然是进了王浩明和李志的肚子了,搞的吃相很文明的几位女士和林嘉豪,只能看着空空如也的盘子发呆了。
“呵呵,习惯了,部队吃东西就是靠抢的。”
毛勇难得的露出一丝同龄人的羞涩,又招呼老板再上了两盘青稞馒头和一碟藏家泡菜。
“毛大哥,你帮我问下这个老板,在理塘县里,有没有人卖藏獒的?”
等到众人都吃完以后,李志这厮似乎也想起了此次进藏的目的,无奈语言不通,只能让毛勇代为询问了。
毛勇趁着付账的机会,和早点铺的老板用藏语说了一大通话,却只见那老板一边用右手往大街上指着。
几人顺着老板的手指看去,在大街上,有不少体格高大的狗在跑着,里面也不乏藏獒。
“那老板说了,这里有卖藏獒的,不过成色和街上的这些差不多,都是杂交的,要想买好一些的獒犬,那就要去昌都或者拉萨了,不过那几个地方多为山区和种植区,藏獒较少且品种不够纯正,好的獒犬也不常见,并且价格也很贵。”
“他说在二十年前,这里到处都可以见到纯正的藏獒,而现在那些獒王们,都回归到雪山之神的怀抱里去了。”
毛勇口中的雪山之神,其实就是西藏的米拉雪山,藏民们崇尚白色,连带着也认为在大雪山中,是有神灵存在的。
而回归到雪山之神的怀抱,也就是说那些纯正的藏獒都已经死亡或者消失了。
毛勇脸上微微迟疑了一下,接着说道:“我知道在西藏有一个地方,或者还留有纯血种的獒犬,二年前我曾经在那里碰到过,只是现在就很难说了。”
毛勇的表情似乎不怎么想提起那个地方,想必那里曾经给过他不愉快的经历吧。
李志听到毛勇的话后,脸上也没有露出失望的表情,他原本就没指望在这些地方,能遇到好的幼獒犬,这里即使是有,恐怕卖主都会开出一个天价来。
他东奔西跑的地方多了,知道在某些特产的产地,往往那些特产卖出的价格都要比外地贵上许多,墙内开花墙外香,这和出口转内销差不多一个道理。
倒是王浩明对宋军的事情比较上心,看到毛勇话犹未尽的样子,开口询问道:“毛大哥,我们这次进藏的目的,就是要找到一条好的幼獒犬,你说的那个地方是哪里?咱们能不能去那里找寻一下啊?”
毛勇看了看林嘉豪等人,微微迟疑了一下,答道:“我在西藏生活了十一年,对那里还算是熟悉,西藏的獒犬主要分布在藏北草原的畜牧地区。”
“特别是纯游牧的大草原上,那里的牧民所养的藏獒,不仅个头高大威猛,而且品种很纯正,像是那曲、日喀则及其周边县。”
“那咱们去那里不就行了啊。”王浩明插口道。
“那曲地区大部分是草原牧区,很多牧民都深入到草原里生活,想找到品色纯种的獒犬,就要去找那些牧民,只是现在是草原狼群最为饥饿凶残的阶段,我怕咱们到草原上,会遇到狼群的袭击。”
毛勇终于把心里话说了出来,他此行最重要的目的,就是保护这一行人的安全,驾车其实倒是在其次了,现在听王浩明说想去藏北草原寻找藏獒,以他对大草原的了解,心里不免也有些惴惴不安。
“我们要去大草原,蓝蓝的天空白云飘,风吹草低见牛羊,那会是多么美啊,薇薇姐,你们说是不是啊。”
听到毛勇的话后,好容易才安静了一会儿的林嘉瑶又跳了出来。
似乎把自己刚才设计的旅游计划全忘记了,相比一望无际的草原景色,去理塘寺游览的计划,也变的不是很重要了。
“要不这样吧,林嘉豪你和几位女士从这里去芒康县那边游玩几天,那里的风景很不错的,我陪着王兄弟和李志去藏北寻找獒犬,等一个星期之后,大家都在芒康集合,到时电话联系,你们说怎么样?”
