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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光辉:林肯传-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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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队伍迅速汇集起来,男人们在半夜里打着灯笼,四处搜寻林肯的下落。有的到他平时爱落脚的地方寻找,有的在通往乡间的路上寻觅。


道德和幸福(1)
林肯说:我总觉得,婚姻是非常古怪的事儿。
人们一直搜寻到天亮,最后才发现林肯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像一个疯子一样在喃喃自语。朋友们害怕他神经失常。玛丽·陶德的亲戚们则干脆说他已经疯了。
一切都像是安妮·鲁勒吉去世后场景的重演。朋友们请来亨利医生为他做检查。医生嘱咐史匹德和伯特勒随时监视他,并藏好他的刀子,因为林肯曾对朋友说想自杀。
亨利医生劝告林肯,希望他多做事,多参加州议会的聚会。作为自由党的议会主席,林肯理应常去那里工作。但是,3周来他只参加了4次会议,而且每次只逗留了一个小时。约翰·J·哈定在元月19日向议会宣布,林肯病了。
逃了3个星期的婚以后,林肯写信给他的合作律师。这是他一生中写得最凄惨的一封信:
此刻,我是世界上最悲哀的人。全世界的人如果将我的悲哀平分,就会看不到一张快乐的脸孔了。我无法预料自己会不会好起来,但这样下去总是不行的;假如我不能恢复健康,便只有一死。
传记作家威廉·E·巴顿在其所著的《林肯传》中写道:“从这封信可以看出,亚伯拉罕·林肯当时神志错乱……他害怕自己疯了。”
林肯那时经常想到死,并渴望死。在《山嘉蒙期刊》上,他还发表过一首以自杀为题材的诗。
史匹德带他到路易斯维尔附近的母亲家里住。他让林肯住在一间小溪旁的寂静的屋子里,并给他一本《圣经》。曲曲折折的小溪一直流向一英里外的森林。每天清晨,会有一个黑人把咖啡端到他的床前。
据玛丽的姐姐爱德华太太说,玛丽“为了消除别人的误解,也使林肯先生可以解除心理压力静心修养,曾给林肯去信,表示愿意解除婚约”;但林肯“如果愿意,依然有权恢复婚约”。
但是,林肯的另一位好友詹姆士·马森尼认为,即使在林肯逃婚一年后, “林肯仍有自杀的可能”,说明林肯对婚姻的惧怕已到了什么程度。因此恢复婚约几乎是不可能的。他不希望再见到玛丽。
林肯希望,玛丽最终能把他忘了,能看上别的男人。他对玛丽·陶德不理不睬几乎有整整两年了,那是从1841年那个“致命的元旦”开始算起的。但是,对于玛丽来说,婚姻的事关系到她的尊严和骄傲,她怎能这么轻易就被人抛弃?她要向别人和自己做出证明,她完全可以嫁给林肯,林肯娶她是天经地义的事。
因为林肯已经打定主意不娶玛丽,所以一年后,他就开始向另一个女子莎拉·理卡德求婚。那女孩的年纪比他小一半,而林肯当时32岁。这位莎拉是4年来一直为林肯供应伙食的伯特勒太太的小妹妹。
林肯对女孩说,自己名叫亚伯拉罕,而她名叫莎拉,他们真是天生的一对,就像《旧约》中的那一对一样。
但莎拉拒绝了林肯的求婚,她后来在给朋友的信中说道:
“我当时只有16岁,还没想到要出嫁。不过,我并不讨厌他这个人;但你知道,对于他那奇怪的打扮和神情,一个初出茅庐的女孩子是很难会喜欢的……他和我姐姐经常来往,我只是把他当大哥哥看待。”
林肯与《春田日报》的总编西米昂·法兰西斯有深交,因为他常在报上发表政论文章。法兰西斯太太40多岁了还没有孩子,她自命为春田镇的媒婆。不幸的是,媒婆们总爱管别人的闲事。
1842年10月初,林肯收到法兰西斯太太的一封信,她请林肯第二天下午到她家里去。林肯不清楚法兰西斯太太用意何在,次日准时赴约。他一到,就被法兰西斯太太迎进会客室,出人意料的是,玛丽·陶德正坐在那里。

道德和幸福(2)
当时他俩说了些什么,语气如何,神情怎样,以及干了什么,并没有史料记载。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软心肠的林肯完全没有逃脱她的手掌。只要她使出最擅长的招式——哭泣,林肯马上就会低声下气地向她表示歉疚之情。
在法兰西斯太太的门楣紧闭的会客室里,他们后来曾偷偷会过好几次面。
玛丽一开始都不让姐姐知道她又与林肯来往的事儿。爱德华太太得知了他们的隐私后,质问玛丽:“干吗瞒着别人?”
