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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有学识的无知-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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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的无知认识得越深,他的学识就会越多。我就是记住这一点,承担起对有学识的无知略作论述的任务。
①这是指约伯及约伯的话,见《约伯记》28章20—21节。——译者
第二章 对以后论到的一切问题的预备性解释
因为我即将开始把无知作为最大的学问来讨论,我认为必须确定极大或最大的确切涵义。一个事物,如果没有比它更大的事物可能存在。我们就把它叫做最大或极大。但是完满只属于一个存在物(being),其附带的结果是:也是存在物的“一”就与极大同一了;因为如果这样的一个“一”本身在一切方面完全没有限制,那未,显然再没有什么东西处于它的对立面,因为它是绝对的极大。因此,绝对的极大是一,又是一切;因为它是极大,一切事物均在它之中。并且,由于极小同时与它重合,它又在一切事物之中,因为没有任何事物可以置于它的对立面。由于极大是绝对,它实际上是一切可能的存在物,它限制一切事物,但不受任何事物的限制。在第一卷中,我将致力于研究毫无疑义地被确信为一切民族的上帝的这个极大。那是一种超乎理性之上的研究,而且无法沿着人类理解力的道路来进行,我将只以那居于不可及的光华之中的上帝作为我的指导者。
第二方面,恰如我们有了绝对极大;也就是绝对实体,一切事物凭借这绝对实体才成为一切事物,所以,我们从极大才有了被称为绝对的最大效果的存在的普遍统一。因此,它的作为宇宙的存在是有限的,并且它的统一不可能是绝对的;而是一个杂多体的相对统一。虽然这个极大把一切事物都包含在它的普遍统一之中,所以来自绝对的一切事物邻在这个极大之中,而它也在一切事物之中,它却还不能存在于包含它的杂多之外,因为这个限制是与它的存在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购。关于这个极大,也就是宇宙,我将在本书第二卷作进一步的说明。
第三方面,我们将看到,另外还有一种方式去考察极大。因为宇宙在杂多中的存在必然是有限的,所以为了发现这一个极大,我们就得研究事物的杂多性本身。宇宙就是专只在这个极大中最完全地找到了它的现实的和终极的存在。宇宙中的这个极大是与绝对结合为一的,因为绝对是一切的最终极限;由于这个同时既是相对的又是绝对的极大,是宇宙目的的最完善的实现,而且是完全超出我们所能达到的范围,我对它所加上的说明,将按照耶稣本人的感召来作。事实上,这个极大正是承担着耶稣这个永受祝福的名字的。
我们对于这个问题的理解,与其说经由坚守言词的自然属性,不如说须由跃升于言词的字面涵义之上而获得。因为这些自然属性不能有效地应用于这类悟性和奥秘。为了使读者了解,我们甚至要用图解来说明,但是读者也必须跃升于这些图解之上,把它们中间的感性东西撇在一边,以便不受干扰地达到纯粹可领会的东西。我在寻找这个方法时曾热切地尝试,通过回避一切表达上的困难,做到对于普通智力尽可能弄清楚,有学识的无知的基础就在于绝对真理是我们所无从掌握的这一事实。
第三章 绝对真理是我们所无从掌握的
无限到有限之间是没有级次的。从这个自明的事实来看,事情已经清楚明白了,单纯的极大是不能在有较大和较小程度的地方找到的;因为这样的程度是有限的,而单纯的极大则必然是无限的。因此,很明显,如果在单纯的极大本身之外设定任何东西,那总还是可能找到某些比它更大的东西。我们看到,相等是一个程度问题:就一些相像的事物来说,一个事物同这一事物比同那一事物更相等,乃是在于它们属于或不属于同一个类或同一个种,或在于它们在时间、地点或影响方面是相关联或不相关联。由于这个理由,显然两个或更多的事物不可能相似得或相等得再也无法找到无限数量的别的相似客体了。因此,不管度量与被度量的东西多么相等,它们将永远保持不同。
因此,一个有限的智力不可能靠比较的方法而获致事物的绝对真理。真理就本性来说既是不可分割的,真理也就排斥了:“较多”或“较少”的问题,因此,除了真理本身以外不可能有任何事物是真理的准确度量:例如,不是一个圆就不能作为圆的度量,因为圆的本性是独一而不可分割的。因此,由于我们的智力并不是真理,它不可能把真理掌握得精确到不能以无限更精确的程度加以理解了。我们的智力对真理的关系就像一个多边形对一个圆的关系;多边形与圆的相似程度随着多边形的角的增加而增加;但是,除非把多边形改变得与圆完全等同,它的角随便怎样增加,即使是无限地增加,也不能使多边形相等于圆。
因此,很清楚,我们关于真理所知道的一切就是,绝对真理,按照它的本质,是我们所无法达到的。真理既不能多于,也不能少于它的本质,它是最绝对的必然性;而我们的智力则与之相反,只是可能性。因此,事物的本质也就是本体论的真理,是不可能全部无遗地加以掌握的;它虽然一直是所有哲学家的探讨目标,但是没有一个哲学家看到了它的真实面目。我们越是深刻地学习这个关于无知的教训,我们就越是接近于真理本身。
第四章 绝对的极大是已知的,但不是被了解了的。极大与极小是同义的