毛勇显然是一个很尽职的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林氏兄妹现在就算是他的雇主了,所以他的第一想法,就是要保证雇主的安全。
“这样也好……”
林嘉豪点头表示同意,刚才林嘉瑶偷偷的把昨天车里生的事情告诉了他。
林嘉豪这才意识到,原来王浩明很有可能成为自己的情敌,毛勇的这个想法既可以让罗雨薇和王浩明分开,又给了自己和罗雨薇亲近的机会,他当然是举双手赞成了。
林嘉瑶很清楚哥哥心里所想,也不嚷嚷要去看草原了,在一边默不作声。
“我跟李志去藏北草原,去到那里应该有机会骑马吧?”
辛蕊可不愿意和李志分开,这一次西藏之行后,大家都要各忙各的,恐怕会有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在一起,再说了,能和自己喜欢的人驾车奔驰在大草原上,这也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
“我也去。”
罗雨薇也出言表明了立场,其实她本来的想法,是去不去都无所谓的,在芒康一样有许多游玩的地方,只是辛蕊一句可以骑马的话,将她吸引住了。
罗雨薇喜欢马,更喜欢纵马奔腾的感觉,不过在香港的马场里,那些所谓的良驹跳跳舞步还行,但是奔跑起来,却是少了那么一点点感觉。
“嗯,其实看看草原风光也是很不错的,可以使人的眼界更宽广。”
林嘉豪微笑着说道,好像从一开始就同意一起前往藏北草原一般,从他的脸上看不出一丝勉强,王浩明等人都明白他的心思,不由在心里暗自好笑。
第七十二章 草原遇狼 求推荐,求收藏啦!
“既然大家都决定要去,那你们先在悍马车上等我一会儿,我去去就来。”
看到众人这么快就统一了意见,并且还是自己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毛勇也没多说什么。
只是在低头思考了一会之后,让大家等他一下,然后独自驾着那辆沙漠王子开出了理塘县城。
毛勇说的一会,时间可是不短,众人在悍马车上整整等了两个多小时,才看到沙漠王子一路风尘从远处疾驰而来。
停稳了车之后,毛勇跳下车来,背后斜背着一个狭长的帆布袋子,敲了敲悍马车的车窗,等王浩明打开车门之后,毛勇很麻利的钻了进去。
“嘶……啦”一声响过,毛勇把帆布袋子给拉开了,里面露出的东西让众人都是吃了一惊。
两条乌黑锃亮的五六式全自动冲锋枪呈现在众人眼前,里面还有整整八个弹匣,黑色的弹匣顶端所露出的黄灿灿的光泽,也显示出这几个弹匣都里面都压满了子弹。
众人都没有想到,不过是短短两个小时的时间,毛勇弄了两把枪来。要知道,国家对枪支的管制是相当严格的,即使是在藏区,这种军用的制式冲锋枪也不是一般人可以搞到的。
看到毛勇并没有要解释这两把枪来历的意思,大家也都没有追问。
“你们中间有谁会用枪?”毛勇拿出一把枪来中看着车内的几人问道。
“我在欧洲打过猎。”
“我也会在练过室内射击。”
“我大学军训的时候打过枪…”
三个声音响了起来。
“林嘉豪你等会要和我同车,咱们已经有一把枪了,这把给他们,王兄弟记住,平时要把保险关上。遇到情况的时候中没有见到我开枪,你也不要开枪。”
“这个东西你们车上放一个,方便大家联系知等进入到草原之后联系,手机是没有信号的。”毛勇又从身上掏出两部时讲机中把其中的一部递给了王浩明。
看到毛勇对这次进入藏北表现出如此慎重,原本还在嘻嘻哈啥的李志等人,也收起了笑容知变得严肃了起来。
“王浩明,王浩明,听到请回答,听到请回答。”
正坐在昏驾驶上眯着眼睛休息的王浩明,忽然听到放在变箱旁边的对讲机,先是沙沙的响了一下,然后传出毛勇的声音。
“我是王浩明,有事请讲!”王浩明拿起对讲机,回复了过去。
“咱们进入芒康县城吃饭大把枪支放好!”
