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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媚千骄-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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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反正,反正你信我的吧,你是好人,我不会骗你的,走这边吧。”山娃有些为难的,没回答问题,依旧用手指着一旁的方向,神情确实更加的紧张。
“谢谢你告诉我,不过,我还会走这条路的,真有危险的话,他们要银子,我给他们就是了。绕远走,我天黑前就找不到投宿的客栈了。”女子笑着说道,说完,调转马头继续往峡谷里走。
此时发现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停了,女子拿下斗笠,甩了甩上面的水。
才走出几步,山娃再次最上,拦在马前面,急乎乎的说;“你这女人怎么不知道好歹,前面那些是真的山贼,他们可不会只要些银子。你,你长得这样,他们怎么可能放过你。
真是的,你这个女子怎么这样,有马骑,应该是个有银子的,出远门怎么就不带几个人呢?”
“你怎么知道我是远路来的?”女子随口问。
山娃撇撇嘴;“近的人家谁不知道这里有山贼啊。”
女子一听,好像是这么个道理啊,又微微俯身,笑着问他;“我若是带着人的话,走这里就没事了么?”
山娃一听,咬咬嘴唇,音调就低了很多;“多带点人,要是有功夫好的,应该没事儿的。”
“那我若是告诉你,我根本就用不着带着人,也能平安走出这个峡谷,你信是不信?”女子依旧是笑着问。
“他们会武功,杀人不眨眼,真的,我真没骗你,我见过他们杀人的。山寨里,还有被他们劫去的女人呢,男的杀了扔野狼渊喂狼了都。”山娃当然不信女子的话,不甘心的继续劝说着。
见女子在马上迟疑,刚想再说点什么,忽然,见她坐直了身子,看向前方,他也跟着转了身看去,峡谷深处,马蹄声响起。
山娃脸色一变,音调也变了;“他们来了,你赶紧跑吧,不然真来不及了。”说完,他还对着站在远处的小伙伴们挥手,示意他们赶紧躲起来。
“不妨事,今个就看看到底是谁运气不好吧。”女子轻描淡写的说着。“你害怕,赶紧找个地方躲起来吧。”她又补了一句。
少年急的使劲跺脚,本就沾满泥巴的鞋子,似乎也不是很合脚,沾在了地上也顾不上捡,担心的看了看马上的女子之后,就赶紧赚到路边的灌木丛里,女子看着他钻进去,也看见那灌木丛中有几簇刺藤,可是山娃什么都不顾的就那样钻,还光着一只脚。
再回头看,那边的孩子们已经不见了,看样子都躲好了。
女子端坐马上,再往峡谷里看时,已经看见了一群人。前面几个人骑马,后面二十几个人跟着跑。
“今天应该会很过瘾。”女子笑着,边说,边把自己的手指压的咔咔作响。现在的她,已经不是过去那个天真幼稚的女子了,跳下万丈深渊都不会死的她,还有什么事情能让她害怕的。
再说,两年前绝望中那么一跳,大难不死后的她,居然就想透彻了,知道了自己以后究竟该怎么个活法……
ps:
感谢亲爱滴梨花百打赏桃花扇一把!
第六十一章 山贼
两年前的大难不死,让她彻底的重生,这种重生不是说本体死亡后灵魂换个肉身活着。也不是本体到伤害后,灵魂回到从前活着幼年的某个时段。
是心灵与灵魂的重生,依旧还是那个十七岁面容娇丽的方瑾瑜。但是,这回当她跳崖落在崖底一棵古树上,各种羽毛搭造的鸟巢中,昏迷了不知多久醒过来,又呆呆的看了几个时辰的天空,确定自己还活着后,终于彻底的想通了。
不管自己几世为人,不管各有什么不同,但是那都是她自己,都是她一个人。两世的记忆和经历,有些是相互不冲突的,没必要因为抵触前世的无奈和杀戮,第二世就要刻意的回避掉,既然都是自己,有机会重生,却为什么还要那么让自己那么累!
