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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光辉:林肯传-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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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H·荷恩敦曾经和林肯合开过律师事
务所,并且在一起工作了21年。他于1888年出版
了三大册《林肯传》。在第一册的第34页上,威
廉·H·荷恩敦写道:
我记得林肯先生对于他的祖先,只向我提过一次,那大约是1850年吧。那时,我搭他的单骑小马车外出,前往伊利诺州的梅纳德郡县法庭,那次我们要处理的诉状中涉及遗传方面的问题,于是他说起了自己的母亲。他说,他母亲是露西·汉克斯和一位弗吉尼亚农夫绅士的私生女;他认为,自己的推理、判断能力以及顽强的上进心与汉克斯家族的后辈大不相同,而这些禀赋都从他的外公遗传而来。他还认为,私生子往往比一般婚生子机灵、强壮。很自然地,他回忆起了去世的母亲。马车摇晃着向前走。他神情黯然地说道:“愿上帝保佑我的母亲,我一生中所拥有的,以及所期望的一切,全都来自于她。”一路上我们再也没说一句话。从他沉湎于悲哀的表情可以看出,他正沉浸于往事之中,那是我不能私自闯进去的禁地。但当时他那忧郁的话语、凝重的神情,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黯淡的童年(1)
在他的家里,到处是跳蚤和害虫,他们连一把刀叉也没有,用手指抓着吃。
南施·汉克斯——也就是林肯的母亲——是由她的舅舅和阿姨养大的。她大概并没有进校门读书,这可以从她只以画记号代替签字这件事看出来。
南施·汉克斯的童年没有什么朋友,因为她的家在丛林深处。22岁的时候,她嫁给了汤姆·林肯。他可以说是全肯塔基州最没教养的粗汉,一个愚蠢而又无聊的人,靠打短工或猎鹿为生。那些住在丛林深处的人都叫他“连拱”,大概是与林肯谐音吧。
汤姆·林肯是个流浪汉,他一事无成,整天四处游荡。饥饿的时候就去打工,找到什么活就干什么活。他修过路、砍过树、捕过熊,还耕过地、种过玉米、筑过木屋。据说他曾三次受人雇佣,干的是拿猎枪监视犯人的活。在1805年,肯塔基州的哈丁郡曾经以每小时六分钱的报酬雇佣他,叫他追捕、鞭打反抗的奴隶。
虽然在印第安那州一个农场里住了14年,但是他竟没有钱来支付十元一年的土地费。对于金钱,他一点概念也没有。当他在肯塔基州伊丽莎白城的一个商店赊账买下一条丝质吊裤带时,他妻子却不得不在家里用野荆棘缝补衣服。过了不久,他却在拍卖会上用三美元买了一把剑。他大概想佩上丝质吊裤带和宝剑,然后光着脚去散步吧。
汤姆结婚后不久搬到了城里,靠做木工活养家糊口。他给人建造磨坊,但是,雇主不肯付他钱,因为他锯的木材根本没法用,为此他还打了几场官司。汤姆看出自己只适于在丛林区生活。于是,他就带着妻子回到了森林边上的一处贫瘠、到处是石头的农场里,从此以后就再也没有离开山村一步。
在离伊丽莎白城不远的地方,有一大片“不毛之地”。在那里,印第安人已生存了上百年。他们放火烧掉森林和灌木丛后,繁茂的青草就在太阳下滋长起来,他们让美洲野牛在这块草地上吃草、打滚、嬉戏。