“明白!”
王浩明回答了一句后,把座椅放平,拿起原先放在脚下的那把五六式冲锋枪,将保险夹层打开,把五六式冲锋枪放了进去。
“哎,这里还有把枪啊。”
林嘉瑶眼尖,一眼看到了李志的那把雷鸣登猎枪,大声叫了起来。
“那是哥哥我带来的,嘿嘿,别以为只有毛勇才知道西藏狼群的危害!”
前面开车的李志得意洋洋的说道,手上也没闲着,跟着前面的沙漠王子拐进了一条岔路来进入到芒康县城之中。
第二天一早六点多钟知众人就都被毛勇叫醒了中他们今天要赶往那曲,顺利的话可能需要二天时间。
这也就是说,他们必须在路上留宿一夜,如果运气不好碰不到牧民,那就只能露宿在大草原上了,是以要走的早一些,尽量在天黑之前,找到可以留宿的牧民家庭。
晚上,吃过饭正休息间,草原,十几点绿幽幽的光芒从草丛里射了出来,悍马车突然亮起了前脸上的六个大灯大数道强光,将前方草丛照射的有如白昼一般。
是狼,十几条骨骼宽大,但是瘦骨嶙峋的草原狼正趴伏在草丛之中中作势欲扑。
罗雨薇不由吓出了一身香汗,十几米的远近对于狼来说,就是一个纵身的距离,突如其来的强光,让这几条狼乱了一下,随之就向后缓缓的退了下去。
不过罗雨薇马上就现,在越野车后面的草丛里。也闪现出许多绿幽幽的光芒来。
透过车窗看的真切,一共有六道黑影从草丛里窜出,直奔越野车的车胎,还有三只狼钻向了悍马车的车底,想必也是去破坏车胎的。
只有一只体格健壮青灰色毛皮的草原狼知正半蹲着身子,站在悍马车尾的毛勇扑去。
这些狼像是有组织一般,分工极其明确,只不过眨眼功夫中那条狼已经扑到毛勇面前,张开大口对着毛勇的咽喉咬去。
没等王浩明看清楚,那扑向毛勇的草原狼突然出一声低沉的吼叫,只是却像被掐住了脖子的公鸡一般,声音响到一半就戛然而止了。
身体向地下坠去,一蓬鲜血飞溅到越野车窗上。这时王浩明才看到,毛勇手里拿着李志的那把开山刀上,已然沾满了血迹,而地上那条狼的脖子,正向外喷洒着鲜血。
群狼似乎感受到了威胁七八道黑影又从草丛里窜了出来。
“开车!”毛勇猛的关上了车门,大声对坐在驾驶位上的李志喊道。
“快点啊,要是把轮胎咬破了,咱们都走不了,那辆车加固了钢板,一时半会没事的。”
毛勇也急了,大声向李志吼道,他知道,万一钻到车底的那几条狼将轮胎咬破的话,自己这些人就会全部被困在这里了。
李志咬了咬牙,右脚猛的踩上了油门。顿时车底传来一声哀鸣,却是有条狼被庞大的悍马车从身上碾了过去。
李志疯狂的向四周的草丛开车压去,在灯光的照射下中群狼纷纷露出踪迹。
让悍马车上的几人和王浩明都大吃一惊,仅仅是他们目光所及的,就看到了足有数十条草原狼来,也就是说,这是个比较大的狼群。
“怪不得这里的牧民都搬走了,原来走出现大狼群了,李志,你不要停中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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