也开始明白,很多烦恼其实都是在重生在这个朝代的那一刻起,自己给自己强加上去的。为什么不能顺着自己的心真实的活着呢?早点想明白的话,就不会是现在这样的局面了!
或许,能遇到自己喜欢,也中意自己的男人,孩子也能平安出生!可是,不管人有多么的富有,都买不到后悔药,还好,自己觉醒的不算太迟。
虽然悲催的失去了回现代的机会,可自己现在也不过才十九岁而已,放下心灵和思想上那些看不见的负担和枷锁,一样可以活出个自在的人生来啊!
时光隧道八十年开一次,她是真的不敢保证自己能否活到那个时候。想想甚至觉得很好笑,就算能坚持活到那个时候,那样风烛残年的年纪,回到现代做什么?进养老院?在街上当流浪的老人?
然后,就等着进火葬场化为灰烬?算了吧!既然老天还不让自己解脱,还是好好把握眼前的人生吧!
两年多的时间里。瑾瑜在那个山涧里,把前世在组织里学到的,除去她觉得不适合古代的项目之外都捡了起来。专门刻苦训练她认为有用的。这样一来,十来年的训练。却因为她的处境和转变的心态,在两年多里就完成了。
再者那时要学的东西太多,好几个国家的语言,化妆术,各种场合的礼仪、驾驶、电子网络,枪械、射箭、致命的化学药剂,硬气功等等。所以。训练的时间就有那么长久。
外语她十几年没说过,虽然依然记得,但是在这个朝代根本就用不到。驾驶、电子网络、枪械、化学药剂在这里也同样用不到的,当然不用练习。
知道止血疗伤的药草。还有万不得已也要用的毒草就可以了。
现在她的身手不但不比前世的逊色,反而因为在山涧底部破烂堆里一个摔瘪的铁箱子里,意外而得的几本武功秘笈而更胜一筹。有轻功,有剑法、有刀法,还有暗器。还有内功心法,瑾瑜不嫌累,都练了。
轻功怎么练她也没达到电视上武侠片里的踏雪无痕,最多就是,跑的速度超快、跳跃的高度有三米左右而已。但是这样她已经很满足了。剑法和刀法她是用木棍充当着练的,因为山涧里那一堆堆的破烂儿里,没有这两样东西。
以前她飞刀很厉害,现在没有飞刀,就拿石子练,小木棍练。要出山的时候,她已经练到百击百中的地步,小木棍甩出去也到了没入树干的境界。
再打兔子,根本就不用自己做的弓箭,身边有石子儿,小木棍什么的,都能用。再也不会饥一顿饱一顿的,不是冬天的话,她都懒得储备猎物。
在现代那个组织里学的技能,都是凶猛无比能一招毙敌的方法,因为杀手的目的就是消灭目标。再加上后学的轻功、刀法、剑法这些,她对自己更加有自信。
因为她越来越厉害,让她落脚的山洞外十几里范围之内,一年后成了野兽们的禁区,以至于她不得不走出好远去打猎。要知道,开始的时候,她用木钻法生起的火,根本就不敢熄灭。
野狼,豹子,什么的经常堵在洞口,时时刻刻卡的想撕扯了她。又不能一天到晚待在山洞里,烧的柴每天都要冒险去捡的。还得想办法弄东西填饱肚子。
记得开始打野兔什么的,根本就打不到,只能摘些野果子充饥。
可是冬天来了怎么办?上哪找野果子去?再说了,一直那样吃的话,她怕自己会变成白毛女。有一天无意中捡到一把生锈的柴刀,似乎是悬崖上面的柴夫掉的,赶紧拿到石头磨了,又到破烂堆那边找了能用得上的东西,做了一把简单的弓箭。
因为本就有基础,所以,温习了几天,就打到了兔子,这才开始结束每天吃野果子的日子!