汤姆在1808年的12月间,买下这块“不毛之地”中的一块农田,一英亩的价格是66美分。田里有一间猎人搭的简陋小屋,小屋四周生长着野山楂树;半英里之外,是一条向南走的溪流,名叫“诺霖溪”。春天来临时,那里就盛开着山茱萸花。到了夏天,茂密的野草在风中起伏,像一片无边无际的海洋;天上,老鹰在静静地盘旋。而一到冬天,这里可说是全肯塔基州最荒凉的地方之一,因此基本上没有人在此定居。
亚伯拉罕·林肯就出生在荒地边缘的一间猎人小屋里,时间是1809年冬天的一个早晨。他的诞生地是一张铺着玉米叶子的圆柱床。二月的丝丝寒风,将雪花吹进了圆木间的缝隙里,在南施母子身上盖着的熊皮上方飘过;小屋外面,是一片银色的原野。9年之后,南施·汉克斯承受不了沉重的拓荒生活得病死去,年仅35岁。在她一生里,没有品尝到什么幸福和享受。无论她家搬往哪里,“私生子”的恶名总是如影随形紧跟着她。她永远也想不到的是就在她生下亚伯拉罕·林肯的地方,后来建起一座大理石纪念堂。
那时,纸币在那些荒乡僻壤并不很牢靠,因此像猪、鹿肉火腿、威士忌、树狸皮、熊皮和农产品之类的实物,常作为交易媒介。那里甚至连牧师们都收威士忌,做为礼拜后的酬劳。
1816年的秋天,汤姆卖掉了他的农场,得到的是四百加仑威士忌,迁到了印第安那州的一处荒山野林。那年,亚伯拉罕7岁。有一位猎熊人紧挨着他们家住。这里必须用斧子砍出一条通道才能走路,因为乔木、灌木丛和葡萄藤长得几乎密不透风。南施的表兄丹尼斯·汉克斯称这片地方为“密林礼赞”, 亚伯拉罕·林肯将在此度过14年的青少年时光。
黯淡的童年(2)
汤姆·林肯一家到这里的时候,已经下了一场冬雪。汤姆急忙盖起了一间棚屋,它只有三面墙以及用圆柱、灌木搭成的棚顶,第四面则向寒风、冰雪敞开,任由吹打。那是他们一家所遭遇的最严酷难耐的寒冬。当时,印第安那州的新派农民,甚至都不可能把过冬的牛或猪安置在这么简陋不堪的棚子里,可1816年到1817年的漫长严冬,汤姆·林肯却把自己和妻儿安置在了这里。
在棚屋一角的泥地上的树叶和熊皮堆里,南施和她的儿女像小狗一般地蜷伏在一起。
他们一家子靠野生的坚果和猎物为生,没有奶油、牛奶,没有禽蛋、水果、蔬菜,甚至连土豆都没有。
饿极的野熊常常走近来把猪吃掉,因此汤
姆·林肯根本没法养猪。
亚伯拉罕·林肯在这里度过的许多年月,他的日子远比他日后所解放的黑奴的生活要穷困得多。
在那里,连最近的医生也住在35英里外,人们几乎忘了世上还有“牙医”。因此,当南施患牙病时,汤姆照其他中西部拓荒者的土办法,将一个胡桃木钉子的末端顶在病牙上,并拿石头猛敲钉子。
从开发初期起,中西部的拓荒者就饱受一种名叫“牛乳症”的怪病之苦。只要一染上这种病,牛羊马等牲口必死无疑,有时候,甚至整个地区的人都会病死。一百年来,没有人知道病因是什么。到了本世纪初,科学家才发现原来是动物吃下一种“白蛇草”后发的病,毒素经牛奶再传给人。在森林牧场、绿荫峡谷,白蛇草到处都在生长,直至今天仍有人因它而丧命。法院每年都张贴布告警告农民:如不根除这种毒草,就有死亡的危险。
可怕的灾难在1818年秋天降临到印第安那州的鹿角山谷,许多人暴病身亡。猎熊人彼得·布龙纳和汤姆·林肯家只相隔半英里远。布龙纳的妻子病倒了,南施忙着照料她。疾病夺走了布龙纳太太的生命。南施也突然得病,头昏、腹痛、剧烈呕吐。被扛回家里时,她四肢冰冷,身体却像着了火一样烫人。她被放在一张破破烂烂的树叶和兽皮铺成的床上。她渴得厉害,不断地讨水喝。
第二天晚上,一只野狗在屋外不停地嚎叫。汤姆迷信凶兆和奇迹,他想南施可是没救了,于是放弃了一切努力。最后,南施连说话的力气也没有了,她已病得抬不起头来。她招招手,让亚伯拉罕姐弟到身边来。儿女们走近母亲,聆听她临终的遗言。她要儿女们相亲相爱,不要忘了她平日的教导,信仰上帝。
最后,她的喉咙和身体逐渐麻木,陷入了昏睡之中,她终于在病后第七天,也就是1818年的10月5日去世。