在现存的事物中,不可能有比单纯的绝对的极大更大的事物了;并且,由于它比我们的理解能力还要大——这是因为它是无限的真理——我们对它的认识,也永远不能意味着我们理解了它。它高出于我们能够设想的一切事物之上,因为它的本性排除“较多”和“较少”的各种程度。事实上,我们通过感觉、理性或智力所认识到的一切事物是如此地互不相同,以致在它们之间根本没有精确的相等关系。因此,最大的相等,在其间没有与任何他物的不同或区别,是完全超出于我们的理解力的:由于这个理由,绝对的极大是行动中的最完善的东西,因为,它是行动中的它所能是的一切。它既是它所能是的一切,由于同一理由,它就像它能多么大的那样大,也像它能多么小的那样小。按照定义,极小就是不能比它那样小更小的东西;由于对于极大来说也是如此,所以,很显然,极小与极大是同一的。
如果你把你的思考局限于量上面的极大与极小,这就变得比较清楚了。极大的量是无限地大,而极小的量是无限地小。现在,如果你在思想上把大与小的概念撇在一边,给你留下来的就是没有最的极大与极小了,这样,极大与极小是同一的就变得清楚了;事实上,极小同极大一样也是最高级的。因此,极大与极小可以同等地用来表述绝对的量,因为在绝对的量上,它们是相同的。
因此,差异只能在可以允许用“较多”和“较少”来说明的事物中存在;而且按照不同的方式在这些事物中存在;它们却决不会存在于绝对的极大中,因为极大是超出于任何肯定与否定的形式之上的。现存(existencel)与非现存同等地可以用被设想为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来表述:非现存丝毫不比现存更能由一切被设想为不存在的事物来加以肯定。但是,绝对的极大因而就是一切事物,而且,由于它是一切,它就不是它们中的任何一个;换句话说,它同时是存在的极大与极小。事实上,在下述这两个肯定之间没有区别:“上帝,也就是绝对的极大本身,它是光”和“上帝是最高程度的光,因此,它也是最低程度的光”。事情不能是别的样子;因为,绝对的极大既然不从属于任何事物,它如果不是无限的,它如果不是一切事物被注定要达到的终极,它就不会是一切可能的完善性的实现。在上帝的帮助下,我们将在下面解释这一问题。
这是远远超出我们理解力的,我们的理解力根本不能通过任何理性过程来调和矛盾。我们通过大自然让我们知道的事物而走向真理;由于这一过程远远够不到极大的无限力量,所以我们不能凭借它把互相无限远离的矛盾联结起来。我们知道绝对的极大是无限的,因为它是与极小同一的,所以它是一切事物;但是这种知识是远离和超出于我们靠推理所能达到的任何理解的。在本卷中,极大与极小这两个用语并不限制于体积与力的量上;这里,它们具有一种绝对超越的价值,这种价值把一切事物都包含于它们的绝对单纯性之中。
第五章 极大的一体性
下面,对于经过以前的论证现在应是很明显了的问题,我们将作出更加清楚的解释,即绝对的极大超出于我们的理解,但仍然是可理解的,它虽然是不可名状的,但却可以被命名。推理只给能够说是“较多”或“较少”的那些事物命名;当遇到不能再大的最大或不能再小的最小时,就无法给它找一个名称了。一切事物都以最好的可能状况存在,这一事实使存在物的复多性不可能没有数;因为如果数被否定,那末,区别、等级、关系、协调、甚至存在物的复多性也都必然被否定了。如果数是无限的,我们也就不得不作出同样的结论,因为在那种情况下,它就会是在现实中的极大,而这个极大也就会是与极小同一的:把一个数叫做无限的,和说它是极小,是完全相同的一回事。那末,如果通过数的增加,由于数是有限的,我们就会达到一个现实的极大;我们不会由此而达到作为最大可能的极大,因为,这会是无限的。因此,数的增加在实际上显然总是有限的,总还能再加上一个数。相反情况,也同样正确:恰如通过加法总还可以得到一个更大的数,所以,不管一个设定的数实际上是如何地小,也总还可以通过减法而得到一个更小的数。如果这不是真实的,那末,数就不会成其为事物与事物之间区别的关键,也不成其为区别存在物等级系列的关键;而且,我们也就不能谈事物的复多,也不能说事物“较多”或“较少”;此外,数本身也不能存在了。因此,我们就必须达到一个可能中最小的极小数,“一”(unity)就是这样的一个极小;因为不能有任何事物比它更小,“一”便将是单纯的(绝对的),如我们刚才已经知道的那样,与极大相重合的极小。
由于数是可能增加的,所以数决不可能是单纯的极小或极大;因此,“一”不可能是一个数,虽然,它作为极小是一切数的本原,因此,绝对的“一”,在其间不可能有二重性,正是绝对的极大或上帝本身。它既是处于绝对完全状态上的“一”,它便排除了有另外一个同样的存在物的可能性,因为它是它所可能成为的一切。因此,它不可能是一个数。
数把我们带到这样的结论,即绝对的“一”是属于这位不可名状的上帝的最切适的属性,他的“一”是这样的,即他确实是所可能的一切。他的“一”是一个排除“较多”或“较少”程度的“一”,甚至也排除另外有一个同一等级的存在物的可能存在。因此,上帝是无限的“一”。没有比上帝自己的①话更真实的了:“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的上帝是独一的主”;还有,②“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夫子……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没有比认为有几个上帝更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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