也正是因为很自信,一个月前,她就从离开了山涧。知道自己以后该怎么活了,也有了生存的能力,那么还有什么理由继续留在这万丈深渊里呢?整个山涧里就只有她一个活人,再不出去的话,她担心自己会得忧郁症的。
咬起牙关冬练三九,夏练三伏的,可不是为了在此处隐居终老的!
趁着天气的温度还没有热起来,她就带着准备的东西,动身了。万丈深渊很险峻,两年多里,她可是勘察过很多次,上去根本就不可能,但是山涧里一条川流不息的小河,让她有了想法。
山涧是环形,看似封闭没出口的。可是那条河却是有出口和入口的,她试过下流的那个洞口,走了近半天的位置,越走洞口越狭窄,根本出不去。没办法,她又试了上流的那个洞口,居然真的就出了山涧。
只不过,那时她觉得还没到出去的时机,所以,又苦练了几个月的功夫,在冰雪完全融化后,暖暖的春风拂面的时候,收拾好东西,离开了那里。
到了外面躲在树林中。等到夜里翻墙,偷了一个农户家晾在外面的衣衫,到树林里换下身上的兽皮。稍微打扮了一下这才开始在白天行走。不然的话,会被人怀疑成山上野人的。
出来的第一个目的地是到父亲任职那里。也没打算跟他们相见。就想偷偷看看他们,知道他们安好就行。以后呢,还要去个要紧的地方,怎么着也得去看看曹氏母子啊!
再然后么,看情况另作打算。路上,跟马贩子买了这匹黑马。
银子,别看她离开福来镇的时候。仅仅只带了路上够用的。可是现在,她可是个名副其实的富婆。一个人在万丈深渊的底部生存并不容易,可以说简直是到了最原始的年代。可是,天无绝人之路。老天打她巴掌过,给了一颗大大的甜枣补偿她。
当日跳崖对面的山上,有一条经商者去京城的山路,从那里走的话,应该是一条到京城的捷径。不然的话,怎么还有商走那条路。世间的事有利就有弊,有捷径,还有比较险恶的地段,崎岖蜿蜒不说。一边还是万丈深渊。
几乎每年都会有商队在那个路段出意外,却还是有人冒险走那条山路。
所以,那从来没办法下去的深渊下,即便再贵重的货物掉下去,也没谁白费力气去寻的。那么高,马车坠落没到底,就撞散架了,更何况车上的货物。
掉下去的人和马当然粉身脆骨,早被野兽吃掉。因为山涧底部有上面常年飘落的树叶,即便腐烂也是厚厚软软的,因此,掉落的东西也是有些完好的。在山涧中,练功休息的空当,她就拿跟棍子在破烂堆那边,翻找,做简易弓箭和那几册武功秘籍也是在那里找到的。
好找到很多好东西,一小堆金叶子,一个用腊封了口的竹筒里发现一卷全国通兑的银票,足足两万两。一堆一堆被东西覆盖着没有融化的盐巴,当然,金锭子和银锭子也有好几千两。
那玩意儿她嫌沉只带了几十个,其余的都藏在山洞里的缝隙里,还用小石头掩盖了。不管以后会不会用得到,都算一笔积蓄。不过,瑾瑜觉得自己是不会再回来取的,以后的生活应该是越混越好的啊!
经过第一个镇子的时候,添置了几身新衣,还有一些简单的头饰,胭脂花粉,在铁匠铺定制了一套小飞刀。后来在路上又陆续的添置了两把锋利的匕首,一把戴在手臂上的袖箭,大刀她没看上,觉得自己带那东西实在是太惹眼了,就没要。
路上也遇到过小偷小摸的,还遇到过见她是单身行路,伺机不轨的,都让瑾瑜狠狠的教训一通。倒也没要偷儿的命,不算罪大恶极,手不干净么,废手。下流胚子么,她直接送他上西天了,狗改不了吃屎,留在世上只会祸害无辜。
将近二十年没杀过人,瑾瑜解决了那个色狼后,以为自己会不适应,可是没想到,根本就没有。匕首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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