为了让妻子瞑目,汤姆在她的眼皮上放了两枚铜钱。他用从林中砍来的树木锯成的凹凸不平的木板,钉了一个棺材;露西·汉克斯苦命女儿的尸体,被放进了这一粗陋的棺木之中。
没有举行任何仪式,汤姆将妻子埋了。两年前,汤姆用雪橇带着她来到这个荒芜之地,现在,他又用雪橇将她的身体运到了离家四分之一英里远的密林中。
亚伯拉罕·林肯的母亲就这样离开了人世。因为她短暂的生命几乎都是在荒僻的丛林度过的,因此见过她的人很少,即使见过,印象也十分模糊。后来,人们很难说清楚她的长相是什么样子。
一位传记学家在林肯死后,曾去访问那几个见过她而且还活着的人。当时,她已谢世半个世纪之久,人们对她的记忆,就像一场遥远年代的梦,连她的外貌,都没有大致的说法。有的说,她是“壮硕矮胖的女人”;有的说,她“身材苗条”;有人记得她的眼睛是黑色,另一个人却说是淡褐色,而有人更肯定地说是蓝绿色的。她的一个曾跟她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十五年的表兄,名叫丹尼斯·汉克斯,一会儿说她有一头浅色的头发,一会儿却又改口说她的头发是黑色的。
她去世后60年了,坟头连一块石碑都没有。后来人们才知道,她可能是挨着她的舅舅和阿姨入葬的,如今已难以确定三座坟墓中,究竟哪一座是她的。
汤姆在南施死前不久,盖了一间新木屋,它有四面墙,但没有地板、窗户,也没有门。屋子前挂了一张肮脏的熊皮,里面阴暗、发臭。汤姆让两个没娘的幼儿料理家务,自己大部分时间都在树林打猎。亚伯拉罕照看着炉火,莎拉则负责煮饭,亚伯拉罕还要到一英里外的溪中提水。他们连刀叉也没有,用手指抓着吃;他们的手难得有干净的时候,因为取水太远,而且又没有肥皂。母亲在世的时候,可能自制过软碱皂,可她留下的一点儿早就用完了。汤姆又不愿动手做,而孩子们不知道怎么做,所以,他们就过着越发贫困而肮脏的生活。
他们从来不洗澡,在整个漫长的严冬里,也极少洗那些脏而破的衣服。床是由树叶和兽皮铺成的,同样肮脏不堪。小屋里不见阳光,火炉或者猪油灯是惟一的光源。从描述拓荒地区生活的其他文字中可以想像得出,一个像汤姆·林肯这样没有女人照料的家,会是怎样一番景象:臭气熏天,到处都是跳蚤和害虫。
一年以后,汤姆决定再娶一个妻子,让女人来整理家务。他也受不了这种脏乱了。
汤姆在13年前,曾在肯塔基州向一个名叫莎
拉·布希的女人求过婚。那女人不同意,她嫁给了哈丁郡的一个狱卒。现在,狱卒死了,给她留下三个孩子和一些债务。汤姆心想,如果现在再向她求婚,可能会很有希望。于是,他跳到溪里洗了个澡,用沙子搓洗了一番黑乎乎的脸孔和双手,然后佩上宝剑,穿过茂密的森林来到肯塔基州。在伊丽莎白城,他又买了一条丝质吊裤带,吹着口哨求婚去了。
时间已到了1819年,这一年,世上的新奇事每天都在发生。整个世界都在变化,有艘轮船横越了大西洋。人人都在谈论着各种新的进步和创举。
珍贵的财富(1)
在林肯第一次当选国会议员时,他在“教育程度”栏上填的是“不全”。
直到15岁,林肯才开始认字,虽然开始时十分吃力,但总算是能读点东西了;写作的能力,当然无从谈起了。有位在森林中流浪的教师,在这片拓荒地上设立了一个私塾,那是1824年秋天的事情。从此,林肯姐弟俩每天都到新老师阿策尔·朵西的私塾里求学,他们早晚都要走四英里路的林中小道。朵西老师在教室里走来走去,谁若不高声朗读,他就用教鞭打谁,因为他相信只有大声地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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