玛丽回答:“因为已经发生了那么多事,所以现在重新交往最好能瞒着人。这样,一旦毁弃婚约,别人也会不知道。”
说白了,就是她曾有了教训。因此,在林肯娶她之前,她必须保密。
陶德小姐究竟要使出什么高明的手段呢?
林肯常对好友詹姆士·马森尼说起:“陶德小姐告诉我,从道德上来说,我非娶她不可。”他自己是“被迫结的婚”。
对于这件事,荷恩敦应该最清楚。他说:
“林肯先生曾经做过深刻的自我剖析,他明白自己并不爱玛丽,但他确实许诺过要娶她。面对道德与幸福的冲突,他最终选择了道德。我总觉得,林肯娶玛丽·陶德完全是为了道义。但这犹如一场梦魇,多年来折磨得他没有尝到任何家庭的安宁和幸福。”
林肯曾写信给史匹德,那时,史匹德已返回肯塔基州老家成婚。林肯问他:在婚姻中找到了幸福没有?并催促他:“请速速回信,我急于知道。”林肯快要下最后的决心了。
史匹德回了信,他说:他比自己所期望的要幸福得多。
1842年11月4日,一个星期五。林肯怀着复杂的心情,向玛丽·陶德求婚。
玛丽甚至当晚就想举行婚礼。林肯完全想不到事情会进展得这么神速。他不由得又感到惊慌不安。他就说当天是星期五,不吉利,因为林肯知道玛丽很迷信。但她24小时都不愿等,因为上一次的教训太深刻了!更何况,那天恰恰是她24岁的生日。于是他俩马上赶到了夏特敦珠宝店,买了一枚结婚戒指,让人在上边刻了这样一行字:“爱就是永恒”。
那天下午,詹姆士·马森尼被邀请做林肯的男傧相,林肯对他说:“吉姆,我不能不娶那个女子。”
傍晚时分,在伯特勒家中,林肯穿上他那套最好的衣服,并擦了擦皮鞋。伯特勒的小儿子问他要去哪里,林肯说:
“我想可能是下地狱吧。”
玛丽·陶德出嫁的时候只穿了一件平常的白洋布衣裳。因为原来赶做的新娘装,已经在她绝望之时扔掉了。
一切都是在仓促中准备的。在婚礼前两个钟头,爱德华太太才得知消息,刚刚烤好的结婚蛋糕在端上桌面时,还很不好切,因为上面的糖粒还是热的。
牧师查尔士·德雷瑟先生穿着道袍,在婚礼上诵读圣公会的赞美诗。男傧相说,林肯脸上看不出一点高兴的神情,相反,他“看上去倒像是马上要上屠宰场似的”。
婚后一周后,林肯在写给山姆耳·马歇尔的业务信函里夹了一则“附启”, 上面是这样写的:“这边除了我结婚,没什么新闻。我总觉得,婚姻是一桩十分古怪的事。”
那封信如今收藏在“芝加哥历史协会”里。这是林肯对自己的婚姻所说的惟一一句话。


家   庭(1)
我爱孩子,爱如同一条铁链,它把小孩和父母紧紧地拴住。
我的好友亨利·庞德先生是伊利诺州的一位律师,当我正在纽沙勒写作本书之时,他多次对我说起他的吉米·迈尔斯叔叔。
“你应该去看一看这位吉米·迈尔斯,林肯的合伙律师荷恩敦先生正是他的舅舅;而他的阿姨则经营过一家供应伙食的公寓,林肯夫妇曾在那里住过一段时间。”
于是,庞德先生和我在七月份的一个星期天,驱车到了离纽沙勒不远的迈尔斯农场。据说,当年的林肯常在这一带逗留,为人们讲几个故事,喝杯苹果汁,然后再走到春田镇借书看。
吉米叔叔一看见我们,就搬了三把成套的摇椅出来,让我们坐在农场前院的大枫树下,然后拉开话匣子畅叙起了往事。这时,小火鸡、小鸭子们在我们周围的草地上叽叽喳喳,来回嬉戏。吉米叔叔想起了一件有关林肯的令人悲哀、发人深省的小事,这件事从未被人记录或发表过:
“一位名叫雅各·M·尔莱的医生,娶了迈尔斯先生的阿姨凯撒琳为妻。1838年3月11日的晚上,也就是林肯住到春田镇后一年时光,有个骑马的陌生人,到尔莱医生家门前敲门,当医生走到面前时,他用双管猎枪把医生打死,然后骑马逃走。
这件案子直到今天仍未破获。因为那时的春田镇只是个偏僻荒凉的小村落,杀人嫌疑者的线索几乎很难被发现。
医生没留下什么财产,他的遗孀凯撒琳只能招一些搭伙的房客,勉强谋生。亚伯拉罕·林肯夫妇婚后不久,就租住在医生太太家里。
吉米·迈尔斯叔叔常听凯撒琳阿姨说起这样一件事:
一天早晨,林肯夫妇正在用餐。这时,不知林肯的什么动作惹得妻子发怒了。只见林肯太太气咻咻地把一杯热咖啡泼到了丈夫的脸上,林肯屈辱地坐在那儿,一言不发。所有的房客都看到了这一幕。尔莱太太连忙拿了一条毛巾,为林肯擦干脸孔和衣服。林肯夫妇20年的婚姻生活,从这件事可窥一斑。
当时,做律师的无法都在本地开业,因为一个小小的春田镇,竟然有11名律师。大卫·戴维斯法官经常是在第八司法区的各个县流动开庭,于是律师们就骑着马,从一个县赶往另一个县来回奔波。别的律师们为了与家人共度周末,总要尽量在星期六时赶回春田镇。
惟独林肯害怕回家,他在春季和秋季的六个月里,都在外巡回办案,极少走近春田镇。
林肯太太的大嗓门和凶悍相,是远近闻名的。邻居们常说她“折磨得林肯心惊肉跳”。所以,一年又一年,林肯宁愿在肮脏的乡下旅店里逗留,也不愿意回家看着太太成天颐指气使。
参议员毕佛瑞吉先生说:“凡是邻近的人,全有幸听到过林肯太太长时间的痛斥声,她那高亢刺耳的大嗓门,即使到了对街都可以听见。有关她对人施暴的传闻也不少,一般来说都是可信的。”
自称了解玛丽心理的荷恩敦先生说:“林肯的宽容仁慈使玛丽无地自容,他粉碎了她那傲慢的个性,使她感到自己在别人面前总抬不起头。因此她要报复,而强烈的报复欲摧毁了她的理智与情感。玛丽不断对林肯发泄蕴藏在心底的怨恨,将他搞得头昏目眩。”
在玛丽的眼中,林肯没有一样举动是对的:他就像一个粗鲁的印第安人,步态笨重,两只脚一高一低,背还有些驼。她故意学林肯走路时的姿势,说他脚步生硬,毫无美感。她嘟嘟囔囔,教他走路时脚趾头要朝下,就像当年她在法国贵妇人的学校中所学的那样。

家   庭(2)
她嫌林肯那呈直角外伸的脑袋和那一对大耳朵太难看;她挑剔说丈夫的鼻子不够挺,而他的下唇又太突出;她又说他的四肢都太长了,但脑袋则太小;而且,他的脸孔看上去就像得了肺痨似的。
对自己的风度举止,林肯本人毫不在乎,但玛丽恰恰在这方面极为敏感,而且极其爱体面。就连荷恩敦也说:“林肯太太的哭闹也不是完全没有根据。”林肯在街上走路时,一只裤管随意塞在皮靴里,而一只则在皮靴外晃荡。他很少给皮靴上油。大衣早就该洗,硬领也早就该换了。
詹姆士·高莱先生曾住林肯家隔壁多年。他说:“林肯先生常穿一双松垮的旧拖鞋到我们家来,他那条褐色的长裤,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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